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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勤政廉政思想对领导力的提升

2014-04-29张海涛刘树信

领导科学论坛 2014年11期
关键词:十八大领导力

张海涛 刘树信

【内容提要】 强调勤政廉政是十八大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方略最重要的特色。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搞好作风建设开始,到惩治贪官污吏,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效遏制了党内奢靡与腐败的蔓延势头。但真正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关键词】 十八大 勤政廉政 实践推进 领导力

【作者简介】 张海涛,山西省领导科学研究会秘书长、山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发规处处长、高级经济师;刘树信,山西省领导科学研究会副会长,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教授。

【中图分类号】 C9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4)11-0004-0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总揽全局,深刻认识到党内腐败问题是社会毒瘤的极端危害性,警示全党同志: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导致亡党亡国。习近平同志在接任总书记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就在不同场合两次就腐败问题发出严重警告。随后多次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坚持勤政廉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新一届中央领导以崭新姿态全力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重典治乱、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向全党全国发出了“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反腐信号与勤政廉政实践,把查处违法违纪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的重要任务,同时探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勤政廉政理论,极大提升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一、坚定信念、改进作风,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机制以促进勤政廉政以提升领导力

习近平同志在当选总书记的当天与中外记者见面会的讲话中就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形象地说,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可见,他认为,党内产生腐败的根源是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现了问题,是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缺“钙”而导致的。治腐之本在于治人,治人之本在于治心,治心之本在于治欲,治欲之本在于学习。是非明于学习,名节源于党性,腐败止于正气,构筑拒腐防变防线、促进勤政廉政必须从思想源头上入手。

1.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新的中央领导在产生第19天就出台的八项规定,决心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对改进工作作风开了一个好头,为推动勤政廉政建设、从源头防治腐败找到了切入点。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起,密切联系群众,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查找、坚决纠正自身“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今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又强调,抓作风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必须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之中,全面提高党的建设工作水平。

2. 围绕反对特权思想,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勤政廉政教育

习近平同志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从此出发,要加强勤政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将其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它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修内容。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廉洁榜样,唱响廉洁旋律,树立正确的廉洁自律观。

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勤政廉政文化,把培育勤政廉政价值理念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国民教育和法制教育之中,把廉政教育作为在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必修课。充分发挥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尊廉、崇廉、尚廉、慕廉的正能量。充分发挥文化馆、纪念馆和各种廉政教育基地等的作用,加强勤政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开展勤政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培育良好的社风民风。

二、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以促进勤政廉政以提升领导力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形成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他多次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 高度重视以形成反腐败高压惩戒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带有徙木立信意味的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出台,中央政治局常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级各部门上行下效。“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反、有案必查等一系列鲜明而强硬反腐思想的指导下,利用分批次开展对各地各部门的巡视监督、分批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收集网络举报等方式展开线索收集,查办案件。自十八大到现在短短的十八个月,从查出李春城、刘铁男等开始,中纪委已经查处了30多个省部级以上高级领导干部,山西省已查处4个。目前,全党反腐已呈现出“中央高度重视、百姓高度关注、贪官高度紧张”的可喜可贺态势。

习近平同志指出,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2. 构建及时发现案件的制度体系

围绕提高腐败案件的查处概率、缩短腐败潜伏期、降低腐败“黑数”,健全完善相应体制机制。主要包括畅通和拓宽来信来访和网络等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监督、检查等相关配套制度,公开信访举报办理程序和规定,构建快速高效受理举报的综合平台。落实鼓励实名举报、领导干部信访约谈等制度,探索在各种专项检查、巡视监督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的制度,在舆论监督、网络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同时,加强对案件线索的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提高案件线索的利用率。

3. 构建严格查办案件的配套体系

围绕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水平,严厉惩治腐败完善相应体制机制。主要包括反腐败协调小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作用的发挥,加强执法执纪部门的协调、沟通和合作,完善案情通报、案件线索移送、协同办案、款物追缴、责任追究、一案双查等制度,优化整合办案资源和力量。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完善办案考核评价和奖惩激励机制,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住权力,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以促进勤政廉政以提升领导力

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腐败的实质就是权力的滥用,反腐败的核心在于管住权力。权力失控犹如虎狼出笼为所欲为,让人胆战心惊。改革开放以来35年的反腐实践表明: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不同步所拉开的缝隙是腐败滋生蔓延并多发易发的生存空间,因此,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

