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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启后之共和国初年的高师改造

2014-05-06张礼永

关键词:师范教育高师师范学院

张礼永

(华东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上海 200062)

中国要不要高师教育,其实自清末兴学之时已有激烈之争论,即便将发展独立的高师作为国策之一,也不能打消怀疑之声,且这种怀疑一直不曾消退,故而20世纪前半叶,对高师的怀疑与其制度的变革基本上交织在一起,可谓动荡的高师五十年史。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这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伟大变革,高师教育也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一、为文化高潮的到来而奠基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就指出:“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人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1](P345)问题是如何实现这个美好的政治愿景呢?

环顾国内,连年的战争弄得国家一穷二白,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建设,真可谓百废待兴,但是财政及经济状况却不允许各项事业齐头并进。在这么艰苦困难的情况之下,如何发展新中国的教育事业——这个最为基础的工作呢?是不是等经济情况恢复了、好转了,再来发展,也就是走儒家先贤所主张的“先富后教”的道路呢?对此,周恩来总理指出:“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好像一辆车子的两个轮子,相辅而行”,所以“我们不应该把文化建设看作将来的事,不能等待,现在就应着手。”[2](P175~176)

可是,教育事业也是千头万绪,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大学教育、职业教育等都需要发展,是不是分散发展呢?对此,中央教育行政机关也有考虑,教育部长马叙伦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开幕式上提出:“决不要不顾情况与条件,企图百废俱举。要明确规定哪些事非立即着手不可,哪些事还只能做准备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这就是稳步前进的方针。……凡是在短时间内不可能获得解决的问题,如全国各级教育的学制、课程、教材等等问题,就不应采取急躁的措施,要求加以立即的和全般的解决,但同时我们又应当即刻开始准备工作,以便及早的即使是初步的解决这些问题。”[2](P7)教育的各项事业之中,新生的共和国特别重视师范教育,无其他,只因“师范教育是整个教育的中心环节”,“师资问题如果不解决”,那么“文化建设的高潮就很难到来,甚至会影响经济建设。”[2](P109)

二、师范教育建设的大方案

1951年8月27日至9月11日,共和国第一次全国师范教育会议和第一次初等教育会议在北京合并召开。会上马叙伦着重指出:“师范教育,对于各级师资的培养与提高,是整个人民教育事业能否办好与能否发展的决定关键,这个问题如不能很好解决,国家建设中最重要的干部培养计划亦将无法实现。”[2](P108)同时,还透露共和国发展高师教育的设想,即“每一大行政区必须设一由大行政区教育部直接领导的师范学院;每一省应设一师范学院或师范专科学校;原有大学教育科系,以调整改造为原则,目前暂不增设。”[2](P109)

经过与会代表的热烈讨论,关于高师教育的建设和发展,达成了以下共识[2](P115):

1.每一大行政区至少建立一所健全的师范学院,由大行政区教育部(或文教部)直接领导,以培养高级中等学校师资为主要任务。各省和大城市原则上应设立一所健全的师范专科学校,由省(或市)教育厅、局直接领导,以培养初级中等学校师资为任务;如有条件,亦得设立师范学院。

2.现有师范学院,应加整顿和巩固;没有文理科方面各系科的,应逐渐添设,并充实其设备。

3.现在大学中的师范学院(或教育学院)应以逐渐独立设置为原则,并增设文理方面的系科。

4.根据需要与条件,得以个别大学的文理学院为基础,成立独立的师范学院。

5.明确规定师范学院教育系的任务为培养师范学校的教育学、心理学与逻辑学等课目的教师。大学文学院中的教育系应逐渐归并于师范学院。现有各种专门教育系,如语文教育系、社会教育系等等应明确规定其具体任务,加以调整或归并。

