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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第23章解义

2014-06-05李飞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同体王弼之士

李飞

(山东大学 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老子》第23章解义

李飞

(山东大学 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今本《老子》第23章中的“故从事于道者”一段话,已失去原貌,当据马王堆汉墓帛书本《老子》勘正。因为经文有误,历来注家皆失其解,马王堆汉墓帛书的出土为正确理解这段话提供了条件。这段话的大意是,与得道的人交往共事,自己也会得道;与背道的人交往共事,自己也会失道。《老子》这段话的用意在于劝说君主罢黜百学而独行己道。这段话与相关经文一起透露出了《老子》思想的心理根源,有利于我们对《老子》思想的准确把握。

老子;王弼;魏源;儒;墨

一、《老子》第23章的校勘与释义

今本《老子》第23章有一段话,历来注家皆失其解,现代研究者也不甚重视。其实这段话与《老子》许多经文联系起来,表露了《老子》思想的心理根源,不可不深究。这段话河上公本作:

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失之。[1]

王弼本“失亦乐失之”作“失亦乐得之”,余皆同河上公本。[2]13

傅奕本作:

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从事于得者,得者同于得。从事于失者,失者同于失。于道者,道亦得之。于得者,得亦得之。于失者,失亦得之。[3]483-484

诸本相较,有几处异文值得注意。第一,“失亦乐得之”之“得”字,王弼本、傅奕本皆作“得”,河上公本作“失”。第二,王弼本、河上公本“德亦乐得之”、“失亦乐得之”皆有“乐”字,而傅奕本独无“乐”字。第三,傅奕本多“从事于得者”,“从事于失者”两句。第四,王弼本、河上公本“同于道者”“同于德者”“同于失者”诸句,皆有“同”字,而傅奕本皆无。这些异文说明今本已失去原貌,诸家因据己意加以整改。故较之今本,帛书本显然保存了古貌:

帛甲:

故从事而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者者同于失。同□□□,道亦德之。同于□者,道亦失之。

帛乙:

故从事而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德者,道亦德之。同于失者,道亦失之。[4]346

帛书甲乙本字数相同,只甲本“者者同于失”,前“者”字误,当据乙本作“失”。又“同□□□”缺三字,亦当据乙本作“同于德者”。以帛书校今本可知,傅奕本无“乐”字,保存了古貌,他本皆衍。而多“从事于得者”两句,删“同于道者”三句之“同”字,则是依己意加工的结果。又今本“道者同于道”,“道者”实涉上而衍。“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或“于道者,道亦得之”也是今本为了整饬句式而加的。今本既衍“道者”二字,遂使道、德、失成为并列关系,诸家见“道亦德之”在“同于德者”下,遂以为不伦,于是移“道亦德之”于上,又在前加“同于道者”或“于道者”。又在“同于德者”下,仿“道亦乐得之”加“德亦乐得之”。又改“道亦失之”为“失亦乐得之”,使全段一律。至于诸本“德”、“得”的不同,因古时多混用,不必深究。

因今本经文已误,诸家解说皆迂曲漏劣,不可信从。

如河上公注“道者同于道”,“道者谓好道人也,同于道者,所谓与道同”。[1]注“德者同于德”,“德谓好德人也,同于德者,所谓与德同也”。[1]注“失者同于失”,“失谓任己失人也,同于失者,所谓与失同也”。[1]把“同于某某”解作“与某某同”,有点含糊其词的意思。把“失”解作“任己失人”则尤误。又注“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谓:“与道同者,道亦乐得之也。”[1]注“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两句亦如是,几乎是将原意稍变句式而翻说一遍。可见河上公既无从得知此段经文有误,故对这段话其实不甚了然,又不敢违离经义,只好采取如上注法。

