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的探索与实践
2014-07-29谢元亮
谢元亮
2013年以来,肥城市借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做法,制定出台了《肥城市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扎实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编办,具体负责管理责任审计的组织实施工作。去年11月,组织召开了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与纳入审计范围的83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责任书,为管理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科学制定审计内容。科学合理地确定责任审计的内容,是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的基础和前提。为此,我们确立了四项重点:一是机构设置情况。主要包括内设、下设和所属机构的设置情况、变化情况和实有情况,有无自行增设、调整、变更机构的情况,有无擅自提高机构规格的情况等。二是编制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各类编制的核定情况和使用情况、有无自行增加人员编制、超编进人问题,有无混编混岗、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情况等。三是中层干部任命情况。主要包括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中层干部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四是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涉及机构编制事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有关制度进行,编制使用审核制度执行情况和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落实情况等。
(三)牢牢把握关键环节。我们把规范工作程序作为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个别座谈、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工作中主要把握好四点:一是坚持同步审计。为使机构编制责任审计更具针对性,在时机选择上与审计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同部署、同进行。二是坚持上下协同。机构编制责任审计,检查的是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但实际反映的是部门单位的日常工作情况。审计时,由市编办牵头,抽调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被审计对象和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情况,反映实际问题,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做好成果运用。审计结束后,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按照审计工作有关要求,实现成果共享、结果互用。组织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及使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部门将审计结果作为监督、惩处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原则上审计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要组织一次回访,确保审计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面临的问题
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工作部署以来,结合干部调整,先后对14名党政群机关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离任责任审计,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的机构编制意识,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个别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责任意识还不够强。长期以来,机构编制工作在党委、政府的全局工作中处于服务和保障地位,有时很难引起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关注,造成个别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认识不深、研究不多,在政策把握和操作程序上存在一定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和质量。
(二)监督检查力量有待加强。要确保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收到实效,就必须有思想觉悟高、精通业务的督查队伍。而在实际工作中,机构编制部门工作量大、工作力量薄弱,专门从事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就更少,加之县级编办成立时间短,人员少,大多都是一人兼多职,很难配备专职人员。监督检查的方法通常是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深入跟踪监督检查;或者只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几次专项督查。要真正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做到精细化、不留死角,在工作力量上还有一定差距。
(三)遗留问题难以消化。一是在编制使用方面,部分单位超编问题难解决。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了部分单位超编,而超编单位长时间不能考录工作人员导致超编单位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超编、缺人的矛盾凸显。二是机关事业混编混岗现象普遍。由于县级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编制少,职责任务重,人员力量薄弱,在实际工作中,不得不使用部分所属事业人员从事机关工作,造成人员混编混岗。三是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存在内设科室设置不规范问题。一方面有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淡薄的原因,因事设科的现象偶有存在;另一方面,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在机构设立时,机构编制部门没有为其明确内设机构,导致其在工作中自行设置。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宣传,提高机构编制意识。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达到领导干部熟悉,业务人员精通,群众了解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目的,营造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良好风气,使机构编制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实行专人专职,把政治上可靠、工作上得力、作风上过硬的同志充实到督查岗位上,以便切实履行督查职责,真正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通过对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报告进行综合分析,针对共性问题,逐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如针对部分部门单位内设科室设置不规范问题,在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办法,适时对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和中层干部职数等进行明确,让部门单位“有章可循”。
(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审计内容上,逐步突出对部门职能配置与机构编制配备合理性的评价。在审计方式上,更加主动地加强与组织、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分析评议、报告形成、总结反馈等环节的联系。在审计功能上,充分利用“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平台,不断完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机制等,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化,切实将审计结果应用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和动态调整中。□作者系肥城市编办主任E:FQJ
关键词:机构编制管理 责任审计 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