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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

2014-05-30吴跃

企业文化·下旬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举报人网民监督

吴跃

网络监督作为一种新的监督形式,在反腐倡廉领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网络监督的时代特征以及独特优势在反腐斗争中很受人瞩目,但也因为其双重性使得在使用网络进行反腐时要认真分析网络监督优缺点,扬长避短,这样才能形成最大的合力。

一、网络反腐的由来及现状

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是伴随网络科技地兴起而发展起来的。网络监督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与其他监督方式不一样的新鲜活力和巨大威力,湖南网络反腐第一案株洲粮食局局长落马、云南的“躲猫猫事件”、南京江宁房管局长“天价烟”等腐败案件都是先网络曝光然后由反腐机关进行调查,最后进行处理的。

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的高效受到了中央纪委的高度重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把网络作为反腐的一个有利武器,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手段开始受到各级党委地重视。各地监察机关都开通了举报网站,而一些网社区、论坛等也成为网民举报和议论腐败现象的一个公共阵地。纪检监察机关、政府部门也非常重视网络的力量,不仅建立了廉政网站,还开设了廉政网页和进行廉政专题讨论,在知名门户网站上还专门开设了宣传廉政文化的专栏。

二、网络反腐的特点

网络反腐的特点有以下几种:

(一)简便迅速。网络的信息来源非常广、而且传播快,所花费的成本低。同网络反腐相比,传统举报的举报方式都因为信息来源有限,知情人范围较窄,且成本较高,导致推行不利,效果也不好。随着网络科技的进步,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网站,各种互联网社区、论坛等都是最好的反腐举报平台,而其便利性也使得网民对腐败分子的监督无处不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因为网络而得以实现和扩展以及使用。群众的广泛参与,使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具备了很好的基础。

(二)安全保密。互联网的大众化、随时性和低风险,使得网民能很方便地通过网络来达到反腐的目的。而网络反腐之所以得到网民的喜爱在于它能保护网民的隐私和安全,让网民有了反腐的勇气和意愿。同时,网络的便捷迅速,也有利于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对腐败分子进行查处,增强了反腐效果。所以,网路反腐有利于形成全民反腐、全民参与的大格局。

(三)高效运作。网络的公开性,使得舆论监督能够在阳光下进行。而网络反腐败也是一种公开的举报形式,也是检验相关部门查处反腐行为的最好工具。因为传统的查证方式过于封闭,让民众无法知道查办的结果和过程。而网络反腐把一切都放在阳光下,有关部门的每一个步骤,公众都知晓,还可以对相关结果进行评论。正是这种舆论监督,使得有关部门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如果无法让民众得到满意的答复,相关部门将承受更大的舆论压力,这使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效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四)影响深远。网络作为最迅速的传播工具,使得民众关心的事迅速成为热点,而且有着深远的意义,事实证明,利用网络进行反腐,不但能让自己处于安全地带,而且还能通过社会的关注对相关部门形成压力,让腐败事件尽快得到查处。因此,利用网络反腐收效快、影响大。可见互联网公开、透明和广泛传播的特性使得反腐不仅成为热点,而且还有着不同一般的轰动效应,对政府官员也有着教育意义。当然,任何新生事物都有着两面性,有优势也存在着缺陷和不足,网络监督也同样如此。一是网络反腐还没有完备的法律体现支撑。目前,对网上举报、网络监督、网上反腐,都是按照常例进行处理,缺乏法律意义上的规范,在运作程序和工作流程上都是随机行事,缺乏一个统一的程序,更不要说建立规范的反馈制度了。还有一点就是我国没有保护网络举报人制度,无法保证举报人在遭到报复时如何维护权益。同时,当被举报人受到诬陷时,其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虽有些相关的规定也存在于一些部门的规章中,但在技术上无法进行操作,所以关于保护证人和维护被举报人的权益都无法合理合法地进行。二是网络反腐存在着非理性思维成分,因为网络的特点,使得许多反腐行为在在扩散时缺乏正当性,而这些行为使得网络举报人不会受到打击报复,让得更多的人有勇气参与反腐。但也正是网络的这些匿名、隐蔽的特点,使得一些举报信被网络夸大和歪曲,还存在着在监督和反腐名义下,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许多言论还带有煽动性,让普通民众难以分辨;还有的滥用人肉搜索,侵犯公民的隐私。可以说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的过程中有不如人意的地方,在许多方面,都无法把握一个度,网民无法在一个公正、理性的情绪上进行合理地申诉,这都使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存在着极大的隐患,职能部门核实情况也难以达到标准。三是网络信息无法保密。网络的公开透明以及传递速度快,而有些网民也喜歡在公共网络上发布举报信息,虽然心情可以理解,但效果却可能适得其反。由于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在网上被公开和传播,反而容易被腐败分子得知,并及早进行串供或销毁相关证据,导致相关部门无法进行查证。这样,对案件查处带来了难度。反过来还会让被举报人以法律为武器进行反诉。而司法机构也只能根据法律要求进行追责,被举报人的权益和积极性斗会受到打击,效果也会下降。由于缺乏法律规范没在有纠纷时,也难以进行处理。四时网络信息让人很容易情绪化,目前的网络反腐,都是不具名举报,这种举报方式影响力很大,也很容易传播,受到民众关注,而网络反腐,由于没有约束,网民参与性很强,一旦发布,对社会的影响非常大,使得现行的管理机制对其掌控很弱:对内容、时间和影响面都难以控制。因此,网络反腐既能惩处了腐败官员,也会出现一些不实的消息误导民众,引发社会婚礼等消极面很大的问题。一些个案由于舆论地影响,最后却演变成对局部安全和稳定有影响的公共大事件,而司法也会受到舆论影响,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

