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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朱光潜美学思想浅析音乐

2014-04-29李丽萍

北方音乐 2014年1期
关键词:联想移情距离

李丽萍

摘要:美学一词来源于希腊语“aesthnesis”,最初的意义为“对感观的感受”。它是人类对“关”这个抽象概念的总结和研究。关学做作为独立学科,最早诞生于西方。十八世纪德国哲学家亚历山大·戈特利布-鲍姆加登《美学》一书的出版是“美学”作为研究的标志。在近现代的中国,朱光潜先生作为学贯中西的学者,运用西方的一些分析方法,融合了东方对关学的认识,形成了独特而有广泛影响的美学思想。然而,雖然人们对美学的研究日趋完善,美学毕竟是相对较晚兴起的,是人类对世界认识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对事物的抽象思考和总结。而音乐,从人类原始时期就开始存在,它可以严谨华丽,也可以随性而发。音乐流淌过了人类的整个历史。本文试以朱光潜先生的关学思想为切入点,用后兴的,积淀着人类智慧和理智的美学,分析有古老历史的音乐,探讨音乐的美学特征,以及与其他艺术形式的区别。

关键词:距离;移情;联想;艺术传达

一、距离:美感的源起

朱光潜先生认为,人们对事物“美”的感受,常常源于此事物和日常生活的距离。

就像一种花,如果一个人发现了它的药用价值,并以采花为业,他应该很难认为这种花是美的。这是因为“花”对于他来说,代表着实际的功用。而同一种花,长在乡间,在偶尔经过的城里人眼里,可能就是美的化身。这是因为对于后者来说,这种花的存在和他的日常生活有很大距离。事物让人从实际人生跳开,从而产生的新奇感,常常能带来“美”的体验。

音乐,当然是符合这种特点的。并且,和其他艺术形式相比,它更具有和实际生活的距离。

音乐不具有直接的,实际的功用。这是它的性质决定的。音乐的媒介是声音,而声音不具有具象特征,无法与各种事物构成直接的对应关系,因此音乐不具有再现对象的能力。因为这一特点,音乐对实际生活是几乎没有直接功用的。

对于其他的艺术形式,如绘画和文学,它们对表现事物更加直观的特性可能会无限拉近它们和实际生活的距离,从而造成对美感的破坏。

绘画是一种空间艺术,可以表达静态的事物。中国古代的《韩熙载夜宴图》,西方的《最后的晚餐》,都可以记录或者表达某个场景。虽然前者是客观记录,后者是根据需要进行的表达,但它们都有了一种实际的功用。对于文学,现实主义的作品就旨在反映现实,一些报告文学,或者记录性的文学,更贴近实际的功用。荷马的《伊利亚特》,茅盾的《子夜》,虽然年代,风格千差万别,但是都反映了现实的状况。更突出的例子是裸体画和描写两性关系的小说。虽然这些类型的作品中,有部分是具有很高美学价值的,但是,它们可能引起一部分人的性欲。而这种可能性发生时,它们的美学价值就会在这部分受众那里因为离实际的距离太近,而在审美上受到恶劣的破坏。而音乐的特性是能够让它避免这种尴尬境况的。

当然,绘画和文学的特性,也允许它们产生出更加抽象的作品,更加脱离实际的作品。但是,音乐和它们有所区别的一点就是,绘画和艺术可以是抽象的,而音乐只能是抽象的。用音乐记录一段历史,反映一个场景,都是不可能的事情。音乐并没有和思想一一对应的明确的语言,也没有绘画的直观性。当然,有一些音乐被作为一些特定的信息传递方式。最直观的就是商场营业结束时所播放的音乐。还有一些音乐也被作为某种仪式的工具。但这些实际利用在范围上,利用程度上,都极具局限性。

