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背景下如何优化高中数学有效教学
2014-05-30林仕和
林仕和
【摘要】新课程改革强调“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独立思考、自主探索、动手实践、合作交流、阅读自学等将是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就是通过课堂教学活动,使学生在认知上,从不懂到懂,从不知到知,从不会到会;在情感上,从不喜欢到喜欢,从不热爱到热爱,从不感兴趣到感兴趣.我们教师在新形势下要求掌握有效教学的行动策略和方法.
【关键词】高中数学;有效教学;新课程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教学方法、教育理论和实践也都要相应地改革完善.高中数学教学无论是在理念层面还是在操作层面,都将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如何优化高中数学的有效教学,就成为了我们一线课程改革迫切解决的问题.
一、改变教材呈现方式,构建富有活力的课堂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加强对学生分层指导,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可以说,新教材“下可保底,上不封顶”.
(一)创设问题情景,激发学习兴趣
通过巧妙的设问来引导学生的数学学习活动,展现与现实世界生活相关的各种问题,引导学生进入问题情境,激发提问热情,孕育创造精神,通过观察、思考、探索、合作等活动,提出恰当的对学生数学思维有适度启发的问题,引导学生理性思维.
如在讲“线性回归方程”一节时,可设置这样的问题情境.问:
(1)天气热或冷对热茶的销量有影响吗?有什么样的影响?
(2)试着在平面直角坐标系内作出杯数与温度间的散点图,观察它们的分布情况,你发现了什么规律?
(3)这条直线满足什么样的关系式?
(4)你能根据有人随机统计并制作的某6天卖出的热茶杯数与当天气温的对照表,计算出某天的气温是-5摄氏度时指导性杯数吗?
这样的设计来源于生活,大大激发学生解决问题的欲望以显出自己技高一筹,更能促进在以后遇到相关问题时自觉地动用有关数学经验去思考、解决问题.
(二)启迪学生思维,教会学生思考
1.设计一题多问,促进自主学习
对于新知识的学习,通过问题形式揭示知识的形成过程,让学生自己去尝试、去探索、去发现,其效果远胜于教师的单纯讲解.新教材必修4中的“思考与讨论”有一思考讨论题:x为锐角,比较x,sin x,tanx的大小.在讲授时,我没有讲完题目答案就作了以下变式设计:已知x为弧度制锐角,请用小于号“<”将x,sin x,tanx连接起来.教师提问:(1)根据已经学过的弧度制、角的定义和三角函数线的知识,我们可以用什么来帮助解决这个问题?(2)你能在以坐标原点为圆心的单位圆中把要比较的三个量所对应的图形表示出来吗?(3)请大家看图,这三个量谁大谁小?(4)想一想,还有没有更好的思路?(5)当x为钝角时如何?其他范围呢?推广后你会得到什么结论?这一过程比过去的“填鸭式”教学好多了,也更好地运用了教材.
2.倡导一题多解,实施分层教学
教材不仅是一本教科书,也是一本很好的“学材”.所以,在新教材的教学中,教师要努力倡导一题多解,注意培养学生发散思维的习惯和能力,鼓励学生大胆想象,标新立异.
二、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因材施教
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高中数学教学,要求教师立足于每一名学生当前客观存在的个体差异,全面把握学生成长的各个要素,采取个性化的教学指导策略,科学而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扬长避短,力求在因材施教的方式上有新的突破.因此,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着眼于使全体学生通过教学活动都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提高.同时,教师在教学中要体现出对不同学生有不同的要求.因为任何一名学生都潜藏着无限的发展可能.教师的职责应当是“面向全体学生”,启动每名学生的内在动力,为他们提供学习成功的适当条件,引导并帮助他们把潜在的能力变成现实的水平,促进他们素质的协调发展和个性的充分发展.
三、变封闭性作业为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开放性作业
教师要以新课程改革所倡导的理念为指导,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需求,设计出学生感兴趣,内容丰富且形式多样的作业.通过作业的完成情况,教师可从中获得较为准确、真实的教学反馈信息,增进与学生的思想感情交流,这些无疑都会对数学教学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由此可见,教学中不能单一地采用书面作业,练习测评这样的作业形式.教师应科学设计多元化的作业,使新课程的教学理念得到更好的发扬和体现,也使学生在学习数学的过程中,体会到数学的实用性和趣味性,形成教師乐于教、学生乐于学的和谐融洽教学氛围,使学生的科学素养得到更好的锻炼和提高.
四、结束语
有效课堂教学表现为学生思维活跃、节奏紧密,思维能力长足发展.课堂教学具有艺术性、智慧性.要提高数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必须确立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提升学生的数学素养,从而促进学生的进步与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小锋.追求高中数学和谐有效的教学过程[J].数理化学习,2008(2):58-59.
[2]殷伟康.高中数学课堂有效教学的策略探究[J].中学数学研究,2008(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