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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统一经营功能的思考

2014-05-30张红萍

农民致富之友 2014年4期
关键词:完善思考

[摘 要] 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集体统一经营功能因生产经营重心,向家庭承包经营层次转移而一度削弱,且由于受到“村组干部为主的人的因素、集体资金和资产为主的财的因素以及农村土地为主的物的因素”限制而不能有效发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对集体统一经营功能需要的急迫性,与集体统一经营功能发挥乏力滞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本文以建水县为例,对限制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主要因素,以及改善的对策和措施进行一些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 完善 农村集体 统一经营功能 思考

[中图分类号] F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2-0032-03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曾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民解决了温饱并逐步向富裕发展;集体统一经营功能则因生产经营重心,向家庭承包经营层次转移而一度削弱,且由于受到“村组干部为主的人的因素、集体资金和资产为主的财的因素以及农村土地为主的物的因素”限制而不能有效发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对集体统一经营功能需要的急迫性,与集体统一经营功能发挥乏力滞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本文以建水县为例,对限制农村集体统一经营功能发挥的主要因素,以及改善的对策和措施进行分析探讨。

一、基本状况

1. 村组干部建设状况及分析

村组干部的产生是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自2000年村改委以来,连续进行了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以建水县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产生村组干部情况为例进行分析。

1.1 村党总支换届选举情况

选举产生村党总支(支部)委员800名,其中书记133名。在党总支(支部)书记中,按年龄分:35岁以下的21名、占15.8%,36至45岁的52名、 占39.1%,46至55岁的46名、占34.6%,56岁以上的14名、占10.5%;按学历分:初中及以下学历的85名、占63.9%;高中以上学历48名、占36.1%。连选连任的101名、占75.9%。

1.2 村委会换届选举情况

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807名,其中:村委会主任140名。在村委会主任中,按年龄分:35岁以下的28名、占20%,36岁至45岁的有66人、占47.1%,46岁至55岁的有39人,占27.9%,55岁以上的有7人,占5%;按学历分:初中以下的91名、占65%,高中以上学历的49名、占35%。连选连任83名、占59.3%。

1.3 村民小组换届推选情况

全县共推选产生村民小组长1539人,其中连选连任775名、占50%;推选产生村民小組副组长515人。连选连任203名、占39%。

村民委员会和村总支当选领导年龄多数为36岁至55岁之间,村党总支连选连任比例较高,村委会换届变动大,村民小组干部换届变动现象突出,村组干部文化程度多数为初中以下,文化素质偏低。

2.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状况及分析

2.1 基本概况。1980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农村普遍认为田地包产到户集体资产也分解到户,农村集体资产面临着瓦解分光的严重威胁,财务管理混乱。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并加强管理,1984年开始,建立村级农经服务站统一管理村组集体资金和账目;2001年以来开展了村组财务乡代管和电算化管理试点并在全县推行。到2013年底,全县14个乡镇142个村(居)民委员会1563个村(居)民小组,共有集体资产总额85474.45万元,集体负债总额14626.22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达70848.23万元,集体资源总量达417.35万亩。

其中位于县城所在地的临安镇共有280个村组、占全县村组总数的16%,集体资产总额达58694.4万元、占全县的69%,集体负债总额达9074.7万元、占全县的62%,所有者权益总额达49619.7万元、占全县的70%。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工作逐步改善和加强,但数量分布不均匀,村组集体间悬殊较大,管理工作任务艰巨。

2.2 集体经营收益。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多数村组无收入来源,有收入来源的也基本是机动田地等资产资源的发包收入。据2013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显示:全县142个村(居)民委会中无经营收益的村共有72个、占总村数的51%,有经营收益但在5万元以下的村20个、占总数14%,5-10万元的村13个、占总数9%,10-50万元的村22个、占总数的15%, 50万元以上的村15个、占总数的11%(其中临安镇有8个、占总数的6%)。因此多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缺乏统一经营的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

3.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状况及分析

3.1农村土地承包及经营权管理完善情况

第一轮土地承包。建水县于1980年5月到1984年底开展第一轮土地承包工作,历时五年,全县17个乡镇、140个行政村、1571个农业社、8.41万户农户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面积34.08万亩。

