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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拆迁安置投入效应分析

2014-04-29刘高忠黄峥嵘黄文

国土资源导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购房现金房屋

刘高忠 黄峥嵘 黄文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湖南省怀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逐步陷入“量大、面广、工期紧、拆迁难”的泥潭,而本应是解困之匙的“安置先行”却因为种种原因久久无法开展落实。

基于此种情况,根据怀化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摸清怀化城区村民安置区安置建设基本现状,以求在困境中破题,由该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规划局、房产局等其他单位共同参与,分别对代表不同安置模式的迎丰公园、体育中心等四个安置区进行调查,对被拆迁村民安置收益及政府安置投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通过实地调查,从政府投入安置成本等多方面对该市过去沿用和今后拟采用的安置方式进行利弊分析,为该市今后的城市规划区村民安置工作指明了方向。

政府投入安置成本分析

以政府划地的方式进行安置,其成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直接成本,指政府为安置区建设实际支付的土地成本、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和过渡费,四个安置区共支付12350.54万元,人均政府投入直接安置成本11.91万元。二是间接成本(或隐形成本),指政府从所划安置区土地中可以收取的土地收益及减免的“5+1”标准建设规费,经测算四个安置区共可收取土地收益15264.84万元,建设规费6388.08万元,合计政府投入间接成本21652.92万元,人均政府投入间接安置成本20.88万元。

四个安置区政府投入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两项合计34003.46万元,人均政府投入总安置成本32.79万元。

如由政府出资统规统建,按照实测容积率和实际建设情况不变,上述四个安置区政府需要投入的成本由四部分组成:一是政府为四个安置区需要投入的安置成本(含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共计34003.46万元。二是村民为安置房建设应投入的10万元/亩的土地款和8.9元/平方米包干的建设规费,共计1829.96万元。三是房屋建安成本,按市建设局提供的最新房屋建安成本(多层880元/平方米,高层1350元/平方米计算),四个安置区实测建筑面积384502.07平方米,总建安成本43357.39万元。四是小区配套设施成本,根据各安置区实际情况测算,总配套设施成本6066.49万元,以及超容部分所需补缴建设规费及土地出让金共8681.95万元。

根据上述测算,四个安置区总成本为93939.25万元,按90平方米/人的标准分配,总建筑面积384502.07平方米可安置人口4272人,人均安置成本为22万元。比原有划地安置成本减少33%。

如以现房安置(购房券购房安置)方式来计算,新政策拟按27万元/人给被征收人发放购房券,并对选择现房安置(购房券购房安置)方式的被征收人给予购房券总额5%的奖励,人均安置成本为28.35万元,四个安置区总安置成本为29398.95万元。与统规统建方式相比,统规统建方式只需要投入建设成本,而现房安置(购房券购房安置)却要由政府以货币(购房券)形式向房地产企业购房,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利润与经营费用也由政府出资承担。与原有划地安置及统规统建安置方式相比,政府直接投入增多。

根据上述测算,仅按政府投入直接成本而言,现房安置(购房券购房安置)成本最高为28.35万元,统规统建次之为22万元,划地安置成本最低仅11.91万元,仅占现房安置(购房券购房安置)成本的42%。

但加上政府的间接成本,则划地安置成本最高为32.79万元,现房安置(购房券购房安置)次之为28.35万元,统规统建成本最低为22万元,占划地安置成本的67%。

政府投入现金情况分析

按照政府划地安置方式,以被征收人房屋拆迁时为基准时间,在房屋拆迁前一年政府已出资完成安置区批地工作,投入土地报批费用1798.5万元,人均1.73万元;在房屋拆迁当年完成安置区征地工作投入征地拆迁费用4375.59万元,人均4.22万元;在房屋拆迁后第一年,各个安置区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5286.15万元(含开发商垫付部分),支付过渡费890.03万元,合计6176.18万元,人均5.96万元。

