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后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争议妥协和重要进展
2014-06-13夏自李乔元芳
夏自李 乔元芳
[摘要]始于2007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不仅使金融市场遭受了巨大损失,也使全球两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承受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促使其着手修订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合并报表等会计准则。文章回顾了金融危机爆发后,两大准则制定机构面对各方压力所作出的应对,并介绍了金融工具等相关准则修订的最新进展。
[关键词]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争议 进展 IAS FASB
2007年至2009年之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不仅使金融市场遭受了巨大损失,也使全球两大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遭受了各界质疑,并引发了持续数年的会计准则大修订。回顾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所承受的压力,以及其所作出的应对和妥协,有利于我们加深理解近年来两大会计准则体系中金融工具等准则的重大修订内容及准则的未来发展。
一、金融危机使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压力骤增
2007年夏天,美国次级贷款的持续违约触发了全球金融系统的大规模崩盘,同时导致市场流动性和贷款有效性的显著降低。这场金融危机的开始,是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特别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承受各方政治压力的开端。
2007年10月,七国财长和央行行长要求金融稳定论坛对导致金融混乱的原因和弱点进行分析。2008年4月,金融稳定论坛发布了题为“增强市场和机构弹性”的报告,要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1)加速改进资产负债表表外工具的会计处理和披露准则,并联合其他准则制定机构完成国际趋同;(2)改进其他准则,以更完善地披露有关估值的方法和估值的不确定性;(3)改善在市场不再活跃的情况下,对金融工具进行估值的相关指引,并需要成立一个专家咨询组。
2008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成立了专家咨询组,该咨询组由来自财务报表的编报和使用方、监管方和审计师组成。该咨询组在2008年6月至8月间召开了多次会议,并制定了《当市场不再是活跃的情况下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并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教育指引的形式正式发布。金融危机也使其他准则制定机构开始讨论和研究,在市场不再活跃时对公允价值的披露。
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艰难前行
金融危机在2008年持续恶化,并在当年第三季度达到顶峰。9月中旬,在雷曼兄弟破产的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也发布了对金融危机的应对文件,认为会计处理并不是导致金融危机的原因,而且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妥善履行了程序,以达到金融稳定论坛前述报告的目标。为加强市场参与者对财务报表所提供信息的信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加速了研究改进金融工具终止确认、合并报表和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处理的相关项目。
2008年9月3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一份新闻稿,旨在为市场不再活跃时如何确定公允价值提供指引,并使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0月10日修订了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相关规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随即作出应对,并在当年10月2日、3日及14日的新闻稿中声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仍然是一致的,这些改进是对现行要求的澄清,而不是修改。
为使主体免于报告因市场价值大幅下降造成的损失,包括在异常变动的2008年第三季度,国际社会要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修订《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以允许先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能够改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10月3日迅速回应,强调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允许在极少情况下进行类似重分类,表明其也将考虑进行类似修订。
来自各方(特别是欧盟)的压力,意味着采取此类修订将无法避免。2008年10月4日,在欧洲八国首脑会议上发布的一项决议中提出,欧洲金融机构将因相关会计处理原则而处于不利地位。所以,欧洲金融机构也应当可以同样采用金融工具的重分类处理。如果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当月末不修订其准则,欧盟将以法律形式代替其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修订。
2008年10月9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受托人发表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支持意见,同意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跳过其正常决议程序,在第三季度立即发布允许重分类的决议。于是,2008年10月13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允许对特定金融工具进行重分类。该修订在发布两天后即被采用,使欧洲近百家公司免于报告2008年内发生的共计280亿欧元的损失。
2008年10月16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宣布成立金融危机咨询组,它由全球监管部门、企业、审计师、投资者及其他报表使用者组成。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向双方理事会提供建议以修订其会计准则。
2008年10月21日,欧洲共同体组织了一次欧洲利益相关者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进一步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应对金融危机。10月27日,该组织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致信要求:“尽快(当月末之前)发布有关非流通市场适用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引。”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教育指引的形式回应该要求:可以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工具进行重分类;同时,澄清了“债务抵押凭证组合”是否包含在嵌入衍生工具中。
实务中,一般不需要进行上述澄清,因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经非常明确,嵌入衍生工具应当与其他工具单独区分。由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似乎只要求在很少情况下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区分,因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担心此类澄清实际上是想要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其他修订。比如,修订可供出售债券的减值方法,以使其减值变动采用与被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相同的方法,以及使分类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减值损失可以转回。但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并没有对这些要求作出回应,而是在其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的修订项目中对这些问题作了考虑。endprint
在之后的一段时期内,对于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政府机构和媒体保持了不寻常的高度一致。各组织不断要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密切合作,以减少双方差异。在美国,财务报告准则被认为对金融市场的不稳定负有责任。他们认为,金融机构持有的投资价值遭受了不适当的贬值,即由于非活跃、非流通或无理性市场导致的贬值,使投资的价值并未反映其潜在的经济价值。此外,财务报告和资本市场监管规定相互作用,使银行的财务状况承受了更大压力。
2008年10月,获准的美国救市措施促使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研究制定“市场决定价格会计”。2008年12月3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了其研究成果,主要内容包括:(1)承认公允价值会计未在2008年间发生的银行倒闭中起到应有作用。对于倒闭银行,过度报告了公允价值损失,但是,报告这些损失并不是导致银行倒闭的原因。(2)对公允价值会计进行复核。公允价值计量不应被废除但需要改进,特别是对于非活跃市场中的投资。(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应当重新进行评价。
2009年3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提议,对非流通或非活跃市场中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进行重大修订,同时也提议对确定减值的方法进行修订。这些修订在当年4月9日最终形成,修订与初始提议相比已经有了重大修改。9月24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得出结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公允价值计量要求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一致,即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指引更多的是澄清,而不是改变。
