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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融于诗论——论方东树的唐诗体格论

2014-07-13史哲文华侨大学文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名作欣赏 2014年2期
关键词:道统文法体格

⊙史哲文[华侨大学文学院, 福建 泉州 362021]

作 者:史哲文,华侨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唐宋文学及中国古典文化。

桐城派历来注重以文论诗,他们以继承韩愈、欧阳修、二程、朱熹以来的道统为己任。方东树将桐城文法与桐城诗论结合起来,以古文文法论析唐诗,自成一派,他既继承桐城派之道统观念,又强调诗歌的章法布局,典故运用,使诗歌言之有物,总结并创造出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唐诗体格论。

前人论及方东树的诗学观,多侧重其宋诗论,认为方东树的诗学重点在其宋诗观,其实不然,方东树本人在《昭昧詹言》中谈及:“唐之名家,皆从汉、魏、六代人出。杜、韩更远溯经、骚。宋以后人皆止于唐”①。可以看出,方东树将唐诗作为立论中心,上溯经骚,下引宋诗,其唐诗观方为其诗学核心。而从篇幅上来看,方东树诗论专著《昭昧詹言》共二十一卷,其中有十一卷都单独谈论唐人诗歌诗论,其余卷目中也有兼论及唐人唐诗,可以说,方东树诗论的整体构架就是建立在其唐诗观的基础上。方东树以文论唐诗,乃是继承桐城派,同时间以创新,从古文文法角度对唐诗进行论析的理论体系。

我们需要对以文论诗和以文为诗二者的关系进行一个大致的梳理。以古文文法论诗并不是桐城派为刻意求新而生造出的理论,而是的确符合文学规律的。秉承诗文互通的思考,广泛吸收归纳古典诗学的思想精华,用桐城古文文法论述分析诗歌的章法,建构诗学批评新范式,这是以文论诗。而另一个诗学范畴——以文为诗,是从诗歌创作来说,在唐代中后期方为条理明晰地出现其体格特征,陈师道在《后山诗话》中明确提出韩愈“以文为诗”,是为首创。而到宋代则更为明显,宋人相对于唐人变化最大之处,就是较多地使用了散文化、白描、议论等方法来进行诗歌创作。

一、贯穿道统的核心观念

清代是儒家道统最为惨淡的时代,而桐城派就出现在这样一个道统没落的年代。桐城派也极力想复兴道统,虽然当时政治的土壤已经使得道统的复萌变得困难。桐城诸人所效慕的唐宋古文家大多兼具文人与士人双重身份,不仅文学作品中提倡道统观念,也在政治中各有作为,不同程度地将道统理念付诸实践,而桐城派显然已没有这样的政治基础,综观桐城一派,仅在晚清时湘乡变流曾国藩位居高官,但当时桐城之风已回光难兴,其余皆或沉沦宦海,或终身未仕,桐城诸人只得在文学创作与批评中宣扬道统。桐城派基本上沿袭了前人在文学与道统关系上的观念,在他们看来,文学作品与儒家传统理念是相互依赖的关系,文章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传道、载道的功能上,不过在道德教化的同时,也需要有陶冶审美的作用,不可偏废。而方东树将桐城古文文法融入其唐诗论中,首先便立足为诗需要有道统的贯穿。方东树认为:

古人作诗各有其本领,心志所结,动辄及之不自觉,所谓雅言也……杜公之系心君国,哀时悯人;韩公修业明道,语关世教,言言有物。太白胸中蓄理至多,逐事而发,无不有兴、观、群、怨之旨。是皆于三百篇、骚人未远也。

方东树立言必关世教,诗论坚守儒家道统的基本立场,他认为像杜甫、韩愈等人能够“系心君国”“修业明道,语关世教,言言有物”,连李白也富于这样“无不有兴、观、群、怨之旨”的诗作,方是“道思本领”高深的诗歌。由这些言论可知方东树是坚定的儒家伦理道德的支持者与捍卫者。

