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审计审理对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2014-05-30牛晓红刘阊
牛晓红 刘阊
摘要:审计项目审理是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有效手段。文章对审理进行简要介绍,浅析其对于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实际意义。
关键词:审计项目;审理;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
审理的概念最早提出并发展于国家审计领域。2008年4月,刘家义提出审计项目应由“复核”向“审理”转变;同年9月,审计署出台了《审计项目审理试行办法》,审理工作进入摸索试行阶段;2011年执行的《国家审计准则》中规定“审理机构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和结果”,进一步明确了审理工作的地位。“审理”究竟是什么,究竟要审什么,与传统的审计复核有什么区别,能够解决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哪些实际问题?本文从审理的概念出发,结合烟草行业内部审计实际,探讨审理工作对于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意义。
一、审计项目审理的含义
刘家义指出,审计质量把关应该从实质和形式两个方面进行,审计法制工作者除了对每一份审计报告进行基本的复核外,还应该把审计实施方案与审计报告反映的审计结果作对比,看看审计实施方案提出的审计重点问题哪些在审计报告中回答了,哪些还没有回答。《审计署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试行办法》对“审理”的释义是法规司依据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业务部门提交的反映审计项目过程和结果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修改并提交审计结果类文书的行为。《国家审计准则》把审计实施方案的实现程度、审计报告中反映问题的完整性、事实和证据、法规和标准适用、审计意见、审计程序六个方面作为审理的主要内容,可以视为是对审理工作基本内容的概括描述。2010年,审计法实施条例起草小组在《新<审计法实施条例>解读》中解释,审理是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全面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
综上所述,审计项目审理是指审计部门为了保证审计质量,由审理机构和专职审理人员,按照一定的原则、标准、范围、内容和程序,对审计组实施审计项目的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监督和审查并提出意见的一种内部管理行为。它既属于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范畴,也属于审计权力约束范畴,是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和结果,对审计全过程的跟踪式复核、评价、审查和监督工作。
在对审理概念的理解上,很多人认为审理和复核其实没有区别。事实上,两者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从介入时点上看,审计复核是在现场审计结束、出具审计底稿时介入,属于典型的事后复核;而审理工作基本上贯彻了整个审计过程,属于内部实施的“跟踪审计”;在对象和范围上,复核仅对审计结果文书进行审核,而审理同时侧重过程和结果两方面,不仅要复核审计结果文书,而且要以审计实施方案为中心,关注和检查审计项目的整体工作质量;在内容与深度上,复核主要针对审计结果文书的事实陈述、法规适用、问题定性和管理建议进行审核,而审理除了上述工作内容之外,首先要做的就是牢牢把握住审计实施方案这一审计项目的实施指南和灵魂,检查审计实施方案要求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足以支持审计结论,审计重点事项及存在问题是否在审计底稿、报告中进行了反映,对审计程序的关注更深入到实质层面。
二、审理工作对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审理工作对于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意义主要体现在有效提高审计方案执行度、改善审计证据质量和增强审计人员质量意识三个方面。
(一)有效提高审计执行率
审计实施方案作为整个审计项目的“作战计划”,明确了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及具体要求,对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做出具体规定,是审计项目工作质量的关键保证。而目前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方案与执行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两张皮”现象。这一方面是由于审计方案过于笼统概括,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审计人员缺乏认真履行审计方案的严谨态度,更多的依靠个人经验去开展工作,随意性较强,导致方案执行率较低,两方面原因导致审计方案无法达到指导规范审计工作、保证审计目标完成的作用。审计项目审理通过对实施方案的编制程序、实质内容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达到提高审计方案适用性与执行率的目的。首先,对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调整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关注审计实施方案编制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其次,检查审计实施方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方案中审计目标是否明确、审计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审计重点是否明晰恰当、审计步骤和方法是否可行、审计分工是否合理,判定审计实施方案是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最后,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是否与实际工作脱节,对照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其他审计资料判定方案规定的审计内容和重点是否全部完成,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重要内容是否编制了审计工作底稿,必要时是否在审计报告中载明,判断审计方案的执行情况,保证审计工作严格依据方案执行,全面完整,不留死角。
(二)提高审计证据收集运用水平
审计证据是用以证明审计问题,形成审计结论的证明材料,完整详实的审计证据能够支撑审计人员提出高质量的审计问题与管理建议。很多行业审计人员在审计证据的收集、分析和运用方面的水平十分有限,审计证据分散、零碎、单薄,导致审计发现的问题质量不高,基本都存在于细枝末节,很少涉及企業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审计工作层次较低,无法满足企业管理层和上级审计部门的期望。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加强对审计证据的审理,确保审计证据具备支撑审计结论的“三性”。一是客观性,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掺杂审计人员个人的主观推断,这是审计证据的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属性;二是相关性,审计证据用来证明某个审计事项或存在问题时,必须与该事项之间存在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并与审计目标相关联;三是充分性,审计证据的数量能够支持审计意见或管理建议,使审查时应判断审计证据是否达到了审计人员形成审计意见所需的最低数量要求。只有审计证据适当充分,内审人员才能做出正确的审计判断,提出更多高质量的审计问题与管理建议,使审计结论富有说服力,维护与提升审计工作。
(三)增强审计人员责任意识
烟草行业实行“双重领导、垂直管理、监督驻地、参审异地”的派驻审计体制。地市级以上烟草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大部分采取抽调方式开展,除组长、主审等由组织审计部门人员担任外,其他审计组成员均为抽调的基层审计力量,而传统的复核也忽略了对“人”的关注与管控,使得审计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难免会导致基层审计人员懈怠心理的产生,甚至出现“想审多少审多少,想写多少写多少”、“写几个小问题交差”这种敷衍了事的思想,使审计质量明显下降,审计风险增大。审理工作通过对项目作业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对结果类审计文书进行审核评价,达到制约审计人员自由裁量权、规范审计行为的效果。通过检查个人承担的审计事项是否全部完成,评价审计人员是否尽职尽责、服从安排;检查审计取证及提出问题是否完整详实、有理有据,评价其是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最重要的是,审理工作传递的全面质量管理信息对审计组成员形成一定的压力,这种压力能较好地转化为审计人员认真执行每一个程序、形成高质量的审计底稿的动力,同时也调动了审计人员学习的积极性,推动审计人员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
审计项目审理将审计质量控制由原先的审计结果控制逐步转变为对审计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共同控制,有效提高烟草行业经济责任审计方案执行率,改善审计取证工作,提高底稿编制质量与审计问题质量,增强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与风险意识。弥补了审计项目复核侧重形式把关的不足,从程序、证据、文书等多个方面开展审理,实质和形式并重,达到全面提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工作质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庆毅,阳春珍.浅析如何完善内部审计审理工作[J].中国内部审计,2013(03).
[2]聂雪丽.浅议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及其完善措施[EB/OL].无锡市审计局网站,2011-11-30.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市烟草专卖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