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床位及精神科执业医师现状分析
2014-06-26杨先梅谢仁兴
杨先梅 文 红 王 丹 谢仁兴
2008年由四川省卫生厅领导,四川省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实施了四川省精神卫生机构调查,并完成资料汇编,为全省精神卫生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灾后重建的进行以及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的不断重视,四川省开展精神卫生服务的机构数逐渐增多,虽然近年来也通过不同途径开展过全省精神卫生机构调查,但数据准确性不足。
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1]对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提出明确要求,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正式实施,对精神卫生预防、诊断、治疗、康复、保障等各方面提出了规范和要求。随之国家《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指出: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是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的责任报告单位,精神科执业医师是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的责任报告人[3]。要更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及相关工作,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和精神科执业医师是关键因素之一,故进行了本次调查,以了解四川省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数、床位和精神科执业医师(含助理)分布情况,以助于全省精神卫生工作的安排与部署。
本调查所指精神卫生机构为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包括所有开设精神卫生门诊、住院服务的机构,如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开设精神科/心理科的综合医院,有精神科的康复机构、保健院、卫生院,精神卫生诊所等。
1 数据与方法
1.1 数据 来源于四川省精神卫生中心“四川省精神卫生服务的机构调查表”和“机构信息补充表”。
1.2 调查方法 由四川省精神卫生中心制定“四川省精神卫生服务的机构调查表”,由各市州卫生局/精防机构负责收集本辖区内开展精神卫生服务的机构信息,并上报四川省精神卫生中心。由各机构填写“机构信息补充表”。全省开展精神卫生服务的机构共138家,收回“机构信息补充表”126份,回收率91.30%。全省各市州人口数据来源于《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4]。
1.3 统计方法 采用SPSS11.5进行统计分析。对全省各市州精神卫生机构的数目、机构类别、隶属关系、核定床位及精神科执业医师(含助理)人数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
2 结 果
2.1 精神卫生机构数目 截止2014年7月,全省开展精神卫生临床服务的机构共138家,前三位分别为成都市(27家)、达州市(13家)和南充市(12家);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州)和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州)仍无开展精神卫生服务的机构。全省181个区县中,89个区县(49.17%)有精神卫生服务机构;92个区县(50.83%)尚无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其中46个区县(50%)分布在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凉山州)。机构类型:专科医院81家(58.70%),综合医院精神科35家(25.36%),精神科门诊22家(15.95%)。隶属关系:卫生系统116家(84.06%),民政系统16家(11.59%),军警系统3家(2.17%),集团2家(1.45%),残联1家(0.72%)。见表1。
表1 四川省各市州2014年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数分布情况(个数)
2.2 精神科床位数分布情况 获得此数据共126家,12家未获得,其中6家为精神科门诊,3家综合医院精神科,3家专科医院。全省编制床位数19078张,每万人口编制床位2.37张;实际开放床位30241张,每万人实际开发3.76张。见表2。
表2 四川省各市州2014年精神卫生机构床位数分布情况
2.3 精神科执业医师(含助理)数量 获得此数据共126家,12家未获得,其中6家为精神科门诊,3家综合医院精神科,3家专科医院。全省精神科执业医师(含助理)1756人。每10万人口2.18名精神科执业医师(含助理)。见表3。
表3 四川省各市州2014年精神科执业医师(含助理)分布情况
续表3:
绵阳市461.39932.02南充市627.861251.99资阳市366.51721.96广元市248.41481.93遂宁市325.26571.75泸州市421.84721.71眉山市295.05421.42凉山州453.28350.77巴中市328.38180.55阿坝州89.8700.00甘孜州109.1900.00四川省8041.8217562.18
3 讨 论
四川省各市州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分布不合理。全省21个市州,开展精神卫生临床服务的机构共138家,其中成都市有27家,而阿坝州和甘孜州两地却无开展精神卫生服务的机构。全省181个区县中,50.83%的区县无精神卫生服务机构,这些区县有一半分布在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综合医疗机构应按照第六十五条规定开设精神科门诊或者心理治疗门诊[2];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3]36号)要求远离中心城区的市辖区内没有精神科专科医院的,应当至少有一家区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各县(市)应当至少有一家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5]。各市州,尤其是三州地区要按相关要求积极改善目前机构分布不均衡不合理的状况,在尚无精神卫生服务的地区开设精神专科医院或者在综合医院设精神科/心理治疗门诊。
精神科床位密度增长较快,但各地分布极不均衡。2006年,郭岩等[6]就提出全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床位配置分应分3个层次,最低配置:床位密度1.48张/万人,满足重性精神疾病可能出现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患者的急性住院需要;中等配置:床位密度5.64张/万人,在最低配置基础上满足重症抑郁障碍有自杀倾向患者的住院需要;较高配置:床位密度8.61张/万人,在中等配置基础上满足有重性精神疾病而可能致残患者的住院需要。四川省2008年每万人口精神卫生核编床位1.28张,2014年增长到2.37张,每万人实际开放3.76张,高于2010年底我国精神科床位密度1.71张/万人[7],但低于世界平均水平4.36张/万人[8]。然各市州之间床位密度极其不均,巴中市、凉山州、阿坝州和甘孜州4个市州的精神科编制床位密度还未达到最低配置要求,难以满足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急性住院需求,制约了当地严重精神障碍的管理和治疗工作,可能为公共安全埋下隐患。
每10万人口中精神科执业医师(含助理)人数各地区差异大。四川省每10万人口2.18名精神科执业医师(含助理),高于2010年全国平均每10万人口精神科医师1.5人,但低于世界每10万人口精神科医师4.15人的平均水平[9]。从阿坝州和甘孜州的0人到自贡市的4.11人,分布极不均匀。
综上所述,四川省目前的精神科床位密度及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医师(含助理)人数要高于2010年全国的平均水平,但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总体能够满足严重精神障碍可能出现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患者的急性住院需要。但是,全省的精神卫生资源分布非常不合理,尤其是甘孜州和阿坝州没有精神科执业医师和精神科床位,尚不能提供精神障碍相关诊疗服务,严重影响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本次调查是对四川省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床位及精神科执业医师分布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为指导各地区下一步重点工作奠定了基础。但尚有12家机构的精神科床位和精神科执业医(含助理)数据未获得,可能使以上两个数据比实际情况稍小。
未来的调查研究中需增加机构的门诊及住院数据,人力资源调查中除精神科执业医师外还应了解精神科护士、心理治疗师、康复师等,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情况及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情况等详细资料,以利于将该项工作向纵深方向推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EB/OL]http://www.moh.gov.cn/jkj/s5888/201204/16ebc49bfe504f979eb31070fc3ac5bf.shtml,2012-04-05.
[2] 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18.
[3]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EB/OL].http://www.moh.gov.cn/jkj/s5889/201308/bd5d4e6d9fa14a96bb0dc01dababd75b.shtml,2013-07-29.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四川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EB/OL].http://www.stats.gov.cn/tjsj/tjgb/rkpcgb/dfrkpcgb/201202/t20120228_30404.html,2012-2-28.
[5]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EB/OL].http://www.scwst.gov.cn/index.php/2012-07-24-12-51-52/7842-2013-07-31-07-50-59,2013-05-03.
[6]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资源配置研究报告[G]//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精神卫生政策研究报告汇编.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
[7] 马宁,严俊,马弘,等.2010年中国精神卫生机构和床位资源现状分析[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12,26(12):885-889.
[8]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Mental health atlas 2005[M].Geneva: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2005.
[9]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民政部文件《关于印发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EB/OL].http://www.gsws.gov.cn/html/3/18/19439.html,2010-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