王弼注“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谓“从事,谓举动从事于道者也。道以无形无为成济万物,故从事于道者,以无为为君,不言为教,绵绵若存而物得其真,与道同体,故曰同于道”。[2]13把“同于道”解作“与道同体”。所谓“与道同体”其实就是“举动从事于道”。“举动从事于道”更准确地说是“与道同用”,体用一元,所以也可说“与道同体”。“与道同体”是一种思辩性很高的说法,但此处的经义其实极朴素具体。注“德者同于德”,“得,少也,少则得,故曰得也。行得则与得同体,故曰同于得也”。[2]13王弼解释了之所以得的原因,是因为少,少则得是《老子》的一个原则。由于不知经文有误,王弼未看到此处所言的得、失皆是就道而言,得道便得道,失道便失道,就道而言是没有“少则得”的问题的。解“失者同于失”同理。将“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以下解作“言随行其所,故同而应之”,[2]13仍然没能指出“同”的真正意义,但较河上公是进步的。

又如魏源《老子本义》曰:“道者、德者、失者统言世上从事于学之人有此三等也。全其自然之谓道,有得于自然之谓德,失其自然之谓失。‘同’犹《尚书》‘与治同道,与乱同事’之‘同’。得之犹从之,言为道为德为失,初非生而分别,但人之从事于学者所得各有不齐,是以各以类别耳。道本自然,人每以造作失之,无非自取。故王弼有云:‘以无为为君,不言为教,而物得其真,与道同体,故曰同于道。累少则得,行得则与德同体,故曰同于德。累多则失,行失则与失同体,故曰同于失。’其说近之。而诸家解者皆以此为至人玄同应物之旨,牵强不伦,惟傅奕古本文义可征耳。同于失者,所谓信不足也,失亦得之。”[5]18

魏源将道、德、失看作是并列的三等,是受今本经文的局限。而又说“全其自然之谓道,有得于自然之谓德,失其自然之谓失”,可见,从义理上魏氏还是看到了德与失皆就“自然”而言,则道、德、得、失严格说来不是并列的三等,而是对立的两者,道是德和失的对象。魏氏把“得之”解作“从之”,意谓从事于三等,则三等之后果随之而来,虽也可说通,但毕竟是根据于误本。若魏氏知道“同于失者,失亦得之”本作“同于失者,道亦失之”,则无从解“得之”为“从之”了。魏氏对傅奕本评价过高。傅奕本有其优点,如他本皆衍“乐”字而傅本无,他本“得”字皆作“德”,模糊了“得、失”对举的意思,而傅本全作“得”。但傅本缺限也不小,一个是多次删除关键字眼“同”字,另一个是据己意对经文进行加工,使道、德、失仿佛是并列的关系,魏氏正中其毒,所以高评,不知讹谬踵增。

马王堆汉墓帛书的出土,为学者透彻理解这段话提供了条件。但仍有学者拘囿于今文,如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以王弼本为底本,仅据帛书与俞樾说删“道者同于道”的“道者”两字。①将此段译作:

所以从事于“道”的,就同于“道”;从事于“德”的,就同于“德”;表现失“道”失“德”的,行为就是暴戾恣肆。同于“道”的人,“道”也乐于得到他;同于“德”的,“德”也乐于得到他;同于失“道”失“德”的,就会得到失“道”失“德”的后果。[6]159

并评论道:“施政的后果,有如俗语所说的‘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统治者如果清静无为,则社会当有安宁平和的风气以相应;统治者如果恣肆横行,则人民当有背戾抗拒的行为以相应。”[6]159把这段话理解成统治者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则是大错特错了。尹振环据帛书作解,较诸家为近:

凡志事于道的人必志同于有道的人,有德的人必志同于有德的人,与背离道德的人相苟同就等于失去了道德。与有德的人相一致的人,也可以得到道;而与背离德的人相苟同,同样也会背离道的。[7]313

