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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代的职业教育

2014-06-01岳德虎

职教通讯 2014年1期
关键词:武学法式职业

岳德虎

宋代统治者非常重视文教政策,在教育方面是我国空前繁荣的时期。面对历史经验、外敌入侵、国力贫弱的社会现实,宋代统治者已经意识到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性。范仲淹在《答手诏条陈十事》中指出:国家以辞赋取进士已经不能解救天下危困,必须教以经济之业,取以经济之才,庶可救其不逮;胡瑗发挥了范仲淹“经济之才”的教育理想,以“以明体达用之学”作为自己的教育支点;“二程”继之“专以行实材学升进”(程颢《请修学校尊师儒取士劄子》),提出“实学”概念,以“治兵、治民、水利、算数之类”为其内容(《程氏遗书》卷2上);朱熹则进一步阐释:“三代之教,艺为最下,然皆犹有实用而不可阙,……能成人材而厚风俗,济世务而兴太平也。”(朱熹《学校贡举私议》)这样的教育思想虽然还是以经学作为首要标准,但已认识到技能教育对于国家的发展不可或缺,这就为宋代职业教育的形成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促使宋代的职业教育进入了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全盛时期。

一、管理体制

宋代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继承唐和五代,实行官方和民间的互补形式,包括中央官学、地方官学和民间私学“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学科分类比唐朝更为细致,建立了包括武学、律学、医学、算学、书学、画学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

(一)中央官学

宋代的中央管理机构与唐代相似,职业教育一般由职官负责,并随着建立的发展实际而不断改进,职业教育管理独立建立机构,成为官方教育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工场手工业方面的人才培养,隶属工部的有少府监、将作监和军器监;实科人才的培养,隶属国子监的有律学、武学、书学、算学、医学,大观四年(1110年),医学划归太医局、算学划归太史局、书学划归翰林院,同时划入翰林院的还有画学等,其中的武学和画学是宋代新开设的,武学于庆历三年(1043年)开始在武成王庙创办,画学于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开始创建;在农业方面也设置了“劝农使”负责教育和管理;等等,使宋代的职业教育更趋于全面和完善。宋初职业教育管理大致如图1所示。

(二)地方官学

宋代地方官学中的职业教育没有中央官学设置得全面,并且时有变化,一般采用州、府学和县学两级管理体制。以医学和武学为例,据《宋会要辑稿·崇儒三》第十四条记载,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朝廷诏诸州、府的医学博士招收和教导一学生,元符年间(1089-1100年),朝廷颁布法令京府和上、中州设医学博士、助教各一人,下州设医学博士一人;府和节度州学生名额十人,其他州七人。在武学方面,因政策驱使,地方武学几经刊变,《建炎杂记》曾记载:“庆元五年六月已亥,言者请即诸州学置武士斋舍,选官按其武艺,且籍在官荒田以备饩廪”,宋徽宗崇宁年间(1102-1106年),朝廷命令各州都建立武学,后来又下令各县并置,但于宣和二年(1120年)宣布取消,自孝宗后则完全衰落。在手工业方面,还有都作院(道设)、铸钱监(郡设)等,名目繁多且常有变化,虽规模较大,但从职业教育方面看,还不如唐代。

图1 宋代职教教育管理机构示意

(三)民间“行会”

“行”的名称很早就出现了,在隋唐时期就在民间的工商业中广泛使用。《新唐书·职官二》中就有“凡工匠,以州县为团(行)”的记载,这里的团就相当于宋代的“行”。到了宋代,由于工商业的进一步兴盛,团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的发展,作为“在疏导商品流通、垄断批发市场、应付官府科索、联络同业人之间感情诸方面都发挥重大作用的民间行业组织”[1],据《梦梁录》卷十三的记载:“市肆谓之‘团行’者,盖因官府回买而立此名,不以物之大小,皆置为团行,虽医卜工役,亦有差使,则与当行同也……有名为‘团’者,……有名为‘行’者,……有名为‘市’者,……或名为‘作分’者,…‥有异名‘行’者。”各团有“行老”。“团行”之上设“库”,“库”有“行首”。民间手工业作坊受“团行”和“库”的辖制,凡是作坊雇佣工匠和学徒,都是要经过“行老”和“行首”的同意。[2]而行会就成为师徒之间的纽带,甚至可以决定某一项技艺的发展,因而,成为职业教育民间管理的重要形式。

