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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4-05-04

云南科技管理 2014年2期
关键词:申报重点科技

2014年,省科技计划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深入实施新一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为重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加大科技对外开放与合作,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产品,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构建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为我省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选题重点

(一)重大科技专项

以科技支撑全省经济发展为重点,以培育和发展云南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目标,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创新应用为核心,以高新技术重大产品的产业化为主要任务,深化产学研结合,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加快培育和发展云南战略性新兴产业。2014年将实施生物专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专项、高端装备制造专项、新材料专项和节能环保专项等重大科技专项。

1.生物专项——生物种业专项

(1)选题重点

以发展高原特色种业为目标,大力推广一批适合我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智能化的现代优质种子(种苗)生产基地,培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企业,充分发挥种业在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申报要求

——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对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支撑作用,重点解决全省某一品种的种子(苗)供给的产业化问题。

——项目申报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主体申报项目,申报或参与的企业原则上须通过省优质种业基地、省农业科技示范园、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等三项认定中的一项,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

——自筹经费与申请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

2.生物专项——特色天然药

(1)选题重点

以促进云南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为目标,以特色中药、天然药物、生物疫苗重大制剂产品,中药材大品种等重大医药健康产品产业化为主要任务,以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运用为核心,以解决产业化过程中质量控制、规模化、标准化等重大技术问题为重点。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产生重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行业影响力。

(2)申报要求

——项目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实施条件和市场前景,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能够发挥重大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项目申报以具有研发生产能力的企业为主体,要求产学研结合,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申报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稳定、高素质的研发团队,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较强的经济实力,成长性好,上年度销售收入须过1亿元,近3年均实现盈利。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申请实施产业化示范的重大新药产品须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已上市药品二次开发的重大品种,单品种年销售收入须过1亿元;实施中药材大品种等重大医药健康产品产业化示范,通过项目实施,纳入项目的系列产品须能产生10亿元以上的销售收入。

——项目自筹经费有保障,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优先支持银行承诺贷款、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投资的项目。

3.新能源汽车专项

(1)选题重点

以培育和发展云南新能源汽车产业为目标,围绕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支撑,以新能源汽车重大产品产业化示范为主要任务,深化产学研结合,鼓励系统配套产品本土化,提升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

重点围绕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整车和大容量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关键量产技术开发及产业化进行选题。

(2)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结合,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项目牵头单位系在云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有一支稳定、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配套资金有保障,信誉良好。

——根据实际任务需要可下设若干子项目,子项目承担单位与参加单位分工明确,研究任务和内容重点突出,任务设置合理。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优先支持银行承诺贷款、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投资的项目。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落实银行贷款(有正式贷款合同),贷款性质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自筹资金落实到位。

4.高端装备制造

(1)选题重点

以培育和发展云南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为目标,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支撑,以高端装备制造重大产品产业化示范为主要任务,深化产学研结合,提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

重点围绕红外及微光夜视设备、高端数控机床、自动化物流设备、汽车、轨道交通及大型养路机械装备等关键量产技术开发及产业化进行选题。

(2)申报要求

同新能源汽车专项申报要求。

5.新材料

(1)选题重点

以培育和发展云南新材料产业为目标,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支撑,以新材料重大产品产业化示范为主要任务,深化产学研结合,提升新材料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

重点围绕我省重点有色、稀贵金属复合材料、功能材料等制备关键量产技术及产业化进行选题。

(2)申报要求

同新能源汽车专项申报要求。

6.新能源

(1)选题重点

以培育和发展云南新能源应用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支撑,加快太阳能及生物质能在烟草、茶叶、橡胶、咖啡等农产品干燥等方面的工业化规模应用,选择1—2个有条件的州市,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模式,鼓励科技与金融融合、产学研结合、系统集成,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

(2)申报要求

同新能源汽车专项申报要求。

7.节能环保

(1)选题重点

以培育和发展云南节能环保产业为目标,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支撑,以节能环保重大产品产业化和重大节能环保技术大规模示范为主要任务,深化产学研结合,提升节能环保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

重点围绕工业节能降耗、三废综合治理和重要资源回收利用等关键工艺技术成果产业化进行选题。

(2)申报要求

同新能源汽车专项申报要求。

(二)科技创新强省计划

以科技支撑全省经济发展,培育州市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以加快培育发展云南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促进高新技术提升改造优势传统产业为目标,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组织实施市场前景好、经济附加值高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科技创新强省计划优先安排厅州(市)科技会商党政“一把手”项目。

1.工业部分

(1)选题重点

重点根据新一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中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等要求,围绕重点产业,以骨干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有色金属和稀贵金属产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应用示范和精深加工产品产业化。

——磷化工、煤化工产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应用示范和精深加工产品产业化。

——机床、交通、电力、烟草、矿冶、化工、光电子等装备制造业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和重大新产品产业化。

——基于北斗卫星系统的应用及平台建设。

——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煤炭、电力等产业节能减排关键技术和产品应用示范。

——现代物流、数字文化、电子商务、数字医疗与健康服务、科技服务、数字生活、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化公共服务和文化科技服务等产业服务模式和技术集成创新及应用示范。

