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产权制度条件下国有经济的思考
2014-04-29王艳姝
王艳姝
[摘 要] 本文从对“产权”与“现代产权制度” 两个基本概念的理解入手,围绕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等方面依次展开论述,本着成熟理论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宏观政府作为与微观企业作为相结合的成文原则,对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实践作重点剖析,最后针对当前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际操作,指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应坚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改革方向及有关措施。
[关键词] 产权;现代产权制度;国有经济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12. 015
[中图分类号] F12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12- 0026- 03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石,其改革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着国家经济的兴衰,所以,一直以来,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依然是我国理论界与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自1978年以来,国有企业在艰难地探索着改革之路,由最开始的对国有企业放权,到目前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探索。可以说,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中显现出其应有的活力,但是,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这便是本文试图解决的问题。
1 相关概念概述
1.1 产权的涵义
对于产权的研究可追溯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目前就产权的定义很难求得统一,但其一般含义及特点是可以认识和取得共识的,我们认为对产权概念可从以下方面理解:
(1)产权是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它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实现形式所决定的资产归属、运用的行为性权利的总称。
(2)产权是一种权利的行为关系。在资产运营过程中,可以对其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职权进行分割和重组,并分别界定给所有者、经营者等运营主体,以期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一种制度。
(3)产权是一组权利。产权既包括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等,也包括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等。
1.2 现代产权制度的涵义
产权制度是为调整与财产有关的经济权利关系所做出的一系列制度性规定,是在各产权主体之间对产权关系和产权运营规则所做出的一种制度安排。它是在财产所有权的基础上,对各产权主体在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各项权能上所形成的责、权、利相互关系的法律制度和习惯性规则安排。现代产权制度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2.1 归属清晰
在市场经济中,每个市场主体都有独立的物质利益关系,只有做到产权的归属清晰,才能形成不同利益的主体,才能有效保障出资人的权益,企业才能拥有法人财产权,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1.2.2 权责明确
在产权归属清晰的前提下,产权主体自然而然地要承担责任,无论受益或损失都应归产权主体。
1.2.3 保护严格
在我国的宪法中,已明确指出要保护私有财产,应该说是一个历史性的飞跃,这为我国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基础。就现代产权制度而言,保护严格既包括对有形资产的保护,也包括对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对后者的保护是有相当难度的,这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1.2.4 流转顺畅
产权的顺畅流转能够带来经济和社会的繁荣,因为产权从低效的人手中流向高效的人手中,其价值就会大大增加,社会财富自然也就增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交换实际上就是一个产权转让的过程,必须遵循等价原则。
1.3 国有企业的涵义
国有企业是一个较宽泛的术语。国内外对国有企业有各种不同的称谓,诸如国有企业、公营企业等。在我国的传统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作为国有经济微观经济组织的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的体现,国有企业也就定义为全民所有企业,即所有权完全归国家所有的经济组织形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所定义的范围已经拓展了,它包括实现了产权主体多元化但国有资本居于控股地位的国有控股公司。
2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近年,从扩权让利到承包制再到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的进展。然而时至今日,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依然有以下几个问题。
2.1 旧体制观念束缚
有的国有企业管理者改革意识不强,畏难情绪突出,“等、靠、要”思想严重,对产权改革难下决心,患得患失,谈产权改革首先向政府摆“困难”、要“政策”,否则就死守摊子,拒不改制。一些企业的管理高层更多考虑到个人的政治前途,宁愿死守旧摊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而完全置企业发展和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于不顾。
2.2 产权改制过程不规范
(1)改制过程透明度不高,产权没有进场交易,存在暗箱操作;
(2)改制的过程不够规范,审计不严、资产评估不实,国有资产被低估贱卖;
(3)内外勾结、隐匿转移、侵占私吞国有资产。
2.3 相关配套改革滞后
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国以来至改革开放初期数十年中形成的社会保障制度,这种社会保障制度由于存在社保资金短缺、覆盖面还不宽、保障程度比较低等明显的缺陷,越来越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成为阻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重要因素。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进程由于“企业保障”的历史包袱和社会保障等配套改革滞后问题的存在而无法顺利推进,配套改革何时改、如何改,怎么完成与历史上的“企业保障”的顺利对接,成为产权制度改革攻坚战的瓶颈。
3 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发展趋向
3.1 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产权理念
国有企业在产权改革过程中,针对企业资本结构,公有产权要承认、融合个人产权,即在企业的所有权结构中,要切入或引进以自然人为主体的所有者或最终能层层分解到自然人的法人所有者,由他们作为新的积极所有者来执掌企业控制权。
国有企业和其他现代企业一样,应该通过契约关系将这些生产要素组织起来。为此,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国有资产以外的这些要素都是个人所有的,个人对他们拥有完全的产权,他们必须具有排他权、收益权、使用权、决策权,并且其产权得到制度的保障,只有在国有企业中的各种私有产权得到承认和保护的基础上,私有产权才可能有效率。同时,国有企业才能营造效率机制,必须形成一种利益互动又相互制约的机制,使各方面利益与整体利益协调统一起来。
3.2 加强有关产权的立法建设,优化法律环境
在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应尽量做到法律上的所有权与实际的所有权或称为经济上的所有权的统一。产权是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现实财产关系和经济关系。这就要求在企业改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法律法规的同步建设,用法律手段来保证正常的产权关系,保障产权改革的顺利进行。应通过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来确立产权的法律基础,进而保证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在企业资本构成中的国有资本,应视为相对独立的“企业财产”。政府、行政主管作为积极所有者应放弃企业控制权转变为消极所有者。政府、行政主管虽然还是最大所有者,但已不是惟一的所有者,这个最大所有者开始已与企业之间划出了清晰的财产界限,两者的利益开始明确、分离,而且新进入的所有者、持大股的经营者、职工所有者、公众所有者等以自然人为基础的多元资本结构大大提高了对企业资产关切度,积极参与经营决策,对政府、行政主管企业控制权有一定的制约作用。授予企业全部法人财产权,企业对其经营的全部资产有充分的经营权,并承担风险、破产、清偿责任。拥有法人财产权,才能使国有企业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之路。
3.3 建立科学激励机制,提高产权所有者的积极性
企业的生产力总是属于一定生产关系下的生产力,企业的资本循环机制总是在一定的资本所有权控制和支配下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定所有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要经过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途径,才能真正实现其经济价值,这全部过程就是所有制的实现。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势在必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倡制度创新、大胆尝试,推行经营者年薪制、持股制、股票期权制等分配制度,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逐步建立起责权分明、管理科学、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内部管理机制。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尽管改革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当前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面临的困难还有很多,其中也折射出产权制度的改革滞后性。所以,我们必须加大产权改革的步伐,进一步调整产权关系,理性收缩国有企业的战线,不断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实现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多样化,推进经济机制的实质性转变。只有不断地完善产权制度改革,才能建立起真正的市场主体,增强国家对国民经济的调控能力,同时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最终使我国经济运行进入一个良性的运行轨道。
主要参考文献
[1]史忠良,刘劲松.产权理论与国有资产管理[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2006(1).
[2]德姆塞茨.控制与企业[M].中译本.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3]田洪星.产权清晰还是产权合理化[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6(2).
[4]罗志先.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法治基础[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5]陈清泰.国企改革:过关[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
[6]科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7]张维迎.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8]刘诗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9]斯蒂格利茨.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