二、教育体制

宋代的职业教育体制继承了唐制,但在一些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也增添了一些新的变化,更加有利于职业教育的推进。

(一)课程设置与教材选择

宋代官学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和教材由国家统一颁定并施行,但各个管理机构在接受前朝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实际,大胆创新,一般设置公共课、专业课和必修课。如医学,从宋初便开始重视医学职业教育,经过反复调整,直到徽宗时才确立了“三科”(即脉科、针科、疡科)。据《宋会要辑稿·崇儒三·医学》记载:“三科各习七书:《黄帝素问》、《难经》、《巢氏病源》、《补〔注〕本草》、(大小)《〔千金〕方》;内方脉科兼习王氏《脉经》、张仲景《伤寒论》;鍼科兼习黄帝三部《鍼炙经》、《龙本论》;疡科兼习《黄帝三部鍼灾经》、《千金翼方》。”地方医学教育也基本如此。武学作为宋代新兴的职业教育,在《宋史·选举志》中有记载:“……习诸家兵法(即《武经七书》)。教授篡次历代用兵成败、前世忠义之节足以训者,讲释之。”而丁度《武经总要》作为北宋官修军事典籍,对宋代武学教育起了重要作用。宋代的画学也是新兴职业教育之一,《宋史·选举志三》记载:“画学之业,曰佛道,曰人物,曰山水,曰鸟兽,曰花竹,曰屋木,以《说文》、《尔雅》、《方言》、《释名》教授。《说文》则令书篆字,著音训,余书皆设问答”,其中,有的还要兼习一经,“培养出来的人才不仅具备高超、多能的绘画技能,而且,还有渊博的文化理论知识及深厚的艺术修养”[3],比唐代及以前都有了很大进步,推动了宋代的职业教育空前繁荣。

(二)教育形式

1.艺徒培训。艺徒培训随着宋代工场手工业的发展而产生。宋代统治者非常重视各种艺徒的培训,并由国家规定统一按“法式进行教学”。这里的“法式”,简单地说,就是行业的使用手册,是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总结出的技术规范。《宋史·职官五》记载少府监“以法式察其良窳”、将作监“庀其工徒而授以法式”、军器监“凡利器以法式授工徒”。其中,最著名的是李诫在1100年编成的《营造法式》。李诫多次在将作监从事教育工作,在监内推行《营造法式》颇有心得。该书34卷,357篇,3555条,体系完整,资料详实,对于艺徒培训意义非凡。而各类法式也不断涌现,军器监熙宁六年使用的《熙宁法式》,据《宋史·志》记载,“凡知军器利害者,听诣监陈述,于是吏民献器械法式者甚众”,熙宁七年完善了弓的制作规范——《弓式》,特别是瓷器的法式工艺,宋代哥窑胎质坚细,没有釉色的地方色彩红如瓦屑,釉色极其厚润纯粹,历经千年仍然莹润如新,尽管常有仿制,但从未有臻此技艺,1992年,香港佳士得拍卖的“八方贯耳瓶”达到1000万元以上。可以看出,宋代法式艺徒的培训,已经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体系化的教育形式,对于我国当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具有良好的启示。