6.将有条件的学校,改设一所至两所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这一份议决案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清末兴学时开始发展高师教育,但设计有点不周,其章程规定“优级师范学堂,京师及各省城各设一所”[3](P419),也就是持平均主义,让各省自行办理,其初衷是希望能获得普遍的发展,却没有顾及各省经济能力不一,故而收获了不均衡的结果。这自然为民初教育行政者所纠正,为了加速其发展,进而促进普通教育的进步,民初教育行政者采取了两大措施:一是将高等师范学校改为国立;二是划定高等师范学区,将相邻省份的师范教育行政合并办理,此即“高师教育分区制”。酝酿于民国肇兴之时,后由范源濂加以推进,历时数年之挫折方才建成。①然而不幸的是,尚未收获成果,更未能发扬光大,已迎来了集中怀疑的时代。特别是“五四”以后,潮流为之一变,“寓师资于高师”显得落伍了,“寓师资于大学”似乎更先进,也更符合社会名流的胃口,日本教育界关于高师前途的争执也被视为弯路的前例,故而颇多倡导毁灭高师。在1922年的新学制改革中,高师彻底失去地位,虽然在“学校系统改革案”的附注中有“依旧制设立之高等师范学校,应于相当时期内提高程度,收受高级中学毕业生,修业年限4年,称为师范大学校”[3](P1011)的规定,但“六大高师”并没有遵循,而是纷纷舍弃“师范”奔“普通”,“高师教育分区制”因而破产,偌大的中国几无机关供给合格的中学教师,中学教育因而弊端丛生。在炮火连天、民族危亡的危机之中,1938年3月的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做出重要决议:“对师资之训练应特别重视,而亟谋实施。各级学校教师之资格之审查,与学术进修之办法,须从速规定。为养成中等学校德、智、体三育所需之师资,并须参酌从事高等师范之旧制而谋设。”[4](P14)此后,国民政府教育部依据会议的决议,于是年7月27日出台了《师范学院规程》,重建高师教育制度。但建设得并不彻底,最初的六所师范学院,只有一所是独立设置的,其余五所都是附属于大学。另外,国民党内部也有分歧,时任教育部长的陈立夫对此制特别热心,极力推行;而前任朱家骅甚表怀疑,认为又回到了“寓师资于高师”的老路上了,为此还特地写信 给 陈 表 示 商 榷[5](P164~170),陈 亦 复 函 做 辩解[6](P373~377)。等到 1944 年 朱 再 任 教 育 部 长 后,旋即动摇了师范学院制度,自然大力推行“寓师资于大学”的模式,引发教育界的不安与躁动。新生的共和国对此认识得非常深刻,中国要想富强文明,必然要发展教育、普及教育;要想普及教育,须有师资,师范学校能够供给大量的合格师资。基于此,奠定了共和国高师教育的基调,也奠定了国家教育建设的基础,进而更奠定了国家建设和发展的人才基础。

大会结束以后,教育部向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汇报了会议情况,报告中强烈地批判了旧中国的高师教育制度。报告指出,“29所高等师范学校中,实际上独立的高等师范学校只有17所,其余则为属于普通大学的,内容极为空洞芜杂的教育学院、师范学院之类。大学文学院中设教育系的共有32系,内容更为空泛。这些学校的分布多不能适应各地方的需要,系科设置很不合理。独立的高等师范学校文理科办得比较健全、设备比较好的不过三五校。各大学的教育学院、师范学院的师资、设备都依靠其他学院。大学文学院的教育系则更差,它们在教育方针、制度、教育内容等方面都无一定标准,因而很紊乱。1951年,这些学校的毕业生仅1 349人,占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7.7%,数量既小,质量又差。”[2](P128)这也为随后的院系调整中撤销教育学院留下了浓重的伏笔。

三、高师教育的两所重镇

为了凸显两次全国性会议的重要,《人民日报》于是年10月间配发了专门社论,称“师范教育好比工业中的重工业,机器中的工作母机,它是国家建设的根本,是全部教育工作的中心环节。”[7]

也正是这个月里,依照国家建设高师的规划,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在上海设立了华东师范大学,该校由大夏大学、光华大学为主体构成,同时复旦大学教育系等亦并入,从此高师教育史上多了一个重镇,高教史上也多了所名校。

另一所高师教育的重镇,即北京师范大学,则被作为改革的试点单位。共和国成立不久,教育部就发出改革北师大的号召,引起师生们的共鸣,提出了许多意见。1949年12月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也讨论了北京师范大学改革的问题。次年1月17日,教育部第五次部务会议做出了《关于改革北京师范大学的决定》,5月又颁发了《北京师范大学暂行规程》,定师大的任务“主要是培养中等学校师资(即普通中学、工农速成中学、师范学校的教员和中等技术学校的政治文化教员),其次是培养和训练教育行政干部与社会教育干部。”要求培养出来的人才“必须具有为人民教育服务的专业精神,能够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内容,进步的教育科学、教育技术,以及有关的专门知识。”[2](P14)同时对教学总原则、系科设置、课程比重、教学纪律、学校管理规则以及学校行政组织机构,都做了明确规定。《北京师范大学暂行规程》是当时北师大进行改革与开展工作的依据。[8](P137)

