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及调整建议
2014-05-10刘晓鸥
刘晓鸥
一、我国的收入分配现状
(一)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下降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金流量表中的数据计算,2000年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政府、企业和居民所占比重分别为18:19:63;2008年的比重分别为18:25:57。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企业和居民在向政府缴税并获得转移支付后,形成再分配格局,2000年,我国再分配格局中政府、企业和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占比为19:17:64;2008年的占比为21:22:57。综合两次分配来看,在政府、企业和居民收入提高的同时,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是持续下降的,而政府与企业的占比是逐年上升的;同时还可以发现,居民部门的比重在两次分配格局中没有什么变化,这说明政府的转移支付作用极其有限。
(二)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呈现不断上升趋势,不但表现出全社会的差距,还表现为城乡间、区域间以及行业间的差距。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78年的2.57:1扩大到2011年的3.13:1。最高行业金融业与最低行业农、林、牧、渔业收入之比在2011年达到4.48:1,而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基本保持在1-1.8 倍左右。由于地区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地区经济发展的资源禀赋条件以及对外开放的参与程度等因素,地区之间差距长期存在。近年来,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战略的相继实施,也依然没有缩小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2011年,东、中、西部地区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6万、1.83万、1.81万;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分别为0.96万、0.65万、0.52万。
(三)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
由于不规范收入缺乏约束和有效的法律监督,收入分配不规范在政府、居民和企业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包括分配制度之外的其他收入、名目繁杂的表外收入以及利用职务之便报销的账单、灰色收入、隐性收入等。
二、 收入分配问题的原因
(一)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
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劳动力、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推动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但由于价格形成机制的不合理,各要素的收入分配差距大。劳动力市场存在就业歧视、行业分割、地区分割,协调劳资关系机制的缺失等因素,劳动者获得的报酬偏低;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房地产迅速发展,我国土地流转市场尚未真正形成,政府垄断土地的转让,补偿范围狭窄,标准偏低,失地农民土地财产收益低下;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分红制度等方面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规范,侵吞小股东的利益现象仍然存在,所以居民很难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二)再分配环节中,税收制度未能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
我国现行的税收主要是以间接税为主,间接税比重大,直接税的比重小,而直接税相较于间接税对收入的调节作用更大。所以现行的税收虽有利于财政收入,但对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收效甚微。除此之外,我国的税收制度设置不健全、税种不合理,调节手段单一。
(三)城乡二元结构性、体制性矛盾仍较突出
从我国的发展情况看,我国的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长期处于低水平状态,与工业和服务业的差距较大。改革开放初期,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出现过短暂的增长,由1978年的40%上涨到1984年的50.2%,此后持续走低,到2011年仅为28.86%,分别相当于工业、服务业比较劳动生产力的18.27%、23.77%,这表明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格局还很明显。城乡二元结构不仅表现在经济发展上的二元结构,还表现为户籍制度下城乡人口社会关系上的严格分离,导致农民工在诸多方面不能享受与市民的同等待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上长期处于劣势地位,进而导致劳动者报酬整体水平较低且呈相对下降的趋势。
(四)区域资源禀赋差异原因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东、中、西部各具自己的资源优势,经济基础好、拥有地理优势、生产要素收益率高的东部地区获得了率先发展的机会,以低价格利用西部地区丰富的资源进行生产,经济迅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提高;而主要依赖难以持续的粗放型资源输出、生产力落后的西部,虽在短期内提高了当地总体收入水平,但在制造了少数人暴富的同时也制造了大多人的贫穷,居民收入水平增长不高,而同时由于自身生产力的不足,还要花高价购买东部生产出的产品,进一步加剧东西部的收入差距。
(五)市场机制不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存在的不规范操作、权力寻租、贪污受贿等行为使得分配不公平现象日益加剧。
在石化、银行等垄断行业中,国有企业凭借特许经营设置行业进入障碍,与非垄断行业和居民进行非公平交易,实现垄断利润。而民营企业的发展面临的融资难、税负重、行政成本高等问题,不但影响就业问题,而且进一步加大不同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
三、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的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
对于劳动力市场存在就业歧视的问题,各地政府可以发布当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人力资源薪酬价位,要求企业必须强制执行,减少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建立健全的协调劳资关系机制,让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不再被动。
(二)健全税收制度,设置科学合理的税种
调节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例,扩大直接税的征收比重,根据居民收入水平实行差别征收,减小收入差距;健全税收制度,以防偷税漏税;将房产税等一些财产税纳入征收体系,健全财产税税制,共同发挥调节收入的作用。
(三)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发展新型工业化
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人口总量绝大部分的国家,按照国际新的扶贫标准,我国当前还有1亿多人处于贫困线以下,而这其中绝大部分为农村人口,考虑到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还不富裕且农村在社会保障上与城市存在显著差距,解决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的关键在于促进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提高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缩小与工业、服务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的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长期以来农民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发展新型工业化之路,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农产品价格,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劳动者报酬。
(四)稳步推行差异化的区域发展政策,建立区域资源补偿机制
近年来,我国相继实施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对口援疆等计划,以期减小收入差距,但效果甚微。在区域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上,对于较为落后的区域,关键在于要培育其增长能力。对这些地区不仅需要从外部加大对其基础建设和其他方面帮扶力度,还需要带动它们在发展中逐步提高自身创新能力、产业配套能力和体制创新能力,从而实现经济持续增长,不断缩小同发达区域的收入差距。同时建立起区域资源补偿机制,发达地区在给欠发达地区提供帮助的同时,在向欠发达地区出售产品时,给予一些优惠。
(五)完善市场机制,深化各类市场主体内部的分配关系
建立健全的市场机制,对各类经济体内部分配关系进行一定制度和法律、法规的监督和管理,无论是国有企业、私有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要遵守我国在薪酬制度及管理上的规定;另外,地方政府在经济结构调整时,应公平对待,避免倾斜政策发生,致使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同时应该给予有成长潜力的民营企业发展的机会,实现均衡发展,缩小不同企业之间的差距。
(作者单位:内蒙古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张莉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