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故乡”主题作品中的诗化生存观
2014-04-29郝春燕
郝春燕
“回乡”是西方浪漫主义哲学家追寻本真人性,批判工业文明的永恒命题,在他们的哲学观中“故乡”这个概念与人的性灵密切相关,指涉到人类未被工业文明污染的牧歌时期。无独有偶,“故乡”这个主题在中国现代文学家鲁迅那里也有着诗化生存的哲学意味。
鲁迅是中国“五四”启蒙运动中的主将。其救国思想经历了科学救国到精神启蒙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也经历了人生观中的理性启蒙与审美生存辩证统一的历程。他在赞美科学和理性的同时也肯定了审美情感对人生的重要意义,如其在《科学史教篇》称科学为“神圣之光”,推进社会发展,同时又指出片面的理性对人生无益,“盖使举世惟知识之崇,人生必大归于枯寂,如是既久,则美上之感情漓,明敏之思想失,所谓科学,亦同趣于无有矣”[1]。换言之,鲁迅的启蒙思想是建立在人的诗性生存基础之上的,他强调人性的自由,人性的完善,这与其接受过西方浪漫主义思潮的影响有一定联系。他特别推崇尼采的哲学思想,结合中国改革的现实,指出个体人的觉醒是社会变革的关键所在。“是故将生存两间,角逐列国是务,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2]鉴于此,我们可以将鲁迅的启蒙思想概括为审美启蒙,反映在作品中则表现为对社会人生的深刻反思,对诗性生存的赞美。鲁迅作品中的人生观与西方浪漫主义思潮作家的创作有着殊途同归的相通性,尤其是其作品中浓郁的“故乡”情怀与西方浪漫派哲学家的“回乡”哲思特别接近,这种基于生存经验的艺术哲思使鲁迅的作品抵达生存论的高度,超越了文学风格层面的浪漫主义。
一、反思故乡的沉沦
西方浪漫主义诗哲对故乡的憧憬基于其对人类生存现状的反思,在他们看来,现代人生活在工业文明之中,物化的人际关系偏离了人性正常的轨道,异化了人的生存,在物质文明日益发达的时代,人类的精神世界却在萎缩,个性消失、创造力也日渐衰退,独立思索,感知自然的能力也被吞噬。当人类感恩、敬畏、尊重等品性被物质利益取代,人性的恶极度膨胀,神性则远离了人类,在诗化生存与物化存在的对比中,提出人类未来生存的健康发展之途就是回到故乡,回归诗性。
同样,鲁迅对“故乡”的批判也是深刻的,一方面直接剥开故乡的生活现状——蒙昧思想残害人,另一方面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了整个中国,揭示国人被封建宗法制度以及迷信思想蒙蔽的整体生活面貌,甚至不惜进行严肃的自我反思和批判。这些作品中故乡指涉的范围既是鲁迅出生成长的绍兴乡村,也可以说是整个中国农村,甚至是全中国,因而他的故乡可以说是“五四”前后中国社会生活的缩影或象征。
在其作品中我们不难发现他对中国这个“故乡”爱之深、痛之切的深刻情感。正因为他惋惜那些在故乡愚昧思想统治下挣扎的人们:有些人已经逝去,如《孔乙己》中那个善良迂腐在众人嘲笑中毁灭的书生让我们怅惘;《白光》中那个被功名利禄诱导失心落水而亡的陈士成让我们扼腕叹息;《祝福》中那个被封建宗法制度、迷信思想吞噬的祥林嫂更是让我们体会到笼罩在整个旧中国上空的黑暗。有些人尚未毁灭但陷入困境,如《明天》中的单四嫂子在失去儿子后也失去了人生的希望,陷入孤立无援、随时面临欺凌的绝境;《在酒楼上》中的吕纬甫在运动退潮后回故乡,在彷徨和消沉中度日。此外,《阿Q正传》中的民族灵魂剖析和《狂人日记》中狂人的自省以及最后发出的“救救孩子”的呼唤,都是基于其对中国现实危机的深刻认识。鲁迅曾将中国比喻为一个“铁屋子”,他看到了“铁屋子”的危机,也曾犹豫过:“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3]但终究看到了希望:“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也正是因了这希望,鲁迅在为唤醒故乡、寻找希望献出生命的革命者夏瑜的坟头献上了花圈,表达了他对故乡未来的希望。
二、追寻诗意的故乡
在浪漫派哲学家看来,诗性的世界消失了,人类处于夜半的黑暗时刻,回归“诗意的故乡”是人类救赎的希望所在。因而他们在艺术作品中用不同的方式歌颂记忆中的“故乡”,描绘童年时期与自然亲近和谐的美妙感受,肯定未被功利束缚的儿童天性,赞美牧歌时代乡村的淳朴。
西方浪漫派诗哲以文学的形象表述了哲学的深思。无独有偶,这种生存之思在鲁迅的作品中也有鲜明的体现。“故乡”是鲁迅作品的一个主要命题,其中“童年故乡的诗意”则是其用情最深,也最打动人心的地方。在我们熟悉的《故乡》《社戏》《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文中,一幅幅美景展现眼前,一股股人情的暖流回荡心间。在这里,有月光下,带着银项圈的刺猹小英雄闰土;有拔何首乌,采覆盆子,听云雀、蟋蟀叫的小小读书郎;有迂腐而善良的先生……虽然长妈妈唠叨,有很多的繁文缛节,睡着了占据着整张大床,谋害了隐鼠,但她居然是唯一记得孩子牵挂《山海经》的人,并不需要孩子提出就能买了回来,这份情义抵消了孩子对她的所有反感。孩子童真的心和善良朴实的村妇构筑了一种单纯和谐的人际关系。同样,故乡里还有不受礼教束缚,长幼无忌的孩童,热心、善良、仗义的小伙伴。在故乡有好看的戏,那样的热闹,给乡民带来节日的欢庆和心灵的休憩,让人们忘却了一切烦恼,只留下菱角、茭白、罗汉豆难忘的滋味。
