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模式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4-07-27包则庆
包则庆
(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1)
福建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模式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包则庆
(福建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1)
重大科技项目不仅是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也是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的重要手段。在分析福建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模式发展现状基础上,归纳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新形势下我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模式的新理念、新方法,给出有关对策策略。
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模式;对策研究
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参与主体众多,空间分布散、实施周期长、综合性强、涉及领域广泛。因此创新科技重大项目研发模式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 福建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模式的基本现状
目前,福建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组织是在政府协调和引导下、多个主体共同参与的体系,研发主体、组织形成呈现如下特点:
1.1 研发基本主体以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为主
一是大型龙头企业成为重大科技项目研发的中坚力量。处于行业领头羊地位的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与强烈的研发动力,并承担着某些前瞻性的关键技术研发任务,对整个行业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二是行业科研院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了解行业内企业技术需求,在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中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如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已有员工1 1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00余人,拥有众多先进实验室,软土地基处理技术等已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已成为福建省建筑行业关键技术研发的重要力量。三是高校基础研究作用的发挥。高校凭借雄厚的科研实力,从基础研究向共性技术研究延伸,加强与企业的技术和信息交流,搭建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以满足行业的关键技术需求。
1.2 建立了一批科研基地
依托高校、中国科学院、行业科学院所和企业在福建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认定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科研基地的建设,以点带面,增强产业供给技术及关键技术的研发能力,实现了多项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为重大基础技术、重大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解决做出了重要贡献。
1.3 组建技术联盟攻克关键技术问题。通过建立联合实验室、共建科研实体和组建产业技术联盟等多种新的组织形式,解决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
如福建省光电子晶体材料及器件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战略联盟,成员包括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厦门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万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载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建立了长效的产学研联盟合作机制。
2 福建省科技重大项目研发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近年来福建省科技重大项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与其他先进省市相比,福建省由于基础薄弱,科技重大项目研发依旧存在某些不足之处。
2.1 研发组织基础不完善
近年来,福建省产业共性技术研发的组织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且国内外竞争的存在需要更多关键技术的突破,导致重大科技项目研发的组织基础与产业自身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从属性上看,转制后的科研院所以及是完全独立的企业,与行业内企业是市场竞争关系,因此,转制后的科研院所首先考虑的是如何生存及赚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尽管在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已经建立各种类型的科研基地,但是,这些科研基地的组织制度决定了他们无法发挥更大的作用。
2.2 研发组织层次不够高
不同主体之间在科技重大项目联合研发的合作更多是以单个技术为突破口,只是在项目层面合作,无法实现上下游产业链之间的协同发展,整体上比较缺乏产业层次的研发组织。因此,目前的联合模式不利于重大产业共性技术的整体突破,无法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形成社会分工协作,也不利于产业技术链的协同创新。
2.3 企业需求有时难以满足
重大科技项目的研发最终是市场的应用,因此,科技重大项目的研发与管理要以满足企业需求和服务企业为目标。而目前一些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模式由大学和科研机构承担,往往对市场不够了解;同时,有关政府支持的重大项目选择,大多来自高校、科研院所机构内的专家评判确定,缺少真正来自企业的技术需求,导致有些研究脱离企业现实需求,使成果转化及扩散面临很大障碍。
2.4 项目支持缺乏连续性
目前福建省科技厅项目往往采取课题制形式,能够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且便于考核和管理,然而,课题形式对重大项目的研发和关键技术突破缺乏连贯性,与产业共性技术研发的长期性存在一定的矛盾,对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能力积累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提高产生一定的影响。
2.5 统筹协调效率不高
目前,福建省的科技计划主要有科技主管部门、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专业领域管理部门等各自掌握、分别管理,存在条块分割,信息交流不畅,缺乏协调各部门科技计划的有效实施机制,导致项目存在重复现象,难以发挥资源的配置效率。
3 完善福建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模式的对策研究
不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合理地选择重大科技项目研发的组织模式,促进资源的高效配置,发挥重大科技项目的带动辐射作用。
3.1 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模式选择的原则
3.1.1 发挥政府协调引导作用
