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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落实中的问题、原因及其对策

2014-04-29李海燕张筱园

理论与当代 2014年1期
关键词:八项规定作风干部

李海燕 张筱园

一、“八项规定”落实中遇到的问题

(一)饭局从高档食府转移到隐秘会所。媒体报道,如今地方公款吃喝,不再青睐扎眼的高档酒店,而是转移到私人会所、商务会馆,甚至是机关食堂,被群众讽为“低调的奢华”。各种“农家乐里洗桑拿”“矿泉水瓶装茅台”“红塔山盒里藏熊猫”之类的新闻更是层出不穷。说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思维早已深入骨髓。没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所有禁令很快就会沦为一纸空文。然而,“几百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公款吃喝现象没有得到真正有效治理。

(二)矫枉过正,另一种形式主义。与“隐秘奢华”相反的是另一种形式主义——“高调的俭朴”。媒体报道,“八项规定”下发之后,某省做出一项新规定,要求省委省政府和省直部门负责同志到乡(镇)、村调研一律自带干粮、方便面,不给基层增加负担。初衷是好的,但做法脱离实际,未免太矫揉造作了,这就如古代官员穿着打补丁的朝服上朝一样,作秀意义大于实际。外表打着节俭的旗号,里面却仍然是政绩意识、唯上意识的旧思维。

(三)“不踏实”心理。过去中央到各级地方也出台过改进作风的文件规定,有些基层单位和干部是有过吃亏的“前车之鉴”的。有单位和个人认真地执行了,却遭遇到领导“脸色难看”的待遇。鉴于以往的“深刻教训”,很多基层单位虽然内心对“八项规定”十分认同,在操作上却不能完全放心,而是采取观望态度。

(四)惯性思维。各级政府官员长期以来形成的办事规则,办事作风沿袭已久,已经形成一套较稳定且统一的工作模式,包括安排会议活动、排位、接待、文稿内容等熟谙其中,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都有一套约定俗成的标准。在“八项规定”实施以后,原先的工作模式、办事规则和工作标准被重新评价定义,平衡被打破,许多地方和单位正在摸索和互相揣度新的工作方法和模式。

二、原因分析

(一)权力寻租的内在冲动。不正当的官商勾结、不正派的官场人脉交际、不正常的人情买卖求人之风,往往就暗藏在见不得光的觥筹交错中。心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思想的人们拉拢关系、打探隐私、求(替)人办事、买官卖官……所谓“吃的不是饭,赴的都是局”,饭桌早就不是美味佳肴的承载,而成了利益交换的最好遮羞布。因此不把权力看牢,就无法阻止公款吃喝的暗流。

(二)升迁动力导向偏差。历次改进作风效果都不尽如人意,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干部升迁的考核评价唯上定夺,而非群众评价和评判。长期以来官场形成了一套或明或暗的潜规则,个人升迁取决于上级领导的赏识和彼此关系亲疏程度,而关系的密切程度很大原因又取决于迎来送往、吃喝送礼等,这种不正常的官场心理并非个例,在某些地区甚至蔚然成风,“送礼的多数,不送的是少数”,这一现象在已暴露的腐败案件中也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目前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仍然不够完善,不够科学。干部升迁如果还是由长官意志决定,群众话语权和监督权不具有真正的分量,这种指向趋上的考核评价体系不变,作风转变的动力机制缺乏就难于改变。

(三)制度保障机制不力。目前,有关改进作风的规定还局限在党内纪律领域,还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更关键的是缺乏有力监督的长效机制。在许多官员看来,“吃吃喝喝不是罪,不进腰包无所谓”“刑不上吃喝”,官员们就能打着“公务”的旗号,理直气壮地吃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应成为遏制公款吃喝的总思路。在操作层面上,制度怎样才能定得严密,怎样确保执行,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文化积弊。作风问题屡禁不止,除了制度操作等原因外,恐怕还得从社会风气、文化心态等方面深挖根源。其一,官本位和特权意识根深蒂固。“学而优则仕”“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等古训依然植根于不少人的思想深处,持续高烧不退的考公务员热更是折射出当下21世纪的国人心中仍旧浓重的官本位意识和等级观念。其二,拜金主义、功利思想泛滥。讲排场、比阔气、拼名牌等俨然成为社会一种风气,甚至于在一些官员队伍中也有过之无不及,有些政府官员对享乐的追求,生活之奢靡达到让人触目惊心的程度。奢靡的背后是对金钱的崇拜,对利益的追逐,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其三,当官做老爷传统思想作祟。官僚做派和形式主义是疏远党群关系,最为人所诟病的两大顽疾。不胜枚举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文山会海等就是官僚作风和形式主义的典型表现,其背后的逻辑是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在这样一种行为逻辑中,“社会主义的大厦”被一块块的拆走,许多国家财产和资源在种种形象工程中被浪费,以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种检查和监督也形同虚设。

