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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的语法化历程

2014-07-10单宝顺

池州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句首范畴宾语

单宝顺

(浙江理工大学 文化传播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再说”的语法化历程

单宝顺

(浙江理工大学 文化传播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再说”最初是一个结构,后来词化为一个词。一般的词典上列“再说”为两个义项,但实际上“留待以后处理”义的“再说”有动词和助词两种词性,应该看做不同的义项。主要考察包括结构在内的“再说”的四个意义的关系和演变过程,借助认知理论、去范畴化理论、语法化理论等,试图明晰“再说”的发展脉络、再现其语法化历程。

再说;语法化;主观化;去范畴化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再说”有两个义项,一是表示“留待以后处理”,二是表示“更进一步”。而从该词的内部结构来看,“再说”最开始的意思应该是一个词组,表示“说两次”,“又说”等意义,因其不属于词汇,所以词典没有收录。“再说”还有一个比较新的意思,词典也没有收录,即“再说”常常居于句末(包括分句、内嵌句等,下同),表示“不进一步考虑,姑且做某事”的意思。如:

(1)碰到狗,只有先跟它打,打跑了再说。(李敖对话录)

这样,“再说”至少可以有4个义项,表示“再+说”结构的称为“再说1”;表示“更进一步”的,称为“再说2”;表示“留待以后处理”的,称为“再说3”;表示“姑且做某事”的,称为“再说4”

1 从“再说1”到“再说2”

从语料中来看,“再”和“说”结合在一起使用,始现于五代时期,但用例较少,宋以后用例增多。作为词组,其中“说”基本上保留了“言说义”的本义,而“再”也保留着其在动词前做状语的基本意义,包括“两次、又一次、第二次、多次”“表示重复或继续”“表示承接前一个动作”等。如:

(2)廿五年前教法,为我再说。(敦煌变文集新书)

(3)示众云。一举不再说。作麽生是一举。(古尊宿语录)

(4)再说张虎,在家叫道:“成甚人家?当初只说娶个良善女子,不想讨了个五量店中过卖来家,终朝四言八句,弄嘴弄舌,成何以看!”(快嘴李翠莲记)

这里的“再说”在结构上都属于一个词组,而不是一个词,其结构松散,有明显的状中语义关系,“再”和“说”都保留着各自的意义。在句中,“再说”是一个典型的动词性结构,前面可以用“不”否定,后面可以带“了”等动态助词、可带补语、也可带宾语,“再”和“说”之间还可以插入其他成分。如:

(5)武松把那打大虫的本事,再说了一遍。两个猎户听了,又惊又喜,叫拢那十个乡夫来。(水浒全传)

(6)唐状元道:“不消嚷,且待他再说一番。”(三宝太监西洋记)

(7)张和兵败之情节,一一详呈,说清之后,再又说天京之情。(太平天国战记)

这些都表明这里的“再说”是一个典型的词组。

在宋元时代的话本、小说中,“再说”最突出的一个用法是例(4)的用法,即常常用在句首,表示在说完某一事件之后,开始叙述另外一个事件。又如:

(8)如今再说一个夫弃妻的,一般是欺贫重富,背义忘恩。(金玉奴棒打薄情郎)

(9)话分两头,再说梁尚宾自闻鲁公子问成死罪,心下倒宽了八分。(陈御史巧勘金钗钿)

这两个例子中,“再说”前都有其他成分,但更常见的则是“再说”居于句首,之所以选择有其他成分的例句,是因为“如今”“话分两头”等成分在语义上更能明显地体现“再说”的特征,即表示话题的转换。虽然这里“再”“说”仍然主要体现的是各自的基本意义,内部结构也不稳定,如但是“再说”已经具有了凝固的趋势,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这里的“再说”不能受包括否定副词在内的状语成分的修饰,也不能带动态助词或补语。

其次,“再说”在语义上开始虚化,当“说”的宾语是小句时,删除“再说”大多只影响句子的连贯性,而不影响句义。

最后,“再说”的语法位置相对固定,主要出现在句首。

这三点和“去范畴化”的特征正好相符,说明此时的“再说”已经发生了去范畴化。

“再说”的这种用法可以说是“再说2”的萌芽。“再说2”是一个表示递进关系连词,和“而且”不同,其主要是用来连接句子和段落,表示对某种理由的追加[1]。从语法位置上看,“再说2”一般要居于句首,这正和例(4)等句相同。而从语法功能上看,两者都表示“连接”。这种位置和功能上的相似性,是“再说”语法化的句法条件。