第二轮土地承包。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于1998年11月到1999年4月开展土地延包工作,将土地承包期统一延长30年即到2030年。对全县17个乡镇、140个村处、1564个农业社的10.92万户农户签发了《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证书》,续签面积达32.7万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由于第二轮土地承包未将承包合同书与经营权证分设,管理不规范。于2007年4月至6月按云南省统一部署补换发经营权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书,签发141个村委会、1548个村民小组、11.41万户农户的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

3.2 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变化情况。随着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以及为适应发展现代农业进行规模经营的需要,农村土地逐步由自发、分散流转,向有序、规模集中流转转变,有效地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截止2013年底,全县流转面积14.89万亩,涉及农户1.79万户,形成规模经营(50亩以上)的面积达10.78万亩、占流转面积72%,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的面积达11.43万亩、占流转面积77%。

基层村组既是农村土地承包的发包方,农村土地通过村组发包给农户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工作面宽、量大、持续时间长;基层村组又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稳定以农村承包土地为核心的基本经营制度与村组管理行为密不可分。农村土地通过流转,产生了面积规模较大、涉及农户多和期限较长的农村土地流转关系。

4. 集体统一经营功能的创新和发展

4.1 机制创新。2008年6月以来,部分村组开展了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实现了农村集体资产变股权、农民变股东、集体收益按股权分配的重大转变,集体收益与农民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集体统一经营的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延伸和扩展。截止2013年底,全县共成立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8个,量化集体资产8946.5万元,股东总数达4417人。

4.2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了解决农户小生产与市场经济大市场的矛盾,农民按照生产发展需求,通过专业合作将更多农民团结起来,扩大生产规模、提供互助服务、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形成专业化的合作组织。建水县于2005年8月开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到2013年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8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75个、农民专业协会12个),有组织成员19324人,带动非成员农户47854户,农户带动面占全县的36%。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组织成员8825人,带动非成员农户达41969户。2013年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29028.7万元,比上年增12295.65万元、增幅73%;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7128.9萬元,比上年增2336.03万元、增幅49%。专业合作社统一购买农用物资和销售农产品服务成效显著,已经成为增强集体统一经营功能的重要力量。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基础薄弱。基层村组干部文化素质偏低,办公设施不齐全,特别是账据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普遍不完善;村民小组无办公用房,相关资金资产资源资料完全由在职干部保存,保管不善,换届移交遗漏现象突出。

2.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范难

2.1 村组干部频繁变换。村委会三年进行一次换届,村组干部频繁变换,管理部门永远有培训不完的业务新手,整体业务素质难提高。

2.2 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的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有的村组干部长时间自收自支、自用自批,收支单据不交报账员,又不到代理中心结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财务公开欠规范,走过场,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

2.3 集体利益缺乏保障。有的村组干部在集体山林、土地、果园、房屋设施等资产资源发包出租时,搞暗箱操作,个人捞取好处费,或进行长期承包,有的承包期达70年,甚至永久承包,一次性收取承包费;有的挥霍浪费,乱发福利;有的村换届前“突击用钱”现象突出等。但由于云南省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措施建设滞后,各种侵害集体合法权益的行为无法进行有效惩处,集体利益缺乏保障。

3.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多。无论是第一承包、第二轮延包,还是经营权证补换发,都涉及全县各村各组各农户,时间紧,任务重,在少数专业人员无法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大量抽调其他人员。特别是基层村组,一方面村组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另一方面抽调来的人员不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导致部分村组的基础资料不齐全、不详实,经营权证书填写不规范、不详细甚至有差错等。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的基层村组干部随意涂改农户的经营权证书;发生承包纠纷时,调处方式方法简单、依据不足,有的甚至为减少麻烦而不以事实为依据,按纠纷当事人的意愿出具虚假证明材料。

土地流转工作中,一些村组干部对土地承包政策和法规领会不够,不能及时对土地流转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引导,流转土地以口头协议代替合同,即使签订书面合同,也存在内容不规范等情况;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的土地流转,在无农户委托依据的情况下由村组干部与老板签订流转合同,致使流转主体错位,使土地流转纠纷隐患重重。

