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宗教与道德的联系及宗教对道德建设的启示
2014-04-29尹子明
尹子明
【摘 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宗教原有的社会调节功能让位于道德伦理规范。但是离开了宗教的道德伦理并不能很好的发挥其调节社会的作用。本文从宗教与道德之间的联系着手,分析宗教与道德的内在一致性,阐述宗教对当下道德建设的启示。
【关键词】宗教;道德;道德建设
现代社会是一个理性社会,人们在理性观念的指引下,将包括道德在内的一切置于理性的从属地位。人们关注的是自身的欲望,服从的是自我价值的价值标准和评价体系。尽管人可以运用自己的理性设计出种种道德规范,但是不能否认的是现代社会正在经历一场严峻的道德危机。与人类传统的道德相比,现代人类的道德意识结构呈现的是一种不稳定和紊乱的结构,没有在完整的世界观和社会历史观指导下的现代人类道德意识缺乏的是信仰,缺乏的是“终极关怀”。缺乏信仰的社会又是一个追求个人利益的社会,这样道德危机的产生也就在所难免。人类道德意识中信仰的缺位,是与理性主义的“祛魅”有关的。
启蒙运动以来,理性高扬并且逐渐走向泛滥,道德与宗教逐渐走向分离甚至呈现一种对抗状态。马克思·韦伯“我们的时代,是一个理性化、理智化, 总之是世界祛除巫魅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命运, 是一切终极而最崇高的价值从公众生活中隐退——或者遁入神秘生活的超越领域, 或者流于直接人际关系的博爱。”理性在破除道德身上“巫魅”的同时,也使世界成为了一个技术化、世俗化的社会,道德失去了身上的崇高、神圣和超越性,由自我规范、自我完善的“自律”轉化为依靠外在规范的“他律”。道德危机正是在这样一种道德合理性根基丧失,人们价值混乱的背景下产生的。为摆脱当下的伦理道德困境,为道德寻求一种精神力量,人们逐渐将目光转向宗教,期望通过发掘宗教资源建立道德的稳固基础。宗教能否在当今道德建设中发挥作用,我们首先应当理清二者之间的联系。
一、宗教与道德之间的联系
1、宗教与道德在调节对象与目的上的一致性
道德主要是对主体的规范,调整的是现实社会,是各种社会规范的总称。道德形成以后通过社会成员的自觉遵守来调节人们的社会关系。道德的逻辑起点是社会分工,只有当社会分工出现,对社会提出了解决个体与群体间调节彼此间关系的要求,才出现了最早的道德观念。与道德的概念相比,宗教的概念则有着各种各样的定义。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倾向于把宗教看作是一个抽象的观念、含义,这种抽象的观念是基于自身文化发展而建立起来的。马克思主义则认为宗教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宗教本质上是一种“颠倒的世界观”,是由对神灵的信仰和崇拜来支配人们命运的一种意识形式。从其产生根源看,宗教是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的产物。宗教的主要特征是对某种神明的信仰和崇拜。宗教调节的对象主要是神与人、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关系。宗教通过信仰与崇拜调节这三对关系的目的是对生存“总秩序”及其模式的的认知追求,追求的是完善,趋善避恶,化育心灵。道德规范的对象也正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道德用伦理准则和行为规范来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使之与社会经济基础的性质和需要相符合。宗教则用神的意志和天命的安排来神化以现存经济关系为基础的人与社会关系。二者都是基于社会本质的共同性要求,源于同样的根源、意志。而且随着宗教改革及社会文明的进步,宗教的阶级压迫功能在弱化,体现的更多是调节人际关系、修炼人生和慰藉心灵等积极功能。从调节对象与目的这点来说,宗教与道德都是通过一定的手段实现人与社会的完满与至善。宗教更多的是通过崇拜与信仰,以“自律”的方式实现的,而道德则是通过外在的制约,“他律”实现的。
2、道德伦理是宗教的核心内容
“每一种宗教的基本特性实质上就是在于它构成了一套道德规范。”世界各大宗教基本都有一套完备的理论体系,这套体系是以理论化、系统化的教义教规为基本条件的。在这套系统化、理论化的理论体系中,道德被抬高为宗教的教义、信条、诫命和律法,将恪守关于道德的诫命作为取得神宠和进入来世天国的标准。在将道德吸纳为宗教教义的同时,宗教同样也将自身的某些教义和信条利用神的力量以道德诫命的形式强加于整个社会体系,成为一切社会行为当与不当,德与不德,善与不善的普遍准则。因而道德伦理是各大宗教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宗教构成的必备要素,是宗教的基本特征。从善除恶,做有道德的人既是一种道德规范,同时也是宗教教义的要求。综观世界宗教史,道德在构成宗教教义的同时,宗教也构成了道德法则和惯例的丰富源泉。《旧约》中的“摩西十诫”从第四条开始基本都是伦理道德准则,如: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这些基本的人世间道德准则在吸纳为基督教经典教义后成为了由上帝创造的世界最高的善,人的理性和意志所追求的最后的目的就是最高的善, 这种对善的欲望和追求产生了人的道德活动和道德行为。基督教精神如: 关爱人、爱上帝、爱人如己, 甚至爱你的仇敌。这种博爱的思想不仅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协调人际关系的作用, 而且体现了对于人性的尊重和拯救。如果没有了伦理道德内容,无论是基督教、佛教还是伊斯兰教都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立足点。正是有了伦理道德作为其核心内容才使宗教具有了持久、强大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才使宗教能够为人们所接受,能够在物质至上、全面功利化的现代社会继续存在并发挥其应有的调节社会关系作用。
3、宗教为道德提供保证
