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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下对高职院校代建制项目会计核算的探讨

2014-07-20张赛彬黄东平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4年12期
关键词:代建制代建借记

张赛彬 黄东平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下对高职院校代建制项目会计核算的探讨

张赛彬 黄东平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将基建账套并入学校大账,以及《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对基建账定期并账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本文结合实际工作通过某校代建制资金活动过程,对新会计制度下的代建制项目会计核算处理方法进行探讨。

高等学校;代建制;基建会计

一、代建制项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2004年由国务院颁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以来,许多高职院校在缺乏建设管理技术和经验的情况下,选择采取项目代建模式,“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代建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主要依据财政部颁布《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代建制项目财务管理通知》、《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项目代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建预算管理、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等进行管理和单独建账核算,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使用。

二、新制度对基建会计核算相关的有关规定

对基建会计核算在执行新《高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规定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明确规定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依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衔接规定》)基建并账处理方法,应当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列入高校账套会计处理并在报表上反映。新制度增设了“在建工程”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取消“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科目,基建资金转入单位基建户时,不在进行支出管理。新制度对事业支出科目下,要求按支出功能、资金性质、项目分类、经济性质等层级进行明细核算,月末并账时,按工程实际支付情况,并入教育事业支出科目核算。

三、在新制度下对高职院校代建制会计核算探讨

(一)代建基建资金流动途径

1.同级财政拨入专项基建资金 →零余额账户→基建专用账户→代建单位代建项目专户→ 施工单位等账户。

2.自筹基建资金(上缴财政专户拨款)→零余额账户→基建专用账户→代建单位代建项目专户→施工单位等账户。

3.银行贷款→基本账户→基建专用账户→代建单位代建项目专户→施工单位等账户。

(二)各种资金流动途径账务处理

1.同级财政拨入专项基建资金流动途径账务处理。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学院大账会计分录为: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用款额度),贷:财政补助收入---高等职业教育92050305(支出功能分类)---项目支出(项目分类)--某工程。

基建专项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归集基建专用账户,因基建账未实际支出,学院账上先借记:其他应收款—高等职业教育92050305(支出功能分类)-财政补助支出-某工程款,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用款额度)。基建账上,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高等职业教育92050305(功能分类)---财政补助支出(资金性质)--项目支出(项目分类)

因本项目为代建项目,为加强对代建资金监管,在代建单位设立专用账户(双方预留印鉴),单独核算基建资金。按实际发生工程款,从基建专用账户转入代建单位独立专用账户,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代建某工程款,贷:银行存款。

代建单位收到资金支付给工程施工单位,基建账根据代建单位提供付款凭证等会计资料(复印件留代建单位),会计分录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或待摊投资等-高等职业教育92050305(功能分类)-财政补助(资金性质)-项目支出(项目分类),借:其他应收款—代建某工程款。

2.自筹基建资金流动途径账务处理。除资金来源非财政补助外,如:财政补助改为非财政补助,其他会计分录处理同上。

3.银行贷款资金流动途径账务处理。银行贷款资金转入学院基本户时,学院大账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银行基建借款。

银行贷款资金从基本户归集基建专用户,学院账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银行基建借款,贷:银行存款。基建账上借:银行存款,贷:基建投资借款-XX银行借款。

(三)月末主要账务并账处理

1.对财政专项基建拨款、自筹资金投入并账处理。根据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借方余额,在学院账上借记“在建工程——基建某工程”科目,贷记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教育事业支出-高等职业教育92050305(支出功能类别)-财政补助支出或非财政补助支出(资金性质分类)-项目支出(项目分类)-基本建设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经济性质分类),贷记其他应收款—财政补助支出或非财政补助支出(资金性质分类)--某工程款。

2.借入资金并账的账务处理。高校资金不足需要向银行贷款投资,而且金额较大,如果用借款支付工程款全部计入事业支出,全年收支不平衡,收支相抵后,导致当年事业结余为负数,事业基金为负数,而财政部关于2007年度部门决算编审问答(第1期)中对事业基金明确规定:事业基金不能冲减为负数。单位如资金损失数额较大、事业基金不够冲减的,有关事项应暂挂账,以后年度用事业基金结余予以冲减。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时,若事业基金填列负数,会出现审核不通过无法上报现象。所以每月并账,学院账处理按对财政专项基建拨款、自筹资金投入并账处理方法,年终有出现事业基金负数时,负数按挂账处理,以后年度有资金结余再结转。

(四)资产交付使用账务处理

根据代建单位的基建竣工决算报告等会计资料,基建账处理:借记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贷记建安投资、待摊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学院大账上处理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记在建工程—某工程。

(五)基建账上年初建账结转处理

基建未完工项目,年初建账时,基建拨款所属“本年预算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等各明细科目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以前年度拨款”明细科目的贷方。

基建完工项目,上年已交付使用资产,年初建账时,使用基建拨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冲转“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使用基建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冲转“基建投资借款”。

[1]向廷平.新制度视角下的事业单位基建核算.财会月刊,2013;4.

[2]张绪娥.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基建投资会计核算探讨.财会研究,2013;7.

(作者单位: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血液中心)

本文系2013年福建省教育厅B类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改革对高职院校经济运行的影响”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JB13619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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