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栏
2014-07-29
滨州市扎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和衔接工作
一是理清项目。要求各部门积极主动与省直有关部门或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进行沟通,听取意见,接受指导,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理清本部门(单位)取消、承接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各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的意见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提出取消、承接、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制定落实方案。根据取消、承接、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求各部门制定落实方案。对取消的要进行公告,对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形成文件,本着程序简、时间短、效率高的原则,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承接到位。□滨州市编办 杨凯 E:FQJ
青岛市市南区确保厘清行政审批权力清单
坚持“向上看”,注重与市级清理结果相统一,确保在下放承接、事项定性、范围界定等方面做到无缝衔接;坚持“回头看”,注重与全区2011年清理结果相对照,对项目调整变化和调整事由实现清单式管理;坚持“依法看”,对行政审批事项所涉法律依据进行全面核实确认,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于法有据。坚持“三级审”,通过部门自查申报、法制部门审查反馈、部门核实确认三级审查程序,全面厘清市南区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共保留区级行政审批事项47项,承接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6项,保留区级监督服务事项38项,承接市级下放监督服务事项13项,相比较2011年84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类别调整、事项划转、合并归类、依法取消等方式减少37项,清理率达到44%。□青岛市市南区编办 E:ZZJ
沂源县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坚持“撤一建一、不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原则,在21个行政部门和13个事业单位的有关科室设立或加挂行政许可科牌子,承担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并进驻县行政服务大厅办公,实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根据上级精神及工作需要,已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部门由县法制办调整为县编办,并在县编办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目前,沂源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正有条不紊向前推进,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广度和深度得到新拓展。□沂源县编办 马庆玲 E:FQJ
莱州市三项措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抓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成立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副科级规格。明确分管领导,并配备了懂法律、熟悉业务的人员,安排专门办公室。二是抓调研摸底和业务交接。市编办与原承担此项职能的市监察局、法制办进行对接,对全市各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审核,完成了业务交接工作。三是抓责任分工和配合联动。明确市编办、法制办和业务部门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的分工,又建立了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市编办协调相关部门,就各自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办理流程,并向社会公示。□莱州市编办 张永宁 E:ZLH
博兴县多措并举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一是精简审批事项。对全县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复查复审。凡是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于取消、暂停实施或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加强日常监查,依法进行管理。二是做优审批窗口。巩固和深化“三集中、两到位”改革,新设审批项目须在20个工作日内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三是精简审批流程。以全县房地产建设项目为先行试点探索推行“并联审批”,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以点带面,探索建设项目流程再造,在建设项目审批中整体开展。□博兴县编办 舒晓萍 E:C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