1950年2月15日,教育部任命林砺儒为北京师范大学校长,从此开始实行校长负责制。[8](P137)林砺儒表示新师大的任务是:学好政治,研究教育和精通学术,并且要把政治、教育与学术合一。这个一以贯之的“一”,不是别的,正是为人民服 务。[9](P232~233)也正是从这一年起师大毕业生由国家统一分配,这就根本改变了以前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状况,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1951年10月,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其高等教育部分由三类院校组成,即大学、专门学院和专科学校,这些学校“应在全面的普通的文化知识教育的基础上给学生以高级的专门教育,为国家培养具有高级专门知识的建设人才”[2](P106),高等师范教育也在其中,与工矿、农林、医药并列,为专门院校。

四、“院系调整”中的高师教育

为了适应国家建设的迫切需要,实现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教育部进行了院系大调整。主要原因是认为旧中国遗留下来的高等教育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产物,不适合于新生的共和国,也不适合满足共和国建设及发展的需要。

1952年,教育部根据“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的方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高等学校的院系调整工作。新生的共和国非常重视师范教育,特别是高师教育,故而调整方案中列有高师的计划。(见表1)

至是年年底,全国高等学校已有3/4进行了院系调整和设置专业的工作。年底,党中央又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这意味着从1953年起,国家将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设时期。为了使高等教育适应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1953年教育部按照既定方针再次进行了院系调整,此次主要以中南区为重点,为今后发展准备条件。(见表2)

1952年暂存的山西大学、安徽大学等普通大学,在这一年的调整中均被改为独立的师范学院,可见国家发展高师教育的决心之坚决。

表1 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方案中的高师部分[2](P150~153)

表2 1953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的计划之高师部分[2](P213~214)

五、高师教育改造的结果

共和国成立之初,全国高等师范学校只有12所,经过调整已增至31所,在全国各类高等学校中已占重要地位。(见表3)

虽然与1952年的数据相比,高等师范学校的数量由33所变成了31所,初看起来数量变少了,事实上原先有点薄弱的学校得到了加强。

31所高师的具体分布为:东北4所、华北6所、华东8所、中南6所、西南4所、西北2所、内蒙1所。[2](P215)回首 40年前,即民国初年教育行政者们所一心推重的高等师范分区制,经过几年的苦心建设,也只能稍具规模,且转瞬间即遭破坏,新生的共和国有信心、有力量,方才成就此事,而自身也收获了极大的回报。

另外,高师究竟是独立设置,还是附属于大学,国民政府争争吵吵了十多年,没有个明确的主张,而新生的共和国原则非常明确,那就是独立设置。经过调整,极大多数高等师范学校已独立设置,时评认为这样使得“高等师范教育有了明确的目的”,并且在此基础之上,初步进行了部分的系科调整,使其“有利于发挥教学效力和提高教学质量。”[10]这并非溢美之词,而是事实。

当时,教育部对于高师的教学也有规定,1952年11月5日下发了《关于试行师范学院教学计划(草案)的通知》,次年1月19日又下发了《关于试行师范专科学校教学计划草案的通知》,两份文件使高等师范学校的教学工作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改变了旧时高师教学无目的、无计划的窘况。并且,当时很多高师都致力于学习苏联先进教育经验,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教学改革,积累了一些经验。所有这些努力为高等师范教育打下了初步的基础,也为日后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表3 “院系调整”前后各类高等学校设置情况统计表[2](P215)

六、“余音未息”的高师教育

1956年8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董渭川的《师范大学往哪里去》[11]一文,认为几年来共和国的师范教育比之中华民国已经有了本质的改变,“所设系、科的教学计划的内容上体现了师范教育的特色”,对于变更师范学院教学计划的主张展开了批评,并表示“期待着不同意见的批评和指教。”后来,该报编辑部陆续收到师范院校和中学的读者来稿、来信近70篇,有对董文的观点表示赞同的,也有加以补充的,自然也有表示反对的,如翁世盛、王绍岳、钟子翱三人的意见与董渭川的见解即针锋相对。[12]只是双方的分歧仅在高师教学计划四部分比重的认识,并不触及高师制度要不要维持,即师范大学、师范学院还要不要办的问题。故而,这一争论似可看作针对高师教育的内部问题而发。

当然,是时高师教育的发展也不是全无问题,如一大问题便是规模扩张太快,据教育部1956年的统计,全国40所高等师范学校的在校学生达6万多人。这一数据比1953年发展了近1倍,比1949年增加了4倍。[13]1958年以后,中国教育迎来了更大规模的扩张,高师自然也是如此,教育部党组在给中央及中央文教小组的报告中有一则数据,1961年全国高等师范院校有220余所,比1957年增加了3倍,在校学生204 000人,比1957年增加了1倍。[2](P1079)与急速扩张相伴的必然是教育质量的下降,师资质量的不高,必然会影响整个教育系统的质量。这样的情况下,“向综合大学看齐”的口号不胫而走,这对高师的冲击很大,那么高师教育究竟该如何办呢?

