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超主权货币的效能推进世界货币体系的探索
2014-05-19鲁弈彬
鲁弈彬
摘要:本文对比特币的利弊进行扬清抑浊式的解读,对它的产生背景与内涵、作为支付手段和交易机制等性能进行理性研讨,分析其存在的缺陷与风险,阐述这种源于分布式数据库的数字货币的特性及其效能对革新世界货币体系的试验与探索途径,将比特币与黄金充当国际本位货币的异同、与美元作为世界货币的差异性进行比较,论证它的“超主权化”“去中心化”的效能有助于建构新的国际货币体系的试验,具有案例作用与借鉴意义。
关键词:比特币案例 借鉴 超主权货币效能 试验探索 世界货币体系
一、比特币的缺陷和使用风险
(一)发行与交易机制
比特币是互联网时代金融创新的产物,不同于通常定义的货币,不由某个政府、企业或央行发行, 没有任何国家或经济体做信用背书,其购买力不与任何经济体的GDP有关联,不与任何现实货币挂钩。它是根据一套互联网协议发行的网络虚拟货币(可以用来购买现实中的商品和服务),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自由流动的比特币交易平台,整个网络是它的支付系统。它的“超主权化”“去中心化”特质是其核心价值所在,在当今国际信用违约泛滥的背景下,对重构世界货币体系具有探索性的意义。
比特币出现于2009年,由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化名)在《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一文中率先提出,不久,这种利用计算机网络创造的虚拟货币就开始在互联网上使用。在比特币实现其交易功能后,中本聪本人便从此消失,真正体现了比特币“去中心化”的特性。
比特币并没有官方发行机构,是一种“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基于密码学而产生,其产生机制俗称为“挖矿”(意即解题)活动。想获得比特币,只需安装一个“挖矿”软件,比特币系统就会不断地给玩家的计算机提供全靠苦力死算的题目,玩家的计算机便可开始进行大量运算,谁先算好就能获得一定数量的比特币——相当于发行了这一数量的比特币,其本质是一种遍布世界各个角落的计算机解题活动,即整个比特币网络上各个节点的计算机都同时运行一种“算法”一起验证。换句话说,比特币交易的有效性根据一种“算法”在整个网络上产生。从第一笔比特币的交易发生之时,关于比特币交易的有效性的验证工作就已开始进行,而验证工作是有报酬的,这就是比特币的发行规则。
与此相应的是比特币的产生机制,在全网中最先完成每组交易有效性验证运算的网络节点(“矿工”)得到50单位比特币的报酬,此后每完成21万组交易的有效性验证,报酬就会减少一半(从50比特币降至25比特币),以此类推。比特币的发行总量是固定的,总共只有2100万个比特币,将在2140年发行完毕。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获得比特币:一是通过交易收取对方支付的作为对价的比特币;二是通过“挖矿”活动,参与比特币的产生机制之中。
交易的有效性受到整个比特币网络上“矿工”们的全体检验,保证每笔交易的唯一和有效,在这个前提下,“挖矿”活动体现为互联网参与者对比特币的一种授信行为,参与者投入到比特币“挖矿”活动中,成为整个比特币网络的一员,这种行为是对“去中心化”的比特币体系的信任,而整个比特币网络的参与者共同对比特币进行授信,这就为比特币奠定信用基础。
(二)存在的缺陷与风险
首先,比特币的产生机制使得“挖矿”的先行者容易获得比特币,后来者面临的难度逐渐增加,越来越大。这样的制度设计容易让人联想到“庞氏骗局”,即投资活动的发起人只是不断玩弄借新债还旧债的伎俩,而并没有实际的投资活动来实现收益的行为,可其实比特币不像“旁氏骗局”那样对投资标的物进行“架空”(这是“旁氏骗局”的特征),而确是一种客观存在的金融工具。不过,比特币虽然不存在标的物“架空”的风险,不存在人们对这种货币体系的信心问题,但是存在货币的清偿能力不足的问题。由于比特币的总量恒定,如果比特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或者国际结算货币,就会面临清偿力不足的问题,导致国际贸易受到负面影响。货币总量恒定还会造成通货紧缩,出现新产生的产品没有货币对其进行支付,库存积压与产出过剩的假象。比特币这种供给与需求的悖论式的特里芬两难,是内在的不可解决的矛盾,会导致传统意义上的经济危机,妨碍国家乃至世界经济发展。目前,印度央行还没有对比特币的身份作出声明,挪威政府宣布将会把比特币交易所得纳入监管范围,印尼央行尚未对比特币进行正式登记,并开始禁止市场交易使用比特币,韩国拒绝承认比特币和其他形式的虚拟货币的合法货币地位。