道德和宗教都是一种社会意识,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以特定的方式反映了人们的社会生活,并被实体化而成为一种社会体系和生活方式。在社会文化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反观道德,道德意识形成后通过成员的自觉遵守来调节人们的社会关系。与宗教相比,道德只提供了一种价值判断标准,作用的发挥仅靠社会成员的自觉遵守,缺乏宗教意识行为化那样的多重保证。道德的维系,道德作用的发挥从根本上说需要内在的信仰的支撑,缺失信仰的道德只能是短暂的、表面的、不确定的。“道德信仰是道德世界与道德生活的最后支撑力量,它在深层上维系着个体的道德生活与社会的伦理秩序。” ①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标准,人们行为是否合乎道德,与生活幸福与否并没有因果关系。如果违反社会道德准则而没有受到惩罚, 却仍然要求人们讲道德, 就会造成个人道德与社会伦理的悖论,成为“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 必然会造成社会道德信仰危机。道德要内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发挥作用就要依附于其他的社会意识行为。而宗教正是道德能够发挥作用所依附的最佳对象,是道德法则的守护者。宗教能够为道德提供一种信仰, 提供一种终极价值追求。宗教的善恶因果报应说迎合了人们的要求, 消除了人们对于现实的种种不平感, 给遵守道德的人以希望和慰藉。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说:“若上帝不存在, 什么行为都是合法的。”宗教作为一种道德仰维系着个人的道德信念与社会伦理道德秩序。
宗教伦理强调对人的心灵、精神的终极关怀,世俗道德强调的是社会存在、发展的和谐性、有序性,两者是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的。在历史上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宗教与道德合二为一,一直共同维系着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的善与和谐状态。但是随着“上帝死了”的呼声,理性主义盛行,多元价值取向横冲直撞,人们不再相信有“上帝”的道德,期望建立一种现代伦理道德体系。但是现代道德体系因缺少某种崇高神圣的精神而难以达到独立自足, 仅凭科学理性精神和人道主义的价值理念系统难以为现代人提供充分有效的安身立命的场所。人们面临着精神生活秩序与道德生活秩序的混乱,信仰危机,世风日下已是现实社会真实的写照。结合我们在前面对宗教和道德联系的分析,在当前社会背景下, 宗教对于道德伦理秩序的支撑与维系, 对道德境界的提升具有现实意义。宗教所提供的精神依托、至善理想满足了人性最深层的需要。社会道德危机的解决,道德规范和信仰的重建都离不开宗教的作用。
二、宗教对道德建设的启示
通过考察宗教与道德联系,我们发现当前的道德伦理建设能够从宗教中获得有益的帮助。而且在当前道德伦理困境的背景下,回归宗教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是我们应该明白回归宗教的目的是恢复道德应有的神圣性,重塑道德信仰,推进道德的信仰化和神圣化,而不是重建传统的宗教信仰道德体系。重塑道德伦理体系,建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道德信仰化、神圣化
信仰在人类精神活动领域中占据核心地位,是人对世界的一种能动的把握,是对人生最高价值和社会最高理想的反映。信仰是个人行为的支柱,是道德的源泉与归宿。道德需要靠社会成员的自觉遵守才能发挥作用,这种自觉遵守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自律”。但是这种单纯的道德自律并不具有太大的权威性与约束性,只是一种短暂的、不稳定的状态。道德规范的保持、传承和严格遵守,从根本上说需要内在的信仰支撑。道德信仰化意味着,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将恪守道德准则的行为,从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状态,内化到道德觉醒,道德自律的信仰层面。要实现道德信仰化,一方面我们应当加强道德教育,发挥道德模范的楷模作用。道德教育不能采用一味灌输的方式进行,而应结合现实背景进行相关的道德伦理教育。道德模范的树立,遵守道德准则的宣传,能够使人们将学习得来的道德伦理知识在日常生活中加以运用。另一方面,将道德与幸福相联系,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法律建设,将伦理道德规范纳入到制度和法律的层面上来,赋予道德以神圣性。道德的神圣性在于不可侵犯,一旦违反相关的社会道德准则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样人们在追求自我幸福的同时能够重视道德的作用,自觉遵守相关的道德伦理准则。
2、吸纳与时代相符的宗教教义以完善道德伦理规范体系
历史上,宗教在吸收道德准则为教义的同时,利用自身的地位及神的力量将某些教义和信条以道德诫命的形式強加于整个社会体系,扩充完善了社会的道德伦理体系。虽然经过理性主义的祛魅,宗教失去了神性光辉,宗教教义的吸引力也在减弱,但是现代社会的道德伦理规范与宗教教义还是存在某种共同性,如宗教提倡的节俭、尊重人、爱人等也都是现代道德规范所要求的。而且宗教教义保存了众多为现代社会所抛弃的伦理道德思想,如万物平等,尊重生命和自然物的环境伦理思想。这些教义在当代社会还是有其现实的意义的,是需要我们的道德规范加以吸收利用的。
尽管宗教教义对许多现代社会的人不再具有吸引力,但是许多民族仍然虔诚地信仰宗教,而且这些民族的道德伦理精神价值体系是奠定于宗教基础之上并靠宗教来建立和维系。对于多民族的统一国家来说,应当充分关注宗教教义对广大信徒的影响,充分关注宗教教义对道德建设的影响。因势利导,积极吸收与社会共同道德相一致的教义,努力运用宗教教义中的积极因素为共同体的道德建设服务。
宗教与现行的道德伦理规范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在当下要建设有约束力的社会道德伦理规范,离不开宗教的作用。从宗教中发掘有益于道德伦理建设的积极因素,吸取宗教中的合理成分,才能更好地建构当前道德伦理结构,才能更好地实现道德的社会调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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