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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教育目的中个人本位论与社会本位论的关系

2014-05-28舒盈李舒宁

2014年43期
关键词:教育目的

舒盈 李舒宁

作者简介:舒盈(1989-),女,汉,湖南长沙人,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公共政策与教育管理。

李舒宁(1991-),女,汉,湖南衡阳人,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公共政策与教育管理。

摘要:教育目的一直以来都是教育理论中最根本的问题,是教育活动的起始点,许多的教育问题的产生都与教育目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教育面临着人和社会的需求孰轻孰重的矛盾,但人依托着社会,社会以人为基础,无论是把社会还是把个人孤立地作为教育目的的唯一出发点都是片面的,应该将两者结合起来,在注重个人潜能和个性的前提下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实现受教育者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

关键词:教育目的;个人本位;社会本位

一、教育目的的基本涵义

教育目的是教育工作的核心,是根据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需要来制定的培养人的总目标,因此教育目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社会制度、经济水平、时代的变迁而变动。它的基本定义为是依据一定社会需要和对人的认识而形成的关于教育对象的总体发展规格的预期设想或规定,它以观念或思想的形式存在并发挥作用[1]。教育目的是培养人的总的质量和规格要求,是从宏观的视角关注个体的总体发展规格,教育目的的重要性毋庸置疑。随着时代的变迁,教育目的在不断的教育实践活动中得以发展,人们对于教育目的的认识也日趋丰富。但是教育目的应以发展个人还是发展社会为中心仍然存在着争议。

二、个人本位论引发的问题——弱化教育的重要性

在微观经济学领域,哈耶克认为有形与无形的资源是广泛分散于社会成员之间,且个体间的资源不同,导致了个体在能力方面的差异[2]。教育促进了个人能力的充分发挥,激发个人的身体潜能、语言潜能、思维潜能、创造潜能以及情感和人格力量的潜能。教育目的的个人本位论就是主张教育目的应以个人需要为根本,强调以个人发展的需要为主来制定教育目的。反对社会的过度干预,以社会价值来引导人的发展方向,以及教育的功利性。典型的个人本位论观点是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儿童的幸福[3],当然这样的目标也不仅限于儿童,对于任何受教育者都适用。幸福是衡量人生的唯一标准,一切人类实践所可能拥有的至善,是所有目标的最终目标。人们学习不是为了适应外界,而是为了丰富自己,这也契合古代儒家读书修身的思想。

个人本位论是从受教育者的角度出发,是对传统的教育目的一定冲击,它强调的是学生的兴趣与努力,尊重学生的天性,倡导的是“自由”和“平等”。但是,过度的自由最终会变成一种束缚,否认了教育者的引导和轻视系统知识的学习,可能会降低学校教育的重要程度,甚至会出现“消极教育”的情况。另外,过度的放任自由,只看到学生的天性而不加以引导,可能使得学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技能,那么这样的学生在毕业后很难融入社会,会降低教育资源利用的效率,即教育资源的浪费。

三、社会本位论引发的问题——忽略学生的个性

人离不开社会,教育也离不开社会的支持,一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都对人才的类型有着需求,也决定着教育的目的。教育目的的社会本位论就是主张以社会需要为根本,个人受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对社会有一定贡献,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国家和社会对培养什么样人才总的要求来制定教育目的并建构教育活动。例如我们常听到的“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成为祖国事业的接班人”这类观点便是典型的社会本位论。再如国内外许多高校的校训体现出一定的教育目的中的社会本位论,上海交通大学的校训为“饮水思源爱国荣校”,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的“严谨博精创新奉献”,日本早稻田大学“学问独立培养模范国民”,美国西点军校“荣誉、责任、国家”等等,更强调的是符合国家与社会需求的共性。

片面强调社会需求而摒弃以人为本的初衷,一心要培养为社会服务的人才,在这样的教育目的下,用统一的标准来规范学生,形成模式化管理而忽略学生的个性,教育手段单一化,教学气氛枯燥,将授课简单地当成灌输式教育。如此是极不利于学生培养个人兴趣爱好,还会出现厌学的情绪,无助于学生精神发展。教育中只看到社会的需求而忽视个人需求,不利于学生自身的发展,也违背了教育的初衷。

四、我国的教育目的改进方向

(一)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的辩证统一

尽管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在表面看来是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但纯粹的个人本位或社会本位难以存在,更不可能单独成为教育目的实现的价值取向[4]。单纯的强调个人本位论,只看到个人的主观能动性而忽略了人是存在于社会之中,具有社会的制约性,企图通过顺应和发展人的先天本性的教育去抵抗和改变不合理的社会现实,这就片面夸大了人的能动性和教育的社会改造功能。社会本位论恰恰忽视了个人的能动性在社会变革中的巨大作用,只看到了个人对于社会的价值,纯粹的社会本位论会催生出有大批为社会生产服务的“机器或是工具”,长此以往,社会将失去活力停滞不前。

教育目的中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应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学生经过学校的培养,只是普通群体中的一个,缺乏个性,如同用一个模子印出的陶瓷,其本身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实现,甚至会导致整个社会缺乏创新精神;脱离社会需求,只谈学生个性的发展,这样的教育不能称为真正有意义的教育。

(二)现阶段我国的教育目的及改进方向

现阶段我国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由此可见,我国的教育目的中仍是社会本位论占主导地位,但我国的教育重心在不断向学生个人的价值倾斜,但适度的制度规范和引导也是必不可少的。就如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但同时也要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教育的目的也应同时考虑到个人需求与社会需求。民主社会中,学校教育的重要功能是提供公共教育经验,使所有学生都能够成长为全面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成年人,共同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5]。社会的民主表现在对于教育的包容性,尊重个人潜在能力的差异,去充分考虑到受教育者的教育需求差异,追求一种“和而不同”的教育目的,这也是一种将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文论融合的目的。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就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其中强调的是个人本位與社会本位的融合。

要达到前面提到的个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的,可以根据人的年龄阶段和身心发展特征给定教育目的,使人和社会按其不同阶段的教育目的发展。也就是说,初等教育可以侧重于对学生潜能的激发,同时注重对其人格的塑造,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可以加入社会本位的思想,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将来在社会中更好生活的能力。这整个过程都是贯穿“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得两种本位论是并存统一的,二者处于动态的平衡状态。

五、结论

长期存在个人本位论与社会本位论的矛盾,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上顽固地各执一端,其理论根据就在于它们都并未真正理解个人和社会以及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系。个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个人的发展最终促进社会的进步;社会的进步是个人发展的保障,社会的进步为个人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平台。教育应以同时实现学生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为目的,受教育是为了让学生在社会中更好更幸福地生活。(作者单位: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扈中平,李方,张俊洪.现代教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116-117

[2]Freidrich Hayek.The Use of Knowledge in Society[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45,35(4):519-530

[3]杨玲.教育的本源目的:儿童幸福[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36(17):6-8.

[4]杨建朝.教育目的实现基点:儿童的具体生命——兼论教育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统一[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32(19):8-11.

[5]钟宇平,侯玉娜,陆根书.教育经济学:回顾、反思与展望[J].教育与经济,2014,(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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