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协调的机制研究
2014-04-29张静任彤
张静 任彤
摘要: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协调,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也是公平与效率的协调。对二者协调的效应功能区,以及二者协调的着力点商业金融的诸多思考,是基于金融资源理论的金融功能定位而展开的论述,最终以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关键词:财政制度;金融制度;商业金融;资源型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0;F810
一、问题的提出
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体。财政制度是政府行为的代表,也是政府主观意愿的表达,又是政府职能的表现形式,是实现公平的主要途径之一。而金融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愈来愈明显,由金融业内部个别子系统危机扩散到金融整个系统,进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蔓延至金融系统之外的实体经济,最终引起更大范围经济危机的现实提醒着人类,金融经济化、金融全球化势不可挡。“无效或者低效的经济就是无效或低效的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果,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实际是不合理的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果。” ①金融要素渐渐成为经济效率的提供者和裁判员。资源型经济的转型,不仅需要财政制度提供公平环境,更需要金融资源提供效率因素。
二、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协调的理论与实践
本部分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
传统意义上的财政金融协调,是集中于对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的研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两大政策工具,二者具有不同的调控手段和效应,在现实操作中也很难明确区分开来。货币政策是由中央银行指定并且施行的,针对货币运动本身,以货币供应量、通货膨胀等作为政策目标,进而对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产生作用。而财政政策是由政府决策,是政府意志的直接体现,其调控的对象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过程,以改变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数量和结构,财政政策的实施是从政府收支两个方向来实现的,税收、基金、转移支付和补贴政策是财政政策的主要手段,进而对社会财富进行调节和配置的活动。
从凯恩斯主义的新古典经济学伊始,对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相对有效性进行了长期的讨论。长期的实践证明,财政政策在抑制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长乏力方面比货币政策更能为有效;而对于抑制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货币政策便显现出更大的效果。就像货币主义代表弗里德曼所说:“货币政策是一根绳索,你可以拉它中止通货膨胀,却不能推它以防止衰退。”
从中国的实践来看,计划经济时期,财政一支独大,货币政策只是作为财政的一种信贷安排,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很差,金融制度建设也极其落后,但是不得不说,就算是在这样的经济体制下,信贷政策依然是金融发挥效力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至今,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作为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的成立,金融市场规则、法律法规逐渐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越来越强。然而,财政虽然逐渐从经济的参与者变成了经济规则的制定者,但是,财政政策的重要性在特定时期仍然是有效的。比如,1997年有效需求不足诱发的经济增长缓慢与失业严重问题,从最初发现货币政策调节的局限性,到及时启动财政政策作为拉动经济的主力,是协调运用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实践证明。
(二)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协调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运用,是西方经济学政府干预行为的理论支撑,也是近年来世界各国宏观调控的基本依据。正如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斯所说,“技术革新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人们如果没有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制度、法律制度等)构建把技术创新的成果巩固下来,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是不可设想的。”作为更为宽泛概念的金融制度资源,是金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之间的协调性,是相对节约交易费用,决定制度效能的关键要素。
