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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下宋代商人的社会流动及“士商对流”的出现

2014-04-29冯芸桂立

北方论丛 2014年2期
关键词:社会流动科举制

冯芸 桂立

[摘要]宋代科举制度对包括商人在内的普通平民的开放是宋代商品经济大发展时代的产物,是商品经济其固有特征——开放性、流动性、平等性、竞争性在社会政治层面上的具体反映。宋代商人阶层凭借其财富通过科举制成功地实现了向上的社会流动。宋代商人在实现向上流动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个重大并对后世社会产生深远影响的突破,即在四民社会阶层的结构性松动下,士商两大阶层之间的界限不断模糊,士商之间开始不断地融通、趋合。

[关键词]科举制;宋代商人;社会流动;士商对流

[中图分类号]K2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3541(2014)02-0077-04

[收稿日期]2014-01-11

科举制度不仅是考试制度,而且对中国传统社会中后期的政治、文化、教育乃至社会结构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科举考试的制度化及其广泛应用主要出现在宋朝,因此中国宋朝可谓历史上第一个考试取向的社会。”[1](p.1)这样一种“考试社会”既是对传统“世卿世禄”制的否定,也为商人等平民阶层开启了上升性的流动空间。“士多出于商”现象的出现,确乎为宋代社会一个打破传统并开创未来之处。

一、科举制下宋代商人的向上社会流动

直到唐代,法律不仅规定:“工商之家,不得预于仕”[2](p.1825),而且“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入仕。”[3](p.462) 商人被严格拒斥于读书做官之外。宋代,这一情况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宋代初年科举制对商人在事实上已经没有多少禁锢。特别是到了英宗年间朝廷更是下诏:“工商杂类,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4](p.4490)等于说国家从法律上制度上承认了商人的入仕权。至此,科举制度成为了普通民众实现向上流动的阶梯和重要管道,苏辙于熙宁二年(1069年)上书言:“凡今农工商贾之家,未有不舍其旧而为士者也。”只要能“诵文书,习程课”[5](p.465),商人也可读书做官。

科举入仕向普通民众开放,实际上是国家把政治权利这一社会稀缺资源从贵族官僚手中向下移动的结果,应该说,商人是这一权力转移中受益较大的群体。因为虽然科举制表面上为全体民众开辟了一条竞争性的社会升迁渠道,但这样一种从“血而优则仕”,到“学而优则仕”人才选拔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凸显了教育在社会地位取得中具有的传承功能,即出身透过教育而影响社会地位的获取,如父辈拥有较多的财富,可以提供给下一代比一般贫寒家庭更好的教育,下一代自然具备比贫寒家庭出身的人更多获取较高社会地位的几率。虽然在这一地位达致过程中,更多地还将取决于个人的资质、努力程度等,但无可否认,经济基础是获取良好教育的前提。特别是这种以科举应试为目标的漫长教育,如果家庭没有相当的经济实力是难以承担的。尽管宋王朝为士人应举提供了免费膳宿的官学,宋代史籍上也有读书人依靠富人资助中举的事例,但毕竟是少数,更多人只能依靠自己的家庭供养,所以,占有财富而没有特权的商人,在科举竞争中的确比其他贫寒家庭出声者具有更强的优势,他们可以利用手中的大量财富为自身和下代弟子提供良好的教育,进而瞻宫折桂,成功地实现整个商人家庭的社会流动。