韩愈诗文起八代之衰,将文学创作批评理论与儒学复古主义思潮紧密地结合起来,韩愈运用儒家的道统来对抗佛老各宗派传法世系的宗教法统,其核心就是反对佛教、道教与王权政治相适应的传统伦常的破坏。韩愈力倡“文以明道”,文章的写作目的绝非为文而文,而是要体现出儒学之道。韩愈以文为诗,另辟蹊径,同样其诗也要在创作中有道的继承,韩愈深谙经典,方东树直接就说“韩如六经”,而以韩愈为代表的元和诗人,并没有热衷于阐述儒家经典本旨,而是针对社会现状将儒家道统思想加以实用化,摒弃了经学家皓首穷经却于时政无助的观念,使道统摄于为维护王权而服务的核心理念之下。韩愈在其诗中也体现出儒家传统诗教观,方东树在评其《秋怀》十一首时说:

此元和十年,公由员外郎降为国子博士时作,即作进学解之意也。有怨意,有敛退自策厉意,而直书目前,即事指点,惝恍迷离,似庄似讽。

此时韩愈宦途不达,其思想情感趋于成熟稳健,不同于一般文士的感秋之作,而别有特殊的思索与深刻。方东树也说韩愈“有怨意”,并未掩饰自己的不得意,心中确有不满,但其在儒家传统思想的观照下,能够理性的“敛退自策”,体现出“似庄似讽”的志士悲慨,寄意深曲,从而可证韩愈在诗作的意匠经营中践行“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的儒家诗教道统。

在韩愈之前的杜甫,虽尚未提出道统的理念范畴,但杜诗所呈现出的沉郁顿挫,内省外忧的诗歌氛围,已体现出博大的儒家仁爱精神和难得的家国忧患意识,方东树认为“杜公包括宇宙,含茹古今,全是元气,迥如江河之挟众流,以朝宗于海矣”。杜甫上忧庙堂,下悯苍生,济民于涂炭,经世于诗咏,也正是儒家道统所提倡的。如杜甫入潭州时所作《咏怀二首》,方东树以为这两首诗是杜甫“将没时,迫以衰病,心志沉惋,语言陷滞,诚若不可人意。然苟求其志,则风调清深,豪气自在。虽次第无端由,要见一种感慨叹息之情,终非他人所及”,因而诗歌体格须有道统作为核心。

应当说,面对清代统治者一方面鼓吹程朱理学为官方思想,一方面又限制文人参与政治的窘境,桐城派处在这样两难的社会政治环境下,难以实现儒家道统经世济国的精神理念。肩担道统,振兴古文是桐城派自我追求的目标,但是却无法付诸实践,虽然诗文载道的思想在嘉道时期逐渐开始进行反思,但在方东树论唐诗的体格之时,道统仍然是一个要点,这也是和他深受程朱道学的影响分不开的。同时,面对清代道统衰微的现实,对诗歌中道统的强调也是以方东树为代表的桐城诗派复兴儒家道统的自觉与实践。

二、横截顿挫的章法布局

桐城派为文注重章法,以文论诗,则意味着用散文的创作方法与诗歌的创作手法结合统一起来。诗与文确实也有相同之处,方东树同样认为诗与文类似,完全可以借用文章的章法,并在其诗论中明确反对严羽所讥斥文通于诗的观点,方东树在其诗论著作《昭昧詹言》中着重“文法”“章法”,无论是“文法”,还是“章法”,这都是方东树对唐诗章法布局的说法,不过细细体悟,相互间的意义依然存在差别。“文法”较为宏观,“章法”来源于具体的字法、句法,这是在诗文细针密线与纵横捭阖中形成的,这也与方苞之“义法”有着明显的承继关系,但又有不同。在《昭昧詹言》中方东树有这样一段话:

……义法粗胚,今列其统例于左:如创意;造言;选字;章法;起法;转接;气脉;笔力截止;不经意助语闲字;倒截逆挽不测;豫吞;离合;伸缩;事外曲致;意象大小远近,皆令逼真;顿挫;交代;参差。