政府统规统建安置现金投入总额为政府划地安置直接成本与房屋建安及配套设施建设成本,共计24792.08万元,现金投入时长6年。从四个安置区情况看,除体育中心因特殊原因五年竣工外,其余三个安置区均为2-3年竣工,建设成本按三年分摊现金流量为房屋拆迁后第二年147.18万元,第三年4147.18万元,第四年4147.18元,人均每年4万元。该测算安置人口仅按1037人计算,该方式可以安置人数为4272人,但前期投入与划地安置一致,前期现金投入量略高。

新政策拟采用的现房安置(购房券购房安置)方式人均安置成本为28.35万元,以四个安置区安置人口为测算依据,总安置成本为29398.95万元,现金投入时长4年。该方式安置户可在房屋拆除之日起两年内在市区确定楼盘购房,按平均分摊计算,每年为14699.48万元。该方式与确定楼盘的开发企业按4∶3∶3方式结算,则政府现金投入情况为房屋拆迁当年5879.79万元,人均5.67万元;拆迁后一年10289.63万元,人均9.92万元;第二年8819.69万元,人均8.5万元;第三年4409.84万元,人均4.25万元。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从现金投入情况上看,划地安置直接成本现金投入金额最小,时间最短仅仅3年;现房安置(购房券购房安置)金额最大,时间为4年;统建安置因初期投入较大,现金量略高,时间最长为6年。

划地安置和统建安置两种方式现金流出现在拆迁前1年,时间最早;三种方式拆迁前一年和拆迁当年现金流量基本相当;拆迁后一年现房安置(购房券购房安置)资金流量达到前两种安置方式的近一倍,随后两年递减,现金流量最大也最集中;划地安置现金流量最少,时间最短,但政府在后面三年可以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及建设规费流失。

安置户获利分析

本次调查的四个安置区中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的只有体育中心安置区,该安置区共安置村民158户,403人,户均2.55人。划地自建村民安置收益计算方法为房产部门认定的建成房屋估价-建设部门认定的建房成本。根据上述情况测算,该安置区村民人均获利62.9万元。

本次调查的四个安置区中有迎丰公园、紫东片区小田1号和江秀片区赵家山1号三个安置区采取联建分成方式建设,三个安置区共安置村民315户,634人,户均2.01人。划地联建村民安置收益计算方法为房产部门认定的村民分成所得房屋估价(所有成本由开发商支付)。根据上述情况测算,联建分成村民人均获利72.6万元。

按照政府统规统建安置方式,新政策拟按住房面积90平方米/人的标准对村民进行无偿安置,由于将来政府统规统建安置区分布地域不同,只能采用市房产局提供的2013年9月市区商品住宅签约均价3255元/平方米计算,村民人均获利29.3万元。

而以现房安置(购房券购房安置)规定的补偿方式,新政策制定时对90平方米/人的安置房按3000元/平方米进行货币化折算,拟按27万元/人给被征收人发放购房券,并对选择现房安置(购房券购房安置)方式的被征收人给予购房券总额5%的奖励,人均获利为28.35万元。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政府划地安置村民与开发商联建分成方式村民获利最高,村民自建方式次之,政府统规统建第三,现房安置(购房券购房安置)村民获利最低,仅占划地安置联建方式的39%。

从理论上说,村民自建方式获利应该最大,但因该安置区安置时间较早,分户情况较少,户均人口数多,使人均获利相对降低。同时该安置区地段较为偏远,小区环境较差,房产估价较低,造成村民获利较采取联建方式的其他几个安置区为低。

安置方式利弊分析

政府划地村民自建方式的优点主要是村民所获利益较高,接受度较高,且政府直接投入较低,现金压力较小,有利于征拆工作开展。其弊端在于,村民需要自筹资金建房,对贫困家庭存在一定难度;村民需要联户自建,还要共同参与门面分配,意见难统一,体育中心安置区建设时间就长达5年。此外,村民所建房屋质量较低,居住环境较差,变现困难。而该安置模式对政府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安置隐形成本高,实际负担重,安置区建设档次低,且位于城市主干道旁,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此外,一些村民抛售安置房,冲击房地产市场,拉低房价。