——先进装备等制造业和冶金化工等流程制造业信息化服务增效应用示范或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支撑体系及环境建设。

(2)申报要求

——项目必须具备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技术先进、成熟度和可靠性高,示范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对培育和发展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突出。

——项目申报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结合,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转制院所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省科技经费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优先支持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落实银行贷款(有正式贷款合同),贷款性质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自筹资金落实到位。优先支持银行承诺贷款、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投资的项目。

——申报单位从事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行业、领域,人才、设施、设备等条件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2.农业部分

以创新链支撑产业链,做大做强高原优势特色产业为主要目标,围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成果产业化,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重点支持从种苗繁育、原料生产到精深加工的全产业链和庄园经济发展科技支撑、引领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厅州(市)科技会商党政“一把手”项目。

(1)选题重点

——高产、优质、抗病虫、抗逆农作物新品种高效快繁、栽培技术产业化示范;

——特色、名优、专用经济作物精深加工产业化示范;

——畜禽、水产、特种经济动物优良品种(系)高效繁殖、养殖及精深加工产业化示范;

——特色林果业、花卉高效快繁、栽培技术及精深加工产业化示范;

——林下资源开发产业化示范;

——节约化设施农业高效种植、养殖产业化示范;

——现代农业生产资料(包括环境友好型农药、生长调节剂、肥料、农膜、饲料、兽药、疫苗等)产业化示范。

——农业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等关键技术成果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新能源技术、节能环保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新农村建设示范。

(2)申报要求

——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示范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突出。

——申报项目所解决的重大关键问题、预期目标、考核指标、预期提交的成果(自主知识产权)及预期市场(应用)前景和竞争力清晰。

——项目申报以企业为主体,应通过省优质种业基地、省农业科技示范园、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认定。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鼓励产学研用结合,须提供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

——项目自筹经费、银行贷款落实,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有正式贷款合同,贷款性质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额度为一年期贷款利息,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申请单位从事与申请项目相关的行业、领域,人才、设施、设备等条件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3.农村信息化

(1)选题重点

以云南省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试点内容为重点,突出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建设省级综合农村信息服务平台、涉农信息资源共享中心、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数据库、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基层综合服务站建设和应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服务 “三农”、推进云南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

(2)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拥有丰富的涉农信息资源和网络优势。

——优先支持云南省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鼓励创新服务模式和手段,开展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探索建立信息化服务“三农”的长效运行机制。

——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

4.社会发展部分

(1)选题重点

——以推进云南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建设“云药之乡”和我国最重要的天然药物原料基地为目标,开展中药材大品种规范化种植(养殖)、加工关键技术,中药材病虫害无害化防控技术、质量控制与质量标准提升、云南道地药材种质资源保护、重要药材品种良种筛选繁育、GAP认证、标准化等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及产业化示范。

——以促进云南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为目标,中医药、民族医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示范。

——以提高药品生产经营现代化水平为目标,开展生物医药新产品产业化,生物医药提质增效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药品现代物流信息化等技术、集成创新及应用示范。

——符合培育发展云南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高新技术提升、改造优势传统产业的目标,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好、附加值高的资源、环境、文化、旅游、体育、公共安全、城市化和城镇化建设等领域关键技术、重大产品的产业化、集成创新和高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2)申报要求

——项目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实施条件和较好的市场前景,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能够发挥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

——申报项目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结合和多家企业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业务或研究工作,人才、设施、设备等条件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制药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其他加工生产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应达到500万元以上。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的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5∶1以上,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在3:1以上。

——优先支持获得“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中药材种植(养殖)科技示范园、中药材加工科技型企业”认定单位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银行承诺贷款、风险投资参与投资的项目。申报中药、天然药物名方名药二次开发及产业化科技项目,所选品种年销售收入须超过3000万元。

(三)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

以提升云南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围绕云南支柱产业、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经济实力和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和研发能力强的非企业单位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开发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较高、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产品。鼓励先备案后补助项目。

1.工业部分

(1)选题重点

重点根据新一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中重大新产品开发工程等要求,以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开发市场前景好、产品创新特征明显,科技含量高、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产品。

——高性能机床与机械加工母机;自动化物流系统;大型铁路养护机械设备;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大型矿冶、轻化工成套设备;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设备;烟草机械设备;新型农用机械和设备;高效环保节能冶炼成套设备。

——金融电子设备;红外热像、微光夜视关键元器件及系统;OLED显示器;液晶显示模组及液晶电视、显示器;电子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传感器及关键部件;信息识别设备。

——基础金属功能材料、复合材料、高纯材料、超细粉体材料产品;非金属复合材料、功能材料、超细粉体材料、高纯材料产品等。

——风力发电装备及关键部件;天然气应用关键技术;太阳能利用装备及关键部件;低焦油高效生物质气化发电设备;大型集中供气沼气设备;生物质循环利用装置;生物质固体燃料生产设备;生物质液态燃料与石油替代燃料等。

——磷系阻燃剂;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降解剂与净化剂;功能塑料及改性塑料;新型可降解塑料;合成与复合橡胶产品;烯烃后加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煤基清洁能源产品;电子化学品等。

