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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宋代骈文用典的几个问题

2014-06-02施懿超

中国文学研究 2014年2期
关键词:骈文用典典故

施懿超

(浙江理工大学文化传播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用典,是骈文的基本文体特征之一,骈文创作离不开用典,而骈文批评更是少不了评论骈文的用典。作诗利用典故是常识,《文镜秘府论》南卷《论文意》:“凡作诗之人,皆自抄古今诗语精妙之处,名为‘随身卷子’,以防苦思。”作文同样要利用典故,钟涛对六朝骈文用典有自己的看法,在其专著《六朝骈文形式及其文化意蕴》中指出:“六朝诗歌中,隶事仅是一种修辞手法,而在多数六朝骈文中,隶事用典则具有结构意义”,应该说是一种表达方式。及至宋代,“四六作者则力图加强用典的实用意义,使它从单纯的修辞形式转化为基本的表达方式”。宋代骈文用典依然,且特色鲜明,独具特色的是,由于宋代几种四六话的出现,对于四六用典规则,开始进行了初步的归纳和总结,特别是对于骈体文中语言使用及典故使用的复杂关系有所涉及和论述,以下分别详述之。

一、用典和用典精当

关于用典,宋代骈文用典和此前骈文用典一样,是作为文体特征被普遍使用的,这在几种宋代四六话中皆有明确论述。王铚《四六话》在“须要古人好语换却陈言”及“旧意为新语”等处已经提及,谢伋《四六谈麈》亦反复出现。《四六谈麈》第11条云:

四六全在编类古语。唐李义山有《金钥》,宋景文有一字至十字对,司马文正亦有《金桴》,王岐公最多。

谢伋强调四六用典的必要性,而且指出四六的根本做法在于对典故的“编类”。并由此涉及众多作家对于四六写作材料的准备,包括李商隐《金钥》、司马光《金桴》等专门收集类对之书,这些四六类类书从唐代后期较多出现,到南宋末期大量涌现。宋四六作为一种科场应用文体,对类书有着强烈的吁求。应试类、四六类类书在南宋时期大量出现,甚至有泛滥之嫌,正和这种吁求有着密切的联系。《玉海》、《辞学指南》、《六帖补》、《翰苑新书》、《群书会元截江网》等类书,细致模拟答策之体,从文题、偶句、警段至事实、主意、结尾等“小结果”处,给士人提供周详的指导。在应试类类书泛滥之际,文人为作文所准备的四六类类书也大量涌现。《四六谈麈》第36条就记载谢良佐在作启文时用到类书《杂编事类》:

叔祖逍遥公旧为四六极工,极其精思,尝作《谢改官启》云:“志在天下,岂若陈孺子之云乎;身寄人间,得如马少游而足矣。”(有《杂编事类》,号武库。兵火后亡之。)

用典精当,是对四六文的总要求也是评价标准。作为主要文体特征之一的用典,在几乎每一种四六文集及每一篇四六文中都有用典,在宋人笔记及其宋四六话中,对是否用典、如何用典以及如何用好典故等问题给予密切关注。总的来说,对四六文而言,用典精当是最最基本的文体要求,几种四六话及其他笔记小说中几乎随时可见用典精当的例子,以下选取了几则:

元之自黄移蕲州,临终作遗表曰:“岂期游岱之魂,遂协生桑之梦。”盖昔人梦生桑而占者云,桑字乃四十八,果以是岁终。元之亦以四十八而殁也,临殁用事精当如此,足以见其安于死生之际矣。

这是载于王铚《四六话》卷下第2条的一条材料。“生桑之梦”,典出《三国志·蜀书·杨洪传》中“洪迎门下书佐何祗”,裴松之注引晋陈寿《益部耆旧传·杂记》云:“(何祗)尝梦井中生桑,以问占梦赵直,直曰:‘桑非井中之物,会当移植;然桑字四十下八,君寿恐不过此。’祗笑言:‘得此足矣。’初仕郡,后为督军从事……年四十八卒,如直所言。”王禹偁这里用“生桑之梦”典,不仅意指寿之将尽,而且恰恰符合自身48岁而亡的实际情况,所引直如自己本事,用典确乎精当。

《四六话》卷下第25条云:

