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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研究

2014-06-30王杰林云徐璐

统计科学与实践 2014年4期
关键词:经营性住户城镇居民

王杰、林云、徐璐

(浙江省统计局/1副局长,浙江 杭州 310025)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宏伟目标。浙江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提出了“四个翻番”目标。能否把目标变成现实,保证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如期实现,工业发展是其中关键因素之一。在未来一段时期,浙江仍然处于工业化时期,工业仍然是浙江经济增长的主体,是推动经济发展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贡献力量。本文以城乡住户调查资料为基础,以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和其他统计资料为辅助,测算了浙江工业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结果显示,2001-2012年,浙江工业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平均贡献率为38.6%,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平均贡献率为50.4%。

一、工业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贡献的测算

(一)测算依据

城乡居民收入由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部分组成。居民通过在工业企业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或从事工业行业的生产经营获得经营性收入。工业对这两部分收入的增长起到直接拉动作用。工业对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增长具有间接作用。例如,居民通过来源于工业行业的原始资本积累获得利息、股息、红利等增值收益,通过出租房屋给工业就业者获得租金收益,以再分配方式分享工业企业上缴的税收、养老金等。因此,测算要以分解居民收入各组成部分来源于工业的收入为基础,包括直接来源和间接来源。

(二)测算原则

一是全面性。要系统分析工业拉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各

种途径及影响方式,综合工业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做到测算全面覆盖,既不重复,也不遗漏。二是科学性。测算时从每个指标的计算内容到推算过程都要做到科学、合理、准确,推算过程要有充分依据。三是可行性。测算必须能够及时搜集到准确的基础数据和深加工数据,确保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可靠性。

(三)测算思路

本文将分别测算浙江工业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选取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分别作为城乡居民收入。由于测算过程缺乏可借鉴的已有成果,现有的城乡住户调查又缺乏直接对应的来自工业的分项收入数据,给测算带来很大难度。我们根据实际可获得的资料进行反复论证和探索,最后从深度挖掘和开发城乡住户调查原始数据入手,辅以劳动工资统计、就业统计、工业统计等统计资料,综合运用税收、社保、核算等相关资料进行测算和推算予以解决。根据收入获取的途径和方式不同,分别拟定测算方法。

(四)测算情况

1.来源于工业的工资性收入的测算。理论上,住户调查人均收入中来源于工业的工资性收入=就业于工业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工业就业比重/人口负担系数。利用城乡住户调查原始数据,筛选出就业人员及工业就业者,获得负担系数、工业就业比重、职均工资等统计资料。与就业统计相比,城乡住户调查得到的工业就业比重明显偏低。根据调查方案,城乡住户调查要求按照常住人口进行抽样调查,但由于外来人口流动性强、调查难度大,实际上大多对户籍人口进行抽样调查,而浙江从事工业的外来人口多,由此导致调查结果出现行业代表性差的情况。实际测算时,我们根据就业统计资料,对住户调查的工业就业比重进行适当调整,以逼近真实。

2.来源于工业的经营性收入的测算。农村住户调查表中,经营性收入下设“工业收入”一栏,可以直接汇总得到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中来源于工业的收入。城镇住户调查中未单设此项,必须进行推算。一般而言,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主要来自个体户经营。我们试图利用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得到工业个体户注册资本的占比,以此来推算工业经营性收入,但工作量巨大,且注册资本的行业比例也不能准确反映经营收入的行业比例。经过反复推敲和征求意见,我们选择城镇个体从业人员的工业就业比重来推算。以城镇住户调查得到的经营性收入乘以城镇个体从业人员的工业就业比重,得到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中来源于工业的收入。

3.来源于工业的财产性收入的测算。财产性收入由利息收入、股息与红利收入、保险收益、其他投资收入、出租房屋收入、知识产权收入和其他财产性收入组成。其中,出租房屋收入是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最重要来源。鉴于外来人口租住率高,单纯以工业就业比重剥离出租赁给工业就业者的房屋租金收入,会出现低估。我们综合考虑外来人口和本省户籍人口的工业就业比重进行测算。以当年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合计来源于工业的收入比重,测算得到其他财产性收入中间接来源于工业的收入。

4.来源于工业的转移性收入的测算。转移性收入由养老金或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辞退金、保险收入、提取住房公积金组成。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分别占城镇和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的80%和40%左右。鉴于社保基金统计的养老金是按照所有制而非按照行业划分,同时养老金不仅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我们采用工业企业税收缴纳比重来推算养老金中来源于工业的收入。以当年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合计来源于工业的收入比重,测算得到其他转移性收入中间接来源于工业的收入。

二、工业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贡献的测算结果

1.工业是推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力量。2001-2012年,浙江工业对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增长的平均贡献率为38.6%。除2002、2009和2012年这三年之外,浙江工业对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都高于30%。特别是2003-2006年,贡献率都在40%以上,2003年和2004年甚至超过50%。浙江城镇家庭总收入中来源于工业的收入比重比较稳定,在38%上下波动。

2.工业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超五成。浙江农村居民从工业经济发展中获益的收入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稳步提高,从2001年的41.5%提高到2004年45.0%、2008年的46.0%和2012年的47.4%。2001-2012年,浙江工业对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长的平均贡献率为50.4%。从趋势上看,工业对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虽有波动,但总体上比较平稳。