——氮氧化物、CO2、硫化气体净化装置;工业污水处理装置;城市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装置;水体污染降解剂;固体废弃物处理装置及垃圾处理成套设备;机动车尾气净化部件和装置;余热余压循环利用设备;智能节电、节水设备;节能电器;机动车节油装置;低损耗节能锅炉等。

——新型家用电器产品。

(2)申报要求

——新产品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须提供项目申报当年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等能够体现产品创新性的证明文件。

——项目申报以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结合,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申报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成长性好,工业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转制院所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省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2.农业部分

(1)选题重点

——经济作物、粮食作物、畜禽等新品种选育;

——特色经济林果、花卉、园林植物、能源植物新品种选育;

——地方农特产品精深加工新产品研发;

——现代农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含农药与生长调节剂、肥料、兽药、疫苗、农膜等)新产品研发;

——特色农业装备新产品研发;

——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农林作物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生物防控、重大畜禽流行疫病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及土壤重金属防控修复、农业高效生产等农业公益性关键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与应用;

——2013—2014年,通过自主研发,获得品种权的农业新品种、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驰名商标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国家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且有显著经济效益的优质农产品,未获得过政府财政经费扶持的,可按照省科技厅有关规定申请后补助支持。

(2)申报要求

——新产品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申报项目所解决的重大关键问题、预期目标、考核指标、预期提交的成果(自主知识产权)及预期市场(应用)前景和竞争力明晰。

——以高校、院所为主申报的项目,须有合作企业;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须通过省优质种业基地、省农业科技示范园、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认定。鼓励产学研结合,须提供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成长性好,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以高校、院所为主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1:1以上,自筹经费原则上由合作企业承担。

3.社会发展部分

(1)选题重点

——针对重大疾病、常见多发病和地方病等预防、治疗、康复,开展中药、天然药物1—6类新药,化学药品1—3类新药,治疗用生物制品和预防用生物制品1—12类新药的临床前预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研究;优先支持与缓释、控释、靶向给药等创新型药物制剂相结合的新药研发。

——以具有云南特色、资源丰富的生物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国产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研发。

——市场前景好、开发潜力大、知识产权权属明确的原料药、院内制剂研发。

——国家Ⅲ类医疗器械临床前、临床试验研发。

——医疗、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公共安全(包括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等)、城镇化与城市发展以及旅游产业、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文物保护事业等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新产品、新设备研发。

(2)申报要求

——重点新产品市场前景好、研发基础好、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权属明确,可获得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批准或许可。

——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鼓励产学研结合。申报企业应具有研究开发能力,成长性好,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具有法人资格和研究开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和新型科研机构为主体申报项目,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1∶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新药研发项目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部分)新药研发项目申报受理的管理暂行规定》(云科社发〔2008〕7号)申报。

——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研发项目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部分)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研发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暂行)》(云科社发〔2011〕1号)申报。

——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的新产品开发项目,项目申报须提供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

(四)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以显著提升基础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能力为目标,围绕云南优势学科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开展具有原创性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为提高云南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方法、技术源泉和人才储备。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项目(简称NSFC—云南联合基金)

NSFC—云南联合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2014年NSFC—云南联合基金项目按《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进行选题,并向国家基金委申报。

云南省境内单位申报2013年度联合基金,进入学科专家会议答辩评审,但未获立项的项目,2014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可予以优先支持。请申报单位按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报要求和申报时间,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单独申报。

2.重大项目

以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需求为导向,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的创新研究,推动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2014年拟遴选资助项目10项,分别于2014年、2015年分2批立项资助。资助强度约为10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1)选题重点

现代生物、光电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在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具有法人资格,有较强的基础研究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申请人条件。项目申请人年龄在55岁以下(195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属单位在职科技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主持承担过省级重点及以上项目。优先资助依托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的项目。

(3)申报时间及方式

——2013年12月,向全省征集重大项目支持方向建议;

——2014年1—3月,通过专家咨询等方式,确定2014年重大项目支持方向并发布申报通知。

3.重点项目

围绕我省优势特色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及交叉前沿学科问题开展研究,重点解决具有较强应用背景的基础科学问题;推动学科建设,形成一批重要的具有原创性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等。

2014年拟遴选资助项目60项,分别于2014年、2015年分2批立项资助。单项资助强度约为5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1)选题重点

围绕我省优势特色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以及交叉前沿学科进行选题。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在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具有法人资格,有较强的基础研究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申请人条件。

项目申请人年龄在50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属单位在职科技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主持承担过省级及以上项目。优先资助依托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申报项目。承担在研的国家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基础性(公益性)专项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含NSFC—云南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以及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承担过同类项目2项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申报方式

——限额申报。以《2014年重点项目申报项目数分配表》为依据,组织推荐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可独立申报2项(项目申请人应为实验室人员,以实验室名义推荐申报)。

2014年重点项目申报项目数分配表

——择优申报。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根据选题重点和申报条件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申报项目。

(4)立项方式

各单位择优推荐申报基础上的评审制。

(5)申报时间

2014年3月21日—25日,网上申报。

4.面上项目

围绕农业、资源与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与矿冶、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基础学科、管理学科等领域,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培育高新技术新增长点,促进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和创新人才的成长。