至曾子宣《谢宰相表》曰:“方伤锦败材之初,奚堪于补衮;况覆餗折足之际,何取于和羹?”此又妙矣,“伤锦败材”四字,《后汉》传全语也。

曾布的谢表中,一联中用了四个典故:“伤锦败材”取自《后汉书·刘玄传》,喻用非其人、伤害国家;“补衮”语出《诗·大雅·烝民》,指规谏补救帝王的过失;“覆餗折足”语出《周易》鼎卦卦辞,喻指力不能胜任、必至败事;“和羹”典出《尚书·说命下》,比喻大臣辅助君主、治理国政。一联整句几乎全由典故组成,但其选用取决于内容,且剪裁得当,未因堆砌典故而致文意滞涩。

《四六谈麈》第20条曰:

参政汉老坐其兄会稽失守落职,谢章云:“包胥不食而哭秦,素心犹在;李陵得当而报汉,后效难期。”

这是李邴用申包胥、李陵事,既表白了自己虽遇贬谪却仍对朝廷忠贞不渝的心迹,又含蓄地表达了自己的委屈和哀伤。

资料汇编式《云庄四六余话》大量引用宋人笔记,其第96条引用宋洪迈《容斋三笔》卷八“四六名对”条云:

杨政除太尉,汤岐公草制曰:“远览汉京,传杨氏者四世;近稽唐室,书系表者七人。”谓杨震子秉、秉子赐、赐子彪,四世为太尉。李德裕辞太尉云:“国朝重惜此官,二百年间才七人。”其用事精确如此。

这样用典精当的例子在几种四六话及其宋人笔记中实在太多,恕不一一列举。用典精当,在很多场合也直接评价为“事精对切”、“词壮而事切”和“语壮而对切”。

二、气胜与语胜

用典精当是历代骈文的基本评判标准,同时,对仗工整作为骈文另一文体特征,也被广泛使用且同时作为骈文的基本评判标准。不仅如此,从几种宋四六话对于四六作品风格及其评价标准问题的论述来看,同时强调对仗工整和用典精当,强调四六文应当用景得当同时语句中和,也即气胜,同时语胜。

关于气胜与语胜,王铚《四六话》卷下第5条首先给出解释,提出四六文“为工”的标准,并以王珪、縢元发、吕惠卿等人的表文为例对这一标准做出进一步阐释:

四六贵出新意,然用景太多而气格低弱,则类俳矣。唯用景而不失朝廷气象,语剧豪壮而不怒张,得从容中和之道,然后为工。王歧公作《慈圣皇后山陵使掩圹慰表》云:“雁飞银汉,虽阅景于千龄;龙绕青山,终储祥于百世。”滕元发《乞致仕表》云:“云霄鸿去,免罹矰缴之施;野渡舟横,无复风波之惧。”吕太尉《谢赐神宗御集表》云:“凤生而五色,怅丹穴之已遥;龙藏乎九渊,惊骊珠之忽得。”凡此之类,皆以气胜与语胜也。

王铚认为“四六贵出新意”,用景之得当与语句之中和为工致,要同时做到气胜与语胜。用景而不失朝廷气象,为气胜;语剧豪壮而不怒张,为语胜。

关于四六文当行文以气、做到气胜这一点,《四六话》在卷上第7条、卷下第4条、卷下第19条等处反覆强调,要求四六文气胜,这点实际和对古文的要求完全一致,正如宋吴子良在《荆溪林下偶谈》卷二中所说:“四六与古文同一关键”,也正是主要针对文气而言的。《四六话》卷上第7条举到范纯仁《谢自台官言濮王事责安州通判表》、刘挚《谢起知滑州表》、《守郓谢表》等,认为这些表章皆有“宰相气骨”、“大臣气象”。《四六话》在卷下第4条及卷下第19条都以曾布多篇表笺为例,认为其“作笺表有气而备朝廷体”,虽老而“笔势尚雄”。

《四六话》取王珪“雁飞银汉,虽阅景于千龄;龙绕青山,终储祥于百世”此联作为气胜的典范之一。无独有偶,《云庄四六余话》第69条整段列举了涉及王珪十二篇各类四六文中的精彩之联,以为皆“警策可传”,这可以看作是对四六文以气胜及语胜的观点的典范例证。

对用景和文气的关系,指出四六不可不用景,但亦不可用景过多,如用景太多,则容易造成气格低弱,所以,应当适当用景,同时不失朝廷气象,行文以气。《新编四六宝苑群公妙语》(二卷本)将这一问题归纳为“状景贵脱洒”条目,其下有五条材料,如其中所举綦崇礼、汪藻、周必大可为典范之联如下:

綦翰林叔厚《谢宫祠表》曰:“杂宫锦于渔里,敢忘君赐;话玉堂于茅舍,更觉身荣。”

浮溪《知徽州及领乡郡谢封新安郡侯表》曰:“久客还家,方憇南飞之鹊;通侯授印,忽成左顾之龟。宋人洴澼以得封,望胡及此;汉将银黄而夸里;荣乃过之。”《谢丞相启》曰:“城郭重来疑千载,去家之鹤交游半。在或一时,同队之鱼。”

益公《谢宫祠表》:“晨趋凤阁,绾五组之光华;夕侣渔舟,披一蘘之篮缕。”

四六文要求气胜,也即文以意胜,《新编四六宝苑群公妙语》(二卷本)“认意贵明”条目,其下三条材料,就是专门说明四六文、包括词科文字在内都是强调文以意胜的。如其第1条云:

莫冲《代高丽王谢赐燕乐表》首云:“十行赐札,诞弥辽海之邦;万里同文,普听钧天之乐。”先说朝廷,便见大体,第二人止说宠逮建邦之意,则弱而无力。或先言远夷,则几于倒置矣。

四六文的语胜常常是和事对切当相联系的,在四六话及其他宋人笔记中常以“词壮而事切”、“语壮而对切”评价。《云庄四六余话》对这些名联辑录甚多,以下略举二三:

《绍兴改元德音》曰:“圣人受命以宅中,莫大邦国之继;王者体元而居正。盖新年纪之颁。”又曰:“小雅尽废,宣王嗣服于宗周;炎正中微,光武系隆于有汉。”词壮而事切。

《瓜州贺诛虏亮表》曰:“盖瓜步既应童谣,那无天道;恐棘门或如儿戏,将屈帝尊。”时有诏亲征,犹未启行,亮已就戮。又曰:“讵容去腹以实盐,政可漆头而为器。”具语壮而对切,与亲征诏檄相为伯仲。

(洪迈)乾道丁亥《南郊赦文》曰:“皇天后土,监于成命之诗;艺祖太宗,昭我思文之配。”读者以为壮。

“词壮而事切”、“语壮而对切”皆谓用事之善者。用典问题和语言问题也常常紧密相连,作为骈文文体特征之一,是否用典和如何用典成为实际上牵连多方面问题的一个核心。

三、宋四六话所见的用典规则

1.互换格

这是宋四六重要用典规则之一。王铚《四六话》卷上第12条云:

文章有彼此相资之事,有彼此相须之对,有彼此相须而曾不及当时事,此所以助发意思也。唐人方有此格,谓之互换格。然语犹拙,至后人袭用讲论,而意益妙。如杨汝士《陪裴晋公东雒夜宴诗》曰:“昔日兰亭无艳质,此时金谷有高人。”止于此而已。至永叔《和杜歧公诗》曰:“元刘事业时无取,姚宋篇章世不知。二美惟公所兼有,后生何者欲攀追。”其后苏明允《代人贺永叔作枢密启》曰:“在汉之贾谊,谈论俊美,止于诸侯相,而陈平之属,寔为三公;唐之韩愈,词气磊落,终于京兆尹,而裴度之伦,实在相府。然陈平、裴度未免谓之不文,而韩愈、贾生亦尝悲于不遇。盖人之于世,美恶必自有伦;而天之于人,赋予亦莫能备。”此又何啻出蓝更青,研朱益丹也。后至荆公《贺韩魏公罢相启》略云:“国无危疑,人以静一。周勃、霍光之于汉,能定策而终以致疑;姚崇、宋璟之于唐,善致理而未尝遭变。纪在旧史,号为元功,固未有独运庙堂,再安社稷,弼亮三世,敉宁四方,崛然在诸公之先,焕乎如今日之懿。若夫进退之当于义,出入之适其时,以彼相方,又为特美。”此又妙矣。

互换格,是指四六用事中对所用之事的要求,“相资”、“相须”是基本要求,只有可以“助发意思”的这些故事才符合用事标准,如苏洵以“陈平、裴度”以及“韩愈、贾生”为例,王安石更是技高一筹,用“周勃、霍光之于汉,能定策而终以致疑;姚崇、宋璟之于唐,善致理而未尝遭变”为例。

2.生熟相对

生熟相对,即“生事必对熟事,熟事必对生事”,这也是宋四六一条重要的用典规则。“这是一种骈文用典的经验与技巧,生事对熟事,有效地解决了审美的习惯性与陌生化的统一,使之既有熟知的认同,又有新知变化的新鲜。”王铚《四六话》卷上第5条有详细阐释:

四六有伐山语,有伐材语。伐材语者,如已成之柱桷,略加绳削而已。伐山语者,则搜山开荒,自我取之。伐材谓熟事也,伐山谓生事也。生事必对熟事,熟事必对生事。若两联皆生事,则伤于奥涩;若两联皆熟事,则无工。盖生事必用熟事对出也,如夏英公《辞奉使表》略云:“顷岁先人没于行陈,春初母氏始弃孤遗。义不戴天,难下单于之拜;哀深陟岵,忍闻禁佅之音。”“不拜单于”用郑众事,而《公羊》谓夷乐曰“禁佅”,此生事对熟事格也。后永叔作《归田录》改云:“义不戴天,难下穹庐之拜;情深陟岵,忍闻夷乐之声?”夏英公《免起复奉使表》,世以为工,然其间一联云:“王姬筑馆,接仇之礼既嫌;曾子回车,胜母之游遂辍。”此联亦不减前一联也。

3.当人可用

用典“当人可用”规则,即用典的特定性和专指性,用典时须留意无论语典或是事典典故的特定所指,当时当人所用方为切当。王铚《四六话》卷上第18条云:

可见,骈文用典需强调特定专指,如非当时当人,则属于骈文用典不工之列。

四、语言使用和典故使用

宋四六中语言使用和典故使用的关系较为复杂,涉及语言使用中典故使用规则的大约有以下几个层面的问题:

1.从“须要古人好语换却陈言”到“用旧意为新语”

《四六话》最早提出用古语、忌陈言的做法,《四六话》卷上第19条引廖明略说法,并举其启文例证句联若干来说明当用古语。如廖明略《贺安厚卿启》“远离门墙,遁迹江湖之外;窥望麾葆,荣光河洛之间”之类。

但是,仅仅用古语换却陈言的话,还是不够的。《四六话》又提出“用旧意为新语”,即对古语古典加以消化而熔铸表达自己的看法。王铚《四六话》卷上第26条选取王安石《出师敕牓》为例:

熙宁中,彗星见,是岁交趾李乾德叛,邕州二广为之骚动,朝廷遣郭达、赵卨讨之,荆公作相,草出师敕榜,有云:“惟天助顺,已兆布新之祥。”为彗星见而出师也。《行年河洛记》王世充《假隋恭帝禅位策文》云:“海飞群水,天出长星。除旧之征克着,布新之祥允集。”荆公用旧意为新语也。

王铚《四六话》卷上第2条曾指出:

元厚之作王介甫再相麻,世以为工,然未免偏枯。其云:“忠气贯日,虽金石而为开;谗波稽天,孰斧戕之敢阙。”上句“忠气贯日”则可以衬“虽金石而为开”,是以下句“谗波稽天”则于“斧戕”了无干涉,此四六之病也。元厚之取古今传记佳语作四六,“虽金石而为自开”,《西京杂记》载扬雄全语也;“日华明润”,李徳裕《唐武宗画像赞》也。四六尤欲取古人妙语以见工耳。

认为元绛所作王安石再相制书,其中上句“忠气贯日”可以衬“虽金石而为开”,引古人全语而用,是“取古人妙语以见工”的好例子。从用典层次来讲,用古语、忌陈言只是用典的较低境界,至用旧意为新语才是用典的较高境界,这在《四六话》中已经举例提及。“取古人妙语以见工”,就是骈文中的点铁成金之说,也即《新编群公四六宝苑》中提出的类目“夺胎换骨”,其下有6条材料,其中就有引《四六话》的材料。

2.从一般的“用语因袭”到“裁剪”、“融裁”和“运典能化”

王铚《四六话》谈论较多的还是用语因袭问题,谢伋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及因袭基础之上的裁剪、融裁问题。《四六话》的“衬者相称”规则,谢伋将其具体化为“经语对经语,史语对史语,诗语对诗语”,并且更进一步提出“裁剪”,即著名结论“四六之工,在于剪裁”的提出。这是谢伋论及四六用典技巧时较王铚更高一筹的地方,只惜其每每论及四六作法,所言皆过于简略。

《四六谈麈》第14条云:

东坡《岭外归与人启》云:“七年远谪,不意自全;万里生还,有天幸所。”衬字皆汉人语也。又黄门《谢复官表》:“一毫以上,皆出于帝恩;累岁偷安,有惭于公议。”“秋毫以上皆帝力也”,用张敖语。

《四六谈麈》第2、3条云:

四六之工,在于剪裁,何若全句对全句,亦何以见工?