财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以税收制度、转移支付制度和财政补贴相联系的制度总和。财政制度的功能,是以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为主,无论是税收制度调节收入分配,还是转移支付制度调节中央与地方、区域之间平衡发展,以及专项基金、财政补贴等,都是用某一种特定手段对现有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过程,是为缩小区域之间、社会民众之间的贫富差距而服务的,财政制度本身并不会直接增加国民收入的总量,也不参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财政直接投资于关系国计民生和基础建设的项目,会创造国民收入,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政府投资作为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在经济增长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从长远来看,政府逐渐退出市场领域,运用间接手段调节经济,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可见,财政制度的设立,是为社会提供公平环境的,在效率领域,财政的力量就微乎其微了。
金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因素,已经是被大量理论和实践证明了的客观规律。随着金融发展理论的不断完善,以及以其为指导下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快速增长,印证了金融已然成为经济发展内在动力的事实。根据金融资源理论的界定,金融资源从层次上划分为货币资源、资本资源、制度资源和金融商品资源。金融机构、金融政策、金融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和金融文化等,都是金融的制度性资源,也称为功能性金融资源。金融制度资源的开发和配置,是为整个金融体系的效率服务的制度设计。但是,无论是金融机构的建立和重新配置、金融政策法规的制定,或者是金融市场的完善、金融文化的形成等,都是为保障整个金融系统乃至经济系统正常运行提供动力要素的保障。掌握了金融制度资源的配置权,就掌握了整个社会经济增长的引擎,能够获得特殊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也因此,金融制度资源的开发与配置权始终掌握在金融当局或者立法当局的手中。金融制度的建立,在提高经济效率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对保证社会公平却无能为力。
人类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不仅需要公平机制,也需要效率因素。公平机制为社会稳定服务,效率因素加速经济增长,二者缺一不可。单条腿走路,或者跛行,都会影响社会经济的正常高效运行。而且,金融制度要实现效率,需要财政制度提供社会公平的环境;财政制度要更好地践行公平,亦需要金融保证经济运行的效率。
三、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协调的效应功能区
任何资源都有相对独立的效应功能区,“作为金融资源系统的动态控制来讲,具有一定的宏观效应,所以它的出台过程或出台后的实施均会对我们的控制对象产生特定的效应,这种政策效应的辐射功能必然将其作用对象以及与该作用对象附有相关性的相关事物,聚于自身功能的作用范围。” ②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协调,也有其独立的效应功能区。
(一)金融与财政协调效应功能区的要素
“效应功能区是指具有社会功能的各种社会资源开发、配置过程和开发、配置结果的效应功能动力学区间。是具有资源属性的社会要素在特定的初始条件下,其动态作用在实现预设目标的过程中表现出的正负效应功能区间。这种动态作用的时间和空间系列组成的多维空间就是社会资源的效应功能区。”②效应功能区的划分,由初始条件、宏观调控目标、过程控制和选择对策等组成。
1.初始条件
自然资源的开发配置状态,是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关键要素,也是财政金融协调初始条件的基础要素。而经济系统初始的开发配置状态,是财政金融协调的原始动力,社会系统中政治、文化、科学、技术等的客观配置状态,会对资源型经济转型产生重要的影响,也是金融与财政协调配置的重要初始要件。
2.目标设定
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协调配置,首先是制度变迁的客观要求,也是制度本身效率提升的内生动力。无论是财政或是金融,都是经济系统的子系统,因此,无论是子系统自身效率的提升,或是二者协调配置的目标,都不仅仅是为实现自身的微观效率,更为关键的是提升整个经济系统的效率。人类社会活动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一切社会系统要素的合理配置最终体现为人类生存质量和福利水平的整体提高,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标也在于此。因此,金融与财政的协调配置,不仅是自身系统效率的要求,更应将社会经济发展作为最终目标。
3.过程控制
从初始条件,到既定目标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为此,金融与财政制度的协调配置同样需要三个层面的过程控制。首先,是金融制度要素与财政制度要素间的协调控制过程,包括金融制度、财政制度与货币资源、资本资源等之间的协调控制,还包括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本身的协调控制;其次,是二者与经济系统的协调控制过程,其中,一是目标的控制,二是过程的控制;最后,金融与财政制度的协调配置与社会系统资源的开发配置协调控制过程。但是,“依赖于特定初始条件确立的发展目标有时候可能出现‘虚化现象,真正能够保证实现目标的实在性,在于执行过程的保证程度与保护措施。”②
4.对策选择
对策的优化选择,是实现既定目标的保证。对策的选择依据,依然是客观的社会经济条件:历史的沉淀、横向要素功能传导与逆转等。其中,对策选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复杂的初始条件和目标的动态性的认识和把握。突发性的混沌因素,相比人类可预知与可控制的要素,更可能决定和改变社会经济活动的方向和变化。因此,对策选择的动态性,是保证目标实现的关键,也是本文动态性原则的具体体现。金融与财政协调的最终效果,也取决于对制度变迁与动态性策略的把握程度。
总之,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协调,是在给定的初始条件,即当前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社会资源等现有开发配置与相互作用的动态关联状态下,通过设定具体的社会、经济目标以及自组织系统目标,对制度实施的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与保护下政策的安排与配置过程。