政府要与不同研发主体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促进进技术开发的供给,弥补市场不足,政府通过设置重大科技项目,扶持和引导产业界进行技术研究,调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积极性,推动从事技术创新研究工作。
3.1.2 多样的研发组织形式
根据外部性程度的大小和对产业发展重要性的不同,可以将产业共性技术分为基础共性技术、一般共性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对不同层次的共性技术研究,政府的支持力度、组织方式和资助比例应各不相同。如基础共性技术往往需要政府全额支持,而一般共性技术,政府主要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不同研发主体之间的合作。
3.1.3 需要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重大科技项目产生的技术创新是具有商业化前景的,那么参与研发的主体必然会产生对技术研发成果的索取权。由于技术研发过程中涉及的主体众多,各个主体之间又存在着不同的利益追求,所以,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研究机构之间必然产生利益的分配问题。在产业共性技术研发过程中必须坚持市场机制,以互惠的原则在各个主体之间形成利益的纽带。
3.1.4 以项目为纽带促进基地与人才队伍建设
重大科技项目的研发是持续时间较长的活动,从本质上需要有稳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撑。政府支持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应以基地建设支持方式为主,在基地建设的基础上,以项目为纽带,带动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的建设,并形成稳定研发人才队伍。
3.2 重大科技项目研发的组织模式选择
3.2.1 传统模式
传统模式目前已经形成一套稳定的方法和规则,为广泛了解和应用,确实也可以带来好的结果。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在特定的时间下达有关项目申报资料,例如项目指南等,通过潜在的项目承担者之间的激烈竞争,最终确定正式的承当者。而是否可以从潜在的承当者变为项目的正式承担者,在目前的评审体系下,项目申报材料至关重要。因此申报者会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在项目申报的材料上,评审机构也是花大量的时间精力在项目指南等资料的准备以及申报材料的组织评审上。这最终造成无论是项目的业主层还是执行层都重视申报多过项目过程管理的局面。
传统模式在项目申前期申报上体现了申报者之间的竞争。在项目进程中,其竞争性主要体现在协同工作的不足,不能够争取更多的技术外溢效应。传统模式在时间上对计划内容的更新、调整不足,范围上多元参与与国内外的广泛科技合作也待完善,因此,传统模式在专业领域上协同、联动和资源整合不足,无法得到更多的技术外溢效应。传统模式下,科技投入是政府的唯一主体,而代表政府实施项目监管、验收的中介组织自身还不完全具备监管。
3.2.2 伙伴合作模式
伙伴合作模式是指有关各方为完成某一具有特定时限和特定目标的科研项目而临时组织起来。这种方式具有针对性强、时效性强等优点,适合于具有明确目标导向和时间导向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计划加以支持。但是,伙伴合作模式项目来源的多元化与分散化,有可能导致项目课题数量过多,出现项目设置的低水平重复,降低资金投入的效率。因此,项目组织方式要加强有关科技计划之间的沟通协调,避免重复和低水平研究。另外,如果项目组织方式与其他组织方式结合使用,也会克服其缺点和不足。
重大科技项目的遴选应更加注重自下而上,应充分反映企业需求。要以满足企业需求为目标,以服务于产业为原则;在项目承担单位上,以多个企业形成的技术联合体、产学研联合体为主,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实施机制。应该尽量减少由单个企业承担课题的情况,增加合作研究的比例;在经费方面,应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带动相关企业联合投人为主,积极引入和采用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多种投融资方式,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经费投入机制;在项目管理方面,支撑计划将开展中介评估及项目监理,推行第三方独立评估制度,加强专业监督、第三方监督,形成专业监督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机制。
3.2.3 联合研发模式
联合研发模式是由不同的企业、大学或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的以契约关系为基础的合作研究组织,不同主体之间通过形成利益共同体从事基础的、竞争前的技术研究开发。首先,联合研发模式实现了合作组织内部的技术成果共享。多个在市场上激烈竞争的企业同时资助某一技术联盟,从而把共性技术的外溢降到了尽可能小的地步;其次,联合研发模式加速了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之间的知识交流和分享,降低了技术开发的风险。一方面是技术成果更符合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不同研究机构之间形成创新网络;最后,联合研发模式汇集多个企业的资金和力量,降低了共性技术研发的重复和浪费,提高了技术开发的效率,节省社会科技资源。同时,联合研发模式这种市场行为在具体运作方面面临着许多风险。例如,联合研发模式这种合作组织需要企业之间存在着良好的信任关系。因为联合研发模式包含了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换和互动活动,每个成员单位都有可能获取其他成员的技术信息和知识储备信息。联合研发模式可能会面临很高的组织成本,特别是产业集中度较低的行业,涉及众多的中小企业。
3.2.4 实体研发模式
重大科技项目的实体研发模式,是一种政府投资比例较小甚至没有政府投资的,由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通过自身的投资以吸取金融机构、风险投资资金,处于在科技项目上共同繁荣利益而联合组成实体进行科研工作的项目管理模式,项目发起人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企业、高校或者是科研院所,而合作关系一旦确立,参与方即为利益的共同体。由于政府在这种实体研发模式中,更多的处于旁观支持者的位置,所以,风险较小,参与者由于一目了然的财务关系而组成的合作性较强的研发实体。对于此种几乎都是全部推入市场,按照市场规则运行的项目,市场是成为评估项目的最佳标尺。
在市场规则下,充分利用市场上的可获取资金是发展的必然,因此,风险投资、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入不可或缺。这些机构也促使研发实体仔细思考产业化可行性,通过调整计划,增加可行性来使这些投资者做出借款、投资的决定。第三方监理不仅要风险投资、金融机构及时通告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也要让组成实体的不同方了解整体的状况。
3.3 福建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模式及管理机制变革路径
图 1 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模式的变革路径图
近年来,福建省在推动科技进步、科技创新的同时,重大科技项目的研发模式和管理机制也得到了促进,成功的重大科技项目,其贡献往往除了实现研究目标的科技成果本身外,还包括科技项目的管理的经验很成果。从上述的几种研发模式中可以看出,相对于传统模式,伙伴合作模式、联合研发模式、实体研发模式都有着各异的特点及优势,而每种模式其可行性方面的局限。在研究开发链条上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应用研究正从传统模式,向基础研究的伙伴合作模式、应用基础研究的联合研发模式以及应用研究的实体研发模式变革(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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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22.7
A
1671-0037(2014)12-21-3
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福建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模式及管理创新研究》(编号:2013R0030)。
包则庆(1981-),男,硕士研究生,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