1. 以战略高度改革权力结构

权力过分集中是“总病根”,如果得不到根治,腐败肯定难除。要重新科学合理分权配权,以党代会为核心重新配置权力,理顺和规范党代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让党内民主、党内监督有存在和发展的空间。按照党政分工、党政分开的原则,把党委对政府的组织、工作、事务等领导权真正交还给政府,要实现党委动员、引导、组织群众监督政府的政治领导。

党政内部要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分离,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的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建立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形成领导班子内部既相互监督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再锋利的刀刃也砍不了自己的刀柄”,最有效的监督方式还是异体监督,实行巡视监督、人民监督是目前最实用的两大利器。巡视监督可以采用巡视组长不固定、被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时间不固定、巡视组与被巡视地区(单位)不固定的方式,增加随机性。而且可以将巡视监督的触角延伸拓展到县乡村等基层一线,并长期坚持下来,以此发现问题和线索形成的威慑和警示作用。人民群众是腐败最直接的对立物,因此,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反腐力量。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权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条件、拓宽渠道方便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扎实推进党员干部联系基层、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和信访约谈制度,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公开述廉并接近群众评议,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

2. 以公开监管规范权力运行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强化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健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财务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对党政及其各部门各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查、逐项确认,遵循减少层次、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方便办事的原则,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全面规范并公开权力流程。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大力推进“三公”经费开支和预决算的公开,深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完善公开制度和程序,构建公开监管的长效机制。

公开监管规范权力运行的另一个新举措,是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官方网站正式开通,向世人揭开了中国反腐最高机构曾经的神秘面纱,让人民群众能够了解、走进并参与到纪委的反腐工作中来。网站开通以来,平均每天收到800多份实名举报。群众愿意实名举报,不仅是因为对中央纪委的信任,还因为看到了成效,通过实名举报的确处理了一些腐败的高级官员。

3. 以财产为重点的个人有关事项公示制度

十八大后不久,随着“房叔”“房姐”“房妹”等一系列事件的发酵,引发各界对官员家庭财产的关注。作为防治腐败的制度利器,官员财产公开已是大势所趋。中纪委三次全会发表的公报部署四方面重点工作,其中“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就是全会强调的第三个重点。

早在1987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王汉斌就已提出建立国家工作人员申报财产制度。2000年开始,中央先后出台颁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多个文件,申报范围从“收入”,具体扩展到动产和不动产、股票等多个方面。

按照现行规定,除非官员涉及任用提拔、纪检办案等情况,相关财产申报材料并不会被及时、普遍复核、查证。虽然《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对于官员瞒报、不报,将实施纪律处罚,但是,没有抽查复核,又何谈瞒报、遑论处罚?在这一背景下,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对领导干部的相关申报开展“抽查核实”工作,选择了这一现实可行的反腐路径,这标志着对官员财产的监督由“申报”进入“公示”新的阶段,即以抽检的威慑力,代替现行“专案式”检查的疏漏,将所有官员的重大问题申报置于有效的监督下。

四、理顺关系、改革创新,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以促进勤政廉政以提升领导力

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

1. 从权力结构的改革入手,变“关猫的牛栏”为制度的“铁笼”

为适应反腐败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以改革精神,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必须从权力结构的改革入手,变“关猫的牛栏”为制度的“铁笼”,变依靠个人自觉的软约束为依靠刚性制度的硬制衡,才能切实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当前权力结构改革需要面对两大核心问题:一是过分集中的三权合一(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高度重叠)且无分解的权力结构;二是人事制度上依旧是用等级授职制来代替普选制。制度反腐一旦启动,对于各级领导而言,最大的变化是“权力将不再是一种乐趣还是一种负担”。

2. 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统一领导

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特别要注意保护那些党性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和动员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

3. 深化党的反腐体制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提出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反腐败与人民的监督。具体来说,是要把权力运行关进3个笼子,一是要关进民主的笼子,二是要关进法治的笼子,三是要关进监督的笼子。反腐败要重在制度建设,用制度保障来让权力阳光化。

今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是基础,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洁身自好、管住自己,更要敢于担当,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方案》强调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各级纪委要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要逐步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派驻机构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实现巡视工作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探索开展专项巡视,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

综上所述,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对全党反腐倡廉的形势分析准确,反腐战术坚决、战役明确、战略清楚,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反腐倡廉的理论体系,人民群众对中央的一系列反腐倡廉举措与实践的称赞之声在上升、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在提升、对党委政府的信心在回升,党和政府的领导力明显提升。相信在第五代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党的勤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一定会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和帮助下取得最终胜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愿景一定会实现!

责任编辑:夏 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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