(二)金融与财政协调效应功能区的传导机制
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协调的效应功能区,是以系统科学基本理论、混沌理论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核心,研究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协调性与社会经济目标之间的动态关联性,这种作用力,表现为横向和纵向的动力学状态。
1.纵向动力学状态
金融与财政制度对直接过程和目标的效应功能传导与逆转的动力学系统,称为线性效应功能区。在此功能区内,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效应功能,首先表现为一个与金融制度、财政制度的既定状态以及增量状态的过程,其次表现为二者直接目标的实现。
2.横向动力学状态
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协调,对其他金融系统要素、财政系统要素的影响,以及对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的运动过程和目标的效应功能传导与逆转的动力学系统,称为发散性效应功能区。任何制度的开发,都会对其他与之相关的要素甚至其他系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如对金融系统内部其他要素的配置、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其他要素的开发与配置等。而这种作用,对线性效应的两种情况产生类似的效果。共同组成了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效应功能的发散性区间。
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效应功能区,是以二者的线性功能区为主,发散性功能区为辅,以二者的协调配合为手段,以推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目标的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效用功能的动态区间。
值得强调的是,制度资源的开发与配置同样具有互补或者互斥的状态,即有正效应与负效应之分。正效应的体现,是在既提高自身效用功能的同时,又提升其他相关要素的效用功能,进而最终推动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整体效用功能,达到制度开发与配置的终极目标。负的效用功能则会产生相反的效果。本文的研究,则只针对正的效用功能。
四、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协调的着力点:商业金融
本部分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金融资源的层次
商业金融是与市场经济密切结合的金融系统内在要素,是资金活动的主要媒介与场所,也是直接参与市场经济竞争规则的微观主体。按照金融资源理论的划分,金融资源从纵向上分为货币资源、资本资源、制度资源和金融商品(工具)资源。货币资源是贮存于经济生活和再生产过程的货币总量,是货币化的社会资本,也是最基础的金融资源。“由于以实体的社会财富为基础的货币资源具有量的累积或功能累积的特殊性,所以它对所有层次的金融资源起着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其他金融资源的开发与配置,都必须建立在货币资源量的累积和功能累积的基础之上。”②货币资源形成后,一部分在当期执行着交换媒介的基本职能,作为一般的金融工具被“消费”掉,退出了流通领域。而另外一部分货币资源虽然以货币形态存在,但是却始终以量的积累形式贮存,变成后期开发的基础性金融资源。最后一部分则通过其他方式转化为资本资源。资本资源是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货币资源,是为满足生产和流通而存在的再生性金融资源,通过与劳动力和劳动资源等的结合,投资于社会经济的某个领域,发挥了创造新价值的功能,这也是资本增值性的本质要求。
金融制度资源也被称为金融功能性资源,是包括金融机构、金融政策、金融法律法规、金融市场和金融文化在内的制度性要素。其中,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等是承载金融货币资源和资本资源的主要载体。金融制度资源的开发与配置,决定着金融资源整体的效率,金融制度资源的稀缺性,是制度供给本身相关约束条件的结果,如制度决策者的能力、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对科技的驾驭能力、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能,都是金融制度资源开发的约束条件。金融商品(工具)资源,是金融资源开发的“产品”,有传统金融商品与金融衍生品两大类。前者主要包括金融市场交易中体现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种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后者则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的核心,也是推动全球金融体系变化,对国际金融活动与金融市场产生重大影响的发明创造。需要指出的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与不断发展,客观上加速了资金的运行速度,但是其虚拟性却也为金融领域带来了不可估量的风险,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便是极好的佐证。金融商品(工具)资源具有双重属性,“当它们的存在是发挥社会财富的开发、配置功能的时候,是金融资源;当它们的存在只是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的时候,只能是一般的金融商品,已经失去了他们原有的资源属性——此时它和一般的消费品没有两样。”②
货币资源是金融资源的基础领域,资本资源是金融资源的延伸领域,金融商品(工具)资源是金融资源的派生领域,而金融制度资源是金融资源的特殊领域。
(二)商业金融的功能定位