三、金融工具系列会计准则即将完成
2009年4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承诺,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紧迫和综合性的复核(成向阳,2004)。该复核计划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结果将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的相应部分。这三个阶段是:(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2)摊余成本和减值。(3)套期会计。此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还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的其他部分进行测试修订。
(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2009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包含第一阶段内容的征求意见稿,并于2009年11月发布了正式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它只规范了金融资产的分类。2010年10月,该准则被扩充到金融负债的分类。新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更加注重“原则导向”,而不是“规则导向”,从而要求会计、审计人员具有更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同时也增加了更多的应用指引。2011年12月,理事会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生效日期,从2013年1月1日推迟到2015年1月1日,并允许提前采用。
2011年1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决定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进行有限的修订,主要考虑先前发布内容在实际应用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与“保险合同修订项目”的相互影响,以及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之间的主要差异。2012年1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分类和计量》,它将引入一类新的债务工具,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至此,债务工具将被分类为三种计量模式: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013年5月和6月,双方理事会讨论了对该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并预计于2014年第二季度发布修订后的正式准则。
(二)摊余成本和减值
2009年1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征求意见稿,建议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不仅是已发生)的损失为基础来确定减值。2011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一项增补文件《金融工具:减值》,双方理事会开始制定新的减值模型。2013年3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制定了更加“直观”的减值模型,并对预期的信用损失进行更加及时的确认。理事会预计于2014年第二季度发布修订后的正式准则。
(三)套期会计
2008年3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讨论稿《减少金融工具报告的复杂性》,包括了简化套期会计处理的提议。2010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一项征求意见稿《套期会计》,它提议实质性简化一般套期会计处理。2012年9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重新发布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最终,《套期会计》的修订于2013年11月正式完成,并发布了修订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它彻底取代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中“规则导向”的套期会计,比如,删除了判断套期有效性时“80%~125%”的硬性规定,更关注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以及该经济关系所产生的信用风险。
(四)宏观套期会计
宏观套期会计,原本属于《套期会计》修订阶段的一部分。2012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其单独分离出来。它将关注金融机构净利率差的套期工具,并可能制定新的会计处理理论,以反映宏观套期工具的风险管理活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预计于2014年第一季度发布宏观套期会计的讨论稿。
(五)其他修订项目
2009年3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的修订,它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对金融稳定论坛的回应,目的是改善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第二部分,是回应流动性风险相关的披露要求不够明确、难以适用及无法提供有用信息的质疑,目的是改进此类披露的有用性。当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征求意见稿:《终止确认》,它提议修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关于金融工具终止确认的规定。但是,理事会最终决定,不对终止确认进行更多修改,转而改善披露要求,以反映金融资产的转移。修订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已于2010年10月正式发布。
为回应金融稳定论坛,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决定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消进行修订。双方理事会原计划统一其抵消条件,并于2011年1月发布了征求意见稿:《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消》。但是,双方最终决定保留其现行模型中的主要特征,转而引入共同的披露要求。之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1年12月发布了额外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并增加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的应用指引,阐明了抵消条件中双方准则不一致的地方。endprint
为回应金融稳定论坛关于资产负债表外风险的建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1年5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新准则,以及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联营和合营中的投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单独财务报表》。其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修订了主体是否纳入合并的判断依据,建立了适用于所有主体的单一控制模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改了合营安排的分类,更加关注于合营安排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而不是其法律形式,它还解决了合营安排报告存在的矛盾,采用单一的会计处理,即权益法,删除了原先的比例合并法。当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还同时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对公允价值进行了重新定义,并建立了一套统一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引。
四、金融工具会计变革任重道远
金融危机对金融工具会计最深远的影响,是阻碍了其基本理论——“完全公允价值会计模型”的继续发展。
1997年3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之前身)和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曾提议,对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基本理论是:当报告主体成为合同条款规定的一方时,应当立即确认全部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后续期间,全部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都应当以公允价值列报,并且,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损益。这一基本理论被称为“完全公允价值会计模型”。但是,这样一项综合性的准则在短期内是无法完成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98年发布了暂时性的准则,即《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它对金融工具仅采用了“混合会计模型”,即一部分金融工具以历史成本计量,一部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各国准则制定机构均一致认为,所有金融工具都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事实上,即使在金融危机时期,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仍然重申,他们的长期目标是对所有金融工具都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对当期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进行立即确认。但是,目前最新的修订成果,在很大程度上是迫于各方政治压力而作出的,但仍然保留了“混合计量模型”。以公允价值对所有金融工具进行计量的理论,在金融危机之前就备受争议,在金融危机中更加遭受反对。在金融危机之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向“完全公允价值会计模型”迈进的道路上,更加举步维艰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