其次,比特币是一种用户自制的加密电子货币(即是存在于互联网上的数据),只需轻轻点动鼠标便能完成交易,交易成本极低,不用纳税,无法追踪。还有,由于比特币尚未被法律承认,它的“法律风险”很高,没有中介机构和监管机构的介入,它的交易是完全自由的,不受法律、金融监管等限制和监控。这一自由性与匿名性的结果使得它的交易在全世界畅通无阻,会被走私、洗钱、毒品、军火与恐怖等组织用作不被监管的通货工具,用作其犯罪行为的金融支持,无形中助长这些危害人类的非法交易在全球范围内更加肆意妄为。因此,比特币会成为“罪恶”货币的副作用,是人们需要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
再次,“虚拟支付货币”只是主权货币支付手段与互联网相结合的产物,仍旧是主权货币支付手段在互联网领域的延伸,而比特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新型虚拟货币,会履行货币的全部职能,这是比特币与“Q币”、“魔兽金币”等“虚拟支付货币”的本质区别,如何将这个潜在的效能发挥出来?当代世界任何一种主权货币都有“国籍”,都有某个经济体或经济体联盟的“信用背书”,总之都有一个经济体的发展水平作为其发行基础,依存其经济增长和货币制度的发展而发展。任何一种货币脱离其经济体自身的发展水平,超脱于现有人类社会架构都是难以持久的。比特币怎么样扬清抑浊,利用其超脱于主要经济体的独立性,与现有的货币体系相互结合,相互补充,为改进现有的主权货币主导体系从正反两方面提供试验案例,并随着人们对货币体系更深入的探索而最终改进自身的性能,这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重大课题。endprint
二、产生的背景及其特性的效能
(一)互联网时代的金融创新
目前,世界上流通的货币主要是主权货币(如美元等),主权货币体系蕴含着巨大的“道德风险”,如日本和美国在用尽利率工具之时所采取的量化宽松措施,其实质就是政府不守信用的违约行为。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以后,独立于主权货币体系之外的比特币像是受到时代召唤一般,应运而生。“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所采用的金汇兑本位制,曾经发挥过类似“去中心化”的作用,使当时的国际货币结构得以相对稳定,但是,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在知识经济爆发的今天,它已经阻碍了贸易往来和生产力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经发表一篇论文《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该文有一个核心的观点:建议以“特别提款权”为蓝本推出一种“超主权货币”,建立一个符合当代需要的“去中心化”的货币体系。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虽然还缺少可供衡量的金融结构和指标数据,缺乏稳定性,尚不具备“固定价值”,但仍具备完整货币职能的潜质。在国内,百度网的部分服务接受比特币支付,壹基金慈善基金接受比特币捐款。国际上的发达国家,比特币已经被IT从业人员广泛接受,他们在接受比特币的餐厅使用比特币。北美地区已经出现几家仅接受比特币支付的网店,只用它购买商品和服务,加拿大已经开发出能够进行比特币和主权货币兑换的自动提款机,美国有专门的对冲基金从事比特币外汇市场的套利活动。德国财政部门表示,比特币不归类为电子货币或外汇,而是在德国银行条例下实施的一种金融工具,以这种方式“合法化”,允许用来缴税以及从事贸易活动。上述一系列活动表明,比特币已经发挥一定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面对这种新兴虚拟货币,应该避其害扬其益,让对其的认可度随着使用它的人数的增加而增长,假如比特币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占到一定流通比重,例如能用比特币对劳动力进行定价,进而具备“价值尺度”、“储藏手段”甚至“世界货币”的职能,换句话说,当比特币具备履行货币的各种职能的能力时,就会为促进世界货币体系的革新提供更多的启示与借鉴。
(二)源于分布式数据库的数字货币的特性与效能
