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会所与心里有鬼
2014-06-06斯远
斯远
据《法制日报》4月23日报道,2012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土局在滨江湿地深处的一座孤岛上,修建了多栋豪华会所,金碧辉煌、高端大气,专供领导使用。哈尔滨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这处建筑是为了加大对水土资源保护力度而兴建的地质环境监测站,2013年,为落实中央关于清查楼堂馆所的精神,转卖给地方国有企业哈尔滨工大集团。
明眼人一望便知的豪华会所,在哈尔滨国土局相关负责人那里,变成了冠冕堂皇的地质环境监测站;极尽奢华的木质结构,也被解释成可拆除的、非永久性建筑物和设施。这样的辩白,显然苍白无力,漏洞百出,并不能让人信服,更不能遮掩湿地会所的真容。
首先,既然说这些建筑物不是用于接待的会所,而是用途正当的监测站,那为何还要匆匆出手转让?监测站一旦出手,相关的公务如何处理?
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下发关于清查楼堂馆所的紧急通知,并没有针对诸如环境监测站之类的公共建筑。如果哈尔滨市国土局有足够的底气,想必不会这么急急火火地将“监测站”出手。说到底,还是心中有鬼,经不起查问,只求出手了事。至于什么“地质环境监测站”,不过是大兴土木、奢华消费的一个借口和由头而已。
其次,国土局既然明知道湿地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设施,为何又建起了众多大楼和别墅?这样公然破坏湿地、影响周边环境的做法,又是哪一个部门批准的?
实际上,当地政府有关人士已经指出,对于国土部门而言,湿地上建楼并不需要其他部门的批准,国土局负责土地审批,也负责土地使用执法稽查,完全可以一手搞定。也就是说,并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其湿地建楼。湿地上的会所,不过是权力下的蛋罢了。
而这种公权力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显然是导致豪华会所次第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凡国内有点名气的风景名胜区,多见各个部门的“培训中心”、“接待中心”等建筑,这些建筑的真实用途,无非都是用于招待、接待。很多“培训中心”甚至成为当地官员请客送礼、奢靡消费的“主阵地”,有必要彻底予以清理。
可见,若想杜绝湿地会所“易容”的出现,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加大力度践行中央规定,严肃清查各种变形、隐性的楼堂馆所,并明确责任,严厉问责,以绝后患;另一方面,还应该从约束公权力入手,加快推进全口径预算,实施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从制度层面扎紧单位部门的钱袋子,这样也可堵住各单位部门花钱的手,不至于随意耗费公共财政奢靡消费。
插图 / 下有对策 / 李天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