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反腐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2014-07-08崔小娟
崔小娟
摘 要:在过去的2013年里,网络反腐呈现高涨状态,但仍面临许多问题。尤其是对于网络反腐,政府是面对还是逃避,公民是自律还是狂欢,以及网络是嘈杂还是净化等问题。相应的,笔者提出政府应该在主导中推进网络反腐,公民在提高中促进网络反腐,网络在净化中服务于网络反腐的解决策略,以便使网络反腐更科学化、制度化。
关键词:政府;公民;网络;反腐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4)07-0029-02
2013年可谓是反腐的高潮期,仅这一年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就有数十位,以中纪委为主的政府在反腐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在这些反腐中仍起着重要作用,从2012年初的广西来宾“床照门”,到陕西“微笑局长”杨达才;从重庆雷政富的不雅照,到郑州“房妹”……这一系列事件,皆由网络率先发起,网民集体围观,一步步将反腐线索升格为公共事件,造成一种强大的舆论,倒逼着政府在反腐中积极跟进。虽然在这些腐败事件中,公民通过网络推动着政府进行反腐,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期间存在的问题,也需要引起我们的警惕。
一、网络反腐中政府、公民及网络面临的问题
(一)政府:面对还是逃避
从被媒体称为“中国舆论监督第一人”的李新德创建了“中国舆论监督网”的2003年,到今天,网络反腐已经走过了十个年头,2012年可谓达到一个小高潮。面对这种反腐新利器,作为被监督的一些政府人员并没有从心里真正的重视,他们仍以旧有的思想观念执政,因循守旧,消极对待网络反腐,甚至采取一种逃避的态度。2012年10月底,有网友网上发帖称原临泉县建设局副局长王某某,在临泉县城就有几十套房产。随后又有多位网友发帖揭发“临泉王”三宗罪,被称为安徽“临泉王”事件。直到事发一个多月后,临泉新闻网才发布了一条消息,当晚,作为阜阳市委宣传部的官方微博阜阳也发布信息回应,此次回应成为当地官方就此事做出的首度公开表态。正是政府官员对网络反腐采取的躲避态度,使得事件持续发酵,成为网民不断关注的焦点,使得当地政府的形象大打折扣。
(二)公民:自律还是狂欢
对于网络反腐主力军的公民来说,大多数认为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人们可以畅所欲言,尽其所能的揭发贪官的腐败行为,比如进行人肉搜索。他们却没认识到,在对官员的腐败行为进行揭露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侵犯了官员及其家属的隐私权。在“雷政富视频”事件中,网民就利用人肉搜索,把当事女主角名字及家庭具体情况给曝光,给当事人造成一种伤害。“在对官员的行为进行披露与追踪报道的过程中,很有可能已经侵犯了包括其家人在内的隐私权。即使是贪官和其它犯罪分子也有其人格尊严、隐私权和名誉权……鉴于网络的快捷性与普遍性,从长远看,这种趋势可能还会威胁到整个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权利意识。[1]”还有一些公民,采用“无官不贪”的“有罪推定”,网络成了虚拟空间的断头台,罗伯斯庇尔的革命狂欢。
(三)网络:净化还是嘈杂
在网络反腐中,网络虽然起着重要的作用,但也夹杂着杂音,比如污蔑与谣言;也带着颜色,比如一些腐败官员的艳照。这是因为网络本身只是一个传播工具,它本身并没有过滤不良信息的能力。在如今网络反腐的高潮期,各种声音,各种帖子一股脑的涌现在公众面前,让公众分不清信息的真假。比如2012年有媒体报道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宋建国涉嫌违纪,正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不久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博回应称“此消息不属实”。这些虚假的举报信息极大的损害网络反腐的公信力,也降低了公众的信任度。同时,2012年“雷政富视频”“河南商丘腐败官员艳照”“山东聊城官员艳照”等一些不雅照片在网络上大肆流传,也对营造纯净网络环境的氛围造成了负面影响。
二、从政府、公民及网络三方面完善网络反腐
(一)政府:在主导中推进网络反腐
1.建立快速的回应机制。面对公民在网上进行的举报,政府尤其是纪检单位应该以最快的速度主动接纳、进行回应,积极引导,而不能回避,一回避就被动,之后再发布的消息即使是真的,也可能失去了话语权。政府应该使事件一开始就处于管控的范围,不至于失控。在这方面,2012年的“雷政富事件”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雷政富事件从11月20日发布到网络上,到11月22日重庆纪检回应再到11月23日免去雷政富的官职,一共是63个小时,开启了网络反腐中政府快速回应的阀门。正是在这一事件的处理上,让公众看到了政府反腐的决心与魄力,提升了公众对政府的支持,为接下来的网络反腐树立了一个标本。同时,政府的快速回应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当时的处理反应,还应该包含持续的对这一事件处理结果的公布,让公众知道事件最后的结果。只有这样,网络反腐才能更健康更持久的延续。
2.积极的推进政府网络建设,公开更多的信息让公民监督。目前,政府网站已经成为政府发布信息的第一平台。各级政府部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机制,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质量稳步提高。但总体而言我国政府网站发展水平依然较低,在建设和管理思路上存在很多误区。“2008年CNNIC调查显示,我国网民政府网站访问率仅为25.4%,而同期美国则接近50%,这一情况至今没有明显改观。2010年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网民对省市县三级政府网站满意度仅为18.4%、12.1%和2.8%。[2]”这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政府网站更多的是报道官员活动,而真正的公布政府信息内容太少。政府需要进一步扩大信息的公布,尤其是政府官员的财产的公布,让公民知道,然后与现实进行对比,真正做到用网络监督,通过网络反腐。