此为方东树所谓之“义法”,不过“章法”后的“起法;转接;气脉;笔力截止”,“倒截逆挽不测;豫吞;离合;伸缩”,“顿挫;交代;参差”应当说都是属于“章法”的范畴之内,都是指诗歌起承转合的布局结构。

方东树论唐诗章法,总体上讲求力戒平铺直叙,诗句须横截逆入,顿挫变化,认为“章法篇法,有顺逆开阖展拓,变化不测,着语必有往复逆势,故不平”。而通常布局大致上先要破题,题目、缘由要用精炼的语言交代明白,不可罗嗦繁絮;然后起叙,要求开头就要令读者眼前一亮,有惊为方外之物的感受,方可为妙;而后写,“一写也,或夹于议中,或夹于叙中,或用于起尤妙,或随手触处生姿”;再而议论,方东树认为诗中如若议论不当就容易近迂腐、近絮叨、近学究气,需要学诗者着意;最后结语收束,“凡结句都要不从人间来,乃为匪夷所思,奇险不测”,再间以衬托,或可加以虚字,不过虚字的运用需要注意,“选字避纯熟,固矣。而于不经意语助虚字,尤宜措意,必使坚重稳老,不同便文,随意带使”。虽然以上列出了诸种章法布局要求,不过在体格上却并非严守固定的布局顺序,呆滞不变仍是死句,须在深刻领悟的基础上灵活创意使用,使诗作章法清晰又能摇曳生姿。

论及唐代古体诗,结合具体作品进行分析,如杜甫《天育骠骑歌》,方东树评之:

起二句,故意曲入,以避平叙,突起奇纵……“是何”六句先写。“伊昔”八句始实叙。而“当时”四句,提笔跌宕,以补叙为棱汁,即借此逆入。“年多”二句转入议。“如今”二句入议……以真为画,以画为真……交互言之,令人迷离莫辨。此亦是衬起曲入,以避直叙平叙。“是何”一以下接写。“伊昔”以下叙题。又将真马一衬,作势拍题感叹,以真马与人作收。

假以自己听闻之事曲入诗题,然后连续六句描写骏马的形态神情,写后再叙,又借马喻人,议论感叹时无伯乐,全诗结构完整,同时也富于变化,顿挫起伏。杜甫作诗布局严谨,而李白狂放恣肆,方东树称赞其如天外飞仙,也以章法论之,方氏有言:

太白飞仙,不可妄学,易使流于狂狙熟滥,放失规矩,乃归于太白,太白不受也;须善学之。此选皆取其绳尺井然者,俾令后学知太白实未尝不有法度。

又如李颀《寄綦毋三》,方东树评论尤为精切:

此诗姚先生解最详,而曰:“往复顿挫,章法殊妙,当思其语,乃有得。”起二句叙事,已顿挫入妙。三四复绕回首句,更加顿挫。第四句含蓄不说出,更妙。五六大断离开,遥接第二句。七八又从题后绕出。

方东树引其恩师姚鼐之语,直接指出诗歌章法高妙在于布局须往复顿挫,在接下来的具体分析里又详细的解释,将八句诗逐句分析。前文也提到,方东树喜诗中有断,句断而意不断,此“断”即为横截之意,本首七律通篇皆顿挫横截。于是方氏总结“大约有往必收,无垂不缩,句句接,句句断,一气旋转,而仍千回百折,所以谓之往复顿挫也。此为正宗”。

因此,注重横截顿挫的章法布局是方东树“古文文法通于诗”的唐诗体格论中另一个重要的观点,优秀的诗篇也的确在章法上有迹可循,层次结构上起伏跌宕,开合有度,从实例印证了方东树的论点。不过,法无定法,早在方苞之前就表示过“法随义变”,方东树自己也说“文无定准”,真正的诗家绝不会生搬种种章法布局来进行诗歌创作,否则反而束缚了思想,将活体格囿于死章法,绝不是方东树所想见的。

