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治理新思路
2014-07-11蔡继明
〔作者简介〕蔡继明,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0089。现有文献中关于市场治理的研究较多。依据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中的治理模式大体可以划分为三类:道德教化、自由竞争、制度建设(包括熟人社会治理、行会治理、国家干预、明确产权、诚信记录、法律约束等)。三类模式各有其特点和内在局限性。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由河北经贸大学刘彦平教授和张家口学院田光教授合著的《货币信息弱势理论及其应用》一书,从信息视角独到地提出了货币信息弱势理论和信息剩余理论,并据此对保险市场、医疗市场和教育市场等进行相应解释与制度设计。这一探索值得肯定。
作者首次提出,货币信息弱势是所有市场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的根源,由交易中信息优势方占有“信息剩余”是所有市场治理路径选择的基础。这一理论应该认为有一定创新性,更可以认为是市场治理的一种新思路。作者运用信息剩余论对信息剩余包括信息剩余的作用及作用机理和特点等进行分析和规定,具体有:1.信息剩余的含义。农业资本家租种优等地不仅要缴纳绝对地租,而且要缴纳级差地租,好像所租种土地的优劣对资本家的收益没有任何影响,其实不然,在租约期内,农业资本家改良土地所多得的收益并不缴给土地所有者,从而优等地更易得到改良。信息剩余论主张由信息优势者占有信息剩余,这应是较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有效方法。2.信息剩余的作用:促成基础契约的达成,使基础契约有效执行,减少基础契约纠纷。3.信息剩余的作用机理:平衡信息,即化解优势者信息、提升劣势者信息。4.信息剩余的特点:一是避免潜在损害。信息优势者可能带来的只是潜在损害,针对这种情况,由他自己收留其信息,则不至于使那些潜在损害变为现实;二是信息剩余制度的有效性在于它的内在约束。信息优势者自己把握优势信息的使用,且这种使用无害于契约的另一方。三是信息剩余制度不同于道德准则。两者虽然都属于内在约束,靠自己约束自己,但却一个发自内心、一个迫于制度。从道德准则看,行为主体若违背了它,就会引起消极的心理感受,而信息剩余制度则是一种技巧,在行为主体内心未必认可的情况下,照样可以实施;四是成本低。信息剩余模式基于对信息优势者牟利本性的顺应,可免于监督,所以实施成本低。 5.基于信息剩余理论的制度建设。相应的制度形式主要有退货制度、保修制度和专家导购制度等。
书中依据作者创新的货币信息弱势理论和信息剩余理论对保险市场等分别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制度设计,比如,从信息视角看,人力资本收益分配中的货币信息弱势是指物质和货币等投资者对人力资本的收益状况所知和所获往往较少,而人力资本的自然人承担者则相对较多,两者处于信息不对称地位,这种状况由于关涉家庭、社会教育贷款机构、单位及国家对人才培养的动力和可持续问题,适宜在经济学人力资本投资收益分析的基础上采用涵盖法律道德和教育投资社会化等在内的立体化解决方案予以解决。在保险市场中,保费交给保险公司后,对于费用支配去向,投保人转而处于信息弱势地位,而保险人诚信恰恰是商业保险中货币信息弱势问题解决的关键。医疗消费中货币信息弱势问题主要针对医疗消费中存在的问题,追究其信息根源,作者认为属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机会主义和损人利己的必然现象,建议通过信息平衡机制予以解决。对房产交易中的货币信息弱势问题的研究作者站在购房者角度,关注源于信息不对称的交易安全,消费者的信息识别意识和行为,政府的制度建设及专业媒体的监督等。在教学关系中,教师为信息优势方,学生为弱势方,解决这个问题的出发点也应是信息平衡的思路。基于此,作者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了系统设计:高校教学私有信息的起始性化解——轮流挂牌上课制度;私有信息的过程性化解——对象性双向制;私有信息的剩余性化解——教研室团队建设。(责任编辑: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