尹氏之解仍有不甚透彻之处,如其解“同”,一时解作“志同”,一时解作“相一致”,一时又解作“苟同”,皆不出精神意志的范围。其实,“同”有共同参与某事的意思。如《书·立政》曰:“惟羞刑暴德之人,同于厥邦;乃惟庶习逸德之人,同于厥政。” 孔颖达疏:“惟进用刑罚与暴德之人同治其国,并为威虐;乃惟众习为过德之人,与之同共于其政,由其任同恶之人。”《孙子·谋攻》曰:“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8]578其实,尹氏先已自言“‘同’乃同志、朋友之意”,又大量引用交友、共事之史例[7]312,故不如径将“同”字解作交友。结合《老子》之历史环境,“同”其实就是君主以何等人为臣、亲近重用何等人的问题。与何等人共事包括了精神意志的一致,但后者却并不包括前者。又将“德者”之“德”解作“道德”“有德”。其实,上古时德、得不分,此处得失对言,故德即得失之得。

如此,这段话的意思就极明白显畅了:凡以道处事的人,必定与有道的人共事。得道的人与得道的人交往,背离道的人与背离道的人交往。与得道的人交往的,自己也可以得道;与背离道的人交往,自己也会背离道。

二、《老子》的反对俗学

《老子》中这段话的用意何在?

《老子》一书是为劝谕君主而作。《老子》的时代②,社会在发生重大的变革,这个变革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化,统治者的政权也在由奴隶主性质向封建性质转化。这个转化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有一个曲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奴隶主贵族阶级逐渐被边缘化,但依然依附于政权。他们对自己每况愈下的处境日感不安,希望通过君主的支持而回复到已往的社会。《老子》正是这种心理的产物。

在奴隶制性质的政权里,君主曾经是奴隶主贵族的代表,他据以进行统治的也是奴隶主贵族。但当社会向封建性质转化的时候,君主渐渐成为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而与旧贵族逐渐疏远。这突出表现在“士”阶层的兴起。诸侯国要在兼并战争不断的国际环境下生存,就必须不拘一格地招揽人才。这些才智之士在为所服务政权图存谋强的时候,也深刻地改变了这个政权的结构与性质。因而,《老子》所代表的旧贵族与才智之士的矛盾便十分突出,甚至不可调和了。

在《老子》中有鲜明的“道”与“学”的对立。《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2]29道与学的性质是根本不同的,获得真知的方式也不一样,如四十七章曰:“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2]29这是说俗学的实践的、经验的、有为的学问背离了真道。针对俗学之士到处宣扬自己的学说主张,《老子》批评说:“知者不言,言者不知。”[2]34知者是自己学派的得道者,言者即指俗学之士。又说:“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2]43俗学之士自以为有知,恰恰背离了真知真道,这是病,得道的圣人以病为病,所以不像俗学之士沉没于病中。

所谓“道”无非是旧贵族的利益主张在哲学上的代表,而才智之士的主张,《老子》称之为“学”,“道”与“学”的对立就是两个阶级矛盾的表现。《老子》对“学”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批判,这些“学”包括诸子百家的许多学派,如儒、墨、兵、法等等。《老子》批判最多的是儒家学说,如第38章: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2]23

又说“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2]10“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2]10对儒家的仁义礼智和忠孝思想进行了彻底的否定。

战国之世,儒墨并称显学,墨学的兴起同样对旧贵族构成冲击,故墨家亦在《老子》的反对之列。墨家有天志、明鬼、尚贤的主张,而又善造器械,《老子》对这些主张作为进行了否定。第三章曰:“不尚贤,使民不争。”[2]2就是针对尚贤主张而发。第五章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2]3第39章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2]24-25第60章曰:“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2]36-37《老子》之强调“天地不仁”,是为了否定墨者天志说;把“一”与“道”的权威抬高到天地鬼神之上,也是为了将自己学说的合理性置于墨者之上,如言有了道就不必再用鬼神来惩恶扬善了。《老子》反对利器巧艺,亦当与墨者有关。如第57章曰:“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2]35第80章曰:“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虽有舟舆,无所乘之。”[2]46-47

