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反腐,重在廓清吏治
2014-05-24社论
社论
回顾2013年,吸引眼球的当然是反腐“打老虎”,出身央企巨无霸、掌管国资委的蒋洁敏,加上出身宣传、转入政法系统的李东生,两名身份相当特殊的中央委员被查,最能带来兴奋点。但在我们看来,最值得关注的是反腐总体布局的搭建,以及反腐体系的革新。这体现在2013年底的两份重要文件上,一是11月初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二是12月底全文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作为反腐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实际上在8月底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已获通过,按常规应该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公布,但因11月召开三中全会的缘故而延迟,其核心内容也在三中全会《决定》中得到体现。
在上述文件指导下,纪检体制改革、纪委系统调整在2013年已经展开,2014年将继续深化。其主要意图,就是要强化纪委的监督、办案权力。《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在此基础上,从查办案件、纪委干部提名权、派驻机构管理、巡视制度等四个方面,直接强化了纪委权力。
在一个全新的、踌躇满志的纪委系统指挥下,第二个反腐五年规划应该不会沦为纸上谈兵。蓝图已定,方向已明,作为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反腐依然会是重要的突破口之一。
首先,反腐要突破“刑不上大夫”的禁忌,才可能达致“不敢腐”的惩戒效果。一些党政干部之所以管不住自己的手,除了侥幸心理之外,就是因为自认为反腐会有触不到或难以触及的“禁区”。比如,对于地方、部门一把手,地方纪委就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又比如,只要官阶高到了一定程度,身上就有了一道“免罪符”。我们希望,2014年的反腐能打破这一禁忌,同时也警醒某些自设禁区的官员。实际上,五年规划中已经表态,要严查党政领导腐败,“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这一表态当有真实案例作为有力支撑。
其次,反腐要敢于继续向巨大的利益集团动刀。“中石油腐败窝案”的曝光,其令人振奋之处,不只是几个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的倒掉,而是中央终于向利益集团动真格的了。在金融、能源、交通等垄断领域,笼罩着重重的利益黑幕,为一些上可通天的人把持。打破利益藩篱,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向权力挑战,其难度可想而知。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希望,类似查处中石油的案例能在2014年重现。只有经由反腐揭开利益黑幕,才有可能使相关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措施真正推行到位。
最后,反腐还是要在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不能腐”,才是反腐的核心目标;制度反腐才是反腐的根本出路,不能再回到运动式反腐的老一套。否则,反腐动作力度再大,外界也有可能认为只是一阵风,对廓清吏治无益。五年规划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司法改革实际上和反腐同等重要,不能因为高调反腐而拖累司法改革进程。
若能实现上述三点,当站在2015年回望2014年之际,我们就能说,过去一年的反腐真的是成效显著,民众是满意的。
(摘自《时代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