2.书院教学。书院作为我国古代传统私学教育的民间机构,历史非常悠久,在宋代已经形成规模,影响巨大,如天下闻名的就有四大书院: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石鼓书院和应天书院。据统计,宋朝共建书院173所,其中北宋建37所,南宋建136所。到了南宋,书院几乎取代官办学校而成为高等教育的主要机构[4],对我国当时的教育传播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受到当时实科教育的影响,书院也开始进行大量的科技教育,在此基础上,职业教育便应运而生。其中,比较著名的是胡瑗,以“明体达用之学”为指导,首次在书院实行“分斋教学”(即经义和治事分开教学)或称“苏湖教法”,开设职业教育,把治民、讲武、堰水、历算等广泛融入教学内容,“盖就先生之教法,穷经以博古,治事以通今,成就人才,最为得当”(《宋元学案》卷一)。陈亮、叶适等紧随其后,继续发挥,提出“古人未有不先知稼穑而能君其民以使协其居者”(叶适《习学记言序目》)。而理学大师朱熹更是深入一层,在《朱子语类》卷一一三就明确提出,“律历、刑法、天文、地理、军旅、官职之类都要理会。虽未能洞究其精微,然也要识个规模大概”。其徒弟蔡元定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潜心为学,于音律、历算、治兵等皆有造诣,成为宋代著名的律吕学家和堪舆学家。必须提到的是,宋代书院自行刻印的大量实科书籍,对职业教育的推广和普及更是如虎添翼,有力地促进了宋代职业教育的发展。

3.佛道授艺。宋代实行比较宽松的宗教政策,对于各种教义和信徒都比较重视,当时的宗教人士常常参与一些科技的探索,对于当时的科技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天文、历算、术数、医学等方面有着很高的水平。许多人正是因受教于此,习得技艺并作为职业而得以晋升,《宋史·方技传》中多有记载,如楚芝兰初习《三礼》,遇有道之士,教以符天、六壬、遁甲之术,后得录为学生以占候有据,擢为翰林天文,授乐源县主簿,迁司天春官正、判司天监事;王怀隐初为道士,住京城建隆观,善医诊,三迁至翰林医官使;沙门洪蕴十三岁开福寺出家,习方技之书,后游京师,以医术知名,太祖召见,赐紫方袍,号广利大师,太平兴国中,诏购医方,洪蕴录古方数十以献;庐山僧法坚,亦以善医著名,久游京师,尝赐紫方袍,号广济大师;孙守荣遇异人教以风角、鸟占之术,其法以音律推五数,播五行,测度万物始终盛衰之理,凡问者,一语顷,辄知休咎,守荣既悟……其术率验。有道教南宗紫阳派鼻祖之称的张伯端(987-1082年),在其《悟真篇》序中明确提到:“仆幼亲善道,涉猎三教经书,以至刑法、书算、医卜、战阵、天文、地理、吉凶、死生之术,靡不留心详究。”佛道传艺由此可见一斑。

4.家学业传。家庭传艺是我国职业教育中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宋代因家传技艺高超而能数百年保持优势并享有盛誉的,在《宋史·方技传》中有诸多详细记载:周克明祖辈精于数术,凡律历、天官、五行、谶纬及三式、风云、龟筮之书,靡不究其指要,其开宝中授司天六壬,改台主簿,转监丞,五迁春官正;刘翰,世习医业,翰后加检校工部员外郎,太平兴国四年,命为翰林医官使,再加检校户部郎中;冯文智世以方技为业,太平兴国中诣都自陈,召试补医学,加乐源县主簿,端拱初,授少府监主簿,逾年转医官,加少府监丞;名医王处讷之子王熙元“幼习父业,开宝中补司天历算,端拱初改监丞,后知司天少监”,著有天文著作《灵台秘要》;苗守信,其父苗训也是天文学家,曾为翰林天文,“守信,少习父业,补司天历算,寻授江安县主簿,改司天台主簿,知算造。蔡绦《铁围山丛谈》中也记载有安徽宣城诸葛家族的制笔技艺:“宣州诸葛氏,素工管城子,自右军以来世其业,其笔制散卓也”,叶梦得在《避暑录话》中盛赞之:“笔出于宣州,自唐唯诸葛一姓世传其业……得诸葛笔者率以为珍玩”。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六记载:“亳州轻纱,……一州惟两家能织,自唐以来名家,三百余年”,等等,足以表现家学业传在宋代职业教育中的地位。

(三)教学方法

宋代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是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因此,“相语以事,相示以功,相陈以巧,相高以智”(《管子·小匡》)仍然是最主要的教学方法。