表1 浙江工业对城乡居民家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单位:%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住户调查资料需要分级使用的统计体制大大限制了高收入阶层尤其是最富裕阶层进入住户调查范围。问题在于,这部分被排除的高收入群体恰恰很多是工业企业经营者。2012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前100名中,浙江上榜11名,其中9名从事与工业有关的生产经营。所以,利用现有的住户调查数据进行推算,存在一定程度低估的可能性。

三、工业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贡献的实证分析

(一)工业在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方面取得的成效

1.工业是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在浙江经济发展过程中,工业化始终是经济运行轨迹的主线,是浙江实现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主要途径。新世纪以来,浙江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都在45%以上,工业发展为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提供了坚实保障。按照城乡居民人口比例推算,2001-2012年,浙江居民收入中来源于工业的比重维持在40%左右,与全省劳动者报酬40%左右来源于工业相吻合。

2.工业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工资性收入增长。工资性收入是城乡居民收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的60%左右,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50%左右。据测算,2001-2012年,浙江城镇和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中来源于工业的比重分别在38%和69%左右。工业工资性收入对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中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大多数年份在70%左右;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除2003年外都在73%以上,最高甚至达到86.8%。

表22001 -2012年浙江工资性收入来源于工业的情况表单位:%

3.工业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主要通过增加就业岗位和提高工资水平加以实现。据第六次人口普查,2010年,浙江工业就业比重达到44.7%,是全国各省(区、市)唯一超过40%的省份,比全国平均水平和北京、山东高出一倍以上。大量的工业就业岗位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工业工资水平的稳步提高也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发挥重要作用。2012年,浙江城镇单位从事工业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是2000年的11.2倍,年均增长22.3%。其中,工业在岗职工平均人数是2000年的3倍,年均增长9.7%;工业平均工资是2000年的3.7倍,年均增长11.4%。

(二)工业在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方面存在的问题

1.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较低。长期以来,浙江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浙江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1990年为53.1%,2000年为49.4%,2010年降低到38.9%,尽管近两年由于人口红利因素减弱的影响,企业员工收入和劳动力成本增长相对较快,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有所回升,2012年回升到42.1%,但目前浙江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不仅明显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大多在51%至57%之间),而且在全国各省(市、区)位居后列。

2.大量雇佣外来人口导致工业发展给本省居民增收实惠减少。新世纪以来,浙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进展缓慢,多数制造业企业仍处于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的末端。在本省劳动力成本上升、年轻人择业观念和要求提高的情况下,对低成本劳动力快速增长的需求,只能通过大量吸收省外人口加以解决。2010年,全部工业就业者中,外来人口比重为45.3%;外来人口从事工业的比重为67.6%。这就使得浙江工业发展给本省居民增收带来的实惠明显减少。据测算,2010年,浙江本省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中来源于工业的比重分别为28%和38%左右,比按常住人口测算分别低10和8个百分点。

3.依赖低成本竞争导致较低劳动生产率和更低劳动报酬的“双低”现象。过分依赖低端产业、低成本劳动力和低价格竞争,必然导致工业劳动力素质的低下,进而导致较低的劳动生产率和更低的劳动报酬。2010年,浙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仅为13.81万元/人,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3.3%。2011年,浙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人均劳动报酬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90.3%。由于浙江民营中小企业比重高,全部工业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可能还要更大一些。

四、对策建议

1.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十二五”前三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速分别为7.9%和8.8%,均低于“十二五”规划要求年均分别增长8.5%和9%的目标。因此,要从促进居民增收的角度,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一是要把产业结构调整与职业结构、就业结构、人口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在转型升级中提高高端产业比重,从而带动劳动者报酬水平提升。二是要着力改变企业长期处于低价值链的局面,向创新驱动型企业转变,转向价值链和产业链的较高层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劳动者报酬。三是加大腾笼换鸟和“走出去”的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低端产业转移力度,着力培育和发展先进制造业,扭转省外低端劳动力大量拥入浙江的状况,使本省居民更多地分享工业发展成果。

2.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在工业由高速增长转入中速增长的背景下,工业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不降反升的事实充分说明,调整工业内部分配结构、提高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既是校正长期以来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比重明显下降的需要,也是应对“刘易斯拐点”出现后劳动力供求关系将发生全局性、趋势性变化的需要。企业要转变竞争观念,走出过分依赖低成本劳动力的传统模式,理性面对劳动力成本上升,通过创新发展、提高效率、“机器换人”等措施加以积极应对。政府部门要端正政绩观,落实管理责任。要从增长第一转向民生为重,把增加就业和提高居民收入放在优先位置,同时通过减税、让利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3.多管齐下增加收入。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工业工资性收入都是来自全部工业收入的大头。促进工业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必须紧紧抓住工资性收入增长这一重点,以提高工业工薪收入作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第一抓手。要继续发扬浙江人特别能创业特别能吃苦的精神,在进一步发展个体经济的基础上,推动“个转企”、“小升规”,增加经营性收入。工业财产性收入也大有文章可做。浙江民间资金充裕,而工业实体经济的资金需求也很旺盛,要进一步搞活金融市场,拓宽投资渠道,特别是要通过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点等举措,促进民间资金向产业资本转化。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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