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教育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2014-07-22
江苏教育·职业教育 2014年5期
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组织实施。中职教育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工作,由此拉开序幕。
据介绍,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总学时不少于2720学时,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能力拓展课,共设立种植、禽畜养殖、水产养殖、农业工程和经济管理5个专业,每个专业包含若干专业方向,根据农业产业和农村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每门课程的学习由学时比例1∶1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组成,以“课堂教学”“远程教学”“集中学习”“分散学习”的形式进行。在2至6年的有效学习年限内,允许学生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具备的农业生产经营技能、培训经历、职业资格、表彰奖励等可以认定最多不超过57个学分。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累计修满2720学时,获得170学分,即可毕业,获得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由学校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