比特币系统基于对等网络(peer-to-peer, P2P是一种通信模式,每个参与者都具有等同的能力,即整个网络中各节点的地位平等,没有主次之分)技术思想,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这样的传输意味着只要互联网存在,整个网络便是比特币的支付系统,不像其他虚拟货币那样需要有一个支付中心,比特币这种“去中心化”的特性,是其蕴涵“超主权货币”的效能的根本原因。
比特币的交易活动是在整个网络上共同产生的,不需要中介机构对交易的有效性进行验证。由于比特币交易没有银行系统、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中介机构参与交易过程,不需要支付中介费,这使得使用比特币进行交易没有交易成本,没有摩擦,这一特性使其交易在一个完全理想化的市场环境下进行。
比特币的本质与发行机制是基于密码学的“算法”和“协议”,其交易活动是由整个比特币网络共同进行验证(“挖矿”)的,交易的有效性要通过全网络的验证后才能达成,每个网络节点都会对每笔比特币交易进行验证,只有拥有最长账单链的比特币才会被全网络认定为真实的交易而成立。谁人要想伪造交易,他的计算机运算能力必须超过全网络所有节点的运算能力的总和,因此,伪造交易、进行“多次支付”或篡改交易记录的成本无比高昂。这一特性使得比特币一定要在验证活动中产生,无法通过其产生机制以外的途径伪造,没有人能够凭空滥造比特币。
比特币基于分布式数据库而产生,除非整个互联网络停止进行有关比特币协议的数据运算及其传输,如果只是几个大型的比特币支付平台或比特币股票、外汇交易所停止运营,整个比特币网络系统不会中止运转,比特币不会被消除。由于比特币没有官方发行机构,没有政府、金融机构或中介机构插手介入,而且比特币的总量恒定,其发行量不被人为操纵。它的这一特性可采借用来应对主权货币发钞当局的“信用违约”问题。
由此可见,与原先的网上银行支付主权货币不同,与使用原有的网上银行作为支付手段相比,使用比特币作为支付手段有本质上的不同,它具有“完全脱媒”、“无交易成本”、“匿名性”、“自由性”与“安全性”等特性与效能。依靠整个比特币网络对所有交易的有效性进行验证,蕴涵着“去中性化”这一显著优势与先进效能,如此高度“去中心化”的货币实践在人类货币史上是史无前例的,将有助于建立“超主权货币”体系的理论探索与金融实践,对健全和完善现有国际货币体系有案例的启示意义。
三、对革新世界货币体系的探索与借鉴意义
(一)与黄金充当世界货币的同一性与差异性比较
差异性主要有三点。首先,黄金已经取得“公允”的地位。无论是人类历史上各个文明时期的发展,还是近现代经济制度的建设,都给黄金赋予“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黄金拥有最基本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人人都认识黄金,渴望得到黄金。而比特币是货币制度与互联网技术发展交互作用共同创造的产物,寄托着金融工具创新的技术信仰,其价值来源于整个比特币网络对比特币的信心。目前比特币还没有被普通大众所认知,公众对它的认可和接受程度还有待观察确认,其基于密码学的产生机制还没有被货币学界认可。相比之下,黄金更具价值,基于“格雷欣法则”,我们有理由认为在目前阶段比特币较之黄金是一种“劣币”。
其次,在纸币贬值的时期,黄金虽然能发挥最为可靠的保值手段和最后的支付手段等职能,成为人们愿意持有的有最后保障的安全资产。不过,只要世界各主要经济体之间不发生大规模的武装冲突,黄金充当最后的保值手段和支付手段的作用就难以时常发挥。若从中期来看,黄金价格走势与美国经济景气程度呈现负相关趋势,投资者们更倾向于将黄金作为“避险资产”来进行配置,国际黄金价格波动的特点使得黄金无法真正反映世界经济发展的现状。
还有,目前国际金价被认为是高估,高估的原因是人们对黄金的崇拜体现在黄金价格上,其本质是一种“崇拜溢价”。“崇拜溢价”会随着人们投资理性化程度的提高而渐渐消失。而比特币作为一个“新兴事物”恰好能使人们对其作为一种通货的发展预期更为理性,对其价值的判断较之黄金也更加理智。endprint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去中心化”是比特币与黄金共同的优势,比特币的“挖矿”活动正如人们可以挖掘黄金,但是不能“发行”黄金。到2140年2100万个比特币便产生完毕,它的发行总量是固定的,从货币供给的“稀缺性”(产量有限且增长速度极慢)这一角度来看,比特币与黄金也有相似之处,是一种可以扬长避短加以发挥的效能。
基于上述理由,笔者认为将比特币纳入革新世界货币体系的探索范畴,有利于对金本位制度的利弊扬清抑浊,有利于建构更加符合当代世界经济发展需要的“超主权货币”体系,最起码能提供案例性的借鉴意义。