清代沈垚曾言:“非父兄先营事业于前,子弟即无由读书以致身通显。是故古者四民分,后世四民不分。古者士之子恒为士,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此宋、元、明以来变迁之大较也。”[6] (卷二四《费席山先生七十双寿序》)沈垚用语虽嫌过重,但也反映了宋代以来商人阶层财富力量的增长,以及由此带来的整个社会结构变迁之大概。因此,科举入仕对商人开放,使读书应举成为宋代商人实现向上流动的一个重要渠道。如北宋太宗年间高官许骧,“其祖信,父唐,世以财雄边郡。”皆为往来兴贩的大商人[7](p.9435)。宰相富弼女婿、曾高中状元后官至参知政事的冯京也是商人家庭出身[8](p.192)。检诸宋代史籍,商人弃贾就儒、育子入仕的实例绝非个案,几乎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如洪迈在《夷坚志》中记载了一位先开设酒店,后弃商中进士的王育卿[9](p.1066)。商人延师课子,令子弟科场得志的实例则更为普遍。例如,曹州商人于令仪“择子侄之秀者,起学堂,延名儒以掖之。子伋,侄杰、倣举进士第”[10](p.30)。潞州商人张仲宾,“尽买国子监书,筑学馆,延四方名士,与子孙讲学,从孙仲容、仲宾同登科,仲安次榜登甲科。”[11](pp.175-176)

二、科举入仕对商人阶层开放的必然性

宋代科举制度对包括商人在内的普通平民开放,可谓是宋代商品经济大发展时代的产物,是商品经济其固有特征——开放性、流动性、平等性、竞争性在社会政治层面上的具体反映。

宋代以其商品经济远超汉唐的繁荣成为中国经济史上的一个划时代阶段。其间,坊市制度的崩溃,海外贸易的兴盛,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货币制度的飞跃,商业信用关系的扩增等,历来为研究这一时期中外经济史学者津津乐道。商品经济作为自然经济的对立物,赋予了每个商品生产者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进行自由竞争的原则。在此原则下,任何所谓高贵的出身、崇高的地位都必然要服从于同一的逐利本能。因此,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抹平那种贵贱尊卑有别的等级制度的途径,成为实现社会平等的重要契机。

事实上,我们看到,中唐以来正是由于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使得均田制这样一种自然经济条件下以追求结果的平均为目标,但实际上体现的仍是等级差别的土地制度走向崩溃。而与之相适应的租庸调制也至此被废弛。取而代之的两税法,其“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2](p.3421)的征税原则明确了不论身份贵贱、地位尊卑,财富占有的多少是国家征税的唯一标准。

对这一征税标准进行具体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两点:第一,凡是国家籍录在册的居民,人人平等,均需按照财产占有的多少如实纳税。实际上意味着,国家从制度层面上承认了商人这一过往被视为四民之末的阶层与其他阶层的平等地位。既然商人阶层在国家法律上已经是与“士”阶层同等的国家编户齐民,那么“工商之家不得预于仕”这样的身份性屏障失去了存在的法理性。所以,浙东事功学派集大成者叶适说:“其要欲使四民世为之,其理固当然,而四民古今未有不以事。至于烝进髦士,则古人盖曰无类,虽工商不敢绝也。”[13](p.167)从而在价值观念上彻底否定了“工商之家不得仕宦为吏”的传统教条,体现了商品经济的平等性原则。