三、立诚有物的意蕴内涵

方苞在“义法”说中就指出“义”即为“言有物”,而上溯至唐代,韩愈就已针对文章写作提出言之有物、务去陈言的观点。言之有物也是文学作品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诗文言之无物,则几无意味。方东树继而在其唐诗论中也借用“言有物”这一论点,将方苞论为文之法的观点化用在自己以文论诗的理论中,并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创新,他说:

诗以言志。如无志可言,强学他人说话,开口即脱节。此谓言之无物,不立诚。若又不解文法变化精神措注之妙,非不达意,即成语录腐谈。……可见最要是一诚,不诚无物。

在方东树这里,“有物”的意蕴内涵有双重含义,从客体角度来看,诗歌需要有真实充分的内容表达,而不可空谈理性,这也是方东树对宋明理学末流沉湎于心性空谈的矫正。从主观角度来看,创作主体的先天之才与后天之学交融而产生的内在精神品质,对诗歌的意蕴创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才学品格由创作主体转移到具体文学作品上,就是要达到“立诚”的目标,方可做到诗歌“有物”。方东树并没有像方苞那样激进地强调在文学作品中必须融入程朱之学,他意识到,立诚不光是要求作诗不可勉强描摹他人,更需要在诗作中体现出作者的志气意蕴。

但是,如何做到“立诚有物”,就是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方东树认为首先就要勤勉为学,不可作伪自满,为人为学都应当“立诚”,在此基础上,在诗歌中表现出自己不同于他人的独特风格,久而久之不用刻意表现,自然在诗歌中就会流露出来。方东树在其唐诗论中就说“东川缠绵情韵,自然深至,然往往有痕。所谓无意为文而意已至,阔远而绝无弩拔之迹,右丞其至矣乎!”他认为王维较之李颀更高一筹,就是在于其诗歌的情志意蕴表达得自然到位,无人工痕迹可求,毫无造作矫揉之语。

其次,要有言之有物的意蕴内涵,创作主体的胸襟气骨需高远,在诗作上来说也就是要立意高远,方东树也说:

大约胸襟高,立志高,见地高,则命意自高。讲论精,功力深,则自能崇格。读书多,取材富,则能隶事。闻见广,阅历深,则能缔情。要之尤贵于立诚。立诚则语真,自无客气浮情、肤词长语、寡情不归之病。

由此可见不仅要读书取材丰富,诗人的秉性在方东树看来对诗歌作品的“立诚”也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意义,所谓言由心生,诗歌的体格与创作主体的人格应该是一以贯之的,韩愈在《答李翊书》里就有“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这表示唐人也已对人品与文品的关系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只有“立诚”,诗歌在情感上才不会流于庸假,措词上也不会落于浅浮,诗作才能生情脱俗,在体格上达到较高的境界。

当然由于方东树深谙程朱之学,在其唐诗论中,所谓“有物”也不可避免地会有宋学一定的显现。方东树在论王维时,先肯定了王维的诗史价值,认为在诗史上可称为一祖,并将其与杜甫相较,认为犹如维摩与如来之比。但接下来他话锋一转,“然愚不喜之”,原因在于王维的诗作虽然别有一派,在于形象高妙,元气浑然,但是于世事无用,没有反映社会现实。

以其无血气无性情也。譬如绛阙仙官,非不尊贵,而于世无益;又如画工,图写逼肖,终非实物,何以用之?称诗而无当于兴、观、群、怨,失风骚之旨,远圣人之教,亦何取乎?