(二)与主权货币充当世界货币的差异性比较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中国政府为应对危机可能给中国带来的负面影响,出台了“四万亿”经济刺激政策。与此同时,美国为了解决自身问题,出台了数额巨大且持续时间长的“量化宽松”政策。由于美元是国际储备货币,它的大量发行会将通货膨胀的压力传导到世界上各主要经济体中,在美国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以及中国的“四万亿”经济刺激政策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经历了一段“高通胀”时期。美元这一主权货币充当世界货币会使美国这一货币发行国的货币政策效率降低,同时会把针对美国国内经济形势所作出的货币政策传导到世界上其他经济体中。不过,主权货币作为世界货币能够灵活应对世界经济发展新趋势对货币需求产生的变化,而且人们能够灵活地制定货币政策来影响经济发展。
比特币蕴涵“去中心化”的特性,使其无法进行人为的调控和管理。当比特币的购买力随着愿意加入整个比特币网络的人数增多而增加,其购买力不会因为世界上个别经济体GDP的波动而变动,在世界生产力加速发展与各国之间生产力水平不平衡的情况下,如果以比特币代替世界货币会造成世界货币供给不足,阻碍世界经济的发展。不过,由于比特币“总量恒定”,其流通全都伴随着商品和服务的流动,对通货膨胀的传导作用较小,在世界货币体系中加入比特币权重作为改良的因素,也许能够削弱货币发行国的货币政策所传导的负面效应。
与比特币不同,主权货币有一个经济体的发展作为它的发行基础,由政府制定法律规定其为法定货币,这是两者间最大的差异。而比特币没有法定的“实体经济”作支撑,在目前阶段主要的只是发挥“支付手段”的职能,难以实现其普遍的“价值尺度”职能,在世界上仍然以国家为单位进行政治经济交往的情况下,比特币一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和脆弱性。不过,因为比特币是一种“自由主义货币”,当其被接受程度达到一定量之时,实现履行“价值尺度”职能的飞跃的可能性会很大。假设在一个经济体中人们愿意接受以比特币形式支付的工资,比特币在这个经济体中能够对劳动力进行定价,那么它就会拥有“实体经济”的基础,获得“价值尺度”的职能。虽然比特币目前还不具备世界货币的职能,但从发展来看,它作为交换价值的存在形式已经超越国界被人们所接受。
(三)自由主义货币的特征有助于建构未来货币体系的试验
“超主权货币”的发展历史坎坷曲折,从凯恩斯提出的名为“BUNKER”的超主权货币思想,到特别提款权制度的建立而又被边缘化,再到区域性超主权货币——欧元的发行,相关的理论探讨与实践摸索一直没停止过。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专门发表论文《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思考》,认为构建“超主权货币”体系对于构建更好的国际货币体系有诸多益处。然而,由于“超主权货币”的探索难度较大,加上作为世界货币发行国的美国对“超主权货币”发展的阻碍,特别提款权和欧元的探索与实践,都没有实现“超主权货币”在世界范围广泛流通的预期目标。
比特币作为具有“超主权货币”最新思想成果的“去中心化”货币,是全球范围内“超主权货币”探索进程的前沿,它和以往的具有“超主权货币”意义的货币有所不同,没有发行方的发行制度,使其在形成阶段伊始便是一个独立的体系,而且由于比特币系统已经拥有不可逆转的群众基础,除非让所有使用它的人都心甘情愿放弃使用它的权力,否则根本无法让它消亡。
比特币无论以黄金作为比较对象,还是与充当主权货币的信用货币相对比,都缺乏传统货币那种充当价值尺度和贮藏手段的功能。因为既没有“实体经济”基础,又缺乏“价值尺度”职能,所以比特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只能通过其兑换主权货币的“汇率”来间接体现,加上比特币兑换美元的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市场上投机者居多,因而比特币的“贮藏手段”职能短期内也难以实现,目前只能发挥交换媒介的“支付手段”的作用。当国际上仍然以国家为单位进行经济交往之时,比特币要履行货币的全部职能,单独挑战主权货币,充当世界货币,仍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但是,无论如何,比特币因为已经拥有不可逆转的市场基础,因为其蕴涵实现“价值尺度”和“贮藏手段”职能的潜力,它对传统货币一系列存在问题的挑战,已经成为“超主权货币”进行理论探讨与实践摸索的典型案例。
