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问题浅析
2014-06-30毛华溢
毛华溢
摘 要: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货是在政府支持鼓励的一种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最直接的扶贫方式,小额信用贷款是中国农村信贷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是将制度创新和金融创新的信贷活动与支持三农的有机结合。支持农民提高生活水平并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以使农业快速有效发展进程的一种新型农村金融工具。由于小额贷款自身特点发展,当前中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货的发展仍处于摸索的阶段,随着发展仍将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0-0093-02
引言
农村信用社作为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主要基本组织形式,必须扎根于农村,结合农村金融环境的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信贷管理原则和操作手段。现阶段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最主要是广大的农户、个体经营者、乡镇企业等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单位,决定了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信贷运作原则。通过多年的发展与实践,农村信用社在农户小额信贷款的发放与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进展并且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注意与解决。
一、当前中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特点
1.农村小额信贷呈现递增状态,主要在于国家支持三农的发展。
2.小额信贷对象由传统农户转变为多种经营户或者个体户等,由传统农业演变成可使农民增加收入的各个产业各种产业,小额贷款的目的也由单一的使农民脱离贫困变成促使农民增加收入奔小康。
3.小额贷款的额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有上涨,农村经济发展因地域不同发展差异大,有些经济相对繁荣的农村,小额贷款额度会有上涨。
4.人名银行对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给予资金和业务上的支持,加大支农力度,以执行相对比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支持资金,以及适当放宽贷款利率浮动支持扩大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等。
二、农户小额贷款不良的主要问题原因
(一)内部因素
1.农村信用社基层客户经理不足,致使贷款管理不到位。随着服务三农的覆盖面逐步扩大和贷款农户的增加,对客户经理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就农村信用社而言,一个客户经理平均要管理三四百余户农户贷款,还要继续推进农户贷款,客户经理基本上是超负荷上岗。随着经济发展农户贷款需求量越来越大,客户经理数量仍然不够,况且他们还要同时到农户家去了解农户生产经营状况、催收贷款,贷后管理根本很难真正落实到位,从而给农户小额贷款留下损失的可能。
2.农户贷款的政策缺乏长远性、科学性的指导。从农信社正式启动服务三农业务办理至今,基于服务三农的市场角色定位,农信社分支行每年都承担着一定的农户贷款投放任务,这在很大程度上致使分支行为完成任务而发放贷款,致使由于对于农户的了解不足而埋下隐患。
3.农村信用社在催收借款时未认真具体审查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部分当事人已不具备主体资格,使回收贷款风险增加。 或者信用社工作人员在发放贷款时没有严格审查,有些借款人假借他人之名与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导致无法追回贷款。
4.贷后检查监督机制不健全,贷款管理滞后。贷款贷后检查是贷款“三查”制度的重要环节。为减少贷款风险,农村信用社应加强贷后的检查工作。有的信贷人员存在重企业轻农户的错误认识,认为农户贷款是人在帐不烂,所以农户贷款逾期也不着急催收,加上管理部门对农户贷款贷后检查不清晰具体,有的信贷员认为农户贷款金额较少,形成贷款风险不过每户几千元或最多元,因此造成贷款逾期也不着急催款,到最后才发现借款人甚至保证人联系不上,贷款回收无望,最终形成不良贷款。
(二)外部因素
1.自然灾害和农产品价格波动,致使农业生产的风险直接将转化为贷款风险。农户小额贷款因其具有简便、可循环等特点,是农民喜欢的一种信贷业务。但由于农民贷款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畜牧业的投入生产,受自然条件和市场波动影响较大,把握风险难度大,加上农民本身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差,一旦遇到自然灾害,都会直接影响农民收入,造成贷款风险。
2.青年农民外出务工的流动性,导致农户小额贷款管理难度加大。随着大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外出务工现已成为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不能够扎根于土地,很多青年农民都选择外出打工。由于农民外出打工分散在全国各地且务工地点的不确定,流动性大,贷款借与用地域分离,致使客户经理对贷款用途很难了解,资金使用难以监控、贷款收益难掌握、到期贷款难清收、风险贷款难处置等问题。
3.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影响农户贷款。一是当前金融形势不稳定,宏观经济政策不时有所调整,信贷扩张和收缩的压力增加。一旦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收紧,可能会形成不良贷款。二是由于国家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对一些过去支持的产业或行业进行限制或取缔,作为产业链条上的农户自然就会受到影响,形成贷款风险。
4.意外事故的发生,由于自然灾害、生老病死等意外事故,造成部分农户经营亏损,甚至农户自身出现伤残事故、死亡等情况,贷款出现风险。
