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罚后还”,您认可吗/
2014-07-25范德洲靳沿刚章智伟张国东刘兴伯
范德洲+靳沿刚+章智伟+张国东+刘兴伯+黄少虎
为了纠正学生的不良习惯,某学校八年级的一位老师对学生实施了一项特殊的教育方式——“先罚后还”。学生犯错后就罚款,等到学期结束后再悄悄全部返还给家长。返还的款项,最多一笔为192元钱,最少的一笔为2元钱。
据了解,采用罚款这种方式教育孩子的班主任并不少,因为他们认为现在的初中生比较看重物质和金钱,罚款这一招相当管用。那么,对于这样的教育方式,一线教师又是怎么看待的呢?
“先罚后还”,我们应该点赞
文/范德洲(安徽省芜湖县第二中学)
从纯理性的层面看,这样的措施,显然是得不到掌声的,因为,我们的主流声音是不赞成惩罚的,包括这样的罚款。然而,如果从有效性的层面看呢?
教育需要我们因材施教,更要求我们与时俱进。据了解,采用罚款这种方式教育孩子的班主任并不少。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是因为他们认为现在的初中生比较看重物质和金钱,罚款这一招相当管用。既然罚款的措施能够取得现实效果,为什么不能给这样的教育措施点个赞呢?
在现实生活中,谁都不愿意被罚,这方面也是有理论依据的。美国心理学家罗伊·鲍迈斯特曾做过这样一个试验——让两组孩子去完成同样的任务,第一组每人发一个空盒子,完成一项任务,就奖励一颗弹子;第二组每人发一个已经装满了弹子的盒子,一项任务失败了,就拿掉一颗弹子。结果发现,第二组孩子的任务完成得更好。换言之,惩罚比奖励更有效。因为每一个喜爱弹子的孩子,都不愿意丢掉已经到手的弹子。由此,他得出一个结论:“怪不得几千年来,教育都是靠惩罚来进行的。”
也有人觉得,采取罚款的措施会导致孩子们滋生“反正已经罚款了”这样的心理,因此,他们反而会肆无忌惮。这样的理解,纯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不要说孩子,即便是成年人,又有多少人会有这样的心理呢?更何况,有哪一种教育方式不会产生“反正我已经如何如何”的结果呢?
这方面,尚秀云法官在《不可缺少的挫折教育》就曾指出:“小时候没经受过挫折的孩子,长大后会因为不适应激烈的竞争和复杂多变的社会而深感痛苦。”而对孩子进行挫折教育的要点之一就是,“自作必须自受”,“应当让孩子懂得做错事必须承担后果”。那么,当学生犯下了错误时,相应承担被罚款的责任,是不是也可以接受呢?
当然,在实施“先罚后还”这样的教育方式时,有一个环节必须确保万无一失,那就是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天机不可泄露”,否则,只能是前功尽弃。所以,这样的教育方式,只适于个体而不宜全面开展。
“先罚后还”可慎行
文/靳沿刚(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谢庄乡姚庄学)
“先罚后还”在我看来,是一个可以选择的方式。
我支持这一做法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总有那么极少的一部分孩子是“油盐不进”的,靠说服教育解决不了他们的问题。譬如《放牛班的春天》电影中那个被马修老师明确放弃了的极坏的孩子,以恶为乐,以善当耻。这样的孩子,就需要这样的惩罚,罚到他能感到压力从而控制自己的言行。而在现实生活中,像这样极端的例子也还是有的。比如,我曾见过这样一个学生,其父给人做“小弟”,他最大的理想就是做“大哥”。至于学习吗,好像没他啥事,教师怎么教育都无效。结果他小学毕业后不到两年,就被人砍断了手臂。这样的孩子,我想如果当时能给予适当的惩罚,其结局会不会好一些呢?