词组“再说”实际上可以有两种节奏,如例(5),可以按意义分为“再/说了一遍”。但是从韵律上讲,在汉语词双音节化的过程中,“再”“说”两个单音节词却很容易结合成一个音步,这样实际口语中节奏就变成了“再说了/一遍”。这种韵律特征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再说”的组合,整个“状+动+补”结构发生了重新分析,首先在节奏上变成了“状动+宾”,进而在语法上,“再说”有整体作为一个动词的倾向,即重新分析为“动+宾”。这时的结构在句首“再说”中变现得最为明显,由于“说”的宾语是一个句子,甚至可能是一个段落,因此“说”在韵律上不大可能和宾语组合,而只能和其前的“再”组合,如例(8)(9)等句即使意义上允许,在韵律上也不大可能读成“再/说……”,因此,我们有理由说,这一时期的“再说”已经初步凝结为一个词了。这为向“再说2”的演变奠定了语法基础。

从意义上看,“我们很难否认关联词 ‘再说’和它作为实义短语‘先说……再说……’之间的相关性。关联词‘再说’因而秉承了这样两点血缘:一,既然为‘再说’,之前一定已经有‘先说’,因而关联词‘再说’总是在句2之前。二,既然为‘再说’,必然有过于‘先说’的地方,否则就没有‘再说’的必要。前者赋予了关联词‘再说’的承继性特征,而后者给予它以转向性、跨跃性特征。在我们已经充分重视了前者的时候,也应该适度将目光投注于后者”[2]。也就是说,“先说……再说……”这样的意义结构,为“再说2”的形成奠定了语义基础。如:

(10)看官若不信,小子再说宋时一个奇人,也要求人杖责了前欠的,已有个榜样过了。(二刻拍案惊奇)

(11)怎么是难得者兄弟?且说人生在世,至亲的莫如爹娘,爹娘养下我来时节,极早已是壮年了,况且爹娘怎守得我同去?也只好半世相处。再说至爱的莫如夫妇,白头相守,极是长久的了。然未做亲以前,你张我李,各门各户,也空着幼年一段。只有兄弟们,生于一家,从幼相随到老。有事共商,有难共救,真像手足一般,何等情谊!(今古奇观)

这里的“再说”就已经略有“再说2”的意思了,(10)从意义上看,说话人明显先说了一个事情,但怕“看官”不相信,所以“再说”一个事情作为辅证,这正好和“再说2”的“追加理由”的意思相近。(11)也是如此,为了进一步证明“难得者兄弟”而用“再说”追加了一个证据。

表示话题转换的“再说”在位置上要连接两个事件,典型的表示话题转换的“再说”所连接两个事件大多不具有密切的关联性,而是完完全全的两个话题。但随着这两个事件的关联越来越密切,共同阐述某种理由时,“再说”的作用也就越来越倾向于单纯的“连接”,语义也进一步虚化为“追加”“更进一步”,换句话说,“再说1”也就演变成了“再说2”。

对于“再说2”的语法化过程,学界一致认为是由表示“话题转换”的“再说”虚化而来的,但除此以外,“再说2”实际上还和一个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那就是“再者”。

“再者”在语义上可以表示“第二”,这种意义很早就已经出现了。

(12)三集露议者,三睹天流星变光。一者,见流星出天门,入地户;再者,见流星出太阳,入太阴;三者,见列宿流入天狱中,因三并而共策之。(太平经)

显然,当“再者”用于表示多个理由中的第二个时,其在语义上就带有“追加”“更进一步”的意义了,但在古代汉语中,表示“第二点理由”时常常使用“二来”等结构,“再者”一直到清代才具有这样的表达形式。

(13)请问病人等着吃药,要紧不要紧?你只顾送我,你想想那个病人受得受不得?这是一。再者我家又不远,常来常去是走惯了的。……天天得人送,那得用多少人呢。(七侠五义)

