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投资策略对产品竞争的影响分析
2014-05-30曹程
曹程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资金投资规模和渠道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不仅直接影响了国内资本市场的格局,成为了主要的机构投资者,也间接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结果和经营行为。保险公司在市场中所采取的不同投资策略,表现出来的不同经营特色,也通过其保险产品本身得以体现。可以说,保险公司当前和今后的投资策略已经日益成为影响其产品的开发、销售和竞争最直接的要素。
[关键词]保险公司;投资策略;产品竞争;影响
[中图分类号]F274;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47-0013-02
1 保险公司的投资现状
1.1 投资渠道狭窄
我国原《保险法》要求:“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守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这一规定的表述决定了国家对于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管理一直处于一个较为严谨、保守的状态。虽然新保险法重新扩大了投资渠道,由原来仅限于投资银行存款、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转变为可以参与债券、股票、有价证券和不动产等领域投资,但受国内银行利率未完全市场化、股票投机心理治理不彻底、不动产投资影响因素复杂等多条件的约束,保险公司资金投资渠道仍不具备完全的市场灵活度,被迫局限在一些风险较低、回报相对稳定的银行协议存款、国债、股权投资等有限的渠道内。
1.2 投资收益不佳
受限于国内资本市场发展阶段的影响,保险公司投资收益在近年来表现一般。虽然自2009年新保险法实施以后,保险公司迅即加大了在股票市场的投资比重,并随着中国股市的黄金大潮获得了阶段性的高收益,但随着近几年国内股票市场的深度调整,加之保险资金其他投资渠道的不成熟,使保险投资收益长期处于持续低迷的状态。
1.3 投资风险集中
国内股票市场投机现象的存在是不可争辩的事实,这种存在也影响了主要参与者之一的保险资金的投放策略。正是这种不健全的市场运行因素影响,造成了与股票市场相关的保险投资收益画出了一条由高点剧烈下滑并持续低位徘徊的曲线。这种结果的呈现恰恰充分说明了当前我国保险投资风险集中化的现象较为突出。为了高收益而将大量的保险资金过于集中在一两个投资渠道,这本身就违背了保险资金运用稳健、安全的监管要求。
2 保险公司的产品竞争现状
2.1 产品同质化严重
产品同质化一直是国内保险业长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这与有关于保险产品涉及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不到位有直接关系。一款新型保险产品的出现在短时期内即被同一市场的竞争对手进行概念模仿和要素置换,造成市场上相同保障类型、相近保障级别的产品过于集中,比如寿险公司的大病保险、投资(分红)保险,这给本身就因保险产品条款格式复杂,无法完全理解透彻的客户增加了产品辨识上的难度,进而加重了保险公司在产品竞争上的难度。
2.2 产品竞争手段单一
正是由于国内保险市场产品高度同质化的存在,造成保险公司和保险客户在销售和购买的供求行为关系中,自然而然地去寻求影响商品供求最原始的要素——价格比较。而影响保险产品价格的三个直接要素:死差、费差、利差当中,由于产品同质化现象的存在,保险公司在死差和费差上的区别微乎其微,只能单向追求保险产品在利差(即投资收益)上的差别,以形成属于自身产品的伪特色。由此造成保险产品的竞争集中在投资收益而不是保障利益上,将保险产品等同于一般商品,形成了价格竞争的单一局面。
2.3 产品依赖度集中
由于保险公司和客户都过于关注投资收益带来的产品价格因素,造成了市场需求的导向性非常明显,这直接恶化了保险公司对于投资型产品的过度依赖,造成了目前国内保险市场,特别是寿险市场保障型产品占比过小、投资(分红)型产品占比过大的局面。这种现象的产生加剧了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投资型保险产品比例最高时超过50%,正是这种依赖度过于集中的产品结构造成日本国内多家保险公司受经济周期的影响,在资本市场繁荣泡沫破裂的一瞬间大批破产,严重影响了日本金融保险业的发展。
3 投资策略对产品竞争的影响
3.1 对产品形态的多元化影响
