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相关问题的思考
2014-07-20王艳龙尹首琦董磊
王艳龙 尹首琦 董磊
关于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相关问题的思考
王艳龙 尹首琦 董磊
本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当中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确认与计量时的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一点思考,希望能够对金融工具内容的理解提供参考和借鉴。
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者权益工具的合同。例如甲企业发行债券,乙企业购入债券准备持有至债券的到期日,乙企业形成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甲企业形成金融负债(应付债券),因此债券就是金融工具。再如,丙企业发行股票,丁企业购入股票并准备短期内出售,丁企业形成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丙企业形成权益工具(股本),因此股票就是金融工具。很显然,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以下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如下四类进行划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是管理层意图的如实表达,反应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投资策略、持有意图。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其计量基础也不完全相同。
一、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三个条件
(一)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显然这里面谈到的是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这一条比较好理解,企业短线运作的股票(炒股票)债券等就是典型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实务当中这也是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来源。
(二)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如基金公司购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获利,该组合股票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仅仅是参照第一个条件进行管理而已,而且这种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书面决策的。从原文上理解,公司应该有不止一种投资项目,如果仅仅有一种股票或债券的话,完全可以用第一个条件。应该适用于公司有多种投资项目(其中包括对其他公司投资不足重大影响却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投资)。公司并不打算对单项进行(或者也未必能明确是否变现)出售,而仅是管理层采取一种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三)属于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简称衍生工具,是从传统金融工具衍生而来,比如认股权证、金融期权、远期合同、股指期货等。其公允价值发生的变动部分应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计入当期损益。一般情况下,购入的衍生工具,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为衍生工具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交易(或投机)。但是,如果衍生工具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关系中的套期工具,其目的就不同了,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进行会计处理。
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的两个条件
如果取得的金融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那么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尽管持有的金融资产可能近期无法出售。
(一)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而导致的相关利得和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举一个例子,假如企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购入某公司IPO股票(假设限售期1年,近期内不能出售),对被投资方不形成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关系。按照金融资产的定义,应该将购入的股票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也就是说,限售期间股价上涨但是不能计入当期损益。而支付的债券利息计入了当期损益(财务费用),相互关联的金融资产收益不能计入当期损益,而金融负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双方计量基础不同,造成会计确认计量上不能体现配比原则。但如果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二)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金融资产分类大的前提是基于管理方面的原因,如果某公司以公允价值考核业务部门,那么公司会将股票、债券等均以公允价值计量,这样业务部门和会计部门才能口径一致。
三、取得金融资产发生交易费用的处理
四类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有两种做法,后三类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计入资产成本,这个比较好理解;而第一类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什么原因呢?笔者认为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数字的正确性。第一类金融资产期末要将账面价值调为公允价值,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果一开始将交易费用计入成本,在期末还要将账面价值通过公允价值调整,这样就会使得公允价值变动没有真正得到反映,实际上企业持有第一类金融资产非常关注公允价值变动的信息,为了使这一信息的数据准确,交易费用不应该计入金融资产成本。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问题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具体内容
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划分采用的是排除法,即除了前三类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这种说法让人难以理解,在会计实务上到底什么资产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呢?笔者认为比较典型的就是限售股票了。包括当年股权分置改革中的限售股和IPO的限售股票等。从2005年4月29日开始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从股改当天或新股上市当天算起,股票1年后可抛售5%,2年后可抛售10%,3年后可抛售全部。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企业所持有的限售股票如果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在重大影响以下并且没有指定为第一类金融资产,就应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重大影响以上则为长期股权投资)。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一般性的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即“资本公积”科目,没有计入当期损益,原因是什么呢?笔者分析认为该类资产持有目的不是为了短期获利,而作为未实现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再强调损益特征,因此,为了避免损益的波动,将其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实损益最终也要计入所有者权益。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原因也是如此。不过如果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了大幅度的持续性的下跌,就需要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了。
(三)发生减值以后减值损失转回的处理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债券)发生减值,以后期间减值损失可以通过损益即“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正常转回。而可供出售权益工具(股票)发生减值,以后期间减值损失不可以通过损益转回,而是通过所有者权益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转回,什么原因呢?笔者分析认为这种做法是防止上市公司通过操纵被投资方股票价格操纵利润,因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贷方显然会增加当期的利润。而债券的价格很难操纵,即使操纵其空间也并不大,但是股票却有很大的操纵空间。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相关问题
22号准则指出,金融负债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即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比较好理解,如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票据等。这里着重分析一下交易性金融负债。
实际上我们单从文字表述上很难理解这类金融负债,笔者认为除了企业发行的期权具有这类金融负债的某些特征外,融券比较适合划分为这类金融负债。融券(securities landing)即证券公司将自有股票或客户投资账户中的股票借给做空投资者,投资者借证券来出售,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做空是指预期未来行情下跌,将手中的股票按目前价格卖出,待行情下跌后买进,获取差价利润。
在核算时通过“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入账。借来证券出售后按照实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负债——本金”科目,当股票价格下跌时按照下跌的金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损益”科目。将来回购股票偿还证券公司时借记“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实际上企业赚取的利润就是高卖低买的差价。
小结
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于金融工具投资的划分不再完全依据持有时间长短,而是考虑持有目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计量属性。2009年年底,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完成并发布了关于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的最终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IFRS9》)。该准则将金融工具分为两类:一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二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其他金融工具。因此,从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来看,未来金融资产的分类趋向于分为两类,一类以摊余成本计量,一类以公允价值计量,我们拭目以待。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
(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仟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