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知识产权政策促进高技术产业转型升级
2014-06-05姜江
姜江
知识产权政策是指以促进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创造、转化转移和扩散为目的的各类政策手段的综合。高技术产业具有知识产权密集、资金技术壁垒高、培育周期长、不确定性强等特点,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市场失灵”表现,对产业技术政策尤其是知识产权政策有较强的依赖性。从主要发达国家培育发展高技术产业的经验看,知识产权政策对落实本国重大技术发展战略部署、实现创新驱动、产业强国战略等均发挥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为此,有必要全面审度世界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爆发在即的背景下,我国高技术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的国际新技术竞争格局和知识产权秩序,理清现有知识产权政策环境及其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制约,提出以知识产权政策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做强做优、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
一、深刻认识知识产权政策对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从全球知识经济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态势看,首先,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爆发酝酿在即,信息、能源、生物、材料等领域大量新旧技术更迭交替,不断衍生新的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以创新驱动的高技术产业发展对知识创造、技术创新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迫切需要良好的知识产权制度环境以最大限度保护技术发明、知识创造者的权益,进一步促进知识技术在全球的创造、产业化和扩散。
其次,近年来,全球生物、信息等若干领域高技术产业的分工格局由原来按照要素比较优势、技术积累和产业基础分布的产业链分工格局,开始逐渐呈现出向“研发—组装加工—销售”的价值链分工格局转化的态势。以往位于“微笑曲线”中端的区域在承接发达地区技术产业转移过程中,迫切需要制订完善更加明晰、明确的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
第三,高新技术产业越来越着眼于解决全球共同关心的能源、环境、生命健康、可持续发展等重大问题,高技术产业国际合作进程不断向纵深推进。此外,高技术领域跨境贸易和投资中,围绕知识产权的纠纷和摩擦越来越多。这些都要求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完善有利于技术知识跨国合作研发、产业化和扩散的制度体系。
从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趋势看,产业发展正处于加速做强做优的关键时期。一方面,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等传统高技术制造业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已经在若干技术领域取得阶段性突破,有利于技术创造产业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初步健全。另一方面,生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这些行业在发展初期就高度依赖知识产权政策和制度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国内有的知识产权政策及制度环境在促进高技术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高技术产业大而不强、核心技术能力偏弱、技术成果转化效率低等问题仍然突出。尤其当中国高技术产业规模跃居世界首位、若干龙头企业跻身世界500强企业行列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过程中都不得不应对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方面的制度障碍和贸易纠纷,已经成为掣肘中国高技术产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核心。
二、现有知识产权政策对促进中国高技术产业转型发展的效果和不足
自上世纪80年代,国内围绕培育发展高技术产业的各类规划、政策措施中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发布以来,后期陆续出台的大量高技术产业政策越来越呈现出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转化,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接轨的趋势,在促进高技术产业提升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日益重视以知识产权政策提升高技术产业创新能力
从高技术产业政策的演进历程看,上世纪90年代以前基本处于恢复、探索和启动发展的阶段。90年代以后,开始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和试点示范推广、税收优惠、风险投资等方面完善各类制度法规,也开始重视高技术产业发展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保护、产业化等问题。1993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提出“国家和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保护知识产权”。1998年3月颁布的《关于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形成高投入、高收益的良性循环”,为此,要“健全知识产权组织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研究和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重要作用,鼓励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等。
(二)知识产权政策成为我国高技术产业技术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高技术产业规模保持高速增长,产值规模和出口规模跃升世界前列,产业发展战略开始从重视引进技术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到重视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的转变。围绕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产业化的各类政策已成为我国高技术产业技术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两年发布的高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中对知识产权政策的重视程度进一步突显,有关措施也得到细化,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进一步接轨。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提出,“鼓励企业建立专利联盟。完善高效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利益保障和实现机制,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机制。”《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知识产权政策”部分提出要“鼓励软件企业进行著作权登记。严格落实软件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打击各类侵权行为。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2012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改委、工信部等行业管理部门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到2015年、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能力提升的具体目标及其主要任务。并就如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环境、企业走出去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三)知识产权政策对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一是现有高技术产业政策体系中仅在与研发、创新有关的产业技术政策中体现知识产权。二是知识产权有关部门与产业主管部门在出台有关政策过程中的合作互动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若干重点和优先发展领域较少出台围绕知识产权的专项战略和特殊扶持政策,与美国等围绕国家重点部署的生物、信息等战略性高技术产业领域出台专利等知识产权专项法案和政策规章等做法形成鲜明对比。四是中国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整体实力偏弱,表现为高技术企业从事知识产权创造的意愿和动力不强,缺乏有利于促进上下游企业、产学研合作申请和利用专利的知识产权收益分享机制,亟待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法规和制度环境等。
三、以知识产权政策促进高技术产业转型升级的几点建议
