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戊酸钠苯妥英钠治疗癫痫的临床疗效分析
2014-05-30傅建平
傅建平
摘要:目的:观察丙戊酸钠、苯妥英钠治疗癫痫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方法:将患者随机平分两组,比较两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结果: 两组临床疗效研究无统计学意义,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及慢性不良反应发生率丙戊酸钠组少于苯妥英钠组。结论:丙戊酸钠、苯妥英钠治疗癫痫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疗效肯定,但苯妥英钠不良反应多。
关键词:丙戊酸钠;苯妥英钠;不良反应【中图分类号】R742.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8602(2014)04-0108-01
癫痫是一组由大脑神经元异常放电所引起的短暂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为特征的慢性脑部疾病,具有突然发生、反复发作的特点。根据病变累及大脑的部位,临床上可表现为运动、感觉、意识、行为和自主神经等不同程度的障碍[1]。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对收治的80例患者均为原发性或继发性癫痫GTCS患者,患者性别为男42例,女38例;年龄为8~72岁,平均年龄35岁;病程2个月~28年就诊,平均2年11月。两组年龄、性别、各职业发病比例、病程、就诊时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
1.2治疗方法: 丙戊酸钠片成人口服初始剂量为400mg/d,逐渐增加剂量直到维持量600~1800mg/d,每日2次。儿童开始剂量为10~15mg/kg,维持量为15~60mg/(kg•d),每日2次。苯妥英钠片成人口服维持量为200~400mg,儿童为4~8mg/kg.d。治疗期间监测有效血浓度,据此调整用药剂量,所有患者均治疗达3~5年。继发性GTCS患者在先行病因治疗或正行病因治疗的基础上给予抗癫痫药物治疗。
1.3评价标准: 疗效评价标准:治疗跟踪随访3~5年,临床疗效按痊愈、显效、进步、无效4级评定。痊愈:3~5年未再发病;显效:发病次数与发作程度明显减轻;进步:发病次数有所减少或发作程度有所减轻;无效:症状无改善,甚至更加严重。不良反应评价标准:分为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慢性不良反应,特异性反应三类不良反应进行评价。
1.4统计学分析: 采用x2检验。
2结果
2.1临床疗效:丙戊酸钠组治疗有效率(痊愈+显效+进步)为77.59%(45/58),苯妥英钠组有效率为72.73%(16/22)。x2检验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2不良反应: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及慢性不良反应,丙戊酸钠组少于苯妥英钠组,x2检验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而特异性反应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两组不良反应对比[例(%)]组别 例数 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慢性不良反应特异性反应A组58 12(20.6) 4(6.90)3(5.17)B组22 11(50.00)8(36.36) 2(9.09)P值<0.01<0.01 >0.053讨论
我国癫痫发病率为1‰左右,而患病率为0.5%~1%,癫痫经合理治疗3~5年缓解率可达70%~80%[2]。治疗效果主要取决于正确诊断、合理用药,不同类型癫痫抗癫痫药物选择不同,发作类型诊断错误则会使药物治疗失败。GTCS是最常见的发作类型之一,发作时约50%患者脑电图检查发现癫痫电活动,如多次重复记录,并结合缺睡诱发以及睡眠记录,阳性率可达85%[3]。根据可靠的病史、脑电图等辅助检查明确GTCS诊断。明确诊断后严格掌握治疗指征:通常情况下,半年内发作2次以上者、癫痫诊断明确,应该用药物治疗;首次发作或半年以上发作一次者,在向患者和(或)家属告之发作可能导致的风险及抗癫痫药物的可能不良反应的前提下,根据其意愿,酌情选择[4]。
丙戊酸钠为广谱抗癫痫药,对GTCS为首选药物。其作用机制尚不完全清楚,可能有多重机制,能增强突触前、突触后GABA的传递,能抑制GABA转氨酶,能影响Na+、Ca2+通道,降低神经元持续性发放,对丘脑皮质环路有抑制作用,有效浓度范围50~100μg/mL(350~700μmol/L)[5]。其不良反应多为一次性且轻,不必停药,常见有胃肠道症状,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便秘及体重增加、脱发等;少见的不良反应有血氨增高、兴奋、烦躁不安、共济失调、头痛等,偶可发生致死性肝功能障碍,但后果十分严重,2岁以下儿童应慎用,肝功能障碍者不用。
苯妥英钠为乙内酰脲类抗癫痫药,是治疗GTCS可考虑的药物。其可阻滞Na+通道、减低Na+的传导速度,从而增强神经元膜的稳定性,阻滞强直后電位,抑制神经元持续性高频开放,有效血浓度范围窄,为10~20μg/mL(70~140μmol/L),呈非线性药代动力学[4]。不良反应常有毛发增生、恶心、厌食等,过量时出现眼球震颤、复视、共济失调、昏迷、眩晕等,尤其可以影响面容及认识功能。使用中剂量稍有变化就可出现明显不良反应,使其应用严重受限,临床上近年使用已逐渐减少。治疗过程中应注意严密监测血浓度,及时调整用药剂量,尽量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单药治疗是抗癫痫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只有当一种药物达到有效血浓度而效果不佳,或者因不良反应不能继续使用时,才考虑换药或多药联合治疗。当患者服用药物治疗3~5年以上无完全发作,可考虑停药,停药前应进行相关检查,评估再次发作的可能性,停药过程应缓慢进行,一般需数月甚至1年以上,切勿盲目急促停药,以免病情反复。
参考文献
[1]王维治.神经病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224-240.
[2]吴逊.癫痫和发作性疾病[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6-9.
[3]上海市卫生局,中华医学会上海分会编著.内科诊断常规[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355-357.
[4]匡培根.神经系统疾病药物治疗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93-94.
[5]刘雪平.图解神经病学[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