为此,教育部于1960年4月23日至5月2日在河南新乡召开了师范教育改革座谈会,会上有人认为高师教育存在着严重的“少慢差费”的现象,亦有人认为高师“面向中学”必然要降低水平,也有人认为“师范性”就是“落后性”,高师的存在是“办好高等学校的一个毒瘤”,还有人提出高师可与综合大学合并等[14](P1681~1682),几十年前的老调又再次被弹起来。这一争执一直延续到次年的师范教育工作会议上。会议用了很长的时间来讨论办不办师范的问题。之所以如此安排,会议组织方——教育部觉得“只有办不办的问题得到解决,才能在如何办好的问题上有共同的思想基础”,也就是相信真理越辩越明。最后好在教育部对这件事情的认识很到位,“师范是培养师资的主要阵地,这个阵地要坚持”[2](P1069~1070),至于其他学校培养师资,教育部表示“不应排挤”,这才平息了这场争论。

七、结语

如上所述,为了配合国家建设的任务,经过院系调整,独立的高师教育体系建立起来了,中间虽然也有“往哪里去”以及“要不要办”的争执,但基本上是内部的讨论,行政部门并不因这些意见立刻就变更制度本身,故而可谓是高师教育的“余音未息”,而不是“余波未平”。比较新旧两个社会,高师教育以及更广的师范教育,确实是两种待遇,相信亲身经验的人对此感慨更深。这场改革可谓承前启后之功。

从这一段经历中,可以获得两点认识:一是发展教育,要立足国家的实际。中国是个大国,也是个穷国,需要接受教育的人口有很多,这个前提和基本矛盾决定了中国只能发展独立的师范教育,虽然封闭的师资培养方式会有缺陷,但完全开放的方式,问题会更大,这已为兴学以来的历史所证实。二是教育的改革,不能完全被舆论所左右。没有亘古不变的教育制度,但其变革需要慎之又慎,不能操之过急,特别是不能被舆论牵着鼻子走,上世纪20年代的新学制改革,对高师教育打击很大,主要原因在于当时许多名流误认为“寓师资于大学”更先进、更能解决中国的问题,到了30年代,又有新式名流,甚至留学归国人员急欲取消高师的尾巴——北平师范大学,引发新的风潮,幸而师大师生不为所动,并积极抗争,才保留下这仅存的硕果。这当中的教训很是惨重,既有中央教育行政的无力,也有过分迷信他国经验,还有本土教育研究不发达等多种原因促成。居于今日言教育改革,第一弊端已经不复存在,第二弊端与第三弊端仍旧存在,如何既吸收他国优秀经验,又坚持本国的立场,是广大教育研究者的重要课题,也是值得教育行政者加以注意的。

注 释:

①“高师教育分区制”由“六大高师”组成,其建成时间为:1912年5月,改京师优级师范学堂为北京高师;1912年12月,改两广优级师范学堂为广东高师;1913年7月,设立武昌高师;1914年8月,设立南京高师;1914年,改四川优级师范学堂为四川高师;1918年,设立沈阳高师。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A].毛泽东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2]何东昌.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教育文献(1949~1975)[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

[3]璩鑫圭,唐良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

[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教育(一)[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

[5]朱家骅.致陈部长立夫商讨师范学院制度函[A].王聿均,孙斌.朱家骅先生言论集[M].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7.

[6]陈立夫.复朱家骅先生书[A].贾馥茗.教育与文化(上)[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0.

[7]发展和稳定小学教育,培养百万人民教师[N].人民日报,1951-10-13(01).

[8]北京师范大学校史编写组.北京师范大学校史(1902~1982)[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

[9]林砺儒.说“新师大”诉旧教育[A].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林砺儒教育文选[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

[10]新华社.第一次全国高等师范教育会议开幕[N].人民日报,1953-09-30(03).

[11]董渭川.师范大学往哪里去[N].人民日报,1956-08-11(07).

[12]翁世盛,王绍岳,钟子翱.高等师范教育的方向有没有问题[N].人民日报,1957-01-24(07).

[13]新华社.高等师范在校学生七年来增加四倍[N].人民日报,1956-03-26(03).

[14]李友芝,等.中国近现代师范教育史资料(第4册)[Z].北京:北京师范学院内部交流本,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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