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计划”实施中的知识转移影响因素研究
2014-07-12王丽丽佟星格
王丽丽 佟星格
(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辽宁大连116023)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简称“卓越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改革项目,旨在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目前,全国共有194所大学开展了“卓越计划”,企业深度参与培养过程是该计划的首要特点,也是该计划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教育部要求建立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这种新机制要求高校和企业共同设计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可见,“卓越计划”是我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典型代表,它有别于强调知识传授和理解的传统教学模式,而是更加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充分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开放式教育模式。那么,在“卓越计划”实施过程中,企业导师的工程实践知识是如何向大学生转移的?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本文旨在厘清这些问题,为完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提供依据。
一、“卓越计划”实施中知识转移的内涵与过程
(一)“卓越计划”实施中知识转移的内涵
知识转移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的 Teece(1977)提出的,他认为,企业通过技术在国际间的转移,可以积累起大量的跨国界的知识的应用[1]。此后,知识转移的概念逐渐得到世界各国学者的广泛关注。Gilbert和 Cordey-Hayes(1996)认为,知识转移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是组织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的一部分,知识的接受方将知识吸收为自身的一部分时,才能算作知识转移的完成;在知识被吸收为组织的一部分之前,一定要有对知识的搜集和接受阶段[2]。Daveport和 Prusark(1998)认为,知识转移是把知识从知识的输出方转移到组织的其他个体或部分的过程[3]17-18。Dong - Gil、Kirsch 和King(2005)认为,知识转移是知识在知识的接受方与知识的输出方之间的传递,使知识能为接受方学习和应用的一个过程[4]。
徐占忱、何明升(2005)认为,知识转移过程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通过人员间的交流和互动、出版物发行或服务交易等方式实现的知识接受方从其他地方获取知识的过程。知识转移可以分为组织间的知识转移和组织内部的知识转移[5]。马庆国、徐青(2006)等认为,知识转移是知识的输出方向知识的接受方转移的过程,知识的接受方从输出方接受知识,并将知识转化为能够被自身所利用并指导自己行为的一种过程[6]。曹兴、郭然(2008)认为,知识转移就是从知识源向知识的接受方流动、转移的过程,知识转移的过程是复杂的,并且是具有阶段性的,其中有一个知识的重建过程,强调对知识的吸收和再利用[7]。杨芳兰、郭东强(2012)认为,知识转移就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具备基本要素、影响因素和完整的阶段几个方面来完成知识转移[8]。王雪莉、张勉、黄志超(2013)认为,知识转移是一种有计划的行为,是知识源向知识的接受方转移知识并被其吸收的过程[9]。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知识转移的研究文献很多,总结这些研究发现,知识转移概念中主要包含知识的输出方、知识的接受方以及输出知识、接收知识、重建知识等要素。
本文认为,知识转移就是知识的输出方和知识的接受方之间通过多种方式或途径进行的知识传递和转移的过程,其中,知识要被接受方吸收并能被自身重建和应用。因此,“卓越计划”实施中的知识转移是指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知识转移,具体指企业导师的工程实践知识向大学生传播,进而提高大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过程。
(二)“卓越计划”实施中知识转移的过程
我们将输出知识的一方称为知识源,接受知识的一方称为知识受体。在知识转移的过程中,首先,知识在知识源和知识受体间传递;其次,知识受体对接收的知识进行认知和重建。本文指的知识源主要指企业导师,企业导师将知识传递给知识受体大学生,大学生经过分析思考转化为自己可以利用的工程知识经验。知识转移过程的模型图,见图1。
二、“卓越计划”实施中知识转移的影响因素分析
在“卓越计划”实施的过程中,有的企业为参与计划的大学生配备了企业导师,但大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提高程度并不一样,这是因为人才培养过程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要建立长效的卓越工程师培养机制,还必须从人才培养过程出发,理清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关键——计划实施中知识转移的影响因素。本文将从主体、客体、环境三个层面对企业导师的知识向参与计划大学生转移的影响因素进行系统归纳分析。