四六经语对经语,史语对史语,诗语对诗语,方妥帖。太祖郊祀,陶谷作赦文,不以“笾豆有楚”对“黍稷非馨”,而曰“豆笾陈有楚之仪,黍稷奉惟馨之荐”。近世王初寮在翰苑,作《宝箓宫青词》云:“上天之载无声,下民之虐匪降。”时人许其裁剪。

3.从“衬者相称”到“经语对经语,史语对史语,诗语对诗语”

《四六话》“衬者相称”的提法尚嫌笼统,不够具体和不便于操作,在此基础上,《四六谈麈》将此观点明确为“经语对经语,史语对史语,诗语对诗语”,即是因袭基础之上的裁剪、融裁问题。这也是典故使用中的用语规则之一。除上引用例外,还可举例如下:

《四六谈麈》第14条载,是四六史语对史语之例:

东坡《岭外归与人启》云:“七年远谪,不意自全;万里生还,有天幸所。”衬字皆汉人语也。又黄门《谢复官表》:“一毫以上,皆出于帝恩;累岁偷安,有惭于公议。”“秋毫以上皆帝力也”,用张敖语。

《容斋三笔》卷八“吾家四六”条,是四六全用经语者之例:

(洪迈)《代福州谢历日表》曰:“神祗祖考,既安乐于太平;岁月日时,又明章于庶征。”正用《诗·凫鹥·序》:“太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祗祖考安乐之也。”《书·洪范》庶征“岁月日时无易,百谷用成,乂用明,俊民用章”,皆上下联文,未尝辄增一字。《渊圣乾龙节疏》曰:“应天而行,早得尊于《大有》;象日之动,偶蒙难于《明夷》。”《易·大有卦》“柔得尊位”、“应乎天而时行”,《左传》叔孙豹筮遇《明夷》,“象日之动,故曰君子于行”,彖辞云“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亦纯用本文。

4.因袭问题中的“袭用非攘窃”说

四六用古人全语、用古人故事、用当家故事是常理,而非攘窃。范仲淹《乞归姓表》,仿唐郑准《乞归姓表》例,用古人全语,为范氏当家故事,这在几种四六话及宋人笔记中被反覆提及,因而在用典用当家故事这一问题上被列为典范。王铚《四六话》卷上第23条云:

唐郑准为荆南节度使成汭从事。汭本姓郭,代为作《乞归姓表》云:“居故国以狐疑,望邻封而鼠窜。名非伯越,浮舟难效于陶朱;志在投秦,出境遂称于张禄。未遑辨雪,寻涉艰危。”其后范文正公以随母冒姓朱,以朱说既登第,后《乞还姓表》遂全用之,云:“志在投秦,入境遂称于张禄;名非伯越,乘舟偶效于陶朱。”议者谓文正公虽袭用古人全语,然本实范氏当家故事,非攘切也。

另外,还有秦观用当家故事之例,在多种文献中被看作是用典切当之典范,这种用语因袭是被肯定的做法,而不是攘切。秦观故事见《四六话》第30条:

秦少游观在元祐诸馆职最后,自校对黄本书籍,方除正字,以启谢诸公,当时称之。用《三国志》蜀秦宓博识,诸葛孔明呼为学士;又唐诗人秦系,自号东海钓鳌客,张建封始署为校书郎,少游用此当家二故事作启,略云:“切观前史,具见鄙宗。西蜀中郎,孔明呼为学士;东海钓客,建封任以校书。虽为将相之品题,且匪朝廷之选用。夫何寡陋,遽尔遭逢。”

因袭和袭用可能有多种情况,或者涉及的是同样及同类文种、或者涉及的是同类事件、相同人物等,可能全语袭用、也可能承意而用。如王铚《四六话》卷上第28条、卷上第29条:

熊伯通任金陵,为王荆公幕府官,代公作《立贵妃表》云:“有警戒相承之道,无险诐私谒之心。”荆公取而用之,后人因用此一联,相承不已。

邓温伯《知成都谢上表》云:“扪参历井,敢辞蜀道之难;就日望云,愈觉长安之远。”自后凡官两川者谢表,相承用此一联。

王铚《四六话》卷下第9条云:

陆宣公随德宗自奉天还阙,兴元元年下悔过制书曰:“失守宗祧,越在草莽。不念率德,诚莫追于既往;永言思咎,期有复于将来。明征其义,以示天下。”其后荆公罢相守金陵,谢上表末云:“经体赞元,废任莫追于既往;承流宣化,收功尚冀于将来。”用宣公语意,乃知文章师承,未有无从来者也。

此谢表用语因袭用例之一。王安石四六文风承唐陆贽,《观文殿学士知江宁府谢上表》承陆宣公《悔过制书》语意而用。

5.关于“用事多同,而语不蹈袭”

《四六谈麈》第7条记载王珪谢表用事及其如何用语:

王歧公在中书最久,生日例有礼物之赐,集中谢表,其用事多同,而语不蹈袭。唐李卫公作《文箴》譬诸日月,“虽终古常见,而光景常新”。

这也是四六用典技巧之一,所谓“虽终古常见,而光景常新”,用事多同,而语不蹈袭。朝廷官员例有谢表,是一种固定制度下对礼仪文书的要求,此种同类文书、同类事件,会用到同类典故的情况,如何在同中求异,做到“光景常新”是需要在讲究用典技巧的同时讲究语言技巧的。这也和宋人文论中的“常变观”相一致,“变”是必然趋势,诗如此、文亦如此;但“常”是常态,是“一贯”,倡导诗文守常而求变。

《四六谈麈》第27条有一则同事而不同文,做到“光景常新”之例:

6.诗文互用典

在用语因袭问题上,还有一个语典或事典在诗文中互用的问题,不作为因袭的禁忌,反而给与称许、赞赏。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八“沿袭”之“门雀屋乌宣室茂陵”条:

张天觉既相,谢表有云:“十年去国,门前之雀可罗;一日归朝,屋上之乌亦好。”徽宗亲题所御扇。然丁晋公诗云:“屋可占乌曾贵仕,门堪罗雀称衰翁。”王元之《黄州谢表》云:“宣室鬼神之问,敢望生还;茂陵封禅之书,已期身后。”亦出于杜诗“竟无宣室召,徒有茂陵求。”前辈不以为嫌也。

在用典诗文互用这个问题上,《云庄四六余话》第33条、35条、97条等将宋人笔记《能改斋漫录》、《容斋随笔》中的此类例子一举再举,欲借以说明诗文典故互用不仅常见,而且是用典精切的一个途径。如《云庄四六余话》第97条引用宋洪迈《容斋三笔》卷八“四六名对”条云:

蒋子礼拜右相,王谓贺启曰:“早登黄阁,独见明公之妙年;今得旧儒,何忧左辖之虚位?”皆杜诗语,亦可称。

还有诏书、制诰用杜诗及童谣的例子,如宋洪迈《容斋三笔》卷八“四六名对”条有曰:

吴璘在兴元、修塞两县决坏渠为田,奖谕诏曰:“刻石立作三犀牛,重见离堆之利;复陂谁云两黄鹄,讵烦鸿却之谣。”用老杜《石犀行》云“秦时蜀太守,刻石立作三犀牛。”及翟方进坏鸿却陂,童谣云“反乎覆,陂当复。谁云者?两黄鹄”等语也。

总之,宋四六中常常是将对于对偶的要求和对于用典的要求同时进行的,也常常是必须通过语言的运用来达到对偶的要求。对偶与用典,或者对偶与语言,每两两并行不悖,而且只有达到各方面的协调统一,才为工,才算得上优秀的骈文。

〔注释〕

①此条材料又见宋王应麟《辞学指南》卷三,实为孙觌《代高丽王谢赐燕乐表》,王应麟评点。

②见宋杨囦道《云庄四六余话》第76条之一。

③见宋杨囦道《云庄四六余话》第86条。

④见宋杨囦道《云庄四六余话》第99条,引用宋洪迈《容斋三笔》卷八“吾家四六”条之一。

⑤宋四六的用语规则问题,详另文。

⑥又见宋洪迈《容斋三笔》卷八“四六名对”条。

⑦又见《四六谈麈》第10条。

⑧《云庄四六余话》第65条,对王珪谢表多所列举,可参见。

〔1〕(日)遍照金刚著,卢盛江校考.文镜秘府论汇校汇考〔M〕.北京:中华书局,2006.

〔2〕钟涛.六朝骈文形式及其文化意蕴〔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7.

〔3〕奚彤云.中国古代骈文批评史稿〔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4〕莫道才.论宋代四六话的兴起〔A〕.骈文研究与历代四六话〔M〕.吉林:辽海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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