1.理论讲授。这一教学方法主要集中于官学——国子监和职能局的设班教学,是制度化、规范化的传统教学方式,如律学,《宋史·选举志》记载:“国子监设学,置教授四员”;医学,据《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二》之三五记载:“国子监于翰林医官院,选能讲说医书三五人为医师,于武成王庙讲说《素问》、《难经》等文字,召京城习学生徒听学”;书学则系统讲授篆、隶、草、真等各类有关书法著作;算学则讲授李淳风的《算学十经》,等等。

2.实地实训。《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八二》记载:“司天监、天文院、翰林天文院、测验浑仪所每夜专差学生数人,台立四面,瞻望流星,逐次以闻及关报史馆”;《宋会要辑稿·运历》也记载说,“水运浑天仪”就是由教授王沇之监管、太史局官员周日严、于太古等与局生袁惟几、刘仲景等参与,学生候允和、于汤臣验晷景、刻漏,通过实地的观察和记录,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实地的知识积累和技术运用。

3.顶岗实习。由于医学的职业特征,这一教学法最为明显,《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五记载:“太学、律学、武学生、诸营将士疾病,轮差学生往治,各给纸印,令本学官及本营将校书其所诊疾状,病愈或死,经本局官押。或诊言不可治,即别差人往治,候愈或死,各书其状,以为功过”;《宋史·方技传·冯文智》也记载:“边郡屯师,多遣医官,医学随行,三年一代。”通过这样的顶岗实习,大大提高了医学生的职业技能。

4.学研结合。由于天文历法的研究需要大量的数学知识,因此,宋代将算学、天文、历数合并,把教学与研究结合起来,着力增强学生学研能力的培养,《宋会要辑稿职·官三》记载:“提举官与判监及检验官,夜于浑仪台上指问逐人在天星宿,若问七不识五以上者,降充额外学生。”上文提到医学生顶岗实习的评定,也有很重要的研究成分,都是注重实用和技能的培养,通过实际操作中的考核来让学生展示自己的学研能力。

(四)修业年限

宋代的职业教育修业年限,按专业的设置有很大差别。医学,《范文正奏议》卷下记载:“诏京师习医生徒听学,并教脉候及修合药饵,其针灸亦别立科教授,经三年后方可选试”,被批准施行,可见医学修业年限一般为三年;宋代新开设的武学由中央和地方两部分,据《文献通考·卷三十四·选举考七》记载:中央武学“在学三年,具艺业考试等第推恩,未及格者逾年再试。”说明当时中央武学的修业年限为三年,考核不合格还可以留级,地方武学因还要入中央武学,修业年限可能需要时间大概为10年左右;《宋会要辑稿·崇儒三·画学》记载:“画学……三年经大比定夺等第,方分三舍……”可基本判定画学的修业年限为三年,成绩不合格者可留级继续学习;《宋会要·职官三》记载天文学“……五周年已上,习算、天文、三式经书精熟,许乞试中,补充监生,仍旧只应其不经试中在天星宿者,不许应天文科”,可以知晓,宋代的天文学修业年限大约为五年。不难看出,宋代的职业教育能够按照专业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修业年限,这非常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工作。

(五)考核方式

宋代职业教育考核非常严格,因为考核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前途和国家用人政策的权威。一般有两种方式,其一参照太学的“三舍法”,实行积分升舍,积分达到所规定的要求,方可依次升入内舍和上舍。[5]《续资治通鉴》卷八十九记载:“书、画、算学,其生皆占经以试,其取士法略如太学上舍三等。”《宋史·选举志》记载医学“第一场问三经大义五道;次场方脉试脉证、运气大义各二道,针、疡试小经大义三道,运气大义二道;三场假令治病法三道,中格高等,为尚药局医师以下职,余各以等补官,为本学博士、正、录及外州医学教授”;武学“春秋各一试,……学业卓然:并为优等,补上舍生……五通补内舍生。马步射、马战应格,对策精通、士行可称者,……累试策优等,悉取旨补上舍;武艺、策略累居下等,复降外舍”。其二是“法式”考核,《宋史·职官五》记载少府监“庀其工徒,察其程课、作止劳逸及寒暑早晚之节,视将作匠法,物勒工名,以法式察其良窳”,将作监“庀其工徒而授以法式;寒暑蚤暮,均其劳逸作止之节。凡营造有计帐,则委官覆视,定其名数,验实以给之”,军器监“凡利器以法式授工徒,其弓矢、干戈、甲冑、剑戟战守之具,因其能而分任之,量用给材,旬会其数以考程课”。充分说明宋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标准化和定型化。