三、对策及建议

(一)各级领导表率示范。“这八项规定虽针对的是政治局成员,但它对各级党政干部改进作风都应产生实质性的传递效应。这不仅应导致各级领导干部自身工作作风的转变,也必须彻底压制他们对上一级领导干部做超规定接待安排的冲动。必须让所有干部们都清楚,超标准接待上级领导,是不负责任坑害他人的举动。上下级领导干部共同遵守规定的默契对这轮作风整改的成功至关重要。”现实以及历史决定了领导带头对这项改革的关键作用,各级领导如果能从自身做起,坚决按照“八项规定”执行,那么整个社会将迎来一次强有力的转变,反之则使以后的政策效力愈加模糊难辨。

(二)刚性制度,“零容忍”惩处。首先,强化“三公”预算约束,从源头上防止公款浪费,实行刚性预算和精细预算,要求每个支出项目都在预算中具体数字化;第二,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做到“招标定点”“结算定卡”,违规超标一律不得报销,甚至可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考虑取消公务接待报销制度,学习国外接待和福利待遇货币化;第三,公开决算,设立“三公”消费明细表,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四,将作风规定写入党纪法规,公布违纪违规处理条例,对“有禁不止,有令不行,有章不遵,有规不循”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零容忍”的原则,决不姑息迁就,彻底打消一些单位或部门的观望心态,维护“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此外,政府还应在减政放权等制度改革上取得实效,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基层的违规冲动。

(三)拓宽监督渠道,纳入常态化管理。“八项规定”出台,各级纪检机关进行了多次纠风暗访,通报了一批违规典型。这种打击的力度能否持续,能否常态化,对“八项规定”的影响力至关重要。“八项规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作为监督执行的主力军,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应加强自身建设,抓好作风监督员队伍建设,科学调配力量,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督办相结合,将牵头组织与亲力亲为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直查快办,不过中间环节,确保工作效率。此外,要开放更多监督渠道,让民间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力量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目前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程度完善,但不可否认,在现实生活中干部个人的考核评价和升迁仍存在“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上级说了算”的现象,群众意见和声音只限于参考,没有决定意义。这种唯上考核评价的机制对于党中央要求领导干部牢记执政为民、为民谋利益的根本宗旨显然毫无约束力。如果官员的从政行为仅靠自己的自律、自觉去实现执政为民显然无从也无法得以保障。正因如此,现实中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人性的逐利性和冲动性,表现在政绩上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劳民伤财,作风上浮夸虚瞒,吹溜拍马,漠视群众。中央在2009年提出“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近两年部分省市开始探索新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如浙江在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中,增设“公众满意度”指标并赋予20%的权重,强化群众公认度,重庆市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调查民意……只有在干部考核评价中加大群众评价比重,多倾听群众意见,这样才能改变一些干部唯上不唯下的心态,扎扎实实为人民服务,真正实现“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五)文化重建。首先,要根除作风积弊的文化土壤心理,就应让这种自上而下的决心,和自下而上的渴求,形成坚定而强大的信念力量。其次,应改变标语式、说教式、模范式的教育,引导一种贴近心灵的、自内而外的内省式教育,表里如一的倡导一种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避免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大众文化与教育内涵的割裂。第三,加强公民教育,树立现代思想,培养公民道德,培育公民社会。第四,要改变新闻报道的话语体系,摒弃那种套路化、僵化空洞的官话语言,学习说平常话、实在话、有生命力的话,拉近与民间话语、网络话语的距离。

(作者单位: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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