开发商联建分成方式的优点与村民自建方式基本相同,不同之处优点在于:开发商负责全部建设成本,村民无需投资即可获利。开发商牵头协调村民矛盾,相对可以形成较为统一的房屋建设及分配方案,但一旦有多家开发商参与开发,将使矛盾更为复杂尖锐。该方式的弊端在于,开发商为谋求利益最大化,一般都会超容积率建设,然后与村民共同向政府施压要求批准调容并减免调容出让金及建设规费,给政府管理带来较大困难。

政府统规统建安置方式的优点主要是通过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的方式,安置更多村民,使安置成本降低。节约土地出让后,政府可以收取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和建设规费,减少政府安置隐形成本。同时,政府统规统建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安置房建设品位提升,质量提高。小区配套完善,村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而其存在的弊端在于村民所获利益比划地安置低,征拆工作可能会遇到阻力。另外,该市安置房建设起步晚,周期长,村民无法得到及时安置。

对政府而言,一方面增加了安置工作量。为安置房建设,政府要组建机构,实施建设,协调矛盾,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另一方面,安置区建设投资较大,是划地安置需要的现金量1.7倍,政府资金筹措难度大。

现房安置方式除了具有统规统建的优点外,还有如下优势:一是村民安置进度加快,选择余地增大。村民在房屋拆除后即可获得购房券,可以在政府确定的任一楼盘购买房屋,比其他安置方式速度快,选择多。二加快村民向市民的转化。村民入住商品房小区,一方面提高了其居住环境质量,另一方面也使分散居住的村民将更快地融入城市生活。三是简单易行,便于管理。现房安置(购房券购房安置)村民持券购房,由市场规范其购房入住行为,政府管理压力小。购房券信息化管理,避免重复安置,减少腐败现象滋生。四是有力推动商品房销售。现房安置(购房券购房安置)村民大量购买该市商品房小区住房,可以有效减少房屋空置率,逐步提升住房销售价格,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弊端在于:一是村民所获利益比划地安置低,征拆工作可能会遇到阻力。二是政府安置资金量大,在几种安置方式中,现房安置(购房券购房安置)政府需投入的资金量最大,现金流最集中,是划地安置需要的现金量2.4倍,是统规统建现金量的1.4倍,且支付期仅4年。

进一步整顿方向

划地安置方式已不适应目前城市发展需要,亟需调整。划地安置政策在过去的十年间,为该市城市建设的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该市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其存在的弊端也逐渐显现:一是安置户拿地成本低,政府隐形投入增大。划地安置模式施行时间为2005年左右,当时城区土地价格仅30万元左右/亩,近年来该市土地价格的急速飙升,已超过当时地价的4倍,但安置户承担的10万元/亩的土地成本却未进行调整,政府土地收益流失严重,开发商却以联合开发方式从中牟利。目前的现状已违背了划地安置当时的原意。二是存在上述诸如安置区建设中村民、开发商之间意见不一,矛盾重重,难以开工建设,影响社会稳定;所建房屋质量低,品位差,影响城市品位,冲击房地产市场;主房占地划地安置方式,导致村民抢建违章建筑等等弊端。三是新的安置方式已成为当前发展的趋势。从全省其他市州的经验来看,更为先进的现房安置和统规统建安置取代原有的划地安置已成为一种趋势。

针对此次调查中村民安置区建设存在的擅自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应在制定新政策时予以考虑,制定专门的文件规范村民安置区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保护安置户合法利益的同时,对开发商和安置户超出规定的获利予以规范,该追缴的坚决追缴。同时,对还在建、待建的村民安置区进行规范管理,

另外,由市区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开展一次专项行动,对在安置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国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由公安部门牵头,开展专项行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安置户、参与安置区建设的开发商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区征拆安置秩序。由市住建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已建和在建的安置房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所有建筑进行全面质量安全检查,质检合格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质检不合格的,立即责令整改,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待建的村民安置房进行规范管理。

(作者单位:怀化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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