4. 基层村组履行统一经营能力弱。基层村组干部在选举过程中因受家族、宗派势力、自然村人口多少等因素的影响,在投票选举时难以做到公正,使一些政治素质高、有能力的人难以当选;当选的村组干部往往在任职第一年需要熟悉情况、第二年履行职责办事情、第三年准备换届参竞选,有效履职期短。村组干部属半脱产干部,报酬低,客观上不可能将全部精力用于集体统一经营的管理和服务方面,加之多数村组干部的素质较低、集体无开展统一经营服务的经济基础,不能及时为农户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种服务。

5. 履行集体统一经营功能的载体有待进一步发展

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还处于试点探索阶段,相关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干部和农民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还不能全面认识,管理人才缺乏、发展基金薄弱、群众观念落后缺乏合作意识的现象比较普遍;农业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农产品基本停留在粗加工上,精深加工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少,在技术引进、产品加工、产销对接、市场培育等方面还不能满足农民增收致富的发展需要。

三、改善的对策和措施

1. 健全和完善基层村组干部管理机制。延长村组干部任期,从三年延长到五年,村干部的产生应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增加对竞选人员的审查把关环节,做到只有符合候选条件并经上一级审查通过,才能成为正式候选人参加竞选;提高村干部的报酬和待遇,逐步将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各方面的能人引入村干部领导岗位,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帮助工作,提高基层村组干部的素质,逐步解决集体统一经营中“人的限制因素”。

2. 加强和改善村组基础设施建设。在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中,应把基层村组办公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使各村组都有较完善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创造良好的硬件条件;村组集体应立足本地资源优势,组织好人力物力并积极争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为发挥集体统一经营创造硬件条件。

3. 加强和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地方法规和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财政、经管等部门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监督检查,严查违法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加强票据领用登记等管理工作,做到所有行政机关和企事业等单位拨付村组集体的资金资产都必须使用乡镇委托代理中心的票据;财务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做到手续齐全,并经过民主理财和领导审批后方可入账。资产资源建立健全台账登记管理,做到账实相符;盘活集体资产資源,通过入股、承包等方式借助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或个体老板等经营主体提高经营收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逐步解决集体统一经营中“无钱办事”的问题。

4. 加强和规范土地承包管理。加强对村组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村组干部对《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调整土地,搞好县乡村各级的协调配合,逐步解决和完善前期管理工作中资料不齐全、不详实的问题,坚持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在连片规模化的土地流转中,村组集体作为基层管理者,因在流转期间要协助流转双方协调各方面关系,应按流转面积收取一定的管理协调费用,既能体现权利义务对等的关系,又能为集体创造一定的收入来源;及时调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和流转纠纷,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流转关系,解决和管理好集体统一经营功能发挥中“物的限制因素”,促进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

5. 进一步发展和培育发挥集体统一经营功能的载体。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中,应重视管理人才培养,加大政策扶持和项目扶持,加强规范指导和管理监督,增强带动能力,通过专业合作社创建农户与市场连接链,为农户提供生产和销售的各种服务。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副产品加工能力,围绕市场需求搞活流通,指导农民种、帮助农民卖,加强产前、产中、产后的配套服务,把生产、加工、流通紧密结合起来,拉长产业链,通过加工增值,打造品牌优势,使龙头企业成为市场、基地、农户相衔接的枢纽。继续搞好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资产量化的范围,逐步从经营性资产的折股量化延伸到资源性资产的折股量化,将自然资源转化为农村集体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充分利用各地自然资源优势,鼓励和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土地面积折股成立股份合作社,实行风险共担,按股分红,通过招商引资承包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搞好农村集体统一经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参考文献

[1]张雨阳、徐国祥.对农村统一经营职能的外延和内涵的思考[J]中国农村经济.1991.4.

[2]建水县.2013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

[3]武威志.我国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研究.浙江理工大学硕土学位论文[D/OL]20100501.

[4]云南省大理州经营管理站.对进一步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思考.中国农经信息网[J/OL].2008.4.23.

作者简介:张红萍,女,汉族,云南省建水人,农业经济师,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农经站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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