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杜、韩二公受方东树推崇的原因,因此,方东树所谓言之有物,在一定程度上说也是建立在其对程朱道学的思想继承的基础之上的,而“有物”也意味着力求诗歌对于社会政治教化要有启迪帮助的功用,对诗歌的意蕴内涵要求“立诚有物”也是对诗歌经世理论的体现。

四、隶事典故的准确运用

唐人作诗,善用典故,在方东树的体格论中,典故的准确运用也是其论述的要点,他赞扬唐代:“初、盛诸公及杜公,隶事用字,无一不典不确,细按无不精巧稳妙,所以衣被千古”。方东树的诗论里多用“隶事”,所谓隶事,指以故事相隶属,即在诗文里引用典故。“隶事”一词早在《南史·王谌传》就有“谌从叔,以博学见知。尚书令王俭尝集才学之士,总校虚实,类物隶之,谓之隶事,自此始也”的说法,可以看出,初始之时的“隶事”实际上是应用于文章之中而言的,而在诗歌中引用典故却也别有一番意趣。不过,隶事典故并非简单地从前人那里拿来,单单列在诗中即可,而是需要创作主体针对具体诗作,具体语境来遴选运用,此非一日之功,非长期修习不可。合理准确地运用典故,能够使诗作意蕴盎然,诗境升拔,而不恰当地运用反而会引来欣赏评论者的不适,对诗歌的整体感受产生不良影响。

而要做到隶事运用的准确,首先还是要多学多读,做到胸中自有书卷千万。方东树认为“:能多读书,隶事有所迎拒,方能去陈出新入妙。否则,虽亦典切,而拘拘本事,无意外之奇,望而知为中不足而求助于外,非熟则僻,多不当行。”没有广博的知识储备,是绝不能准确运用典故的,读书丰富,作诗时各种典故信手拈来,不会显得唐突造作。这里提到的多读书,不仅要学习前人所用典故,更要学习用典之法,博观而去陈,在诗作中破旧出新,用典如天造神工,毫无人工痕迹,这正是名家高明之处。

其次,隶事典故的运用要留意不可僵死误用。诗中用典与诗作的用意不可同出一处,这也强调了用典需有新意,不可大而化之;另外,典故大意似合意旨便拿来拼凑一番,亦是僵化不可。后世学诗之人对隶事典故的运用不加细致分析,捡来就用,方东树也不禁感慨:“可见后世诗人,无非浪莽粗才,其隶事似是而非,皆若此耳。是乌得当作家著录”。此外,诗人在用事之时,还存在“趁笔快意而误用”的情况,即便是诗坛大家名宿也不免出现误用,作诗时一气呵成,却因平仄押韵将典故的字词颠倒,方东树认为这也是不可取的。

最后,隶事典故要做到准确运用,还应当注意不可滥用藻饰。李商隐向来被视作在中晚唐诗坛上别有一派,方东树在《昭昧詹言》里单列李商隐一卷,他也承认“义山别为一派”,李商隐的诗作以大量运用典故著称,几乎首首都有典故隶事,但是这也是方东树所认为他在体格上的不足“,树谓所嫌于义山者,政病其藻饰”,试举一例,如李商隐《郑州献从叔舍人》,方东树解诗道:

从对李商隐诗作的具体分析可以看出,方东树对用典隶事要求不可过度使用,滥用典故反而削弱诗意,使得诗作难以形成一个整体,徒有秀句而无全篇。因此诗中用典,不可堆砌,须是不得不用之处方可用之,而且要讲求自然。总之,诗无隶事则少趣,但如何准确运用隶事典故则是方东树在其体格论中讲求的又一个重要方面。

因此,通过以上从儒家道统的注重,章法布局的横截顿挫,意蕴内涵强调立诚有物以及隶事典故需运用准确等四个方面来对方东树的唐诗体格论进行了论述,我们不难看出,方东树的诗论虽不免受桐城文派思想浸染,为印证自己观点也可能出现削足适履的情况,但其“古文文法通于诗”的唐诗体格论亦是具有鲜明的个人特色,并在原有桐城派以文论诗的础石之上多有创新,对后世各家诗歌理论的形成发展自当皆有启迪。

① (清)方东树:《昭昧詹言》,汪绍楹校点,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第238页。(文中有关引文均出自此版本,不再另注)

[2][日]青木正儿.清代文学评论史[M].陈淑女译.台北:台湾开明书店,1969.

[3]王镇远.桐城派[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4]张少康.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5]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

[6]赵建章.桐城派文学思想研究[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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