第二,国家已经认识到商品经济的大发展所引起财富力量的崛起这一社会现象,从而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这一客观趋势,在法律上给予承认。中唐以来,特别是宋代,伴随着商品经济的空前繁荣,财富力量的强势崛起已经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以至在社会生活中出现了“至富敌至贵”的现象。而财富的人格化代表——商人的力量也日益发展壮大,并首先在国家的户籍制度中体现出来。王曾瑜先生在其所著《宋朝阶级结构》一书中指出:“坊廓户作为法定户名的出现,是城市人口增加,城市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14]( p.6)而坊廓户中除了一少部分官僚贵要、驻城军兵和城居地主外,从事工商业者应占据主导地位,所谓 “城郭之民,类多工商”[15](卷六,《善俗要义》)。宋代户籍中以城市工商业者为主体的坊郭户这一法定户名的确立,及其与乡村户作为国家两大基本户口的并立而存,无疑是商人阶层力量壮大的具体表现。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宋代商人资产雄厚,宋真宗时,宰相王旦曾言:“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而上,比比皆是。”[16](p.1956)《东京梦华录》中还描写了京城开封的“金银采帛交易之所,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动即千万,骇人闻见。”[17](p.66)如此规模的交易,如非拥有巨额财富的大商人莫能为之。北宋末年,金军攻入汴京,向城中富户勒索金银,“广福坊李隶已纳金六百七十四两,银一万四千七百四两九钱;葛关金六百两,银三千五百七两。”[18](卷三二)从此可见商人财富之一斑。拥有巨额财富的大商人更是不绝于书,洪迈《夷坚志》中描写了诸多拥有百万家财的大商人。如从事海外贸易的泉州大商人杨客,10年间,“致资二百万”[9](p.588); “以贩盐致富”的阎大翁“家巨赀亿”[9](p.1439);“鄂州富商武邦宁,启大肆,货缣帛,交易豪盛,为一郡之甲。”[9](p.1170)宋末学者方回曾提到一位经营海外贸易30年的泉州蒲姓豪商,每年贩运的商品价值竟达1 000万贯[22](p.374)。可见其财之盛。难怪时人议论说:“今之所谓钱者,富商巨贾、阉宦权贵皆盈室以藏之。”[7](p.12866)北宋时,“以财雄长京师”的豪商“大桶张氏”,看中了其行钱孙助教之女,“欲娶为妇”,当邻里表示祝贺时,其辞竟然为“有女为百万之母矣!”[24](《玉条脱》)显然,宋代商人在世人眼中已成为了财富的代表,无论经济实力,还是数量规模而论,已浸浸然成为宋代社会中一股非常引人注目的财富力量。

财富本身是没有等级差别的,财富力量的崛起必然会对旧有的社会等级关系产生强烈的冲击,并按照新的经济关系对人们的社会地位进行重新定位。所以,宋代以来,正是以商人为代表的财富力量的崛起对旧有等级制度的冲击、瓦解,为商人通过科举入仕等途径实现向上流动、改变自身地位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宋代统治者对科举制的调整及其平民化的加强,说到底,是在宋代商品经济空前发展的时代条件下,体现包括商人在内的无特权阶层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作用不断增强的制度选择,是商人阶层力量不断发展壮大的一种必然结果。

三、 商人的社会流动与“士商合流”

宋代商人及其子弟通过读书中举,不仅成功地改变了自身的阶层属性,实现了自身地位意义上的社会流动,而且还产生了广泛的伴随性社会流动,还意味着整个商人家庭、家族身份、地位的转变,这使整个宋代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动。具体而言,宋代商人在实现向上社会流动并导致宋代社会结构重构的过程中,一个最重大并对后世社会产生深远影响的突破就是在四民社会阶层的结构性松动下,士商两大阶层之间的界限不断模糊,士商之间开始不断地融通、趋合。

宋代以前传统的四民社会是一个贵贱有别、尊卑有序的等级社会,“士农工商”的划分不仅是职业阶层的差异,更是一种身份等级的差异。其中,士为四民之首,拥有崇高的社会地位,享有种种特权,商的社会地位最为低贱,为四民之末。在这种四民社会里,各身份等级之间有着不可渗透的界限,一旦具有某种身份就很难改变。《管子·小匡》上已叙述得非常明确:“谓士、农、工、商,各守其业,不可迁也。”

在这种封闭的社会分层结构之下,士商之间的壁垒森严,甚至有着霄壤之隔。但宋代以降,士商之间的界限开始渐趋模糊,士商睽隔开始逐渐消弭,从而开创出一个士商对流的新时代。一方面,商人凭借手中的财富通过向上流动的方式,得以进入官僚士人的阵营。就此而言,虽然事实上商人通过科举入仕进入官僚士大夫的人数极少,但极少部分成功者却在具有强烈向上流动的“地位冲动”,并在拥有财富优势的商人群体中构成了一个巨大的社会示范效应,不仅进一步求证、拓展了“学而优则仕”的社会认同,而且造就了商人阶层尊儒尚学的情趣与意旨。宋代商人往往通过购藏图书、构筑馆阁、延师课子等多种方式积极向士阶层靠拢,例如,“彭则为巨贾,置产甚厚,喜儒学,为其子迎接师友,不问其费。”[25](卷三三,罗绣《宜春传信录》)又如,湖北龙泉商人吴伯俞致富之后,即“购屋买书,延四方之才士,使吾儿从之游。”[26] (p.12)江西商人赵师孟“收书辟馆,以义方训诸子侄。”[27](pp.119-p.121)可以说,“虽为市贾,亦重儒术” [9]( p.1563)的事例于宋代颇为多见。对于有着强烈希图心的商人而言,攀附儒林、广交士人,不断融入士人圈中已成为宋代商人阶层成长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一些经商致富后的商人为了保障家族的发展,往往是经商与业儒并举,使商人阶层逐渐楔入士人阶层。

