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金融业务在新疆推广的可行性分析
2014-07-03夏璐罗霄
夏璐 罗霄
摘 要:伊斯兰银行自诞生以来,就以其特殊的经营方式和经营原则立足于银行界,稳定发展并躲过多次金融危机,对传统银行具有极大借鉴和指导的意义。基于此,本文对穆斯林金融业务在新疆推广的可行性做出了一定分析,通过对新疆金融业务和国内伊斯兰银行发展现状的分析,得出了在新疆推广该业务的具体优势,并给出在我国新疆引入伊斯兰银行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伊斯兰银行;穆斯林业务;新疆;途径
一、 新疆金融业发展概况
自改革开放以来,新疆金融业得到了快速发展,金融的发展又刺激了投资和经济的增长。然而,新疆金融业的发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1)金融机构数量少,地区内分布不合理, 2010年新疆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只有1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金融机构业务单一,缺乏创新能力、竞争力不足;(3)银行信贷支持水平较低,截至2010年末,全自治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8870.72亿元和4973.16亿元,存贷比(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为56.06%,说明大量的存款资金没有有效的转变为贷款,存贷比偏低;(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外资所占的比例较小,而且这一比例表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2000年是1.64%,2005年是0.81%,2010年是0.32%。总之,新疆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和金融支持体系尚不完善,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远落后于我国的其他省市,全区范围内缺乏健全的、多元化的金融支持组织机构體系。
二、伊斯兰银行相关情况介绍
伊斯兰银行简单来讲就是“无息”银行,但“无息”并不能完全概括其特点,伊斯兰银行有自己特殊的经营方式和经营原则,不同于普通的银行。
现代意义的伊斯兰银行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1972年埃及政府在开罗创建了纳赛尔社会银行,可以说是首家伊斯兰银行。随后,在纳赛尔社会银行的影响下,伊斯兰银行在海湾国家普遍流行。到80年代,在东南亚穆斯林众多的国家得到快速发展,90年代欧美国家开始发展伊斯兰银行业。2008年美国爆发金融危机,随后蔓延到世界各国,西方许多银行受到不同程度的创伤,而结构稳定的伊斯兰银行业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反而表现出增长的趋势,因而受到许多国家的青睐。2010年,全球伊斯兰金融的资产超过1万亿美元。
三、伊斯兰银行业在我国的发展情况
2009年3月3日,民革中央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我国“发展伊斯兰金融”的建议,认为在我国发展伊斯兰金融业意义重大,不仅能促进经发展,而且有利于能源安全的保护。同年12月24日宁夏银行成为国内首家获准试点开办伊斯兰银行业务的银行。为此,宁夏银行设立了伊斯兰金融事业部,主要从事伊斯兰银行业务的管理与经营。同时,推出了色兰账户(活期存款账户)、理财账户和加价贸易三种产品。截至到2010年6月底,一共开色兰账户116户,存款资金达到589万元,受理伊斯兰加价贸易15笔,获得业务收入18806.25 元。他们不断的探索,不断完善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努力提高风险管控水平,确保伊斯兰银行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新疆发展伊斯兰银行业的优势
1.新疆穆斯林人口众多,有伊斯兰文化的优势
新疆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口过1000万,是总人口的50%以上,并且拥有一批熟悉伊斯兰教法和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学者,适宜伊斯兰银行的发展。同时伊斯兰银行业务将会得到当地人的偏好,会激发当地的借贷和投资活动,从而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又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2. 新疆与伊斯兰国家交往方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吸引国外穆斯林富商到新疆投资
新疆固定资产投资中外资所占的比例较少,可以通过伊斯兰银行这一媒介来吸引更多中东和东南亚穆斯林富商到新疆投资。西部大开发是一个巨大的工程,需要雄厚的资金来保证其顺利进行,而新疆本身经济基础薄弱,资本存量小,所以需要引入伊斯兰银行这类金融机构来提供多融资渠道。
五、在我国新疆引入伊斯兰银行的有效途径
伊斯兰银行涉及的税制不同与我国现行的金融税收体制,这需要制定特别适用条款,这也是宁夏遇到的问题。因此新疆可以学习宁夏先以试点方式逐渐推进,从选择某一商业银行开办“伊斯兰银行业务窗口”开始,循序渐进,当条件成熟时可以设立独立的伊斯兰银行并允许外资伊斯兰银行的进入。
1.具体地点选择
可以选择乌鲁木齐或喀什,在这两个地区引进伊斯兰银行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能影响整个新疆的经济发展。乌鲁木齐是新疆首府,相对于新疆其他地区来讲经济活动比较活跃、金融业相对发达,而且在这里聚集了一大批经营清真食品的民族企业,他们与中东和东南亚伊斯兰国家有较多的贸易往来;2010年喀什被设立为经济特区,喀什经济特区对周边国家持开放态度的,是我国与西部周边国家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渠道,同时该地区,90%的人口是信仰伊斯兰教的维吾尔族民众,在此引入伊斯兰银行业务,具有浓厚的伊斯兰文化优势。
2.建立伊斯兰金融协会
组织当地学者研究伊斯兰金融,对世界其他优先发展伊斯兰银行的国家学习,尤其是要借鉴非穆斯林国家发展伊斯兰银行的经验。也可以从伊斯兰国家聘请伊斯兰金融专家进行咨询、共同探讨研究。同时选派人员到宁夏银川和香港进行考察,具体了解当地伊斯兰银行的发展情况。
3.人力资源的的培养
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培养和吸收又熟悉伊斯兰教法又能精通金融业的双重人才是十分重要的。一般伊斯兰银行设有伊斯兰教法委员会,目的是确保伊斯兰银行所有的业务、产品符合伊斯兰教法。可以派人员到中东和东南亚伊斯兰金融发达的国家去学习管理与经营伊斯兰银行的相关知识。
4.业务与客户
考虑到先以试点方式开展以及当地民众对金融产品的认识,跟宁夏一样先推出活期存款账户、理财账户和加价贸易三类产品,并与宁夏银行方面进行经验交流,毕竟宁夏银行开展伊斯兰银行业务已有两年之久,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同时考虑到伊斯兰银行特殊的经营原则,其业务应该先面向当地的穆斯林客户,当经营到一定时间可以面向所有的客户,但同样要求其行为不违背伊斯兰教义。
5.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内开办“窗口”
宁夏的做法是在地方性商业银行内开办伊斯兰银行业务,新疆可以尝试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内开办伊斯兰银行业务窗口,比如说,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可以尝试。这些银行不仅在业务经营、风险管理方面有优势,而且在招商引资方面也有优势。这样做的里一个好处是,以后便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 隋平,以伊斯兰金融法为视角谈喀什经济特区的金融体系建设[J],法学杂志,2010(9).
[2] 张晓凤,西部民族地区引进伊斯兰金融模式探析[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09(4).
[3] 马全强,丁玉君,王宁.宁夏穆斯林金融业务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3(9).
[4] 玉素甫·阿布来提,伊斯兰金融及其新疆引进方案探讨[J],金融济,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