与此同时出现的还有“再者说”结构。

(14)“你们二位来到我这住着,我预备了吃喝,哪样我也没把你们二位错待!再者说:‘冤家宜解不宜结’,要在我家做这件事,那还了得!”(彭公案)

这里的“说”多少还保留着“言语义”,但更多的则是丧失了“言语义”,如:

(15)你等既是英雄,来找我三个人,也须说个明白,是为什么?再者说,我也不认识你。(康熙侠义传)

这里的“再者说”在语义上和“再者”没有什么差别,而“者”本身的意义就极为虚化,在“再者”中还具有补足音节、提顿、名词化等作用,但在“再者说”中则连这样的功能也失去了,因此完全可以省略为“再说”。

表示话题转换的“再说”多居于句首,但和宾语结合得比较紧密,其后不能有停顿,而表示“追加”的“再说2”之后常常可以停顿,这也是继承了“再者”“再者说”的语法功能。

从语料中看,典型的“再说2”也同样是清代才正式出现。如:

(16)看不得他飞的不高,跌的不重,须知他苦的不尽,甜的不来,这是一。再说,安老爷若榜下不用知县,不得到河工;不到河工,不至于获罪……(侠女奇缘)

(17)我先清理门户,暂不到二郎山救被抢的少妇,再说那少妇已然惊吓成病,卧床不起,大概不致失落贞节。(三侠剑)

这里的“再说”都是典型的“再说2”,这里“再”和“说”的意义都已经比较虚化了,“说”更是完全丧失了“言语义”,“再说”结合得十分紧密,成为一个单词。同时也可以看出,(16)中的“再说”明显带有“再者”“再者说”的影子。

由于“再说”已经凝结成了一个连词,其中“再”表示“重复”的意义已经虚化甚至脱落,因此句中还可以再次出现“又”“还”等词语而不会语义重复。如:

(18)众位随我前进,无论出了什么事,全都有我调停。再说又有大帅在场。(三侠剑)

(19)眼前还有大半年的光景,再说还有舅母在那边,大约没个磨不成的。(儿女英雄传)

这里的“再说”都是表示追加理由的“再说2”。两者都可以处于“A,再说B”的结构中,如果A和B表示的是没有相关性或只具有时间相关性两个事件,则“再说”是“再说1”;如果A和B表示的是和同一个事件C相关两个原因性事件,则 “再说”是“再说2”。

从“再说1”到“再说2”,“再说”主要经历了两个过程,一是词汇化的过程,二是虚化的过程。两个过程是交错进行、相辅相成的。简单点说,词汇化促进了虚化,而虚化又使之进一步词汇化。

如前所述,在节奏上,“再说”成为一个音步是其词汇化的第一步,而其词汇化是其在意义上向“再说2”靠近的一个语法条件,只有其在语法地位上独立,才可能有“A,再说B”的结构形式。“再说”只能在这个结构中虚化成连词“再说2”。而反过来,意义上的虚化又使得“再说”的词汇化进程加深,从一个韵律词完完全全地变成了一个语法词[3]。这就是“再说”的重新分析过程。

同时,“再说2”的产生也受到了 “再者”“再者说”的影响,从语法位置来看,“再说2”后为停顿,单独居于句首的用法和表示话题转换的“再说”的用法相差较大,更有可能是受到“再者”“再者说”的影响而产生的。

2 从“再说1”到“再说3”

表示“留待以后处理”意义的“再说3”也是由“再说1”演化而来的。而发生语法化的格式主要是“再说”做连动式中的第二个谓语动词或者承接复句的后续小句的谓语动词。如:

(20)正在那里说话,一个狱卒推着背说:“快进狱去,有话另日再说!”(今古奇观)

(21)你有话,且等三奶奶说了你再说不迟。(醒世姻缘传)

在这两个结构中,“再说”都表示“先VP,然后再说话”的意思,“VP”是一个条件,有了这个条件之后再“说话”。而在意义上,“说”的“言语义”逐渐虚化,先虚化成“讨论、商量”的意义,又进一步虚化成“考虑、处理”的意义。于是该结构在意义上可以表示“先有条件VP,然后再去想办法处理某事”的含义,这一意义在语料中最早出现于明代,清代开始大量使用。如:

(22)我跳水试一试他,他要下水追我再说。(三侠剑)

(23)去请了张伯翁来,我们大家商议一下再说。(九尾龟)

(24)晁夫人道:“天忒晚了,大家且吃了饭再说。 ”(醒世姻缘传)

这里,(24)中的“说”是介于“言语义”和虚化义之间的,从上下文看,晁夫人实际上是在阻止众人的谈话,语义侧重在“吃饭”上。句(22)被敌人追击,当然不能再和敌人聊天,所以这里的“再说”肯定不是“然后说话”的意思,而是“然后再做打算、想办法”的意思。句(23)如果有话应该在“商量”的时候说,而不是“之后”说,这里的“说”也显然不是指说话,而是指决定做某事。

此外,“再”在表示“承接、然后”的时间意义上,只能用于未然的动作,而不能用于过去的、已然的动作。如可以说“我明天吃了饭再去你家”,但不能说“我昨天吃了饭再去你家”。因此,“再说”表示“然后再想办法处理”的意义,只能是未然的“现在以后”的含义。换句话说,这里的“再说”就已经表示“有了某条件以后再做某事”,也就是“留待以后处理”的含义了,也就是“再说3”。

在具有了“留待以后处理”的意义之后,“再说3”并不限于出现在连动式的第二个动词位置上,而是自己也可以独立地充任谓语。如:

(25)只许了他五年之内生了儿子,便不娶正室;如若五年不生儿子,别的再说。(九尾龟)

(26)那时王三叔也在座间,说道:“你们不要乱嚷,是亲不是亲,另日再说。(醒世恒言)

从“再说1”到“再说3”的语法化过程主要是词汇化和主观化的过程。“再”本来具有多个义项,如“两次”“第二次”“又”“以后”等,但是在和“说”结合的过程中,“再”只保留了时间上“以后”的意义,其他的意义都脱落了。而“说”的意义同样产生了虚化,表示“考虑、处理”的含义,这也是“说”的主观化过程。

《现代汉语词典》对“再说3”的释义是“留待以后处理”,这个释义略显模糊,我们认为理解为“具有某条件以后再处理”更合适。因为一般来说,“再说3”要求前面有一个表示条件的先行成分,可以是小句、VP也可以是时间名词等。如:

(27)这件事情我们等他回来/见面/明天再说。(自拟)

由于“再说3”中的“再”具有未然性,因此当这个条件没有在句中被明确时,则该条件为模糊的“以后”。

3 从“再说3”到“再说4”

“再说3”是一个动词性成分,后面可以带有宾语成分,但在语料中非常少见,更多的则是处于宾语省略或者宾语前置的句子。如“明天再说这个事情”是合法的句子,但更常见的则是“这个事情明天再说”。这样,由于“再说3”后面常常不带宾语,实际上更多地处于句子末尾的位置上,这一位置也正是语气助词“再说4”的语法位置,两者句法条件的相似性是“再说3”语法化为“再说4”的句法基础。

“再说3”语法化为“再说4”应该是从祈使句式开始的。“再说3”在意义上表示的是“等具备了条件以后再处理”的含义,当该条件为要求自己或他人做某事的祈使行为时,整个句子带有阻止当事人的当下行为而要求先完成满足该条件的行为的意义。如:

(28)吴推官道:“也是人间的常事,没有甚么大得罪,容赔过礼再说,谅得奶奶定是不计较的。”(醒世姻缘传)

(29)随取酒壶斟了三杯酒,放在秋谷面前道:“你且吃了罚酒再说。”(九尾龟)

在这样的句子中,由于祈使语气是一种较为强烈的语气,因此说话人首先强调的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次才是处理某事。由于此时“再说”居于句尾,其后不带有宾语成分,而“需要处理的某事”在语义中又不是重要的语义成分,常常距离“再说”较远,甚至不在句子表层出现,此时句子的语义就完全侧重于“条件”而不是“待处理的事件”了。

此外,在这样的句子中,为了强调完成条件的重要性,常常使用“姑且”“且”等语气副词,这类语气副词带有“无条件完成”的语气,如:

(30)不管是他不是他,姑且叫大姐过去撞个木钟再说。(九尾龟)

(31)四爷说:“谁管你,且捆上再说。”(七侠五义)

从语料上看,古代汉语中,当“再说”的条件为祈使句式时,带“且”“姑且”的语例占了绝大多数,是非常强势的句式。由于“再说”经常性地处于这一语境,该结构所表达的“无条件完成”的意义,慢慢被“再说”所吸收。也就是说,“再说”有了“不考虑条件,姑且先做某事”,也就是“再说4”的意义。

这种由于上下文语境的诱发,使“再说3”在意义上向“再说4”转变,这是“再说”语法化的语义基础。

“再说3”是一个动词,尽管其常常处于句尾,但仍然和句子的主要谓语动词是并列的关系。当“再说3”后带有宾语的时候,这种并列关系显得尤为突出。但“再说3”的动词性非常弱,无论是带宾能力、受状语修饰能力还是带动态助词的能力,都弱于一般动词。其既很少带宾语,也不能带“着”“了”“过”等动态助词。按照认知语言学的“典型范畴”的观点,“再说3”是一个不处于动词范畴核心的非典型动词。

“去范畴化理论”认为,处于某一范畴边缘的非典型成员往往易于发生“去范畴化”而转向其他范畴。所谓“去范畴化”指的是某一范畴的成员发生如下的变化:

“范畴特征逐渐减少:多范畴特征>较少范畴特征>完全丧失范畴特征”[4]

由“再说3”到“再说4”的转变也就是“再说3”的进一步“去范畴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再说3”逐渐失去了动词的某些特征,失去了作为实词的独立特征,而向具有“附着”特征的虚词转变,最终转变为助词“再说4”。

“再说”能够发生“去范畴化”过程,和人们对它的语用关照密不可分。如前所述,从“再说3”到“再说4”的语法环境是“条件VP+再说”结构。对“再说3”而言,“条件VP”是常配条件,但并非必要条件,因为“再说3”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VP结构,其无论在意义还是在语法上,都和“条件VP”是分开的,即使出现“条件VP”也可以用逗号与之隔开。换句话说,说话者关注的实际上是两个具有时间上的继承关系和条件关系的事件。而且受信息流原则的影响,句末的“再说”是句子的焦点所在,也是语义重心所在。如:

(32)舅母只好忍一回儿,回去再说。(九尾龟)

显然,“忍一会儿”只是暂时的,而重点在于仍然要解决问题,也就是“再说”。这里的“再说”是被强调的,“留待以后处理的某事”也是必然要处理而不是就此打住的。

但是,当“再说3”在语用上表示要求先无条件满足某个条件之后再做时。在这个意义上,“条件”实际上是被关注的。如:

(33)你先将我解下来再说。(三侠剑)

这里,“解下来”显然比“做某事”要重要,说话人只关心赶快把自己解下来,而解下来之后是不是还会“再说”则是不大关心的。如夫妻当街吵架,朋友劝道“先别吵,回家再说”,这里朋友的意思显然不是希望“回家后继续吵架”,而是转移吵架双方的注意,把注意力从“吵架”转移到“回家”上。

“再说3”本来就是一个动词性不强的动词,而当交际双方的焦点又不在“再说3”上时,意义上的不受关注使其在句法上也不再是句中的主要动词。这样,“再说3”就慢慢地失去了动词的范畴特征,而开始虚化,在意义上开始附着于前面的词语,渐渐成为句末助词。

交际者在语用上关注对象的转变,是“再说3”语法化为“再说4”的语用基础。

“再说3”和“再说4”的差别实际上是交际双方所关注范围的差别,有时候,没有上下文,单凭一个句子很难判定其到底关注的那个部分。如:

(34)你不要与我斗口,且完了正文再说。(九尾龟)

(35)你们不要心慌,先发了局票再说。(九尾龟)

但有时候,所关注的对象则很明显,如:

(36)你不要管他三七二十一,收了下来再说。(九尾龟)

例(36)显然关注的是“收下来”,而不考虑其他。

本文认为,当“再说”具有以下特征时,可以基本认定其为“再说4”:

第一、“再说”处于句尾,且其“宾语”在语境中一般不明确出现;

第二、“再说”在语音上一般不重读,也不拖长尾音;

第三、“再说”之前不能插进“以后”等词语(或插进之后句意有改变);

第四、“再说”删除后,整个语义差别不大,只是语气上有所不同。

以上四点可以用来区别“再说3”和“再说4”,其中第一是语法标准,第二是语音标准,第三和第四都可以看做语义标准。

相反,“再说3”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再说”的宾语一般在句子表层出现;

第二、“再说”一般不轻读;

第三、“再说”一般不能省略或省略后意义发生变化;

第四、在意义上“再说”可以替换成其他和语境相关的“再V”结构,如“再去”“再商量”“再决定”等。

4 “再说”的语法化机制

从“再说1”到“再说4”,“再说”从一个词组凝固为一个实词,再虚化为一个虚词,表现出了明显的语法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语法化机制在起作用。

4.1 句法环境的影响

“再说”本来是一个动词性词组,具有动词性结构的种种语法特征,如受状语修饰、带宾语补语等,但在连动句式中逐渐凝固成一个动词之后,其动词性也受了较大的影响,发生了去范畴化。而在句首和句尾两个位置上,这种去范畴化发生得更为彻底,使得“再说”完全失去了动词的特征,而虚化成虚词。

4.2 主观化和语义虚化

在从词组凝固成词的过程中,“再”和“说”都逐渐地失去了自身的基本义,词义变得虚化。其中“说”经历了从行为范畴“言说义”到认知范畴的“考虑义”“认知义”的主观化历程。这种主观化的发展使得句首用于叙事的“再说”投射到“说理”的范畴,从而产生了“再说2”。同时,“再”也失去了部分较为实在的意义,词义虚化。

4.3 双音节化和重新分析

语义的虚化和词汇化往往是相伴产生的,同时也要受到双音节化的影响。从历时角度看,很多双音词在发展过程中都经历了一个从非词的分立的句法层面的单位到凝固的单一的词汇单位的词汇化过程。可以说,词汇化对汉语词汇的双音化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反过来,双音化趋势一旦形成又会进一步促成非词单位的词汇化,使之发生重新分析。

4.4 类推和诱化

在“再说2”的形成过程中,“再者”“再者说”的影响不容忽视,“再说2”单独居于句首的语法功能应是受到了“再者”的类推的影响。而“再说4”的虚化过程中,常常与之共现的“且”在语义上也对其起到了诱化作用,使之具有“无条件做某事”的含义。

5 小结

“再说”的语法化历程可以如图1所示:

图1 “再说”的语法化历程

从句法结构“再说1”到“再说2”“再说3”,再由“再说3”到“再说4”,“再说”经历了“词化”“重新分析”“虚化”“主观化”“去范畴化”等语法化历程。“再说4”仍然处于语法化的发展之中,其和“再说3”还没有完全地区分开来,词典上并没有区分这两个义项,而各家在谈及助词时,也很少把“再说4”囊括在内。但相信随着“再说”语法化程度的加深,“再说4”必然要在词汇中占有一席之地。

[1]白荃.“而且”和“再说”[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3(6):104-109.

[2]周威兵.关联词“再说”功能浅议[J].语言文字应用,2005(9):171-173.

[3]冯胜利.汉语韵律语法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刘正光.语言非范畴化[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余义兵]

Grammaticalization Process of“Zaishuo”

Shan Baoshun
(College of Culture and Media,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Hangzhou,Zhejiang 310018)

“Zaishuo”is a structure originally and later evolved into a word.It has two meanings in the dictionary,but in fact it serves as a verb and an auxiliary word.Based on the cognitive theory and the decategorization theory and the gramaticalization theory,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and evolvement process of these four meanings of“Zaishuo”,which clarifies the development and gramaticalization process and

“Zaishuo”;Gramaticalization;Subjectivisation;Decategorization

H146

A

1674-1104(2014)05-0012-06

10.13420/j.cnki.jczu.2014.05.003

2014-09-17

单宝顺(1981-),男,辽宁沈阳人,浙江理工大学文化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上海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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