(一)知识转移的主体层面
图1 “卓越计划”实施中知识转移过程模型
知识转移的主体包括知识的传授者——企业导师和知识的接受者——大学生。从知识转移主体角度分析,“卓越计划”实施中可能存在以下影响知识转移的因素。
1.知识转移主体的个性特征因素。俄国生物学家巴甫洛夫将人的个性分为胆汁质、多血质、粘液质、抑郁质四种类型。具备不同性格类型的人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处世观,他们与人沟通交流及彼此间的亲密程度也都不尽相同。因此,在为大学生选择企业导师的过程中,也要注意考虑企业导师的性格对大学生知识转移和传授的影响,要在大学生和企业导师之间建立和谐融洽的学习环境,这样不仅能促进企业导师更愿意为大学生传授知识,或许还能将他们所具备的隐性知识传授给学生,同时也能很好地促进大学生对新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2.企业导师对经验、工程知识的垄断心理。企业导师在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很多的工作经验和知识技能,他们具备的很多能力都是隐性的,不被常人熟知的,也正因为他们具备这些能力和技巧,使得这些企业导师在工作中游刃有余。在“卓越计划”实施的过程中,企业导师可能会出于对自己的隐性知识和技能的保护而不愿意将他们所掌握的所有知识都传授给大学生,知识的保留就可能会导致学生在学习新知识的过程中一知半解,不能完全理解企业导师讲授某一问题的整个原理,这样非常不利于企业导师与学生之间的知识传递和转移,也违背了该项计划实施的初衷。
3.大学生的低学习意愿和低学习能力。有的大学生只愿意接受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而不愿意去接受更多的实践知识。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对知识的学习抱有敷衍了事的态度,缺乏吃苦精神,认为只要能完成自己的正常学业要求即可;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一些大学生之前的基础理论知识不扎实,缺少科研素养的基本训练,致使他们在向企业导师学习时能力低下,力不从心。因此,很多学生会抵触向企业导师学习知识。他们的低学习意愿和低学习能力也影响了企业导师向他们传授知识的热情。
4.知识转移主体之间的不信任。企业导师和大学生之间的接触缺乏经常性,学生更多接触的还是他们在学校的授课老师。同时,因为企业导师和大学生之间的年龄差距、生活环境差距和知识水平差距等,很容易造成彼此间的不信任。企业导师会认为他们所掌握的知识是大学生不能学会的,大学生也会对企业导师传授的知识产生质疑。这种彼此间的不信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双方的知识转移。
5.主体间的沟通程度。主体间知识传递是个动态的双向沟通过程。这里的沟通是指为了达到知识转移目的,企业导师将其承载的知识或经验向大学生进行传授,大学生在接收到企业导师讲授的新知识时,可以对他们接收的知识提出自己的疑问,导师将学生的疑问进行整理和矫正,再次向学生们进行知识的补充传递,这样的循环往复直到学生和导师之间对所传授的知识达成共识,学生接受新知识并重建自己的知识,导师完成对知识的传授。沟通是完成主体间知识转移的主要手段,企业导师与大学生的有效沟通将提高知识转移的效果;大学生勤于同企业导师的沟通可以更多地吸收隐性知识,提高自己的工程实践能力。
(二)知识转移的客体层面
知识转移的客体主要是指知识转移过程中的知识,包括学校及企业传授给大学生的知识。“卓越计划”中的知识转移客体主要是指企业导师向大学生传授的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
1.知识距离。知识输出方和接受方的知识距离过大或过小的知识转移效果均不如知识距离中等的情况。知识距离过小会使知识接受方难以忘记旧的知识去接受新的知识,接受方可能对于转移的知识满意程度不高,知识转移效果不理想;当双方的知识距离过大时,势必造成知识接受方对转移的知识难以理解,致使接受方接受知识或许成为不可能的事。知识转移主体“知识距离”的大小通常可以通过以下方面进行判断:(1)完成相同的任务时,知识的接受方是否感到比知识的输出方困难;(2)知识接受方对接收到的知识的理解程度;(3)知识的接受方对知识输出方利用知识的程度的理解;(4)知识基础的差异对双方讨论的影响。如果企业导师与大学生知识距离相差过大,会影响二者的沟通,不利于大学生对知识层的理解。因此,企业导师在向大学生传授知识时,要适当地考虑大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能力、学习能力,逐步提高和丰富他们在相关领域的知识储备,以渐进的方式调动大学生接受新知识的兴趣,以达到知识转移的目的。
2.知识的内隐性。知识具有内隐性,他们可以隐藏于人、工具、惯例、方法等相关的网络关系中,这些隐性知识不能明文表达,在知识接受方接受知识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障碍。大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如果有一些内隐性强的知识存在,他们可能不会在有限的交流中很好地接受和理解这些隐性知识,导致他们对知识学习的“失真”,造成对知识理解的偏差。
(三)知识转移的环境层面
1.校企合作环境。高校和企业的合作关键在于两者要建立起一个共同的责任意识,这不仅是保障校企之间联合培养人才的有效机制和长效机制,同时也是双方互相信任的良好心理契约的建立,从而共同承担起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的重任。校企合作应该致力于创造一个互相信任和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环境,为培养适应国家需要的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只有良好环境的建立,才能更好地促进校企间合作,增进双方的沟通和交流,也利于企业和高校之间知识转移的传递。