(六)职业道德教育

宋代不但职业教育发达,在职业道德教育方面也特别推崇,《文献通考·卷四十二?学校考三》记载:“大观中,置算学如庠序之制。三年三月,诏以文宣王为先师,兖、邹、荆三国公配飨,十哲从祀,而列自昔著名算数之人绘像於两廊”,包括箕子、甘德、石申、夏侯胜、京房、翼奉、李寻、张衡、祖冲之、王孝通、瞿昙罗、李淳风、刘徽、张邱建、夏侯阳等人,以黄帝为先师;《梦梁录》记载武学“建武成殿,祀太公,曰昭烈武成王,以留侯张良、武侯诸葛亮配,累朝诸名将从祀……”,其中,杭州府学武学的十斋分别命名为进德、兴能、登俊、宾贤、持正、崇礼、致道、尚志、率性、养心;医学“建殿扁曰“神应”,奉医师神应王,以岐伯善济公配祀,讲堂扁曰“正纪”……,局有斋舍者八,扁曰“守一”、“全冲”、“精微”、“立本”、“慈用”、“致用”、“深明”、“稽疾”。《宋会要辑稿·职官》二十二也记载:“科置教授一,翰林医官以下与上等学生及在外良医为之,学生……受兵校钱物者,论如监临强乞取法。”把职业道德教育融入日常的教学之中,让学生洞晓巨人风范,激发他们对所学职业的敬仰之情,以便更好地完成学业。

三、局限与经验

(一)局限

宋代虽然很重视职业教育的传播和管理,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局限:(1)出身成为各类职业教育的入学标准,据《宋史》卷一百五十七记载:“凡学皆隶国子监,国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孙为之”,如律学生员规定“命官、举人皆得入学”(《宋史选举志》),这样的结果就是“律学官员,郡(群)居终日,惟务博奕,不供课试,相习衩袒,嬉游市肆,昼则不告而多出,夜则留门俟归,假历门簿,徒为虚设”(《宋会要辑稿·律学》);(2)禁止民间进行科学研究,如《宋大诏令集》卷一九八就记载:“自今后除二宅及易筮外,其天文、相数、六壬、遁甲、三命及他阴阳书,民间并不得私习,先有蓄者,限诏到一月悉以送官,限外不送及违诏私习者,悉斩”,这对于科学技术的开展是极为不利的。

(二)经验

宋代职业教育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积累了职业教育经验:(1)把职业教育和经学教育并列,宋代统治者意识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在中央和地方都开办各类职业学校,且生员可以参加科举,大大提高了职业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2)大力提拔有科技才能的低级官员和民间艺人,如苏颂在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中进士,为宿州观察推官,嘉祐六年(1061年)完成《图经本草》,元祐二年(1087年)开建“详定制造水运浑仪所”,在医学、天文、机械制造等多方面卓有成效,元祐五年七年,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即宰相);《文献通考·卷三十七·选举考七》记载:“宋太祖皇帝开宝八年,诏诸州察民有孝悌力田、奇才异行,或有文武材唬年二十以上至五十可任使者,选择具送阙下”,《宋史·方技传》记载:“王处讷因留意星历、占候之学,深究其旨,召为国子《尚书》博士,判司天监事”;(3)重视职业道德教育,并把道德教育作为人才考核的重要基础,等等。这些在客观上都非常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开拓和巩固,对于我们现代职业教育的建设也有很大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1]魏天安.宋代行会制度史[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7:79.

[2]孙立家.中国古代职业教育的主要教育形式——艺徒制[J].职业技术教育,2007(7):74.

[3]孙红阳.论宋代官方绘画教育体制的创新[J].江西社会科学,2009(8):164.

[4]吴莹.宋代科技教育及其空前繁荣之因素探微[D].开封:河南大学,2006:20.

[5]赵国权.从科技创新看宋代的科技教育改革[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200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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