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教育选修课程开发的设计方案
2014-07-18胡伟群
胡伟群
一、我校选修课程开发的理念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0〕3号)的精神,优化育人模式,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坚持有利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培育普通高中的学校特色、有利于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的原则,转变育人模式,扩大学校教育、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自主权,引导学生自主选择、自主学习、自主发展,实现学生全面且有个性的发展,促进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故而开设选修课程。
二、选修课开发的具体目标
几乎所有学校都有意愿按照“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构架拓展型课程体系,但是由于不少学校对拓展型课程功能认识不足,尚未明确提出拓展型课程在学校办学育人中特有的作用和价值,导致课程建设缺乏整体思考,课程开设的随意性较强。新课程已不仅仅是新课标、新理念,它已经与整合、协作、创新、探究、激情、希望、未来紧紧联系在一起,教育是学生的教育,课程是学生的课程,教育应该向学生世界回归,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把学生培养成幸福的人。成功的课程开发能引导学生初步确定大学学习的专业大类,指导学生根据兴趣与能力、社会需要、专业大类的综合分析,确定未来发展方向,选择适合自我发展的课程。具体课程设定如下:
1.开设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旨在提供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课程,让学生认识学科的价值与研究方法获得更为全面的知识与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全面提升学科素养,为进一步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
2.开设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目的是通过“做中学”,转换育人模式,增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丰富学生对今后所学专业或从事职业的认识与体验,为形成专业兴趣与职业取向奠定基础;通过生活技能学习,增强生活情趣与生活能力,提升生活品质。
3.开设兴趣特长类选修课程,旨在培养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开设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科学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三、课程开发的基本原则
1.多样化原则。推进高中多样化和育人模式多样化,为学生提供丰富且有特色的课程体系,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用我们校长的话说:我们有十八种不同的班型,适合不同的学生。根据不同类型的学生,开设相应的选修课,真正实现课改所提出的多样化原则。
2.选择性原则。推进选课走班,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可选择的课程体系和自主选择课程制度,为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创造条件。新课改把课程的开发权交给了教师,想教什么,可以教什么,由教师决定;同样,课程的选择权在学生,学生由对自己的发展、对自己未来的塑造来选择课程,或者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来选择课程。
3.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核心价值观教学,为全体学生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选修课不是为开而开,应该有一个整体的规划,开发的原则就是学生能否获得可持续发展。
4.循序渐进原则。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 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坚定课程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又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分步到位。要有一个规划、一个定位,课程的逐渐发展和成熟是需要一个至少三年的过程的。
四、选修课程开发的实施
1.选修课程的规划。学校根据其办学理念和辦学特色等实际情况对存在于本校的所有课程进行全过程的、统整性的规划,以切实反映学校教育哲学,促进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时,要注重对学校的地理环境、人文资源、政策环境、课程与教学现状、行政领导、学生、教师、上级主管部门、课程资源等因素分别进行强项、弱项、机遇和危机分析。
其中最关键的,一是界定办学理念,并将之转化为课程理念。主要策略是:评估办学理念和课程理念之间的逻辑关系,事实上,课程理念是由办学理念推导出来的;二是界定培养目标,并将之逐级分解为课程目标。衡量课程目标科学性的标准是检视此课程目标是否可实现为相应培养目标。
2.选修课程的开设
学校要根据本校选修课程建设规划,积极开发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必修拓展课程主要选用经国家审查通过的选修课程。鼓励学校和其他机构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发网络选修课程。学校对选修课的开发有总体的规划和安排,每学年开学前,学校提前公布学校本年拟开设的选修课程目录以及选修课程的详细介绍信息。每一学年中,每类选修课程的开设和周课时数都有确定的安排。其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比例不得超过60%,兴趣特长类不低于20%。
3.选修课程的具体安排
原则:在不同的学习领域中,“指定选修”和“自主选修”相结合。
选课:学校要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加强人生规划教育,指导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人生规划,制订个人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修习计划。学校在网站上公布方案,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个人修习计划,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报,实行自主选课。学校应允许学生跨班级、跨年级选课。教务处统计汇总编班,每门课程人数原则上控制在40人以下,教务处可根据学生意向和学校教学条件,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进行合理调剂。
课时:一般安排周二和周四两个下午安排8课时。
上课:实行走班制,根据学校安排,在指定地点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考核:每个模块结束后,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认定学分。
五、选修课程的评估和学分认定
普通高中选修课程评价及学分认定的主体是学校,学校要建立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选修课程开发走上健康的道路。选修课的学分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组织认定。根据选修课程的性质,学分认定形式主要分为三种:
1.学业认定。主要适用于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以及其他便于纸笔测试的选修课程。学生在本校参加选修课程学习,课时数不少于规定课时的三分之二(18课时为1学分),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合格,即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后取得学分。
2.证书认定。主要适用于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以及与竞赛相关的选修课程。学生到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普通高中、高校、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或利用网络修习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修习完成后可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学分,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根据发证单位的资质、学习记录和证书,按照18课时1学分的标准折合并认定学分。
3.过程记录。主要适用于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活动,有活动记录和总结,有反馈评价,经同学互评,经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可取得学分。
(作者单位 浙江私立诸暨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