鲁迅成年后反复地书写、回忆故乡的诗意,与他的人生体验有密切的关系。一方面,城鄉生活的差异让他特别怀念故乡淳朴的人情和自由畅适的生活。另一方面,经历了日本求学时期的欺凌和谋生中的欺诈之后,置身于城市,乡村的童年生活的诗意就显得更为珍贵。他出生于浙江绍兴,大部分童年生活在乡村度过,17岁离开家乡求学,1912年进入当时的教育部工作,开始大城市谋生生涯,分别在北京、厦门、上海等地工作过。虽然他没有沈从文那种“乡下人”看城市的心态,但对城乡的区别却也深有感触,尤其是他记忆中的农村是童年时期的农村——那个自家还未完全败落,可以陶醉于玩耍,也并未感受到生计的压力和人情的冷漠的农村。待到家境败落,国家衰落,作为败落子弟和弱国子民,他所感受到的人情冷漠、国民生存的危机等,让他开始冷静地剖析人生,在批判社会黑暗、揭露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之际,童年的诗意成了他精神的故乡。即使关于故乡的诗意如同童年曾得过的美味都难以重新得到,但都是其“思乡的蛊惑”,唯独留存在记忆中,“也许要哄骗了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4]。
三、不可求而求之的征途
在西方浪漫派诗哲那里,“故乡”充满了悖论,故乡既是人性本真之源,又不可永远持有。一方面需要在离开之后方可明晰,另一方面返乡之途犹如西西弗斯的劳作,人们永在途中,只能在途中瞬间抵达“故乡”。对此,海德格尔曾有概括:“唯有这样的人才能返回,他先前而且也许已经长期地作为漫游者受了漫游的重负,并且已经向着本源穿行,他因此就在经验到他要求索的东西的本质,然后才能经历渐丰,作为求索者返回。”[5]
在消逝中追寻,在远离中思念,然而故乡似乎可以在心灵中企及但终究又渐行渐远。正如鲁迅所说,那记忆中的美要哄骗了一生,时时地回顾,引诱他思念故乡,寻找故乡,但又终究不可得。因而,在鲁迅的作品中我们常常看到因失望而心生怀念的矛盾心境,在远离故乡的城市中回忆已经失去的“故乡”,寻找童年曾经历过、体验过的“乐园”。作品的基调往往是矛盾的,悲与喜、压抑与振奋并存。一方面,认识到人类现在的悲剧,失掉了人之性灵,人生之趣味;另一方面,毕竟体味过趣味人生,在精神层面还能唤醒麻木的心灵,振奋人心。
童年的社戏是色香味俱全的,有视听的戏剧盛宴,有夜间偷煮蚕豆的乐趣。戏本身究竟怎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童年一群伙伴玩耍的兴趣,完全摆脱了成人的看管,沉浸在孩子的世界中,用孩子的眼光寻找好看的戏,如喜欢武生的筋斗、小丑的耍闹,厌恶老旦的坐唱。在孩子的世界里豪爽无私的童心也特别可爱:敢于打包票承担责任、吆喝偷自家蚕豆的双喜,分工剥蚕豆、烧火煮豆的小伙伴,都怀揣着热诚的心。因了这充满兴味的心境,这社戏才特别的好看,连月色下的河岸景色都特别的美,人的感官和想象力被充分调动起来。“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來;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6]远远的火光和歌吹引得主人公对社戏充满了憧憬,横笛婉转的曲调将他的心融化在夜色中。
然而,这样美的社戏再不可得。因此,鲁迅的《社戏》是带着深深的遗憾从无趣的看戏谈起,那种所谓正式的看戏平生不过两次,第一次民国元年初到北京看北京戏,得到的印象只是人多、声杂、刑具似的座位;第二次是水灾募捐的公益戏,奔着名角而去,得到的印象仍然是咚咚的敲击声,红红绿绿的颜色,还有拥挤的尴尬和邻座的鄙夷。鲁迅对此两次看戏的总结是“在戏台下不适于生存了”,那看好戏的时候只能在其十一二岁的美好记忆中寻觅了。因了这不可复得,他才发现了少年时期社戏的美,在远离之后更加怀念。
同样,少年小英雄闰土也只能在记忆中闪闪发光了,成年后搬家离开故乡时再见的闰土已经被封建礼教束缚,不敢再叫他迅哥儿,因艰辛生活而麻木的表情特别刺痛人心;当年美丽和善的“豆腐西施”也经不住生存压力的折磨,成了顺手牵羊、尖酸刻薄的“圆规”。故乡美好的人和事都渐行渐远,或许那份真诚还能在孩子中存在,诗意也因此还引诱着人们继续前行,寻找回归故乡的征途。
参考文献
[1][2]鲁迅.坟[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33,56.
[3][6]鲁迅.呐喊[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6,197.
[4]鲁迅.朝花夕拾[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1.
[5]海德格尔著,孙周兴译.对荷尔德林的诗的解释[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