3.积极地推进法律制定,加强网络监督立法。在网络反腐过程中,虽然像湖南株洲也出台了《关于建议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这样的法规,但毕竟是少数,要解决网络反腐中的问题,就急需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加快相应法律规范的出台歩伐,对公民网络反腐加以规范和引导。一方面,应当出台国家范围内的《公民举报奖励制度》《公民网上举报管理办法》等,鼓励公民参与到网络举报、网络问政等网络反腐行动中。必要时可以出台《举报人保护法》相应的保护条例,以便加大对公民网络反腐败的保护力度,保护参与到网络反腐行动中的公民人身与财产安全。实名举报雷政富的记者纪许光,在赴重庆与纪检人员见面时,“我的手机一落地即发生异常……此外,当晚,在酒店大堂内,数名便衣男子,对我们秘拍和侦听。”这些现象使得举报人感到担心然后暂停与重庆纪检人员的合作。另一方面,加强网络监督立法,建立网络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从而更好地保护被举报人的权利。通过立法,对那些造谣、恶意攻击及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据危害轻重,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管制或惩罚。
(二)公民:在提高中推进网络反腐
1.提高公民网络反腐的自律能力。作为网络反腐的主力军,公民自身素质好坏直接影响着网络反腐的效果。在当前网络反腐如火如荼的开展之际,要想更好地发挥网络反腐的优势,必须提高参与网络反腐公民的自律能力。这种自律能力首先要加强公民网络伦理道德观念。网络虽然是一个可以充分表达意见的虚拟空间,这个领域,同样也需要一个伦理道德环境,参与网络反腐的公民就需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在网络上的道德,既不造谣,也不以讹传讹,公民既要坚守内心良知,又要树立责任意识。这种自律能力还要提高公民遵守法律的观念。法律意识的缺乏,使得公民多凭感情或道德行事,致使网上经常出现不理性声音、过激行为及各种侵权行为。一些公民认为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可以不受现实空间里法律的限制,以为不用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法律意识淡薄;还有一些公民存在法不责众思想的侥幸心理,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但是由于占据多数人的优势,以道德审判、正义为借口,践踏法律的尊严。因此,应当加强公民的法制教育,使广大网民知法、守法,依法行使网络反腐。
2.提高公民网络反腐的媒介素养。张开副认为:“媒介素养是传统素养(听、说、读、写)能力的延伸,它包括了人们对各种形式的媒介信息的解读能力,除了现在的听、说、读、写能力外,还有批判性地观看、收听并解读影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广告等媒介所传输的各种信息的能力,当然还包括使用广泛的信息技术来制作各种媒体信息的能力。[3]”这就要求公民不断提高利用网络获取信息的能力,以及正确分析信息真伪的能力,能够批判地接受网络所传播的信息,不为网络上各种漫飞的反腐帖子所干扰,也不为那些低级趣味的不雅照片而狂欢,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面对反腐,用自我判断分析的能力进行反腐。
(三)网络:在净化中服务于网络反腐
1.用不安全信息过滤技术净化网络反腐环境。网络由于有着海量性与共享性、社群化等特点,一旦不良信息传到网上,就会在短时间内大肆传播,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为了有效地遏制不良信息的傳播,净化网络环境,除了有效的法律手段外,技术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的,“不安全信息过滤技术”就是其中之一。也就是说,对于那些网络反腐中呈现的不良信息,比如不加修饰的不雅照片、侵犯他人人事权利等,国家管理部门通过不安全信息过滤技术对其过滤,保证网络环境的纯净。这也要求政府尽快加强相关监控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基础建设,努力掌握信息监管的主动权,加强对敏感信息的监控。
2.提高主流媒体业务能力,引导网络反腐舆论走向正面。当网上出现大量真假难辨的信息时,公民一般是将信将疑,无所适从,这时候权威舆论的引导就显得极为重要。这就要求主流网站提高对热点问题的反应能力,第一时间将事件的真相、党和政府对事件处理的主张、态度公布给广大群众,减少负面新闻,正确引导公众。在这方面,人民网在主流媒体反腐中走在了前列:人民网设置了一个反腐倡廉的网页,在这个网页上,有24小时、48小时以及一周反腐信息的浏览,并设置了嘉宾访谈栏目,这些版面既可以第一时间将反腐信息发布,又可以用权威解读来引导公民正确地反腐。
总之,走过十个年头的网络反腐,虽然仍有这样那样的瑕疵,但其已经成为当前反腐的一把利器,这一点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现阶段,全社会在提高公民媒体素养及道德的基础上,进一步调动公民网络反腐的积极性,政府积极的接招,并尽快完善网络反腐法律建设,进一步净化网络反腐环境的背景下,网络反腐必将进入一个公民与政府良好互动的成熟阶段。
参考文献:
赵勇,赵俊燕.网络反腐的特点、利弊及完善对策[J].理论视野,2009(5).
汪玉凯.不应以报道官员活动为主[N].中国青年报,2013-01-27.
蔡国芬等.媒介素养[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传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