2014年遴选资助项目200项,分别于2014年、2015年分2批立项资助。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1)选题重点

农业、资源与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与矿冶、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基础学科、管理学科等8个领域内自主选题。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在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具有法人资格,有较强的基础研究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申请人条件。项目申请人须是年龄在40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属单位在职科技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科技人员推荐。承担在研的国家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基础性(公益性)专项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含NSFC—云南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已承担过同类项目2项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014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青年项目名额分配表

(3)申报方式

——限额申报。以单位2013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数,作为本单位项目申报限额数;2013年度未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可报1项;省级重点实验室可独立申报2项(项目申请人应为实验室人员,以实验室名义推荐申报),各单位按照上述原则组织推荐申报。

——择优申报。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根据选题重点和申报条件组织项目申报,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申报项目。

(4)立项方式

各单位择优推荐申报基础上的评审制。

(5)申报时间

2014年3月21日—25日,网上申报。

5.青年项目

鼓励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活动,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创新思维,培育创新后继人才。

2014年资助项目100项,资助强度为6万元/项(其中省科技经费资助3万元/项,单位配套经费3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1)选题重点

在自然科学范畴内自主选题。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在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具有法人资格,有较强的基础研究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单位无专项配套资助经费,不得申报。

——申请人条件。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属单位在职科技人员,且未主持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科技人员推荐。

(3)申报方式

——限额申报。各单位按照给定的申报名额组织推荐申报。申报名额依据近3年获得国家基金项目的情况,兼顾扶持研究基础薄弱单位的原则确定(详见下表)。

——择优申报。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根据选题重点和申报条件组织项目申报,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推荐项目。经单位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4)立项方式

各单位评审推荐基础上的备案核准制。

(5)申报时间

2014年4月21日—25日,网上申报。

6.网上申报和受理要求

(1)申报网址

申报网址为:http:// 61.138.203.166。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使用说明》。

(2)受理要求

——项目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并打印《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通过下载电子版《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以下简称《预算书》,可在申报网址界面下载模板),进行填报并打印。

——由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纸质材料应包括:推荐函(附推荐项目汇总表)、《申请书》和《预算书》一式1份。青年项目推荐函应说明评审过程,明确本单位项目配套经费渠道并承诺足额到位,同时附专家评审意见。

——省科技厅基础处集中受理重点、面上项目纸质材料的时间为:2014年3月21日—25日。集中受理青年项目纸质材料的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30日。

(五)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以增强科技人才储备,提升云南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引进和培养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在各自学科和技术领域内起骨干核心作用、对云南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

1.云南省高端科技人才

(1)遴选名额

计划遴选10名左右,其中正式调入或全职引进7名左右,柔性引进3名左右。

(2)遴选的重点领域

生物、高端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技术、现代农业、节能环保、新能源、矿冶与新材料、化工、现代物流等领域。

(3)申报要求和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2.云南省创新团队

(1)遴选名额

计划选拔10个左右。

(2)遴选的重点领域

生物、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农业、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新能源、矿冶与新材料、化工、社会发展与民生等重点产业发展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3)申报要求和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3.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

(1)遴选名额

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计划选拔50名左右,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计划选拔50名左右。

(2)遴选的重点领域

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选拔,主要围绕各单位重点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的建设,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的建设遴选。

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重点围绕我省急需的新能源、新材料、光电子、化工、现代物流、现代农业、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遴选。

(3)申报要求和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4.高层次科技创业人才(团队)创业项目

(1)遴选重点

支撑云南省生物、光电子、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与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支撑云南省冶金、电力、煤化工、磷化工、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等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支撑云南省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市建设等科技惠民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2)申报条件

①项目完成落户云南相关手续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或其法人实体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创办或联合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或其法人实体在创业企业中的股权比例应不低于30%。

——项目已获得立项审批、环评审批、用地审批及相关建设许可等相关批复。

②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

——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系首次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实施。

——项目成果应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省内领先水平。

——项目成果成熟,应经过中试以上试验验证,能进行产业化开发。

③拥有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拥有一支研究开发能力强、能够支持项目顺利实施的高水平研发团队。

——创业团队领军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海外创业团队领军人才获批创业项目立项后,在创业项目实施期间每年在滇工作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

④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实施1—2年后能实现量产,投产3年后年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

(3)申报材料

根据《云南省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业实施办法(试行)》(云科计发〔2011〕13号)第八条要求提供书面申请材料一式8份。

(六)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以提升云南重点产业、优势学科自主创新能力和强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目标,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以及地方科技服务能力、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等为主要内容,优化布局科技创新条件建设,提升云南自主创新能力。

1.省级重点实验室

(1)选题范围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前沿性、基础性研究需求和我省优势特色学科的培育,依托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型科研机构认定5-8个左右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和省级重点实验室。

(2)申报要求

根据《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

2.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选题重点

按照云南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部署,优化布局,在矿冶与新材料、农业、生物与医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云南省重点领域,布局建设10家左右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申报条件