不同的投资策略必然产生不同的投资结果,激进型的投资行为会对风险偏好低的客户产生强烈的刺激作用,而保守型的投资行为会对风险偏好高的客户产生负面的镇静效果。因此,客户会出于风险选择的不同而购买不同的产品,这种选择与保险公司的投资结果直接关联并直接影响到保险的产品形态。所以,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不同的投资策略,选择性的将其投资结果转化在产品上。如体现在利差上,可以设计出不同风险投资等级的投资型保险产品;如体现在费差上,则可以设计出不同风险保障程度的保障型保险产品,从而形成多元化的产品格局,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避免出现单一的价格竞争结果并降低客户对于产品价格的敏感度。
3.2 对产品销售的规模化影响
按照卡尼曼和特沃斯基提出的前景理论(Kahneman,Tversky,1979)而言,在面对风险的不确定选择时,人们总是对盈利表现出喜好,而对损失表现出厌恶。这个理论性假设恰如其分地描述出了不同的投资策略所产生的不同投资结果对于当前国内保险产品销售的影响。当保险公司的投资策略运用得当并获得良好的收益时,往往会提升客户的满足度,赢得客户的喜爱,从而相应提高其产品的销售规模,形成规模效应,使保险公司拥有更多的资金量或现金流来满足二次投资或日常经营支出。反之则会造成该产品被市场快速淘汰,在规模效应形成之前,无法抵消保险公司在销售前期投入的程序开发、人员培训、市场推广等成本支出。
3.3 对产品周期的稳定性影响
保险产品所具有的长期性保障是基于风险的大数法则精算假设基础之上的,只有足够多的风险主体(投保客户)参与其中,才能满足一定程度保障条件的充分存在。这种特点的存在决定了保险产品的生命周期必须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不能出现非保障风险因素对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干扰。而在风险未发生的前提下,好的投资策略所产生的超越客户期望的投资收益无疑是降低客户对于损失的厌恶心理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从而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延长保单的持续率,否则就会因为投资策略的失误,引发客户忽视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本身,产生非理性的退保行为。
4 应对策略
如何充分发挥和借助投资策略对于保险公司产品销售、产品竞争上的正向作用,引导客户关注保险产品本身所拥有的保障功能,避免投资收益波动的过多影响,成为当前国内保险公司需要认真总结应对的主要内容。
4.1 加大中长期保障型产品销售,降低投资渠道波动影响
对于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而言,由于保障型产品设计本身不强调投资概念,所以客户对投资策略好坏、收益高低没有直接的感观,反倒有利于维持产品周期的稳定性,更好发挥保险产品在风险保障上的作用和功能。而中长期保障型产品更是因为保险公司可以长期持有保险资金,即使投资渠道不足或波动,也可以通过阶段性的调整资产配置渠道获得相对平滑的收益水平,来满足远期保障风险发生时的资金支出需要。由此看出,保险公司只有将经营的出发点立足于风险管理本身,加大保障型产品,特别是中长期产品的销售,才更有利于自身经营管理的稳定,也更加符合国内当前的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现状。
4.2 加大定向投资型产品销售,固化投资收益预期影响
随着老百姓金融理财意识的不断增加,保险公司单纯发展保障型产品已不现实,在产品上附着理财投资功能已经成为保险公司扩大产品覆盖面、占有市场话语权的不二选择。但对于具有特殊商品属性的保险产品来讲,如何消除因投资策略、投资环境变化产生的投资收益波动,避免客户过分选择收益而忽略保障本身?路径之一就是加大定向型投资产品的开发,比如结合在铁路、码头、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或养老养生产业、医疗保健产业上的资金投入和收益假设,设计开发出收益区间较为固定的投资型产品,以此来满足不同风险喜好客户的需要,降低保险产品收益率的市场敏感度。
4.3 加大组合风险型产品销售,化解投资风险集中影响
同一客户对于风险选择和风险配置的需求不具有唯一性,这决定了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方面的风险配置也要具备一定的组合特征,即在满足客户基本风险保障的基础上,附加不同投资风险类别的产品功能,形成风险低、中、高组合搭配的产品模式,如此,才能更容易满足客户对于多种风险选择、配置的多种需要。更重要的是,这种组合型产品的销售既有利于保险公司保持产品生命周期的稳定性,也有利于化解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过度集中,从而充分满足保险公司长期、稳定经营的需要,促进保险行业更稳妥、更健康、更持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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