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校园惨案”给我们的反思
2014-05-30林富
林富
【摘要】 福建南平校园惨案,让全国人民、有关部门特别是广大中小学校在校园安全工作等方面作了深刻的反思——杜绝校园安全事故,刻不容缓!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从加快制定校园安全法、完善教育管理机制和坚持以学生为基本原则的角度,阐述了许多有效的措施和建议。只有多管齐下,才能确保校园安全,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关键词】 校园 安全 反思 校园安全法 自我保护
【中图分类号】 G6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992-7711(2014)06-002-02
2010年3月23日,这是一个让全国人民为之震惊的日子。当天上午,一名中年男子在南平市实验小学校门口持刀连续刺杀等待进入校门的小学生,造成8名学生死亡,5名学生重伤的特大凶杀事件。这给我们的校园安全又一次敲响了警钟!导致“福建南平校园惨案”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这个事件让全国国民、有关部门特别是广大中小学校在校园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等方面作了深刻的反思——杜绝校园安全事故,刻不容缓!
那么,如何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此,我结合社会实际,探析了以下几点做法和建议:
一、加快制定校园安全法,保障校园师生安全
校园安全是学校教学秩序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近年来,不法分子暴力冲击校园,威胁中小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2010年4月28日下午,有不法分子陈某持钢刀进入湛江雷城第一小学教室砍杀师生,致1名教师、16名学生共计17人头部等处受伤的重大凶杀事件。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专门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而对保障校园安全,确保学校师生安全的专门法律,仍然是一个“真空”地带,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每当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往往是学校方面负主要责任,这使得学校往往处于被动的两难局面。因此,国家应尽快出台校园安全法,明确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学生等方面的责任,特别是社会方面的责任,将责任具体落实到实处,从重从严打击不法分子以暴力手段冲击校园的违法犯罪行为,以保障学校全体师生安全,促进学校教学秩序顺利进行。
二、要完善教育管理机制,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教育管理是学校管理的常规工作。教育管理的成败决定了学校兴衰成败。有教育学者曾经说过:“一所学校无论教学业绩有多么显著、多么辉煌,但如果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校园安全事故,导致学生重大伤亡,那么过去的所取得的一切业绩都会烟消云散。”从这个角度看,校园安全重于泰山。教育管理的首要任务就是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必须高度重视。
那么,学校应如何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呢?具体措施如下:
1. 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对安全隐患排查,是确保校园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2008年12月2日,陕西省定边县堆子梁中学一女生宿舍,12名学生煤气中毒,其中1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有关部门初步调查后认为,是煤炉在孩子们睡觉时未灭,掉出的炭火引燃地上的煤渣,导致煤气中毒。因此,学校要加强教学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例如,教室门窗是否破损、线路及用电器是否漏电、学生宿舍床铺是否坏损、食堂食物是否安全卫生、学生是否携带管制刀具等,对确保校园安全十分重要,不能有半点松懈。
2. 组织错峰放学,保障学生安全
校园环境是优美的,但如果学校管理无秩序,也可能会让校园成为人间的悲剧。2009年12月7日晚9点30分,在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下晚自习的初中学生在下楼过程中拥挤踩踏,造成8名学生当场死亡,26名学生受伤。据有关部门调查,导致这一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原因之一是因下雨,大部分学生涌向与宿舍楼靠近的一号楼梯回宿舍,造成一号楼梯人流量增加,结果导致了惨剧发生。因此,针对这种情况,要缓解学生下课流量的压力,学校可以灵活调整下课机制,错峰下课或放学。例如,低年级学生比中年级学生早10分钟下课;同样,中年级学生也比高年级学生早下课10分钟,这样就有效缓解和分流学生密集下课的压力。当然,在各个楼层还要安排适量的教师在楼道充当安全协管员,指挥学生有序下楼梯。
3. 加强心理教育,促进学生成长
心理是指生物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反应,心理现象包括心理过程和人格。据有关部门对中学生的心理调查结果显示,中学生中较自信占15%,不太自信占37%,一般的占48%。随着年级的增高,中学生的心理问题日益严重,这也会为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种下悲剧的种子,例如校园发生学生自杀惨案等。因此,教师及时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是很重要的。那么,怎样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呢?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陶冶学生高雅的生活情趣,如一次主题班会、一次象棋比赛、一次野外作业、一次书法绘画摄影比赛、一次手抄报比赛等,都能让学生陶冶性情,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另外,也可以开展励志教育、前途理想教育、挫折教育等心理教育活动,以帮助学生明确目标,自我激励,勇敢面对挫折,学会调控自己的情绪,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4. 成立护校小组,强化校园治安
校园治安稳定,是学校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的前提。近年来,不少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发生校园治安问题的现象更为突出。例如,教师宿舍门被撬、摩托车在校园被盗、学校办公室电脑失窃等事件时有发生。另外,学生打架、结伙斗殴等严重威胁学生自身安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这些问题,也严重困扰了学校正常工作的开展。针对这类情况,学校尤其是寄宿学校,可以组织教师成立护校小组,根据实际适当安排人员轮值午休、晚休,并且全程值日。据调查了解,在茂北山区有不少学校早已开始实施这种管理机制,效果也非常显著。因此,成立护校小组,强化校园治安也尤其重要。
三、坚持以学生为本原则,提高学生自保能力
由于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社会阅历不够丰富,心理不够成熟,体质也不够强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比较薄弱;另外,社会生活环境复杂,还存在着许多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青少年往往容易受到伤害。因此,坚持以学生为本原则,帮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本领也是当务之急,不容忽视。
那么,具体应怎样做?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三步:
一是教育学生要保持高度警惕。保持警惕是防范侵害的前提。例如,不到危险的地方长时间停留。许多农村中小学校都紧靠山体,暴雨期间,学校引导教育学生远离容易发生山体滑坡的地方,防止泥石流的侵害。针对学生溺水问题,教师可以利用星期五下午第三节开好安全教育班会课,指导学生签写好“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卡”,增强学生“防溺”意识,提高安全警惕,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教育学生学会运用智慧保护自己。例如,教育学生在上学或放学时段,遇到不法分子,在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能与其硬拼,既要斗勇又要斗智。可以运用“呼救法”、“周旋法”等及时脱身;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要对可能出现的不同后果进行比较,两害相权取其轻,争取把损失降低到最小,保护最大的合法权益。此外,针对当前有不少未成年学生采用“人链式”的救溺水者的问题,教师要通过安全教育活动课,让学生交流讨论,在讨论中让学生认识“人链式”救人具有严重不良后果,往往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例如,2013年5月11日,广东省惠州市四名初中生手拉手救溺水同学,导致5人溺亡,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因此,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对学生不能仅仅强调勇气或见义勇为,而是强调救人要讲究方法和策略。也就是说,对未成年人的要求就是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见义巧为。
三是教育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当我们青少年受到不法侵害后,例如,在校园里被同学打伤,可以寻求学校老师的帮助解决,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能以非法手段进行报复,以牙还牙;如果受到社会不法分子侵害,应及时报警,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能放纵犯罪,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综上所述,要杜绝校园安全事故,就必须加快制定校园安全法,保障校园师生安全;完善教育管理机制,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坚持以学生为本原则,提高学生自保能力。只有多管齐下,才能确保校园安全,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本文获2013年广东省茂名市中小学校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中国移动校讯通杯”论文比赛一等奖)
[ 参 考 文 献 ]
[1]班华.思想品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