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魔王”覆灭记
2014-05-06阿军
文/阿军
“牛魔王”覆灭记
文/阿军
湖北省枣阳市是一个农业大市,耕牛是农民农业生产的主要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朋友的“命根子”。然而,一伙不法之徒频频把黑手伸向三个乡镇的农户,盗窃20多头耕牛牟利,严重影响了农民正常生产。公安机关经过跟踪排查,成功破获这一系列盗窃耕牛案。2014年6月30日,枣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该伙盗牛团伙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耕牛深夜频失踪
2013年5月17日,家住枣阳市七方镇闫坡村的老闫一家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这天早上,他早早起床,来到家门前的牛棚内,准备给自家的一对母子黄牛添草料。谁知抱着草料的他来到牛棚一看,拴牛的铁桩还在,牛却不见了。是不是拴牛的绳子没系牢致牛挣脱离开牛棚?老闫立即叫来家人在村里村外寻找,还是不见自家牛的影子。牛可能被人偷走了,在邻居的提醒下,闫红兵老人向七方派出所报了案。
耕牛几乎是农户的半个家当。接到报警后,七方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到现场进行调查。就在民警为盗牛案寻找侦破线索时,又有一同村农户报案,称其家中的耕牛昨晚被盗,与老闫耕牛被盗时间仅隔了三个小时。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七方镇闫坡村、张楼村、邓寨村、木桥村、祝岗村都陆续发生村民家里耕牛偷盗案。同时,相邻的琚湾派出所、环城派出所也接到群众报案,琚湾镇的三房村、刘岗村、钱寨村和环城办事处的齐集村、双庙村、刘楼村、崔庄村等10余户村民家中的耕牛先后被盗。
盗贼连续作案,屡屡得手,气焰极为嚣张,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这些养牛户在当地多是贫困家庭,耕牛是家里的主要财产,也是重要的耕作工具。那些丢失了耕牛的家庭痛不欲生,对盗贼恨之入骨;没有丢失耕牛的家庭也人人自危,担心盗贼下次光顾自己家。有的农户怕耕牛被偷,竟将牛牵进家中日夜守护,有的农户干脆将铺盖搬到牛棚里“与牛同眠”……一时间,农户谈“牛”色变,他们把盗窃耕牛的盗贼称为“牛魔王”。于是,老百姓纷纷上书公安机关,希望早日破案,抓获“牛魔王”,消除社会危害。
向来以平安著称的枣阳市,突然在短期内连续发生耕牛被盗案,当即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耕牛是农民群众的命根子,我们一定要举全警之力、聚全警之智,破获系列盗窃案件,打掉盗窃耕牛的犯罪团伙,还社会一片安宁,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枣阳市公安局负责人下达了死命令。
警情就是命令。枣阳市警方立即成立由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等民警参与的耕牛被盗案专案组,并迅速展开紧张的侦破工作。
寻踪觅迹锁嫌犯
七方镇地处鄂北岗地,316国道横贯全境,交通便利。驱车来到20余公里外的七方镇,专案组民警顾不上喝口水,立即展开侦查,寻找犯罪分子的蛛丝马迹。
经过几天紧张的摸底调查,专案组民警随即又将枣阳市范围内2013年发生的盗窃耕牛案件进行梳理、整合,发现犯罪分子的作案方式、作案手段、作案时间及留下微量痕迹均有相似之处,且发生耕牛被盗案件的乡镇均与七方镇毗邻,从东向南依次为环城办事处、琚湾镇。七方镇辖区耕牛被盗的案件均集中在东南边村组。一般被盗的农户家中均为五六十岁的老年人,且子女长年在外打工,自身又体弱多病。
据此专案组民警得出的结论是:该犯罪团伙是以七方镇为据点,很可能是七方镇本地人,熟知周围村组情况,初步认定为同一伙人作案。专案组决定将2013年发案的10多起盗窃耕牛案件进行并案侦查。
同时,专案组民警进一步分析研判,从系列盗窃案看,嫌疑人作案手法娴熟,涉案金额较大,极有可能是有盗窃前科的人员所为;作案频率高,说明作案嫌疑人有固定的销赃渠道。
综合以上情况,专案组研究确定“由近及远、广集线索、重点摸排、精筛细选”的侦查思路,决定开展串并侦查。针对侵害目标均为农户耕牛、作案时间为夜晚、被盗耕牛应该是贩卖给屠宰场所获利等案件共同特点,专案组决定分三路顺藤摸瓜开展工作:一路深入发案村开展调查走访,收集案情,摸排嫌疑对象;一路到七方周边地区的屠宰市场,摸排销赃渠道;一路排查三个乡镇有盗窃前科人员,是否有作案动向。
由于盗窃耕牛案均位于农村,无电子监控设施,被盗时间基本都在深夜,耕牛一旦被牵出村庄,就很难被人遇见。耕牛被盗现场本就简单,加上犯罪嫌疑人偷盗手法纯熟老练,尽管专案组民警早出晚归、不知疲倦地深入屠宰场所、被盗农户村社开展走访调查工作,但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虽然案件侦查工作毫无进展,但面对老百姓殷切期盼,办案民警却咬紧牙关,夜以继日深入案发地仔细摸排、调查取证。功夫不负有心人。八月初,专案组民警得到线索:居住在七方镇搬运站的无业人员张全兴有连续盗窃耕牛案底。经调查,张全兴先后两次盗窃被判刑,2013年2月刑满释放后一直没有正当职业,无固定收入,但平时开销较大。