因而,在未找到更为“真善美”的教育手段前,我们不能对学生的问题置之不理,也不能明知没用还要乐此不疲地重复说服教育,这些做法其实与自欺欺人是没有任何区别的。这个时候,我赞成加入一些惩戒的措施。什么样的惩罚措施?就是这样的“先罚后还”之类的,可以带来一定实效,又不违背国家教育政策、方针的措施,否则,作为教师的我们,就是不负责任,就是为了自己的轻松置学生于不顾。
说到底,“先罚后还”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在没有其他更好更有效的教育手段之前,完全可以当作一次教育实验,谨慎采取,最起码比什么都不做要强很多。
【反对】
“以罚促管”不可取
文/章智伟(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曲塘小学)
采用“罚款”的方式来教育孩子,我认为这种做法不值得提倡。因为这种做法有着种种的弊端。
首先,有违职业道德。作为教师,没有任何权利和理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哪怕只收区区几元钱,也是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学生犯了错误,作为教师就应该采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充分发挥自身的教育智慧对学生进行耐心的劝导和引导,对于有违国家政策法规的方式,再有效也不能采用。因为那毕竟是在错误的基础上建立的教育行为,终究会给学生带来很大负面影响。
其次,增加教育难度。从实际的教育效果来看,这样做并没有达到老师的预期目标,要不然也不会有孩子被罚192元了。要知道,按教师设定的处罚标准来推算,被罚192元的孩子应该是天天都会受罚的。这也可以看出,被罚款对于他来说已经麻木了,已经谈不上有任何效果,反而可能会使他们变得更加无所顾忌,使得教育的难度越来越大。
再次,影响学生的价值观。教师动辄以“罚款”为手段来对孩子进行教育,会给学生产生一种错误的认识,可能使他们产生“犯了错误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有钱就能摆平”的意识。
因而,“以罚促管”的方式是不可取的,如果我们以错误的手段试图去纠正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必然会经历的一些细小过失,不但收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反而会适得其反,再造出更多的错误。
罚款不能代替教育
文/张国东(天津市蓟县下营中学)
当学生出现不良习惯时,教师如果用罚款的方式来干预,会有很多负面作用。
首先,可能会使学生形成逃避责任的意识。当学生出现不良习惯,教师采用“经济制裁”的方法教育学生,会给学生传递一种错误的信息,认为有问题用钱就可以解决。这样,就难以达到惩前毖后、维护纪律,使出现不良习惯的学生改过自新、健康成长的作用,也就会使学生渐渐养成不负责任的态度。他们可能在交完罚款后“涛声依旧”,继续重复昨天的“故事”,挑战纪律。同时,对其他正处在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时期的孩子来说,也是一种负面影响,使他们产生“金钱至上”的观念。
其次,可能会使他们二次犯错。试想一下,当他们屡屡犯错后,手中有限的零花钱被罚光而又不敢向父母伸手时,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不是说谎欺骗父母,就是偷拿家长的钱,甚至会向低年级的同学或班内弱小的同学下手,采用抢、骗、敲诈等方式谋取不义之财,走上二次犯错的道路。
另外,当孩子出现不良习惯就被老师罚款时,还可能会导致学生抵触情绪的强化。因为他们的零花钱很可能是有别的用途的,比如买早点、买课外书或用于同学正常交往等,被老师罚去,上述事情不能落实,会使他们对教师产生怨恨。同时,因出现不良习惯被教师罚款,他们觉得在同学们面前丢失脸面。初中生自尊心较强,为维护自身尊严或找回脸面,会把怒火迁移到教师身上,强烈抵制教师的教育,处处与教师唱对台戏。这样,教师的教育就无法走入他们的内心,在一定程度上既影响了教育效果,也影响学生的正常成长。
“先罚后还”并非长策
文/刘兴伯(江西省南城县里塔小学)
为了纠正学生不良习惯,教师采取罚款的方式,然后把钱交还家长。这种措施一定程度上能让学生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短期内可以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但是从实际效果看,这种方法不是长久之策。
首先,“先罚后还”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不能从源头上纠正学生形成不良习惯的根本状况。学生迟到、不交作业等行为,是自制力欠缺忽视学习的表现,是对学校规章制度的藐视,是因为他们没有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和道德意识。罚款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只是对学生个体行为的矫正和调控,教育没有对症下药,学生也没有“心服口服”,以至有些学生屡教不改,教育没有达到目的。
其次,“先罚后还”的手段有盲点,不能真正奏效。一部分学生家庭条件优越,手中零用钱不菲,家长给钱没有节制,源源不断,这些学生并不会心疼钱,相反拿钱抵过,更使他们肆无忌惮、明目张胆地违犯纪律,以为可以拿钱消灾,纠正习惯从何谈起呢。还有一些学生家庭确实困难,他们有限的金钱要生活,要买学习用品,哪里有钱来交罚款呢?交不出罚款,教师也不能违犯师德师风赶他们出教室,罚款对他们来说只能成为空话。
第三,“先罚后还”可能激化师生之间的矛盾,抹黑教师形象。家长收到还款,一定会追究学生的过错,轻则说教,重则打骂,学生能不对教师怨恨吗?教师是知识的化身,智慧的传播者,罚款这种粗暴行为说明教师教育手段的缺乏,学生、家长、社会怎么看教师呢?
