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持续发展路径选择的思考
2014-07-09万卉
万卉
一、明确发展目标与战略定位,理顺体制框架,建立高效、可持续发展体系
国家有关部门应予管理中心进行定位,明确属什么性质、建什么框架,未来发展走向如何,是直管还是分散管理,是金融机构还是行政性事业单位,提出如何建立全国上下联动的一体化体系等问题的解决方案。
出台住房公积金保障法,统一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立法层级,加大违法处罚权限,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特别是中低收入职工应全面纳入缴交主体,增加资金储量,使之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持续来源;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行为和模式,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体现公平性的同时,适当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规范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的权利义务,确立缴存者从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所获得的权利应与其在这个储水池中的贡献相对等,即总体上应保持缴存人的权利义务对等,与此同时,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体现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缴存者的定向住房保障功能。逐步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由当初的“普惠”制向“转惠”制转化,即对高收入群体在贷款条件上加以一定限制,对低收入群体、特别是低保线以下的可以特惠,使之能得到更多的补贴或贴息优惠。
制度设计合理,体现其政策住房金融工具的特征,以政策导向性作用引导商业性住房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首先,贷款制度设计中,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制度作为统一的整体考虑。其次,贷款制度立足于解决职工自住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贷款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再次,充分考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可持续发展的贡献。最后,在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一政策性住房金融功能的同时,注重引入市场资源和机制。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推进全国范围内的制度统一,推进决策和监督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条例的修改工作,加快出台全国统一的规范标准,尽快解决以各地方为中心,制度政策多样化及政出多门的问题。
国务院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取代现有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重大问题决策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运作等重大政策制定,并对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提高管理中心自身抗风险能力,特别是通过权责一致的原则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变其多年来条块分割、“事企不分”的现状。对住房公积金决策制度进行优化,实现决策机构常设化、决策主体专业化、决策结果责任化等。
机制改革可选择分业监管模式或统一监管模式。分业监管模式:住建部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及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事项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保障目标的实现。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负责管理中心的金融业务活动监管,包括在银行间市场开展资金拆借、回购与票据交易活动,以及发行金融债券、支付结算等。统一监管模式:住建部建立全国统一的专业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配备专业监管队伍,并赋予必要的监管职能和手段,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
三、改善外部环境,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
国家宏观调控时应保持中央与地方的步调一致,注意政策效应,应避免矫枉过正;应完善抵押贷款操作规程,避免各地自行改变规章和违规操作。
加快完善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在推行此项工作时,应采取跨行业(如有银行、证券、保险、税务等机构共同参与)建立个人信用记录的方法,譬如可以考察个人所得税的交纳情况、储蓄卡信用卡扣款记录、挂账情况等,而不应仅限于考察银行的个人消费和贷款情况。
管理中心应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营造多方参与协作的宽松外部环境,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得到人大、税务、公安、银行、工商、劳动等多家联动单位的广泛支持和配合,从而丰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式。构建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排除各信息采集部门对本部门信息的独占性,还原政府信息公共产品属性。通过信息联动,将恶意逃债行为、信用记录不良的贷款申请以及利用假证件、假手续套贷的犯罪分子拒之门外,同时予以严厉打击。
四、学习金融系统的管理经验,引进成熟的金融运作机制
取消委托代理机制,赋予管理中心资金结算金融职能。各城市管理中心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发放,以及回收、结算等具体管理工作,建立资本金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规范信息披露和内外部风险控制。
建立全国资金调剂平台。住建部设立全国性的住房公积金融通平台,各城市按沉淀资金余额一定比例上缴资金,用于不同地区的公积金调剂或系统内拆借,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
拓宽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范围。在资金来源方面,管理中心可以发放住房金融债券和定向吸收住房储蓄存款,从更多渠道开辟资金来源,有效解决未来资金短缺问题。在资金运用方面,管理中心可以针对不同收入阶层和扶持对象,设计差别化利率、减免息、贴息等个人住房贷款品种,并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还可以利用住房公积金及其增值收益直接投资、贷款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业素质与水平
要加强金融、会计等专业知识学习,特别是个人金融方面的学习,同时加强财务分析、评估审计等知识的学习,并能灵活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指导其在经办业务时,处处按法律法规办事,并能随时指导工作的规范运作,当出现风险点时,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予以补救。
树立学习型单位理念,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一个学习型单位就是要号召全体从业人员学理论、钻业务、借鉴先进经验为我所用。坚持学用结合、学干相长的原则,使从业人员扎实迅速成长起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