因此,音乐是不属于日常生活的。它相对其他艺术形式,更满足美学中“距离”的论断。它是最典型,最纯粹的一种美学形式。

二、移情:物理现象对人情的表现

从本质上看,音乐只具有物理的特性。音乐的要素有节奏,旋律,和声,速度,音色。它们本身是不具有任何美学意义的。速度有迅急,有缓慢,音色有高昂,有低沉。这些都是物理的属性。但是,人们听到音高而急速的音乐时,常会有活泼欢快的感受;听到低沉而缓慢的音乐时,常会感到悲伤,并陷入沉思。物理的特性会影响人的情感,并且赋予美的体验。这当中的转换过程,就是移情。为何人们会对特定的节奏或旋律有特定的感受,这应该和人的生理构造有关,这是一种比较复杂的原因。但可以确定的是,人类对同一种音乐的感觉是基本相同的。这就有了“移情作用”能相互传达的基础。

移情的过程是由我及物,也是由物及我的。音乐的创作者把自身感受转化为音乐形式,演奏者把自身的情感加于特定的曲调,进行表现。听者在音乐中捕捉到创作者,演奏者的情感,得到情感和审美的体验。这就是音乐中的移情过程。以白居易《琵琶行》中反映出对音乐的体验为例,琵琶女“转轴拨弦”,“弦弦掩抑”,“大弦嘈嘈”,“小弦切切”都是音乐物理属性的表现,本身是不具有情感的。但是,听者白居易会认为“未成曲调先有情”,“似诉平生不得志”,“嘈嘈如急雨”,“切切如私语”。这就是因为琵琶女在演奏中,用通用的音乐规则(如快速代表急促的情感,缓慢代表轻柔),在琵琶声中表现了自己的情感,“由我及物”。白居易又从琵琶声中捕捉发现演奏者的情感,“由物及我”。

因此,音乐的物理属性是传达情感的媒介,加上“移情”的过程,音乐就具有了美学的意义。

三、联想:音乐的进一步美学体验

移情和联想都是人类自身赋予音乐美学意义的过程。如果说移情是音乐具有美学意义的基础,联想给予了音乐,以及其他艺术形式,能达到更高审美程度的可能性。

“联想”是“用旧的经验诠释新的经验”的过程。它是美学中一个很重要的要素。人所处的时间,空间是有限的。文艺作品能够让人超越自身的有限,得到现实不同的体验,从而实现美学意义。在这个过程中,联想起到了重要作用。正如朱光潜先生认为,“多数人觉得一件事情甜美时,都是因为它能唤起甜美的联想”。

一些除音乐之外的艺术形式,如绘画,雕塑,呈现给人的是静态,直观的作品。绘画表现一个场景,雕塑表现一个造型。这些都是可以明确看到的。当然,它们也会留下联想的空间,甚至某些风格的创作会强调这种重要性。中国国画的留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但是,即使是刻意地让受众有所联想,绘画和雕塑本身的直观性也决定了,能通过它们产生的联想是有限的。

而音乐在“联想”上的体现尤其突出。因为音乐具有宽泛,概括,不确定的特征,它本身给人留下了很大联想的空间,有利于联想的产生。并且,这些特征也让音乐审美的实现过程中,对联想的需要更大。朱光潜先生甚至认为:“多数人在听音乐时,除了联想到许多美丽的事物之外,便别无所得”。这个结论有一些绝对化,因为音乐本身的曲调等要素也可以给人带来审美感受。但联想在音乐审美过程中的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

许多人通过诗歌记录下了他们在音乐欣赏中的联想。李白的“忽闻悲风调,宛若寒松吟”,从琴声联想到了风吹过寒松的声音。常建的“玄鹤下澄空,翩翩舞松林。改弦扣商声,又听飞龙吟”,在琴声中看到了翩翩舞起的仙鹤,听到了飞龙的唳鸣。这些都是琴声带来的联想与优美之感。在最为著名听琴诗的《李凭箜篌引》中,听者通过联想,得到了瑰丽奇绝的审美体验。箜篌声让他看到了凝滞不流的空山薄云,悲愁动情的江娥素女,看到了泣出露珠的芙蓉,灿漫微笑的香兰。他也听到了昆山之上美玉的进裂声,听到了凤凰清越的鸣唳。他甚至联想到了深山中的神妪,桂树下的吴刚。音乐不能给所有人带来直观的,明确的体验,但通过联想,它能让人最大地超脱出时间和空间,回溯远古神话,幻想遥远未来。下至青草上正在滴落的露珠,一双正在睁开的眼眸;上至中国的月宫,希腊的奥林匹斯山,音乐能带人去思想能到达的任何地方。无限的联想空间是音乐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的美学特点。