符合《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暂行办法》(云南省科技厅公告第14号)的要求。

①依托单位

——云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依托企业是行业(重点领域)的龙头或领军企业。

——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省内领先水平,对行业科技进步的带动作用明显。

——有专业研发机构和专业研发团队。

②拟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云南省重点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迫切,建设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必要性强,相同领域无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布局。

——已建工程技术研发平台设施完备,具备中间试验条件。

——获发明专利、行业或国家标准(含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2项以上。

——研发团队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有行业(重点领域)领军人才,核心研发人员15人以上,主要负责人参加过省科技厅组织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培训。

——有健全的运行机制、研发创新管理制度及经费投入制度。研究开发经费占依托单位销售收入的比重为3%及以上,中心建设和发展经费有制度保障。

——科技成果转化率高,对行业、产业发展贡献大,经济效益显著。

——未来三年拟建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平台建设内容及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明确,措施具体。

(3)申报材料

编写认定申请书及申请报告,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一式8份报云南省科技厅政务大厅服务窗口。

3.公共科技服务平台

(1)选题重点

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支持能为全省重点产业、科技型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以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为重点,强化公共实验室、专业技术实验室、技术测试共性平台、科技数据文献检索系统、网络科技环境和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中介服务等服务功能,为云南省重点领域、行业、产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标准研发、产学研协同创新、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等活动提供公共技术服务。

省科技厅对审定立项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项目给予经费扶持,扶持额度一般为100—150万元,专项用于立项实施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2)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

——云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分析、检测、监测、计算、数据信息、工业设计、中试研究、标准制定等,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创新服务的机构。

——具备完善的公益性、开放性服务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具备良好的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服务功能一般应获国家或云南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授权或认定。

——服务效果明显,服务优势突出,上年度专业技术性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上年度服务各类创新主体30家以上。

——有一支敬业精神好、服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人才队伍,从事专业技术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

——新建或提升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所需技术、资金来源可靠,应有1:1以上的自筹经费投入。

②申报公共科技服务平台项目

——拟建或提升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对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原特色农业的创新发展支撑作用突出,需求迫切。

——拟建或提升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公共特征突出,面向各类创新主体,需求量大。

——公共科技服务平台项目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可考核。

——公共科技服务平台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充分,所采用的技术先进。

——公共科技服务平台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员、资金等各项必备条件落实。

(3)申报材料

编写《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推荐,通过网络申请,同时向云南省科技厅政务大厅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一式8份。

4.地方科技服务能力建设

(1)选题重点

支持州(市)、县(市、区)科技局提升科技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提升科技管理和为地方经济、科技型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其中州(市)科技局项目专项支持建设能与科技部、省科技厅联网对接的网络视频会议与评审答辩系统,具备召开网络视频会议与项目评审的能力。

(2)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是各州(市)科技局或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人、财、物独立,机构存在的县(市、区)科技局。县(市、区)科技局申报时需附当地政府最新印发的关于科技局三定方案文件。

——申报项目由各州(市)科技局于2014年5月31日前统一推荐申报,但年度推荐项目总数不得超过3个。经费支持强度原则上州(市)科技局不超过50万元,县(市、区)科技局不超过20万元。尚未立项支持过网络视频会议与评审答辩系统建设项目的州(市)科技局,均可提出项目申报。2013年已获项目支持的县(市、区)科技局,2014年不予支持。

——项目立项与地方党委、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重视程度挂钩;与地方财政年度科技经费投入挂钩;与科技管理工作业绩挂钩。

——申报单位须通过省科技厅项目网上申报系统(从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提交《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各州(市)年度申报项目纸质材料由州(市)科技局统一审核盖章后,行文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每个项目须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

——各州(市)科技局建设的网络视频会议与评审答辩系统,须参照科技部《关于开展网络视频评审和答辩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科技函〔2011〕6号)规定的《网络视频评审及答辩系统建设技术要求(试行)》标准选择相关设备,以保证能与科技部、省科技厅联网对接和方便升级维护,具体情况可向省科技厅网管中心咨询。

5.科研院所技术开发

(1)选题重点

以转制院所服务行业和提升自身能力为目标,结合“十二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规划方向组织项目申报。项目分为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科研条件建设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项目。围绕全省相关行业重点发展产业和技术需求,结合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发挥科研院所的技术、人才优势,针对相关产业及行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开展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广应用。重点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实施项目,支持单位基础条件好、技术水平先进、投资科学合理、具有市场前景、社会及经济效益好的成果转化项目。

——科研条件建设项目。围绕行业发展对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的需求,结合科研院所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提出条件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的条件平台建设。

(2)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为云南省属转制科研院所(含技术开发所)。申报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项目原则上应有企业参加,并承担成果应用示范任务。科研条件建设项目应以转制科研院所内设的研究和技术服务功能室(站)所需提升改善的手段和条件为主,提出相关条件建设内容。

研究开发与成果产业化项目经费由科研院所自筹经费、合作企业配套投入与申请资助的研发经费三部分组成,其比例不低于1∶3∶1,其中合作企业是科研院所自身创办的,其比例不低于2∶1;科研条件建设项目的经费为科研院所自筹经费和申请资助的经费组成,其比例不低于1∶1。