三、加快完善网络反腐建设的建议

网络反腐不是简单的技术进步,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网络反腐涉及面广,牵扯到现实和虚拟空间的管理和运作,网络反腐必须在法律的管理下,才能得到发展。因此,要象重视虚拟空间的反腐工作,把网络反腐与其他反腐手段结合起来,让反腐败斗争能有更大的成效。

(一)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目前,网络反腐受到推崇,但在制度构建和运用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足,不仅无法保护网络反腐自身的正常运行,对相关人员的保护也存在缺陷。所以,要尽快制定网络管理的法律,对有关网络反腐的行为进行保护,使网络反腐能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一是要建立保护证人制度。要从实际出发,对现行的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对证人加强保护。世界上许多国家对证人保护法也实行很多年了。即使没有实行单独立法的国家,在诉讼法中对证人保护也有详细的规定。二是尽快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对公众人物的职务行为和个人的信息要加以区分,公共职责和个人职务行为都必须公开,接受来自社会公众的监督,而其个人行为和职务以外的行为也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三是要使有关网络反腐的运行机制不断得到完善。网络反腐要结合各地实际进行运行,以便提高网络反腐效率。

(二)加快建立网络反腐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对网络反腐工作的研究,并成立专门机构。这个机构由网络技术人员、纪检监察干部和研究反腐倡廉理论的专家学者一起组成。这个专门机构的职能有:一分类梳理,综合协调。对网络相关线索进行收集、分析,然后对这些信息进分级管理,并在网上公开答复,保证渠道通畅。二是甄别信息,加强沟通。要学会对所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解决,对民众关心的相关问题组织回复,引导网民理性参与,在分析事实、辨别是非中把握正确的行动导向,搭建有利互动的平台。三是及时发布信息和正确引导。对因为网络披露导致的舆论混乱,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进行指正,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局面,发布的信息要准确权威,否则只会引起更激烈的反弹。四是保护举报人的利益,维护权益。对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的准确信息,要对举报者进行保护,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举报者的权益。五是研究案例,把握规律。要以法律为准绳,制定出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分析网络举报的特点,探索网络反腐的运作律,推动网络反腐实现法制化、规范化。

(三)加快拓展网络反腐渠道

要加强相关网站地建设,使官方网站成为网络反腐的主要阵地。要增强官方反腐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性。只有這样,官方反腐网站才能具备指导作用。与此同时,要探索各种形式的网络反腐机制地建立,拓宽网络反腐渠道,网站、举报邮箱、都可以借鉴和利用,使得反腐途径和渠道更加多样化。

(四)加快整合反腐败力量和资源

要实现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地对接,除了能让网民反腐的热情和积极性能得到发挥,还要让官方所具备的侦查和威慑能力不会荒废。要让各个权力部门和法院的监督和司法体系进行有效地整合。在网络反腐过程中进行相互配合,形成社会和政府合力反腐的新局面。从长远说,要形成社会的长治久安,就必须发挥网络反腐的作用,使网络监督处于法律的框架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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