《老子》对墨家的批判较他家委婉,大概是因为墨者的主张与《老子》时有相合之处,如墨者非攻、非乐、节用、节葬,皆与《老子》立场相合。

春秋战国之世,争霸兼并战争不断,老子属于没落阶级,没落阶级无力把握变乱的时局,害怕战争会最终给自己所依附的政权带来毁灭,因而从根本上否定战争。而那些靠军事才能效力于诸国的兵家,也冲击了奴隶主贵族的利益,自然也在《老子》的反对之列。《老子》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2]18又说:“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2]17“以道佐人主者”,显然就谋臣而言,以兵佐人主强天下的即是兵家。在《老子》看来,这是“不道”的。

在这场社会大变革中,法家是最为激进的改革派,故《老子》对法家的反对同样激烈。第57章曰:“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法令滋彰,盗贼多有。”[2]35第58章曰:“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2]35“忌讳”、“法令”与“察察”之政,皆就法家的主张施为而言。

《老子》所反对的学派虽主张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赞同参与了这个历史时期的社会变革。惟有《老子》主张全盘复古,逆此潮流而行。《老子》之批判百家,并非是纯学理的、“垂空文”的批判,而是与俗学之士“议论于王前”,企图劝说君主罢黜百学,而独行其道。《老子》一直在推销自己的道。如21章曰:“孔德之容,唯道是从。”[2]12第35章曰:“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2]20《老子》的道虽不像“乐与饵”那样吸引人,甚至不能以感观去了解,却有不尽的妙用。《老子》推销己道的过程同样受到俗学之士的讥笑,对此,《老子》回应道:“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故建言有之: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纇。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2]26“明道若昧”以下就是提醒人们不要因为自己的“道”好像是“昧”就嘲笑抛弃它,相反,这个“若昧”的道恰恰是“明道”。

可见,《老子》的“道”与俗士的“学”在君主周围形成了激烈的学术争用的关系。《老子》第23章就是告诉君主,不要与背离道的人交往,而要与得道的人共事。显然,背离道的人就是俗学之士,得道的人就是《老子》学派这样的旧贵族利益的代言人。

《老子》在这场学术争用中不可避免地失败,《老子》感叹:“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2]27又言:“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言有宗,事有君。夫唯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怀玉。”[2]42第20章对俗学胜利、自己失利的处境进行了更为形象深刻的描写: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傫傫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馀,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飂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似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2]11

所谓“众人”“俗人”,皆指俗学之士,“众人熙熙”“众人皆有以”就是俗学的胜利,俗学之士赢得了君王的任用。“傫傫兮若无所归”“我独若遗”就是自己学术争用的失败,为君主所疏远而不得任信。所谓“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正是道与学的不同性质的对比。虽然失败,《老子》表示:“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仍然坚持己道。

学者对《老子》思想的心理根源始终认识不清,影响了对《老子》思想的正确把握。《老子》第23章与其他相关经文一起透露出《老子》思想形成的认识论根源,加深了我们对《老子》的理解。

注释:

①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初版在帛书发现之前,帛书发现后,陈氏曾据以修订。

②关于《老子》其书的时代及其与老子其人的关系,历来争论颇多。本文认为老子是某一学派的代表人物,《老子》其书即该学派言论的汇编,《老子》中最早的思想材料来源于春秋末年,而相当于今本面貌的《老子》定本则形成于战国墨子之后庄子之前。

[1]河上公.老子道德经章句[M].《四部丛刊》景宋刊本.

[2]王弼.老子道德经注[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6.

[3]道德经古本篇[M].傅奕,校定.上海:上海书店;北京:文物出版社;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

[4]高明.帛书老子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6.

[5]魏源.老子本义[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1986.

[6]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M].北京:中华书局,1984.

[7]尹振环.帛书老子再疏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8]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字典:三卷本[K].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武汉:湖北辞书出版社,1995.

李飞(1983-),男,安徽利辛人,博士生,主要从事先秦两汉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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