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农超对接”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4-06-25潘爱华等
潘爱华等
摘要: “农超对接”工作自开展以来,由于政府的促进、农户的需求和超市的配合,已经取得了实质性发展,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本文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走访调查,对泰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的现状调查,分析制约其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Abstract: The "agriculture-supermarket jointing" has obtained substantial development owning to the promotion of government, requirement of farmers and cooperation of supermarkets. But there are also many problems. Through visiting survey of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 this article investigat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 in Taizhou, analyzes the problems restricting its development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关键词: 农超对接;问题;建议
Key words: agriculture-supermarket jointing;problem;advice
中图分类号:F3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12-0011-02
0 引言
自“农超对接”提出以来,党中央连续推出相关政策,支持促进“农超对接”的发展。2009年起连续五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到了要大力推进和支持“农超对接”的发展; 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一如既往地继续聚焦三农问题。但由于起步晚、基础薄弱、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农超对接”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对接面窄、对接数量小、对接合作不紧密、信息不对称、谈判地位不对等等方面的问题。所以本文对于促进泰州“农超对接”模式的健康发展、帮助解决“三农”问题以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1 泰州市“农超对接”发展现状
泰州“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农业经营主体由兼业化的小农户向专业化的现代农业市场主体和职业农民转型升级,农业经营方式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型升级,对农产品的经营组织模式提出了新要求。”泰州市政府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促进“农超对接”。截止2013年年底,经泰州物价局、商务局统计,已经有30多家农产品销售网点试点“农超对接”。
“农超对接”工作自开展以来,由于政府的促进、农户的需求和超市的配合,已经取得了实质性发展。在政府干预之前很多大型超市已经开始探索“农超对接”之路。但由于接面窄、对接数量小、对接合作不紧密、信息不对称、谈判地位不对等问题,工作进展得相对艰难。这几年由于政府的重视,相关政策相继出台,“农超对接”逐渐步入正轨。世纪华联、乐天玛特、苏果超市等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展开了合作,签订了直采合同。各大型超市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也在筹划中。
泰州市“农超对接”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诸多问题,如政府政策扶持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成熟、超市重视程度不够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将制约“农超对接”下一步的发展。由于篇幅限制,本文选择从农民(包括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视角来解决相关问题。
2 泰州市“农超对接”的制约因素
2.1 农民对农超对接重视程度不高 “农超对接”中的“农”包含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不单是农民,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农超对接的认识程度不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超对接的发展。就农民来说,他们习惯于个体化种植,不愿意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信任政府提供的技术培训,而政府相对来说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比较重视,对于散户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农超对接”中真正的个体农民参与率非常低,几乎可以忽略。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来说,他们享受了政府扶农的优惠政策,发展比较迅猛,他们从起步到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已经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对于“农超对接”这种模式,一方面难以完全接受新事物,另一方面小富即安,因此正真参与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不多,或者说参与的程度不深,他们也在等待观望“农超对接”下一步怎么发展。
2.2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组织化程度低 大部分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不高,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只是相应政府号召而成立的,相对于正规的组织机构来说,他们是一个空壳子,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和标准的产品标准。他们的几乎没有质量管理意识,很难理解超市的管理要求。在同合作之前,他们没有买卖的标准依据。然而合作之后,就必须按照超市既定的标准,如果产品没有达标,超市可以拒收产品。专业合作组织生产的产品外观、品质、等级、包装等等往往与超市对接要求不符,进而产生矛盾。
2.3 规模不够 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新兴起来的,成立时间短,规模小,以传统的生产方式为主,产量不高,档次低,无法适应超市批量采购,与大型超市无法形成对接;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一村一品”的基础上成立的,产品大多单一,只有几个品种或者只有一个品种,很难满足超市多样化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于规模小,资金有限,而超市一般采用银行结算方式,而且有一定的资金回笼期限,结账周期太长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周转困难,很多“农超对接”因此而夭折。这些都是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不大引起的。
3 政策建议
3.1 提高认识 实现“农超对接”是为了使农户和超市双方受益,其中最主要还是使农民受益,为农民增收。农民认识程度不够、参与率低的话,政府应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引导功能,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如网络、报纸、电视等,加强“农超对接”的宣传,帮助农户提高认识。政府可以开展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活动,比如定期召开超市与合作社的联谊会等等。各个专业合作社应该主动与其他企业增加非正式交流,把蛋糕做大,通过修炼内功,发展自身实力,增强抗风险能力。政府应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使他们真正受益,从而增强他们的参与意愿,提高认识。对于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专业合作社可给予一定的荣誉证书奖励,或者给予政策优惠,以激励和带动其他农户发展。
3.2 扩大规模 通过各种方式不断扩大自身能力,向规范的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发展。政府需要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扩大合作社规模、增加种植品种和数量、延伸农产品产业链,促进产品多样化,形成规模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政府可以尝试去做大做强一批专业合作社,扩展经营范围,采用科学管理,加强技术培训,推动标准化生产,树立品牌意识,增大与超市的对接口径。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积极动员周边未入社农户,壮大合作社的资金人员规模,并引进先进农业技术对社员进行技术培训指导,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
3.3 政策支持 政府在“农超对接”工程中的作用不是参与者,而是服务者或者说是引导者,提供农超对接平台,提供政策支持。然而就泰州市农超对接来看,政府的这个作用却在停滞在表面,应该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针政策。政府应成立专门的“农超对接”促进机构,并划拨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政府还应从税收着手,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减轻对接超市税收负担,提高开展农超对接的积极性,确保对接效率。
4 总结
由于篇幅限制,本文只从“农超对接”农的一方进行了阐述,要想农超对接全面发展,还亟待政府、超市以及农户各方的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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