2.高校与企业的文化差异。高校是一个学术氛围浓郁的地方,高校中的老师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过程中,注重理论知识的讲授,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实践操作,这就容易导致学生的理论功底扎实,但却缺少实际操作经验。而企业则是一个注重实践大于理论的地方,企业导师对于学生的知识传递大多是基于实践基础上的,两个知识源的文化差异就导致他们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过程中,势必会出现不同的方式和结果。但这两者的文化差异却能形成一个互补态势,能使学生在接受高校老师、企业导师知识的过程中学到更为全面系统的知识。但是,两者需要恰当的结合,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和效果。
3.企业内部的培训管理制度。企业内部合理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是促进知识转移的重要因素,对于知识转移效果有着积极的正面影响。培训是显性知识直接传授给大学生的重要方法之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系统性强的培训体系可以为大学生学习和接受知识提供一个完善的学习体系,能让大学生更好地接受和理解所学到的知识。同时,企业内部良好的培训管理制度也可以帮助企业导师提高系统性授课的能力,也利于他们对知识的梳理,能够将他们所掌握的知识更好地传递给大学生。
4.高校人才培养机制。高校是以培养符合国家发展需要的人才为目标的。高校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根据国家的现实需要进行适时调整,以向国家输送急需人才。但是,传统意义上的高校依然是以老师讲、学生听为基本的教学模式,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实践能力的培养,导致很多学生走出校园后无法适应社会的需要。在“卓越计划”提出以后,高校和企业就要根据国家的这一新倡议联合培养学生,高校要改变传统的人才培养机制,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这样不仅能给学生提供一个扎实的理论基础,而且也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如果高校在知识传授中更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使学生较早地具备一定的科研和实践素养,那么就能够更好地与企业文化融合,提高大学生向实践导师学习的能力。
5.社会政策环境。“卓越计划”是国家发起的,由中央很多部委共同承担起该计划建设和实施的具体内容。有了国家的大力支持,具备参加“卓越计划”的高校便能在政策的帮助下大力响应国家号召,参与到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建设中去。国家应该保证该项计划实施的连贯性,有后续的政策来支持计划的顺利进行和实施,鼓励更多的优秀企业参与到高校的学生培养中去,促进校企合作的进行与校企间的知识转移与传递。
三、促进“卓越计划”实施的建议
(一)建立校企间良好的沟通机制
“卓越计划”的良好实施与顺利进行需要高校和企业的合作来共同完成,该计划需要高校和企业一同来制定培养人才的目标和方案,融合两者的文化差异,建立校企合作的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因此,高校要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联系,这种联系既需要书面沟通即确立达成共识的契约,更需要企业在实际中参与到高校的教育教学中去。在书面契约中,应该明确规定校企双方的合作内容、项目及各自的责任,这既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也是为了规范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确保计划的顺利执行。在企业参与高校的教育教学环节过程中,企业导师可以根据他们掌握的工程实践经验和知识向学校提出相关的教育环节和方式,以帮助高校的学生更好地学习知识,也利于高校完善和改进他们的教育计划,努力培养符合国家需求的具备创新能力的工程技术人才。企业与高校的沟通交流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种是层级式沟通,即企业与高校通过项目负责人来进行沟通,项目负责人从高校获取信息,并由他们向企业内部的上级及下级传达沟通结果,在企业内部制定一个合理完善的授课体系;另一种是网络式沟通,即企业派出更多的企业导师同高校的学生广泛交流,没有固定的导师对应固定的学生,他们可以为各个学生解答相关问题。企业导师与学生的交流可以通过网络、课堂、会议、工程现场等多种方式进行,这种多方向交流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学生们所需要的知识,并能有针对性地同大学生建立知识转移过程,达到知识转移的效果。
(二)塑造校企间的学习型组织文化
组织学习情况的好坏对于知识转移有着很大的影响,在参与“卓越计划”的企业和高校中,他们的知识转移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组织学习情况的影响。组织学习的本质不仅仅是为了组织成员直接获取更多的信息,而是通过组织构建的良好学习机制和氛围,使信息和知识在组织成员间、团体间进行传播、扩散、学习、认同、加工、吸收、运用,将获取的信息转化为知识,将获取的知识为自己所用,更新组织的惯例,实现知识转移。所以,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高校和企业要努力构建一个良好的组织学习氛围,为学生在组织中的学习提供一个宽松的有利环境,尤其是要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为学生们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设备,满足他们的学习需要,倡导学习型文化。企业导师在同学生进行组织学习的过程中,不能采取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式,应循循善诱,引导学生独立思考。由一个已知的信息引导学生思考出更多的信息,再将这些信息在导师的整合下以系统性和开放性的形式传授给学生,让他们在创新思维的引导下更好地掌握新知识,达到组织学习的目的,实现组织间、导师和学生间知识转移的良好效果。