6.云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测试补助

为促进我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开放与共享,提高我省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在云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www.ynkxyq.net.cn)注册共享仪器设备信息,积极面向社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对外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拥有单位,达到申报要求的均可申请补助。

(1)补助范围

——分析检测发生的时间范围: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30日(以检测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申报单位在云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上注册共享3台(套)以上,单台(套)原值20万元人民币(3万美元)以上、或具有特殊功能的单台或成套仪器设备;

——申报单位使用入网仪器设备对外提供分析测试服务次数在60次以上。

(2)补助额度

补助额度按申报单位实际收入分析测试费用的20%—30%计算,每个申报单位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测试补助发放最终计算比例根据2014年产生的总的测试服务量和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额度确定。

(3)申报材料

——云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测试补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补助申请书》)。请登录云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www.ynkxyq.net.cn,或云南省科技厅政务网www.ynstc.gov.cn下载栏目中下载进行填写。

——其他必须提供的附件:委托检测协议书(或样品分析任务单)、检测报告(封面及正文,谱图可略去)、收费凭证(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件验证。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补助申请书》(需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收费凭证的复印件(每张凭证复印件后附相应的委托检测协议书或样品分析任务单、检测报告复印件)。

(4)申报要求

——实行网络与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常年受理,分批组织评审。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30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

——网络申报请登陆云南省科技厅政务网www.ynstc.gov.cn申报,同时将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科技厅政务大厅服务窗口。

7.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补助项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促进银行、创投、保险、民间资本等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从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各阶段个性化的融资、保险服务,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分担和分散银行、创投等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创新。

(1)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

——产业领域和方向。云南省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原特色农业重要农作物及畜禽优良品种选育、扩繁和产业化,农作物及畜禽优质高效安全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等;创新药物及相关产品、道地中药材大品种培育及系统开发、医疗器械等。

——支持对象。在云南省境内注册的科技厅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投机构(包括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三类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银行、科技担保机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

(2)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及范围

——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主要包括四类: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科技贷款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和中间费用补助、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助、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助;科技贷款担保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费补助、担保公司担保风险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助。

——专项资金补助时间范围。2013年1月1日—2014年4月30日。

(3)专项资金申报要求

——实行网络与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常年受理,分批组织评审。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

——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及材料格式请从省科技厅政务网www.ynstc.gov.cn下载。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2014年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项目申报要求;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2014年科技贷款补助项目申报要求;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2014年科技贷款担保补助项目申报要求;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2014年科技保险保费补助申报要求。

——按照属地化原则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向注册地州(市)科技局提出项目申请,州(市)科技局作为项目组织审核推荐部门,对申报项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并签署具体审核推荐意见。

——网络申报请登陆云南省科技厅政务网www.ynstc.gov.cn申报,同时将附件材料扫描上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科技厅政务大厅服务窗口。

(七)科技惠民计划

以提高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水平,促进科技进步在改善民生、惠及民众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提升全社会科学素质为目标,以社会发展领域中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市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等方面为重点,针对重大共性关键科技问题,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多种创新方式,进行应用技术的研发示范;针对重大民生需求,整合资源,扩大合作、集成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成熟、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针对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组织开展科普工作。增强科技对社会发展领域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1.科技惠民——应用研究开发部分

(1)选题重点

——对提升重大疾病、常见多发病预防、检测、筛查诊断、治疗和综合防控水平,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等,发挥显著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适宜推广技术操作规程的研发、集成创新及应用示范。

——涉及禁毒防艾、妇女儿童、残疾人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及成果应用示范。

——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区水环境监测、预测、预警及综合治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应对气候变化的绿色低碳技术,典型生态脆弱退化区域保护、修复或重建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

——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农村及小城镇先进、高效、低成本、先进适用的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水和矿产资源储量的高效勘探、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等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

——有关果蔬、肉蛋、食用油、食用菌、奶制品等食品安全的简便、快速、高效检测技术、方法的研发、集成创新及应用示范。

——防灾减灾(地震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与应用。

——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信息安全、社会安全等公共安全的监测、预警、预防、应急处置、提升技术装备和应急技术平台的关键技术、方法的研发及应用示范。

——以提升人居环境和质量为目标的城市发展与城镇化建设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及应用示范。

——涉及旅游产业、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文物保护等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集成及应用示范。

(2)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须具有较强的研发力量和相关条件。

——申报项目需明确所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需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可获取的专利、标准、认证、诊疗技术操作规程(SOP)、植物新品种认定、登记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通过应用示范预期可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惠民作用效果等。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达1000万元以上。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事业单位、新型科研机构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1∶1以上,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比例在3∶1以上。

2.科技惠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部分

(1)选题重点

参照科技部 财政部《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社﹝2012﹞127号)、财政部 科技部《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2﹞429号)和《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家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云科社发[2013] 4号),以推进先进成熟适用技术在基层公共服务领域转化应用为重点,以科技显著惠及民生为目标,主要针对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市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等领域,支持基层(县、市、区)开展先进、成熟、适用技术的综合集成和示范应用。

