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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研究中科学的研究方法

2014-04-29杨子

北方音乐 2014年1期
关键词:音乐史科学

杨子

摘要:科学运用“多重证据法”,应该是在多学科知识鉴定史料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材料,借鉴不同的学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对于中国音乐史的研究来说,因为其音乐本体丢失的客观现实,所以不能只重视单一的文献史料,而是要运用多学科的知识对已掌握的资料进行鉴别,更重要的是,在鉴别的基础上,运用多种资料相互考证,运用多重证据法,作全面彻底的分析研究,以保证音乐史学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更好地解释音乐历史的发展规律,提升音乐史研究的价值和意义,促进音乐史学的发展。

关键词:科学;史学研究方法;音乐史;多重证据法

一、科学的史学研究方法之建立

“多重证据法”作为一种科学的史学研究方法,源于王国维先生在20世纪初,根据甲骨文字的释读成果而提出的进行古史研究所运用的“二重证据法”,即用文献资料与考古文物相结合后的方法,来证实客观的历史实在。

一方面他继承了清代乾嘉学派“立义必凭证据”、“孤证不为定说”的考据学传统,一方面他积极采用西方近代史学的研究方法,结合一系列考古发现的新材料,对中国古代史进行考证,开辟了20世纪历史考证学的新道路。

证据法又分为内证、外证、直接证据、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本身不能直接证明主要事实,而需要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事实的证据。直接证据,无需经过复杂的推理过程,直接即可证明。“多重证据法”,顾名思义,就是结合不同材料、多种证据对研究对象进行考证的方法,而且所搜集、整理的材料和证据必须是有科学依据,是要经得起验证的材料。

21世纪以后,随着大量西方民俗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相关著作引入中国,并纷纷建立相应的学科后,一些人类学家在“二重证据法”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一种新的科学的研究方法——“多重证据法”,即对“文献典籍”、“文物考古”和“文化人类学”的资料与方法进行综合的运用。

二、在音乐史研究中的科学运用

1.材料的收集和运用

在中国音乐史的研究中,“多重证据法”的应用,可以狭义的理解为是用文献史料、文物以及传统音乐中“活”的材料,相互支持、印证。

文献史料包括文本文献和口述文献,是史学研究中的基础和前提,尤其是中古音史学中虽然乐谱文本留存极少,但文献史料却极为丰富。文物,即“有形证据”,主要包括遗址、出土乐器、画像、古代乐谱、出土竹简等,可以较为直观、真实的了解古代音乐的相关内容。传统音乐中“活”的材料如西安鼓乐、山西八大套、福建南音等都较好的保存了古代音乐的本体材料,是古代遗留下来的最直观最重要的资料。

因为音乐艺术,与美术不同,它是一门时间的艺术,它本身具有很强的技术性,仅凭语言文字并不足以将它完全保存下来。而文物也是静止的“有形证据”,它的年代需要借助其他学科进行判断,即使可以断定年代,但它是如何奏響哪些美妙旋律,无从而知。对于现存的“活”材料而言,它蕴含着一定的古乐因素,但是在历史复杂的演变中,它受朝代的更替、民族迁徙、文化风气的转变等多方面影响,对于其源头的确立,以及中间的变异程度,也是非常难以攻破的课题。

可以说三者各有优势也各有不足之处,所以在音乐史学研究中需要将各种材料相互印证,取长补短,不能倚重倚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谁更可信。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合情合理地、准确地使用真实、正确的材料,才能使研究结论更加符合客观事实和内在规律。

2.多学科的相互依存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广义的“多重证据法”是指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借鉴和参证。音乐史研究应当打破旧有的单一模式(文献史料),从多角度来思考研究音乐史的相关问题,将各种材料,甚至是不同学科相互融合。

如民族音乐学的建立,就大大促进了音乐史学的相关民间音乐材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相关研究方法的借鉴和引入。民间音乐十大集成工作及各种民间音乐实地调查,为古代音乐史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活”材料,抢救整理了大量民间传统音乐资料和珍贵的曲谱文献音响资料。在田野工作中,还应当注意到对少数民族音乐资料的收集、研究。70年代学术界在对裕固族民歌进行搜集和调查时,偶然发现它与匈牙利民歌的曲调完全相同,经查阅裕固族的有关文献记载,得知其祖先与匈奴有密切关系,通过与西方的历史文献相互考证,对匈奴族在公元9世纪,东迁欧洲定居这一史实进行确认。进而得知二者的曲调相同的历史渊源。较好的运用比较音乐学的方法,对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音乐文化发展历程相互比较研究,发现其中的共性规律和个性特点,是对中音史学研究的极大帮助。

除此之外,考古学、文献学、音韵学、训诂学、民族学、民俗学等学科,都可以与中音史研究相互融合、渗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3.主观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首要任务就是了解“实事”,掌握史实,从事实出发,进而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性。从事实出发是历史研究的根本原则,离开既有的历史事实,就不会有历史科学。无论是文化史、哲学史等,都摆脱不了历史史料和历史史实的研究。