另一方面,以道为志、以治国安天下为己任的士人阶层逐渐抛却恪守经年的“安贫乐素”、“口不言利”的传统信条,纷纷加入商人的行列。由于商品经济的兴盛,在社会逐利之风的影响下,官吏、士人经商已在宋代形成一个引人注目的社会现象,对此,前辈学者多有论述。然则,除了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宋代科举制度的普遍施行与士人经商二者之间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首先,科举制度作为一种人才选拔机制,在实现社会流动的条件层面上可以说是面向全体民众的,因为该制度设计本意是力图造就一个公平的成就导向的人才遴选机制。这一制度从根本上打破了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下高门士族对国家政治资源的垄断,使科举制呈现出平民化的特征。据何忠礼考证,北宋仁宗一朝13榜状元中,12人出身于平民之家;又南宋理宗宝祐四年(1256年)登科录载三代仕履完整的570名进士中,依出身统计,三代皆不仕者307人,占总数的539%;父亲一代有仕者129人,占总数的226%,且官职较低,其中从九品的迪功郎和承信郎占了半数以上[29](p.271)。不仅平民家庭出身者成为官僚队伍的主体,参加科举应试者也多为平民家庭出身。这些平民出身者与汉唐时期拥有雄厚经济基础的世家大族不同,多为寒素之家。从事举业显然是一项经年累月的长期工程,没有财富作为后盾很难为之。于是乎,很多士人纷纷兼营商业,汲汲于营利之事,通过经商累积财富,以为自身或子弟向举的经济后盾。如宋代大儒陆九渊在为其兄九叙所作墓志中提到自己入仕前,“家素寒,无田业,自先世为药肆以养生。兄弟六人,公居次,伯叔氏皆从事场屋,公独总药肆事,一家之衣食百用,尽出于此。”[30]( 卷二八,《宋故陆公墓志》)这样一个士人家族却几乎全靠药肆的收入,以维持生计及支持兄弟踏入场屋之费。江西吉州的书香世家王氏几兄弟所从事的行当则更能体现出宋人为保家族发展的良苦用心。王氏几兄弟中,其中一人高中进士,另有二人为当地著名学者,王庭珍“不喜龌龊为章句书生”,“独以治生从贾为乐,且颇能致富。”[31](卷四六,《故弟汉臣墓志》)可见宋代一些士人家庭,为规避风险,家族子弟的职业呈现出多样化特征,或应举射禄以光门楣,或好儒向学以传家,又或从贾经商以富家,其目的都是为了延续门第,保持家道不堕。

其次,宋代科举制度“一切以程文为去留”[32](p.69)的人才选拔方式,使士人突破了以往崇尚名节、安贫乐道,唯以读书为专务的道德形象,操起了“口谈道义,而身为沽贩”之事[33]( p.199)。科举制度是一种主要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的选拔制度,与汉代所普遍推行的选官制度——察举制不同。对士人道德品质的考察可以说是察举、征辟的前提,往往才高名重,为社会舆论所推崇者才可获得举荐的机会。这样一种“以德取人”、“重德轻才”的选拔标准造就了汉代士人阶层崇尚名节,极其重视自身在乡闾间名誉的社会风气。清代赵翼云:“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者,必全力以赴之,好为苟难,遂成风俗。”[34](p.89)在时人眼中,商人都是一些不事生产、见利忘义、奸诈狡狯之徒,所以,从商历为士人所不齿,即使衣食窘迫,也不屑于为市井小人之事。