(2)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的承担单位必须是经基层组织单位〔县(市、区)科技部门、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遴选确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新型科研机构,长期从事该领域业务或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能够充分发挥政产学研用联合的优势,突出用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能够调动相关资源开展工作,并具有行之有效的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条件。

——申报项目属县(市、区)重点工作的内容,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规划的部署;拟转化应用的主要技术成果应具备适用性、成熟性、先进性,技术成果所有方与用户的权益和责任明确;项目实施的转化和应用推广作用明显,具有明确的成果用户和受益人群。

——政产学研用结合紧密,联合申报项目。企业作为项目主要承担单位的,上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达1000万元以上。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申报项目除申请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经费外,其他来源资金(地方财政、银行贷款、自筹等)应具体明确并确保落实到位。

——申报科技惠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部分的项目,参照科技部、财政部编制的《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编制申报材料。

3.科学技术普及

组织实施科普专项,营造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氛围,强化全民科技意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1)选题重点

重点支持科学大讲坛、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第十六届中国科协年会、科普系列示范等重大科普活动和科普工作支撑条件建设;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及建设3家左右精品科普教育基地;重点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开展科普工作;对有影响力的科普作品进行后补助。

(2)申报要求

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申报精品基地建设,其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并有明确的项目建设内容,对通过基地评价考核为优的基地优先予以支持。

针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开展科普工作的项目由州(市)科技局负责推荐上报,为建立科普项目库,每个州(市)可报3—4项。

(八)对外科技合作计划

以扩大科技对外开放合作为目标,以云南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为重点,开展与国外和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科技合作,组织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重大新产品研发,引进先进、成熟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开展孵化和产业化示范;加强与东南亚、南亚和环印度洋周边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技术转移和产品输出。

1.国际科技合作

(1)选题重点

围绕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强科技、兴产业、惠民生”,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以国际科技合作为手段,通过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协同创新,大力推动科技入滇,实现科研平台、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及科技人才团队“四个落地”,加快提升云南自主创新能力和面向东南亚、南亚国家技术转移和产品输出能力,促进我省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

——围绕我省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生科技发展,以企业为主体,以重大专项技术、重大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和国外科技成果落地孵化、转化及产业化为重点,深化对欧、美、澳、俄等发达国家及对台的科技合作。支持高水平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的先进技术和成果入滇落地转化,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围绕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战略、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强化与周边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发挥好科技对国家外交及我省对外开放战略的促进作用。支持与东南亚及南亚特别是南亚国家开展农业、新能源、生物资源开发、畜禽和水产养殖等为重点的联合研发机构及科技示范园区(站、点)建设、专业技术培训等形式的双边或多边合作与交流,推动我成熟技术和产业的向外转移。支持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方式,依靠科技进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科技型出口企业、出口生产示范基地和出口产品,促进我省特色优势产品的对外贸易,拓展发展空间。

——积极培育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各类平台,支持与国外高水平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知名国际组织等机构合作在省内及海外共建研发平台,增强创新能力。

(2)申报要求

——以在云南省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为项目申报主体,国际合作方为第一合作单位;合作渠道畅通,合作方资信可靠,合作协议明确规范;知识产权明晰,成果分享合理。

——其他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参照我厅其他相关计划(如:科技创新强省计划、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科技惠民计划等)所对应的条件。属科技创新强省类的项目,参照科技创新强省计划对应要求;属重点新产品开发类的项目,参照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对应要求;属科技惠民类的项目,参照科技惠民计划对应要求。

2.省院省校科技合作

(1)选题重点

聚集国内优秀科技资源,重点围绕有色金属、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磷化工、煤化工、生物医药等对我省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有重大支撑作用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及重大新产品合作研发,以提升我省产业优势、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

——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拥有的,能够填补云南空白的先进、成熟重大科技成果在云南转化和产业化示范,能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为支撑我省重点产业中的重大工程项目所开展的技术攻关。

——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与我省企业合作进行的重大新产品研发。

(2)申报要求

——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合作工作基础,技术的起点、成熟度和可靠性高,项目示范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突出。

——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主要以企业为申报主体,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为支撑,鼓励产学研结合;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为主体申报的,必须有相关企业为依托。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

——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申报重大新产品开发项目的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协调能力的单位负责人。

——技术成果提供方必须是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科技型企业。合作各方已参照科技部技术合同示范文本格式签订了规范、合法、有效的技术合同。采用的技术已经经过中试规模以上的研究试验;相关配套的试验条件、生产基地或关联工程、配套的生产环境、所需的能源与材料落实。

——中国科学院所属院所作为合作方的需加盖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公章。

——在首届中国·云南桥头堡建设科技入滇对接会上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的项目优先支持。

3.院士专家工作站

(1)选题重点

以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重点围绕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光电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煤化工、磷化工等我省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省内外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来滇帮助我省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在我省有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2)申报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科合发〔2011〕1号)要求进行申报。

(九)科技富民强县计划

以科技支撑县域经济发展,培育县域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以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加快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地方财政增收,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力度,提高广大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能力,加快县域科技进步。

1.科技富民强县——农业

(1)选题重点

立足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普及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养殖业、种植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含量,延伸产业链,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申报要求