要得到孩子的尊重和爱戴,首先要学会尊重孩子的人格,要尽量多地要求一个人,尽可能多地尊重一个人。总之,教师要尊重每一个学生,研究纠正学生不良习惯的最佳办法,才能实现教书育人的真正目标。
【思考】
教育当做到“五扬五弃”
文/黄少虎(福建省厦门大学附属科技中学)
对于新时代学生教育有何高招?“五扬五弃”或许可以让我们做得更好。
一弃“灌输式”,扬“启发式”。假如我们一味采用“灌输式”,大道理与小常规的背离,或许让学生敬而远之。不如开创“启发式”,采用案例讨论法,一事一议。让学生能够在耐心启发、双向交流、细致引导的氛围中,在民主讨论、平等交流、启迪疏导的基础上,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主体性,从而解开学生的思想疙瘩,构建学生的良知系统,培养学生的价值判断、分析能力,促其健康成长。
二弃“说教式”,扬“务实式”。说教触及的是表面,无法深入思想深处的灵魂,只有进行灵魂深处的沟通进而引起学生反思,我们的教育才能事倍功半。在行动中尊重、理解、信任、关爱学生,想方设法帮助学生解决成长道路上的种种困难,是班主任工作的宗旨所在。
三弃“他教式”,扬“自教式”。现在的学生自我表现愿望强烈,参与意识浓,视行重于言。假如教师一味地当“长者”,就无法让学生解剖自我、发扬优点、克服缺点、改正错误,进而在不断的自我调节、自我激励、自我管理和自我修养中达到自我完善。学生的自我教育过程,既是学生个体的自律过程,又是学生群体的自治过程,也是班主任正确引导的过程。所以,班主任要切实处理好教育与自我教育的关系,使两者有机地融为一体。
四弃“高调式”,扬“平等式”。假如老师只会上纲上线地训斥学生,只会让学生不接受甚至产生逆反情绪,教育终归无效。“平等式”的教育,一是允许学生犯错误,只要能改就是好学生;二是让鼓舞和激励成为教育必需品,让学生在师生平等与融洽中收敛自己的行为,慎独而自律;三是教师在言传与身教中与学生同步,平等地遵守相关规则,让教师成为学生学习与人生道路上的的导师。
五弃“惩罚式”,扬“鼓励式”。学生的自尊心极强,所以教师的激励是必不可少的。在工作中,班主任经常性地运用期望、赞许、表扬、奖励等形式,及时肯定学生已初步形成的正确思想行为,以促进其巩固,谓之为“鼓励式”的正能量式的强化。而教师通过预防、反对、批评、处罚等形式,及时否定、制止学生的错误思想行为,并促其改正,便是“惩罚式”的负强化。工作中,多运用“鼓励式”,少采用“惩罚式”,这是以正面教育为主的教育原则和学生成长规律的宏观要求。
总之,教育方式的改变与创新应体现出时代性、时效性,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打动眼前的学生,使他们朝着教师所希望的方向去发展。
■ 栏目编辑江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