5.部分农户信用意识不够,造成贷款回收困难。农村客户群体多面性,在社会地位、收入等方面处于弱势,但在人数、影响力、国家扶持政策等方面又是主要群体。由于农户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又受国家政策保护,责任信用意识差,有时对于自己所做行为不计后果,贷款时积极主动,如果生产经营出现问题,贷款无法偿还时甚至干脆不还,出现”撂挑”行为。
6.农户小额贷款审查和信用评级主要依靠村委和农户之间,但村委会和当地人难免掺杂一些人情关系等成分,使对农民的资信评估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片面性,有的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在核发农户贷款时,主要基础资料靠村组干部代为填报,致使信贷资料残缺不全。有的信贷员在放贷过程中,只听村组干部对贷款农户的口头介绍,看村组干部提供残缺不全的基础资料,甚至凭农户近年还贷感觉等。由于信贷人员调查的不深入,对贷款户情况掌握不够,也是造成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居高不下的原因。endprint
综上所述,小额贷款的对象基本上农民,农民小额贷款主要是用于种植、养殖畜牧业的以及其他与自然条件密切相关的小规模生产经营投入,而种养业又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受自然及市场影响较大,存在着较大的自然及市场风险。一旦农业受灾,农业减产,产品销售受阻;将直接导致农民减产,还贷能力减弱。这些风险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加上贷款对象点多面广,一旦遇上,农户贷款就难以清收,农业的自然及市场风险将直接转化为贷款风险。小额信贷主要用于扶贫对象,一般都缺少有效资产作为抵押品。如此以来,贷款能否收回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借贷农户的现金流状况以及个人信用。农信社要在支持三农和可持续小额贷款的业务发展的两大目标之间寻求平衡。
三、加强防范农户小额贷款风险的措施
(一)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积极推行农户小额贷款保险制度。农村信用社要切实转变观念,要把是否参加保险作为发生信贷关系的一个重要条件,要与保险公司合作,提高农户参保意识,积极推行农户小额贷款保险机制,当农户、个体经营户碰到天灾、人祸、突发性事件发生亏损时,物资财产受到损失时,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可由保险公司给予经济赔偿,以确保农户小额贷款的保障。
(二)完善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1.健全信用社内控机制,强化贷前调查工作。贷前调查是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的一向重要制度,是加强和提高农村信用社贷款质量的关键。农村信用社在发放贷款前必须严把调查关。信用社的信贷人员应对农户的家庭人口、承包面积,劳力、家庭年收入、支出、资信状况等进行认真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组织评信小组,对农户评级结果达成一致后,由评信小组成员签名确认,明确责任,并联责清收。
2.落实信贷分级审批责任,严把贷时审查关。从基层农村信用社到县级联社,必须配备强有力的信贷审批班子,严格实行贷款分级审批制度,提高信贷审批实力,规范信贷审批行为,明确分级审批权限,落实信贷分级审批责任,避免审贷流于形式。继续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强化内控建设,消除风险管理的漏洞。在强化信贷员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基层社主任的责任,严格贷款审批手续,落实借款人,担保人与信贷员三见面制度,核实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真实性,确保借款手续合规有效。
3.制落实责任,强化贷后检查制度。贷后检查是降低贷款风险的关键。农村信用社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农户贷款贷后管理责任制,将贷后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农户贷款的管理和回收制定管理目标,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要分清人为与客观因素,合情合理地追究责任,提高对到期贷款的回收率。因为贷款一经发放,其使用权即转移给借款人。因此,贷后必须深入贷款农户进行检查,检查贷款资金是否用于农户生产,是否被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应及时采取收回贷款措施,降低信用社的贷款风险。
四、农村小额信贷的前景
首先,需要认识到小额信贷不仅是一种有效的扶贫方式,更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形式。应参照其他国家成功经验,统一规范,调整小额信贷机构的认定标准,在项目型小额信贷可持续性提高的基础上,逐步将其转化为机构型小额信贷,以法律形式保证其金融合法性和规范性,并给予明确的政策支持,构造以国家标准为基础的小额信贷体系。
其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中国农村信贷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是将制度创新和金融创新的信贷活动与支持三农的有机结合。近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机制创新作用已得到较好发挥。农村信用社通过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在农户心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形象,既对农民脱贫致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积极支持作用,也拓展农村信用社资金投放渠道,改善了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经营效益,实现扶贫、高还贷率和机构持续发展三者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国金融智库网,2011.
[2] 鲍静海,尹成远.商业银行业务经营与管理[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3.
[3] 曹子娟.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1.[责任编辑 吴明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