——项目区域特色明显,对产业发展示范带动性强,经济效益显著,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承担主体须是企业或科技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鼓励产学研结合,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上年度(销售)收入须超过500万元,并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度度财务报表,经过认定的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优质种业基地、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优先支持。

——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与申请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

2.科技富民强县——工业

(1)选题重点

项目应重点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以县域重点企业为主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和产品开发,市场前景好,有利于改善生产条件、提升经济效益、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2)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法人,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并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度财务报表。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先进成熟,来源落实,项目基础条件好。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与申请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省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3.科技兴边富民专项

(1)选题重点

立足边境县、藏区县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普及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养殖业、种植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含量,延伸产业链,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申报要求

——在全省8个州(市)的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分层级组织实施项目。重点实施“六个一”工程,即在每个县安排1个特色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实施区域每个乡选派1名科技特派员、每个村培养1个科技辅导员、每个村配备和完善1个科技活动室、通过培训使每个农民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每个乡培育壮大1个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并且应将省科技项目实施区域作为州(市)工作重点进行布局;

——项目实施覆盖区域应不少于2个乡(镇)。2013年已实施项目的乡镇不再列入实施区域。项目实施区域涉及边境乡(镇)、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体、整村推进整乡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农村党员带头创业等,将予以优先支持。乡(镇)名称、下辖行政村和自然村数量、2013年农民人口数、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内容均需明确。

——承担主体须是企业或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鼓励产学研结合。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上年度(销售)收入须超过100万元,并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申请省级科技经费应控制在50万元以内。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项目由县(市)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向州(市)科技局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经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后,将评审意见和专家名单,一式六份(含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4.粮食高产创建专项

(1)选题重点

马铃薯良种脱毒种薯及高产配套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通过良种良法技术集成,以典型示范,辐射带动,扩大马铃薯脱毒种薯的覆盖率和种植规模,提高单产和经济效益,增加薯农收入。

(2)申报要求

——在全省25个县(市、区)组织开展以马铃薯为主的50片(万亩)的高产创建,力争辐射带动面积达到250万亩以上。每个示范县建设两个示范片,每个示范片实施一个百亩核心区、一个千亩展示片,建设1万亩示范区,辐射带动面积力争在5万亩以上。其中,百亩核心区主栽1个品种、千亩展示片力争主栽1个品种,不超过2个品种、万亩示范区主栽2—4个品种,辐射带动面积总产较前三年平均增长5%以上。所用脱毒种薯应由马铃薯种业重大科技专项承担单位按市场机制提供。

——以近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选育的品种为主体,作为高产创建的主导品种,兼顾州市农业科研部门、企业自主选育品种。万亩示范区良种覆盖率达100%。

——各州(市)申报高产创建示范县(市、区)推荐名额控制在1—2个县(市、区),推荐的示范县须在全省马铃薯种植面积排名前40名。

——以各示范县或州(市)科技主管部门为项目申报主体,技术依托须为相关创新团队。

——每个示范县申请省级科技经费40万元(每个县实施2片(万亩),每亩补助20元,每片万亩补助20万元)。实施年限1年。

——高产创建项目应编写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示范区域及目标任务、实施内容、计划进度、组织及保障措施、技术支撑情况、经费筹措及预算等),方案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向州(市、区)科技局申报,经州(市)科技局审核后一式六份(含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5.州(市)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工程

(1)选题重点

围绕加快先进科技成果在我省州(市)、县(市、区)转化应用步伐,支持各州(市)科技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突出区域特色,遴选组织在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新产品,开展示范、推广和培训,构建各具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申报要求

——项目必须由州(市)科技局提出项目申请,并作为项目牵头组织实施单位,组织辖区内县(市、区)科技局、相关直属单位、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共同实施。鼓励联合科技型农村经合组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科技辅导员等,围绕新农村建设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每个州(市)科技局可于2014年5月15日前申报年度科技成果推广示范项目1项,省科技经费资助强度为每项50万元左右,并请同时提出2015年度项目建议1项(附项目简要说明)。

——推广示范的科技成果应符合国家和云南省产业、科技政策,符合当地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区域特色和优势突出;技术先进成熟,来源可靠;辐射带动效果明显,预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较好。优先支持已入选国家、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的科技成果在州(市)推广示范。

——各州(市)科技局通过省科技厅项目网上申报系统(从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提交《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

二、申报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除另有明确申报时限及要求的计划专项外,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常年申报、常年受理。可登陆云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ynstc.gov.cn)申报。

(二)省科技计划项目依据属地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逐级申报。申报项目须经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包括各州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等)审查推荐。中央驻滇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省政府开展扩权强县试点的石林县、东川区、马龙县、新平县、易门县、宁洱县、永胜县和云县等8个县(区),按照有关规定,经相关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推荐后,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项目,并抄报所在市科技局。

(三)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必须在云南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申报为企业的,应为盈利企业,且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

(四)项目自筹经费落实,鼓励项目承担单位积极争取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优先支持(须提供银行贷款贷款合同,且贷款性质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

(五)项目负责人系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组织协调能力强。

(六)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

(七)相关申报材料格式可登陆云南省科技厅网站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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