(三)高校要设立合理的调控机制
高校作为校企合作的主体之一,需要设计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校企合作和知识转移调控机制,以便更好地促进高校和企业间的合作,实现联合培养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的目标,推进“卓越计划”的实施。高校首先要在其内部通过召开有关“卓越计划”校企合作的会议,确立该项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精神,统一思想,明确意义,反复论证学校实施和参与“卓越计划”的内容及方案,完善相关专业的培养计划,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改变传统的培养模式。其次,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在本科生阶段实施“导师制”计划,建立本科生、研究生相互衔接的课程培育体系,建立一系列促进工程教育的实践基地和实训中心。学校要在校企合作之前首先明确合作的各项基本内容及双方责任,以及未来预计实现的目标,要在今后的校企合作中严格按照最初制定的方案来执行。但是,要注意方案的灵活性,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变化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合作方案,突出计划的应用性和针对性,不断完善“卓越计划”工作方案和各专业培养方案,切实做好“卓越计划”的实施工作。
(四)降低企业导师的垄断行为
企业导师是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知识传递者,他们在整个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企业导师对学生知识经验的传授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学生的知识漏洞,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方位发展。所以,企业应该在参与这个项目之前,向参与计划的企业导师明确这个项目带给学生、企业和国家的益处,同时应该给企业导师适当的工资、奖金提成,在物质上满足企业导师的心理需求;企业还应该制定一个完善的考评办法来衡量企业导师的知识传授效果,奖罚分明。高校也应该尽可能地为企业导师提供一个良好的授课环境,同时,对于企业导师的物质或精神方面也要给予适当补贴,与企业一同来建立完善的评价系统,尽可能降低企业导师对知识和技能的垄断行为。企业导师在向学生传授知识的过程中,应努力建立双方的信任机制,提高彼此的信任度,以实现知识在企业导师和学生之间的有效传递。
(五)提高大学生的学习意愿和能力
高校要对参与该项计划的学生进行培训,让学生们意识到参与这项计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让学生们明白大学的意义不仅仅是完成书本上的知识,更重要的是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学校可以为学生们建立一个评比系统,在合适的时间对学生们一段时间内学习的知识和技能进行比赛,对于取得名次的学生给予必要的奖励,以鼓励更多的学生投入更大的热情到实践训练中去。
(六)加强政策引导
首先,审批部门要严把申请参加“卓越计划”的高校及专业关,不能出现因“走后门”或“面子工程”而盲目允许不符合条件的高校加入该项计划中。要加大对高校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每一个参加计划的高校都有能力和实力来完成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其次,在教学设计和人才培养的改革中,对于课程设置、学生实践能力的增强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适应人才培养的需求和学生发展成长需要。第三,引导实施“卓越计划”的高校要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参加“卓越计划”学生的选拔,要做到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确保学生参与计划的机会均等性。在对“卓越计划”师资力量的倾斜上也要注意适度原则,不能因为少数高端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而忽视大众学生的培养与教育。要量力而行,防止发展步伐迈得过快,培育范围摊开过大,要保质保量完成“卓越计划”实施的每一个阶段。第四,在改革成果的转化上要及时推广,做好经验总结和及时推广工作,如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建立“快讯”、“成果通报”等刊物或专栏,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和推动“卓越计划”的正确实施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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