本文所讲的商业金融,是以货币资源和资本资源为媒介,以商业金融机构为载体的金融资源的开发与配置。资本资源的开发主体之一便是商业银行,而资本资源开发过度也大多是商业银行派生存款创造功能过度使用的结果。与中央银行货币供应量的确定一样,商业银行的派生存款功能也一定有某种客观规则,即由特定时期社会经济条件的客观需求所决定。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很难明确区分货币资源与资本资源的界限,二者的特定情况下会相互影响与相互转化,也都与商业银行行为有着密切的联系。资源型经济的转型,货币资源和资本资源的合理开发配置是必要的手段,而这两者最终都要通过商业金融对经济系统产生作用。资本的效率,体现了企业的效率,也体现了经济的效率。商业金融对货币资源与资本资源的合理运用,最终会体现为经济系统的效率要素。无论是利率政策、信贷政策,还是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法规,最终必须通过商业金融才能传导于实体经济,提升经济效率。而财政制度与金融制度的协调,必须要有统一的着力点,才能最终使各自作用力形成合力,实现最大的功效,商业金融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财政制度和金融制度的建立都有各自的行为边界,财政通过对商业金融提供奖惩和鼓励机制,利用商业金融内在逐利的本质属性,实现财政对公平机制的需求。金融资源是可以通过自身资源的配置进而配置其他一切资源的特殊资源,通过金融制度资源的开发与配置,利用商业金融的特殊属性来配置其他如人力、信息、科技等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使得各种资源流向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有利于经济良性发展的轨道上来,最终实现资源型经济的成功转型。
五、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协调的目标:可持续发展
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的协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资源型经济转型的路径。资源型经济转型的目的,是通过重新构建租金分配体系,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金融制度与财政制度协调目标不谋而合。
对世界主要国家发展模式的讨论可见,人为再造经济发展模式(以日本与东南亚国家为例)相比自然演进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例)用了更短的时间实现经济的飞速增长,这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便是政府的干预。金融发展理论与新制度经济学,是政府干预的理论支撑。然而,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发展后期经济危机的频发,归根结底,是社会资源配置不协调所导致的经济发展畸形的后果。
金融资源理论主张政府的适度干预,他认为,政府的适度干预,可以矫正或控制社会资源配置中的效应功能逆转问题,进而实现社会资源效应功能的相互提升。政府干预的方式,有直接的行政指令,也可以利用政策引导方式将政策传导于实体经济,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在这当中,离不开财政制度,更离不开金融制度。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需要各经济要素的协调配合,而运行的效率,取决于各要素配合的协调程度。这里所说的经济要素包括:劳动力(人力资源)、劳动对象(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劳动手段(技术资源)和将三者联系起来的各种制度资源。利用财政制度与金融制度各自的功能优势,实现功能的强化与互补,弱化效用功能的逆转。对财富存量与增量的调节,是财政制度与金融制度的本质属性,而由此形成的租金分配体系,通过对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不仅能够降低由产业结构的固化堆积最终演化为经济危机的风险概率,而且可以阻止资源型经济恶化走入“资源诅咒”陷阱的发生,更为重要的是对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能够提高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速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发展过程,是一个理念,并不是某种存置的状态。因此,财政金融协调的过程,也必然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开放的发展过程,是一个时刻围绕可持续发展不同阶段不断发展与创新的过程。“当期发挥良性作用的金融制度是前期金融资源(金融制度)重新开发和配置的延伸结果,只要这一制度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是适应的,它就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再次被作为金融资源来重新开发和配置;只有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负面效应的金融制度或它本身的某些变态要素才是需要摒弃后重新开发和配置的内容——这时候的金融制度才可能复归它金融资源的自然属性。”②与此相类似,财政制度的开发与调整,也是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二者的开发与配置,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终究目标。
注释:
①白钦先.从传统金融观到现代金融观的变迁——百年金融变迁与金融理论创新的探索[D].第三届中国金融论坛论文集,2004.
②崔满红.金融资源理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参考文献:
[1]崔满红.金融资源理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2]白钦先.从传统金融观到现代金融观的变迁——百年金融变迁与金融理论创新的探索[D].第三届中国金融论坛论文集,2004.
[3]李旭著.社会系统动力学——政策研究的原理、方法和应用[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
[4]高尚全.论改革的逻辑[J].中国市场,2013(19).
(编辑:周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