(四)对世界货币体系改革进程的探索意义
与“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时期相比,如今国际生产力发展水平已经不同,经过次贷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后,各国的劳动生产力水平正处于疲软状态,就连一直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也调低了GPD的增长预期,世界上主要的大型经济体不得不连年调低利率,比如美国和日本的利率已调到接近零利率水平,无法再往下调,美日两国不惜代价动用量化宽松政策,通过向市场投入流动性手段来拉动经济发展。在这一背景下,人们对于货币的清偿力需求日益减弱,对货币的信心需求日益增加。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充当世界货币的主权货币的缺陷充分暴露出来。对于世界货币发行国来说,货币政策既要跟随本国经济目标的取向,又必须兼顾国际经济的共同发展,可这两者之间常常发生矛盾。身为世界货币发行当局,既不能以本国的失业率作为代价,换取世界范围内的货币供需平衡,又不能光是照顾本国的经济利益,逃避其货币的国际职能与责任,菲利普斯曲线充分体现了世界货币发行国这一两难处境。但事实上,货币政策制定者往往偏向于讨好本国民众,争取其对执政当局的支持率,一边倒地挽救本国居高不下的失业率,而对货币超发给世界上其他经济体造成的不利影响极不负责任。在当今世界货币体系中,与之俱来的特里芬难题依然存在,世界货币发行国在保持世界货币供需平衡的同时,无法确保其币值的稳定。endprint
从革新当今世界货币体系的探索进程来看,在充当国际储备货币的主权货币发生信用危机之时,比特币的存在也许能够弥补或者减轻主权货币“信用违约”所带来的风险,在一揽子“超主权货币”中,加入比特币权重有助于世界金融发展的探索前行。面对前述国际性的难题,这种新兴数字货币所带来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完善世界货币体系的进程中具有“去中心化”的案例意义,加入比特币权重作为改良因素的世界货币,或许有助于解决目前国际货币体系所面临的矛盾,部分实现世界货币的“超主权化”,这对我国乃至国际金融的利弊有扬清抑浊的借鉴作用。
周小川行长提出的“超主权货币”思想,表述为“创造一种与主权国家脱钩、并能保持币值长期稳定的国际储备货币,从而避免主权信用货币作为储备货币的内在缺陷,是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理想目标”,这一目标或许可以通过在“一揽子货币”中加入比特币的权重来实现。由于比特币带有“去中心化”的取向,借以作为完全中立的国际支付手段来完善当今世界货币体系,等将来比特币能够履行“价值尺度”职能,其兑换主权货币的汇率波动趋于平缓,能够实现“贮藏手段”职能,届时再将比特币纳入国际支付手段的可供选择范围,让比特币在国际结算中占有一定的货币比重,也许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主权货币作为世界货币的缺陷。这一“超主权货币”的制度设想,有助于主权货币充当世界货币的“特里芬两难”的矛盾趋于缓和。采借比特币权重的“超主权货币”思路,可以看作是一种“去美元化”的探索途径,对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具有一定的试验意义。
四、结束语
比特币是一个金融技术杰作,是货币史上的一次创新。在主权货币“信用违约”泛滥的背景下,比特币“去中心化”的效能若能加入“一揽子货币”的渠道,或将有助于消除主权货币“信用违约”给我国和世界经济带来的不良影响,有助于健全与完善世界货币体系。比特币的案例意义,在于互联网平台与金融体系的交互向前掘进,对金本位制的理性回归,对革新现有国际货币体系的探索,对“超主权货币”作为世界货币制度的试验与促进。比特币最终能否改变现有的世界货币体系?虽然答案还不确定,然而可以肯定的是,构建更加完善的国际货币体系需要不懈的努力探索才能实现,发挥“超主权货币”的革新性作用才能面向更有建设性的未来,因此,无论如何应借鉴比特币的试验与探索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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