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道题看语文教学
2014-05-14肖舜旦
肖舜旦
莫言获奖后,很快就有消息说莫言的作品将入选中学语文教材,果然很快我在网上就看到莫言的作品作为高考阅读试题出现的紧密“跟风”现象,其中的一道题简直让人哭笑不得。诸位不信,请听我道来。
一
文章出自莫言的《奇遇》,文章讲述的故事是:主人公“我”晚上步行40里路回高密东北乡探亲,一路上因为怕鬼,有些心惊胆战,但最终平安无事,只是黎明来到村头时遇到邻居赵三大爷,说欠“我”父亲5元钱,就以自己的烟袋嘴抵债,托“我”转交。回到家才知道赵三大爷已于3天前去世。文章结尾有一段“深化”主题的议论:“这么说来,我在无意中见到了鬼,见了鬼还不知道,原来鬼并不如传说中的那般可怕,他和蔼可亲,他死不赖账,鬼并不害人,真正害人的还是人,人比鬼要厉害得多啦!”
一篇很平庸的散文(或者说“小说”),或者说一个很俗套的“鬼”故事而已,但在出题者的心目中,小说的艺术特点就已经体现了“魔幻般的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和现代社会融为一体”的特点了。这样的小作品,在莫言获奖前,自然无人问津,但获奖后,自然身价百倍。这虽然也在情理之中,但还是让人感到一种喜剧般的讽刺意味。尤其是语文教学者们趋之若鹜地盲目发掘其中微言大义的愚蠢行为,更让人为中国的语文应试教学现状感到悲哀。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回到考题。
题目是:小说第二段对高密特有的环境进行了描写,请分析此段景物描写的作用。
下面我们把小说的第二段内容全文引用于下,大家一起看看它的作用究竟有哪些。
“这次探家我只提一个小包,所以走得很快。穿过铁路桥洞后,我没走柏油路。因为柏油公路拐直角,要远好多。我斜刺里走上那条废弃数年的斜插到高密东北乡去的土路。土路因为近年来有些地方被挖断了,行人稀少,所以路面上杂草丛生,只是在路中心还有一线被人踩过的痕迹。路两边全是庄稼地,有高粱地、玉米地、红薯地等,月光照在庄稼的枝叶上,闪烁着微弱的银光。几乎没有风,所有的叶子都纹丝不动,草蝈蝈的叫声从庄稼地里传来,非常响亮,好像这叫声渗进了我的肉里、骨头里。”
这段文字的意思并不复杂。应该只是一种简单的环境介绍而已。首先介绍土路的荒废状况,“有些地方被挖断”“行人稀少”“杂草丛生”等;然后叙述周围的景况,属于“庄稼地”之类;并特别强调了当时的氛围,月光照耀下的静态,“静”得有一种瘆人的恐惧,“好像这叫声渗进了我的肉里、骨头里”,这其实只是为后面走夜路时因害怕而浮想联翩的一种铺垫而已。这些意思只要稍稍有些文学阅读基础的人,应该就能把握得住;但是,题目的设计者对这道题的答案设计是这样的:
“一、第二段的景物描写,反映了高密故乡特有的浓郁的环境特征;二、写出了家乡月夜的宁静幽美,体现了作者对家乡的热爱;三、以声衬静,写出了月夜的沉寂、冷清;四、为下文写‘我的恐惧害怕作铺垫。”
看这4个得分点,第一点的“特有”、“浓郁”的褒奖意味实在有些过分,言不符实;第二点的“宁静幽美”、“对家乡的热爱”简直就是白日见鬼式的捕风捉影;第三点虽然没错,但失之于琐碎,可以与第四点并作一点即可,即“为下文写‘我的恐惧害怕作铺垫”,只有这一点才算说到了正点。
由此看来,这答案中的4点严格来说只有第四点才算真正靠谱,而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就是第二点,撇开“宁静幽美”不说,怎么会扯到“对家乡的热爱”上去呢?明明是一条荒凉的“土路”,静得让人有些害怕,再怎么缺乏常识,也不至于想入非非到这般地步,简直太搞笑了。然而,究其原因,也并非不可理解,因为在出题者看来,这是诺奖获得者莫言的作品,它的每一个细节都可以是韵味无穷的,都是值得反复咀嚼的。所以,既然莫言这里描写的是他家乡高密的风景,当然就包含了莫言对家乡的热爱,就像唐诗宋词里的山川风景,都可以理解为诗人对祖国大自然的热爱一样,这是所有语文老师的教学共识,用在莫言身上自然理所当然。
二
由此可见,现今众多语文教学者的愚昧迂腐到了怎样病态的程度。其实,这种白日见鬼、捕风捉影式的现代文阅读方式,在高考应试教学“方略”中早已屡见不鲜。许多语文老师都是这样昧着良心对学生进行这般“循循善诱”的误导,让学生进行这样莫名其妙的“莫须有”的阅读联想,企图“以己昏昏,使人昭昭”,最后是让学生如入五里雾中,感觉尽失,不辨东西南北。
这道题在网上应该已广泛流传,光在本校就已经至少列入了两次重要考试中。因为“考莫言”是一件很时髦的事情,这大概是唯一的理由了。这不禁让人觉得悲哀。
很多的专家学者看不起中学语文教师,将他们视为“教书匠”,看来有他们的道理,目前的高考语文应试教学,已把“教书匠”的“丑陋”发挥到极致,每一个语文教学者都应该反省自责。而我身为一名语文教学者,深感惭愧,唯有自省。特作此文,以自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