科举制度在宋代的普遍实施,则从根本上改变了此种状况。科举考试以文章致身,考生只要能“把笔为文,则可屈折以求自达”[35](卷二六,《东阳郭德麟哀辞》),而不必考虑名节操行的高低,从而造成了士人阶层其风从“必采名誉”、“舍利取义”,到“唯以治生为急务”的转变。科举考试只重考试成绩不重品行的特点,无疑对宋代求利之风盛行的大环境下士人们,从商以求利的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宋代士人不仅以己之长从事开书肆、卖文画等行当,甚而到海外一试身手,“远僻白屋士人,多是占户为商,趋利过海。”[4](p.6524)还有“江淮间虽衣冠士人,狃于厚利,或以贩盐为事。”[7](p.4441)在此,这些士人们对财富孜孜以求的形象俨然与商人并无二致了。

此外,由于科举考试是一种选拔性考试,对应试者的出身门第没有过多限制,对构成社会主体的普通平民具有巨大的吸引力,无形之中造成应试者的队伍日益庞大。应试队伍非常庞大,但取士名额却极为有限,乃至许多州府竟然出现了“或五六百人解送一人”的现象[38](p.2703)。如此激烈的竞争,使绝大部分应举者必定要失意于科场。士人们落第之后,很可能陷入的将是功名不成、衣食无举的尴尬境地。在这种情况下,经商易致富且见效快的现实,必然会吸引士人或出于治生的需要,或出于仕途的挫折侧身其间,从而使科举制度与士人经商二者之间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例如,《夷坚志》记载:“徽州歙县士人李生,惰于讲习。淳熙乙巳,年二十六矣,不胜父母之责,舍家浪游……西留汉川县,开米铺。”李生通过经商“贸运积数千缗,渐成富室。” [9](p.1698)还有宿预桃圆人王耕“读书不成,流而为驵侩。”[9](p.1038)历来以“君子某道不某食”作为人生准则的士人们不仅操起了经商为贾的行当,甚至连世人眼中以奸诈狡猾为特征的驵侩之业也不惜为之。

总之,宋代以来商人阶层的士人化以及士人阶层兼营商业使原本泾渭分明的两个社会群体日趋交错混合,使士商对流、士商相融构成为宋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中一个引人瞩目的社会现象。

[参考文献]

[1]贾志扬.宋代科举[M].台湾:台北东大图书有限公司,1995.

[2]刘昫.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3]长孙无忌,等.唐律疏义[M]. 北京:中华书局,1983.

[4]徐松.宋会要辑稿[M]. 北京:中华书局,1957

[5]苏辙.栾城集[M].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6]沈垚.落帆楼文集[M].四部丛刊本

[7]]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8]罗大经.鹤林玉露[M].北京:中华书局,1983

[9]洪迈.夷坚志[M]. 北京:中华书局,1981

[10]王辟之.渑水燕谈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1

[11]邵伯温.邵氏闻见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3

[13]叶适.习学记言序目[M].北京:中华书局,1977

[14]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增订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15]王结.文忠集[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6]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 北京:中华书局,1979

[17]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桐江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2

[18]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22]方回.桐江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24]王明清.投辖录.玉条脱[M].涵芬楼藏本.

[25]陶宗儀编纂.说郛[M].北京:中国书店,1986.

[26]谢迈.谢幼盘文集[M].宋集珍本丛刊··第33册.北京:线装书局,2004.

[27]陈柏泉编著.江西出土墓志选编[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1.

[29]何忠礼.南宋科举制度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0]陆九渊.象山先生文集[M].四部丛刊本.

[31]王庭珪.卢溪文集[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2]陆游.老学庵笔记[M].北京:中华书局,1979.

[33]司马光.涑水记闻[M].北京:中华书局,1989.

[34]赵翼.廿史札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35]陈亮.龙川集[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8]朱熹.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8.

(冯芸:昆明理工大学讲师,云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桂立:昆明理工大学教授,法学博士)[责任编辑张晓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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