音乐的演奏过程,联想也贯穿始终。弹奏钢琴曲《水边的阿迪丽娜》的前奏时,手指似乎触到粼粼微波;弹奏《童年的回忆》中十六分音符时,似乎在轻盈地穿越时光回到童年。弹奏这些轻柔的乐曲,就像用指尖推开了春光灿烂中的木栅栏,嗅到庭院深处玫瑰的芳香。而弹奏《土耳其进行曲》的高潮部分时,似乎看到列兵在吹响的号角中前进,弹奏《月光奏鸣曲》时,看到皎洁的月亮从层层云雾里喷涌而出。这些充满激情的乐曲给演奏者无限的遐想,演奏时似乎在天空飞跃触到朝阳,也似乎在夜晚的海中游曳沐浴月光。

因此,在音乐欣赏,创作,表现的过程中,联想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美感实现的形式,更是音乐魅力的所在。音乐因其无确定内容,但激发人们联想的特性,让人能得到無限的情节和情思。这也是音乐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的特点和魅力。

但是,朱光潜先生也指出,联想是可能妨碍美感的:“美感起于直觉,不带思考,联想却不免带有思考”。但对于音乐,除了能带给人无限联想外,它本身的节奏,旋律等也能带来美的感受。因此,对音乐可以进行联想上的审美,也可以进行曲目本身的审美。联想可能妨碍美感,但它也是音乐审美中的一大特点。

四、创作与再创作:音乐的传达

音乐产生的过程,也有显著的美学特点。首先,大多数艺术形式,如绘画,文学,是通过“创作”和“欣赏”的过程实现的。而音乐,要经历“创作”,“演奏”,“欣赏”三个步骤。“演奏”是一个音乐审美实现中独特的过程。

“创作”的过程,从“游戏论”来说,就是把欣赏的意向客观化,使之成为一个情境。这一点,音乐和其他艺术是相似的。诗词创作有格律平仄,雕塑创作有特定的比例要求,音乐也是根据作词谱曲的规则,进行创作。情感是无限的,要让尽可能表现无限的情感成为可能,就必须运用一定有效率的规则,把无限的情感化为有限的形式。在这个过程中,因为规则的限制,情感肯定会不能以原貌展现。而创作者应尽量可能的复原创作时的情感。这就是一个矛盾。《论语》中“从心所欲,不逾矩”可以运用到描述高超的创作上来。娴熟地应用规则,让形式最好的表现情感,是音乐创作,以及所有的艺术创作所追求的。

但是,音乐由本身无明确内容的特点,创作中除了用音乐表现思想情感外,也有单纯注重音乐形式的“形式主义”。这种音乐在创作和欣赏中就会忽略移情,联想等作用,而依靠“直觉”完成审美。音乐能从形式上带来的美感多于文学,绘画等注重内容的艺术形式所能单纯在形式上达到的美感。也就是说,创作中在形式中寄托情感的特点是音乐和其他艺术形式共有的,而在为形式而创作的特点上,音乐更加突出。

音乐的“演奏”过程,是它更加独特的美学特点。绘画,雕塑等作为一种空间艺术,是静态的,不变的,可以直接的进行欣赏。诗歌小说也是如此,虽然相对前者抽象,每个人的阅读都是一种“再创造”,但也是基于原作基础上,只进行一次,并且是有限的“再创造”。而音乐是一种时间艺术,具有单向性,不可重复性。要表现音乐,除了曲谱的创造,还需要演奏。它的演奏过程,可能很大程度地改变原作曲谱的风格和情感。同一首曲子,不同人弹奏会有不同的效果,同一个人弹奏,曲子也可能随演奏者的心境显得欢快激昂或缓慢沉郁。这种变化可以通过对弹奏速度,按键轻重等控制轻易地实现。而到了听众处,音乐已经经过了两次创作了。听众自身的联想或直观感受又赋予了音乐新的审美内涵。

因此,音乐的再创作过程过程多于其他大多数艺术形式。这个特点使音乐表现更加灵活多变。

音乐以一种极为抽象的艺术形式。美学的很多要点都能在音乐上得到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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