音乐史是一个综合性的历史问题,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可能脱离其他因素,孤立的进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应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的研究理念,从理性上、从证据上、从实践上审视音乐,不仅重视民间音乐研究、乐律实验、音乐考古和古谱解疑的实践,还要注意与文献资料的相结合。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在慎重考证各种材料的基础上,尽可能使用多种史料,联系多种学科,进行综合研究,不能脱离实际的死板硬套。在这方面,音乐史学大家杨荫浏先生为我们树立了好的范例,他撰写《史稿》时,就运用唯物史观,提出音乐是人民的音乐,音乐具有人民性。

三、音乐史研究中的代表人物

80年代以来,在各学科相互交融的发展趋势下,音乐学界对音乐史的研究方法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冯文慈先生最先借鉴历史学中的“逆向考察法”,首次提出在音乐史研究中结合人类学、民族学实地调查的研究方法,开辟了传统古史研究的新视角。随后一批学者纷纷响应,并将这种方法付之于实践。

然而,在此之前杨荫浏、黄翔鹏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多重证据法”的说法,但在实际的研究中,他们已经自觉的运用到这种科学的治学方法。

杨荫浏先生深深植根于中国民间的音乐实践,在实践中收集了大量的民间音乐资料,并将这些资料运用到中国音乐史学的学术研究中。在他的影响下,4、50年代,刚成立不久的音研所篇开展了一些列收集、整理民间音乐的实地调查活动,如对全国琴谱琴人、民间艺术家阿炳和刘阳地区的祭孔音乐的录音和记谱资料,以及对新疆、山西、福建等地区类似的收集整理工作,虽然当时设备落后,但这一举动,为乐律学、琴学、古谱学、民族音乐学等学科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为“多重”在中国音乐史研究中的运用,做好了准备工作。此外,在杨生“里程碑式”的著作《史稿》中,努力突破过去音乐史偏重“文学史”的局限,在材料运用上和研究方法上都尽量做到丰富、全面。书中广泛吸收文献学、历史学、考古学、音响学、音韵学、民族学及民俗学各科知识和相关研究材料,已经开始引用大量考古实物材料及图片资料。杨生尤其注意现存传统音乐中“活”的音乐资料,对文献资料的解读和考证,如他借鉴西安鼓乐保存的一百余首用俗字谱记载的乐譜和山西五台山《八大套》管子谱及北京智化寺音乐的宋代谱式,来解读和翻译姜夔《白石道人歌曲》“旁谱”,成为首位将17首词调歌曲完全解译的学者,打破了“哑巴音乐史”的诅咒,将绝响已久的宋音重现于世,可以说杨生在中音史的研究工作中已经开始运用“多重资料”“多重证据”的方法。

黄翔鹏先生在音乐考古学、音乐史学、传统音乐研究领域均有深厚造诣,在《中国古代音乐史——分期研究及有关新材料、新问题》一书中凭借其多重学科知识的背景,已经成功运用了“多重”。他结合民族学、文化人类学角度,证实了现存于西南少数民族“口弦”乐器即是“笙”。他把古代音乐史中“活”的材料作为研究对象,证明文献中将“簧”注解为“笙”的不当做法,正式“多重”运动的典范。80年代末,黄先生提出“曲调考证”法,是对逆向考察法的发展和延续,对传统乐曲作历史形态的考证。他发现了今乐与古乐之间共同的规律性的要素——曲调,古乐蕴含在今乐之中,强调“无形文物”同“有形文物”同样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对研究乐律、古谱和音乐史相关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此外,李纯一先生作为一位音乐家,更是率先在远古时期的音乐研究中运用考古资料,特别是其著作《中国古代音乐史稿·第一分册》将先秦时期的文献资料、测音资料、实物资料、图片资料集于一体,综合考古学、文献学、人类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充分发挥了音乐考古学科得优越性,并注意到与其它学科的借鉴融合。大胆采用古代传说、诗歌和甲骨文的记载来研究夏商两代的音乐史。并根据出土乐器的测音结果,来研究中国的音乐形态。如运用民族音乐研究所对河南辉县出土的陶埙以及故宫编磬测音的结果,对十二律的形成年代进行考证。书中有不少猜测和想象,但仍不失为研究先秦音乐的重要著作。

近年随着新史料、新学科的不断涌现,在史学研究中也出现了对这些材料不加鉴别考证,直接全面进行运用的情况,其结构往往造成错误性的结论。如牛龙菲对于“琵琶”,历史的研究要讲逻辑,证据与他所要论证的要有逻辑关系,要有联系,必须承认科学的法则。不然就会产生“多米诺效应”,一个错误的前提,引发出一系列的谬论。搜集再多的材料,也是枉费工夫。

此外,在史学研究的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些轻视某种研究资料,或者盲目相信某一单一史料的现象。对于不同学科的材料,不能相互良性的结合、参证,更甚者出现相互排斥的现象。这些都是在今后的研究中,应当仔细审视所收集的材料,择取与所证问题有密切关系的材料。

科学运用“多重证据法”,应该是在多学科知识鉴定史料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材料,借鉴不同的学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对于中国音乐史的研究来说,因为其音乐本体丢失的客观现实,所以不能只重视单一的文献史料,而是要运用多学科的知识对已掌握的资料进行鉴别,更重要的是,在鉴别的基础上,运用多种资料相互考证,运用多重证据法,作全面彻底的分析研究,以保证音乐史学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更好地解释音乐历史的发展规律,提升音乐史研究的价值和意义,促进音乐史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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