再走访群众,得知张全兴与七方镇的靳振辉、洪汪洋(二人均有前科)等人联系密切。于是,张全兴等人成了警方重点关注的对象。
撒网擒获“牛魔王”
经过近两个月缜密侦查,专案组决定对初步确认的嫌疑对象展开了“收网”行动。
8月16日,经多方打探,专案组民警发现嫌疑人张全兴、靳振辉、洪汪洋等人要在七方镇的一家餐馆聚餐。专案组迅速集合刑警大队二中队、六中队,七方、琚湾、杨垱等地的30余名民警,分成三组,张网以待。
“不许动!”16日晚6时许,迅速冲进该饭馆后,民警大声喝令。正在打牌的张全兴、洪汪洋、靳振辉等人被从天而降的民警吓傻了,乖乖束手就擒。
与此同时,按计划行动的另两组成员也成功将涉嫌销赃、窝赃的人员董付兴、左正敬等六人一一抓获。至此,一个盗、销“一条龙”的犯罪团伙全部落网。曾经猖獗一时,令当地老百姓谈之色变的“牛魔王”的黑手被彻底斩断。
据归案后的“牛魔王”供述,如今农村的大多数青壮年人外出打工,家中只有老人、小孩,其中一些人家养有黄牛。他们刑满释放后,也想过找份正经工作,可他们只有小学文化,一没有技术,二又不想干重活,于是重操旧业,把目光盯上了这些来钱快的耕牛。多次商议后,他们纠集成团伙,有人偷盗,有人销赃,分工明确。
多行不义必自毙
2014年6月15日,为打击震慑犯罪,扩大法制宣传,枣阳市人民法院到案发地——七方镇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从2013年5月至8月案发被抓获,张全兴、洪汪洋、靳振辉(另案处理)携带撬棍、液压钳、毒狗药等作案工具,采取翻墙入室、撬锁挖洞、顺手牵羊等手段,在枣阳市七方镇、琚湾镇、环城办事处等乡镇流窜作案12起,盗窃耕牛26头,价值20多万元。每次得手后,所盗之牛分别销赃给被告人董付兴、陈天镇、王国凤、代学兵、崔万贵等人,部分耕牛在销赃前窝藏于被告人左正敬家中。
枣阳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全兴、洪汪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董付兴、陈天镇、左正敬、王国凤、代学兵、崔万贵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代为销售或者窝藏,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张全兴、洪汪洋、董付兴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八名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
6月30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张全兴、洪汪洋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四年半,并处罚金;同时,销赃的董付兴等五人和窝赃的左正敬,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单处罚金不等的刑罚。
该案一审宣判后,八名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多行不义必自毙,作恶多端的“牛魔王”终于受到法律的严惩。
保护耕牛任重道远
近年来耕牛被盗现象较为突出,不断击打着农村脆弱的安全链条。该类案件多发的原因,不外乎下列几种情况:一是农村治安防控体系薄弱。在城区我们时常可以看见公安民警街面巡逻,但在农村,基层派出所由于警力有限,夜间巡逻力度小,出警能力相对差。二是盗窃耕牛案件犯罪取证难。一方面犯罪分子又是流窜和夜间作案,公安人员很难获得有价值的线索;另一方面对于数额小、次数多案件往往难以取证,取证难导致立案难、定性难、追诉难,使不少犯罪行为得不到追究,从而让犯罪分子存有侥幸心理,客观上造成了盗窃耕牛犯罪分子多次作案。三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当前,耕牛在运输、买卖、宰杀等方面都是市场自由运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这三个本该重点监管的环节上,却出现了空当,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减少盗窃耕牛案件的发生,这是一个社会综合性治理工程,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建议道,首先要从耕牛市场源头上堵住漏洞,是否可以考虑给耕牛办一个“身份证”,在没有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关于耕牛的运输、交易、宰杀都不允许。其次,还是要提高破案率,“只有成功破案,才能对犯罪分子形成震慑”。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