(一)在高技术产业发展目标中进一步突显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现有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战略中对产业发展目标的设定,一般从产业规模、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产业组织结构、产业布局、产业政策环境等五个方面进行描述,对产业知识产权创造、应用水平的提升通常体现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目标中。为进一步突显知识产权水平提升对高技术产业塑造可持续发展竞争力的重要性,应在产业规模、技术创新能力、产业组织、布局、政策环境等目标的设定上均考虑知识产权战略的有关部署:一是要提高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尤其突出重点领域、发达地区知识产权数量布局的提升和质量的提高;二是要明确提出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的效率目标,确保知识产权成果的商业价值得到体现;三是要对龙头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掌握和运用水平方面提出更明确的要求;四是要以创造更完善健全、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对接的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政策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提升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政策密切对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从现有鼓励高技术产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的政策看,有关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的部署普遍偏粗、针对性不强。尽管近年来出台的促进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各类扶持政策中,都明确提出要“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但仍然缺乏具体的落实手段和针对不同产业差别性的配套扶持政策。为此,要结合高技术产业的特征,进一步发挥技术创新政策在弥补高技术产业技术风险高、前期投入大、我国普遍高技术产业前期技术积累弱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在集中资源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方面,要体现知识产权成果数量及其在国际的领先性目标,要集中力量攻克一批高技术产业领域在国际标准格局中占据一定地位的关键技术。在强化企业技术能力建设、促进产学研合作方面,要以知识产权成果的创造和产业化为考评标准,鼓励产学研建立以知识产权成果为纽带的合作联盟机制。在推进产业创新工程建设方面,要着力实施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战略工程,以工程实施带动知识产权战略实现,推动重点领域快速发展。
(三)通过市场培育政策大力促进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
一是要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的引领示范作用,启动知识产权成果的潜在市场,消除新产品进入市场初期认知度不高、消费群不稳定等不利影响,引导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采购目录制订、招投标等工作向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倾斜。二是要实施知识产权成果应用示范工程,选择一批处于产业化初期、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发展潜力大、短期内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知识产权成果及其产品,组织实施信息惠民、绿色环保、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材料换代等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引导消费模式转变。三是要支持知识产权成果推向市场中的商业模式创新。借鉴合同能源管理、生物研发外包等新型商业模式的成功经验,加强知识产权成果在抵押贷款、信用担保等资金筹措方面的作用,引导银行、民间资本以及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共同促进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四是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的标准、准入等市场制度环境,加快建立有利于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的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优化市场准入的审批管理程序
(四)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对接国际知识产权法规体系
国际化是我国高技术产业做强做大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具有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产品需要充分吸纳全球领先技术创新成果,吸引大量国外先进技术或合作研发;另一方面,具有一定规模和积累的部分高技术产业迫切需要走出去,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份额。为此,要充分对接国际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包括在专利授权、专利保护期限、专利权归属判定、专利审查周期、侵权审查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基本制度的修订方面,逐渐与美欧等国际制度接轨;针对高技术产业不同行业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明确知识产权制度安排的核心导向,在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发展基础的行业——例如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产业等——争取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全面接轨,力争在国际技术标准格局中占据一定位置,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在走向国际市场的过程中能够应对来自技术壁垒方面的知识产权纠纷。在技术水平处于跟踪、模仿、引进、吸收阶段的部分产业领域,借鉴日韩早期知识产权制度安排的经验,以鼓励知识产权产业化和扩散为重点,加快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国内外企业、产学研合作研发,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
(五)引导资金和税收金融扶持政策向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倾斜
加大财税金融政策向知识产权密集型高技术领域的倾斜。在加大资金投入方面,充分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和资金渠道,设立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逐年加大投入力度,着重支持重点领域专利池建设、实施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计划、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和应用示范工程等。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在全面落实现行各项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等税收扶持政策的基础上,针对知识产权创造及应用过程的特点,研究完善引导知识产权成果发明和产业化的税收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适应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成果创造和转化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建立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财政优惠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支持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创造和产业化的力度。积极发挥创业板、场外证券交易市场、债券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拓宽掌握知识产权成果的高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发挥政府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向高技术产业中掌握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
(六)加强协调统筹,推进重点地区和产业的知识产权专项规划和政策部署
针对我国高技术产业政策制订过程中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接不足、高技术产业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结合不够等问题,在制订有关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高技术产业主管部门、企业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项工作的衔接配套。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确定的重点战略领域,及时修订有关知识产权申请授权、管理和侵权保护方面的法规政策。借鉴美欧日韩扶持重点高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发展的经验,围绕近中远期重点和优先发展领域,加快制订若干知识产权规划、部署和专项政策。在全国筛选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区、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试点示范区等,在知识产权重点布局地区试点实行与美、欧等知识产权发达国家全面接轨的知识产权授权及奖惩分明、严惩不贷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